残联岗位工作职责【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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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岗位工作职责【第一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于去年月份在全市铺开。于大家所知道的编制方面的原因,我们市残联机关改革至今没有进行,经会党组多次向市领导和编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已基本解决了我们机关的编制问题,现在我们机构改革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今天的动员会,标志着我会机关机构改革正式启动,经党组研究决定,拟于月上旬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搞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市这次机构改革,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理顺各方面关系,加强政权建设,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改革和精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工作高效的党委领导体制,运行机构和廉洁高效,运行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精神,市残联为这次机构改革中保留的六个群体机构之一,市残联的机构改革是全市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一部分,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神,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加强残联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是残联的一件大事,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以职位设置为基础,坚持党组领导、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选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通过这些改革措施,逐步实现市残联机关转变职能、责权明确、结构优化、精干高效。在具体实施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⒈明确范围和对象。这次机构改革政策性很强,我们要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市委黄发⒐、号和市委组织部黄组发号有关文件执行。明确参与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本次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竞争上岗的范围是市直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内设科(部)室科级职位。经党组决定,我会机关个正科职位和个副科职位都将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参加竞争上岗的对象原则上限于年月底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者。
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竞争上岗是本次改革的重点,竞争上岗直接涉及到机关工作人员的进退留转,是一项社会关注,人人关心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是前提,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基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是关键。市残联的定岗分流方案和竞争上岗方案已报市人事局审查通过了,等一会张理事长就要向大家传达。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必须严格遵循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决定任命等七项工作程序,真正达到公开、公正、择优的目的。防止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的发生,确保改革平稳和顺利进行。
⒊发扬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竞争上岗方案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在实施竞争上岗过程中,要做到程序与办法、职位与任职条件、候选人理论素质测试与演讲答辩成绩和竞争结果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上岗人选的确定要扩大民主,把群众测评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得不到群众拥护的,原则上不能任用。
三、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⒈处理好竞争上岗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在机构改革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参加竞岗的同志要顾全大局,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党组将在改革中对每个干部进行考察,在考察中任用。
⒉处理好个人意愿与服从组织的关系。党组成员和机关支部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机关工作人员要服从分配,服从安排,对机构改革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第二篇】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服务、管理”职能;**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 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六、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八、协助******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九、**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承担*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第三篇】
第二条 凡具有本省常住非农业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符合就业年龄、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无业残疾人,为本办法安排就业的对象。
提倡、支持和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推动社会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在本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下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并履行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劳动、人事、财政、计划、统计、银行、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各单位已在岗的残疾人、伤残军人以及因工(公)致残的职工,凭《伤残军人证》或《残疾人证》,可计入%的比例内。
安排1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可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
第五条 凡符合按比例安排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到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就业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就业。
第六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各单位录用残疾人的计划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组织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负责向用工单位推荐合适的人员。
第七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各单位应当将适合残疾人的工种和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在转正、定级、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残疾人职工档案,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报送本单位当年职工人数统计表和在岗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第十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分别承办。中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赣单位、驻赣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省属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承办。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经费困难,企业亏损严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凭同级财税部门核定的年度财务结算或决算报表,向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减交或缓交。未经批准,逾期不交或少交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
(二)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三)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第十三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列支、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第四篇】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七、认真**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好 “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