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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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一篇】
公司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201x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公司合同制职工及季节性临时工;。
(二)离退休聘用人员;。
(三)夏季防暑期间,因待岗、工伤、病休、学习等不在岗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者,暂不享受夏季防暑护品待遇,待上岗后按月发放,夏季防暑时间为6、7、8三个月。
二、发放标准:凡享受防暑护品的职工,每人按以下条款发放:
(一)施工一线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60元发放。
(二)公司机关、太原基地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发放。
(三)各单位施工经理、施工(劳务)队长、调度、从事现场检查指导人员按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待遇发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种和夏季高温环境里工作的职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各单位、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人员夏季防暑保护工作,防暑保护设施一定要配备齐全,务求实效。
(二)发放人员按照201x年5月31日在册人员统计,由各单位造册,一式三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各单位自行发放。
(三)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防暑护品,按公司规定的办法由项目部自行审批发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单位发放时,需造册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科审批,在外地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审批发放。
(四)因国外气候与国内差异较大,国外工程项目部夏季防暑时间及护品发放可参考公司的规定,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质量安全部。
201x年6月24日。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二篇】
尊敬的客户: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36号)的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现有的营业税制度将全面停止执行,改为缴纳增值税。因此20xx年5月1日后您在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投保的保单将为您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营业税发票)。
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xx年5月1日前起保(即保险责任开始时点),请于20xx年4月25日前通知您的保险联系人或前往我司营业网点开具营业税发票,以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若您在20xx年4月25日后(国家规定的已缴纳营业税保单补打发票最后期限前),对20xx年5月1日前起保保单提出补开发票要求,我司将按照国家相关税务政策、在规定期限前为您补开发票,但如果因此产生额外增值税,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若您投保的保单于20xx年5月1日之后起保,但我司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已经为您开具营业税发票,20xx年5月1日之后要换成增值税发票,请将我司已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原件退回,我司核对无误后,我司会为您重新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
从20xx年5月1日起,保险将根据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服务缴纳增值税,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由于增值税开票系统设置及向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发票需要一定时间,我司在20xx年5月初可能无法为您立即开具增值税发票。此类保单我司将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及时根据保单信息为您尽快开具增值税发票,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其中专用发票只能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若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我司开具专用发票的,保险需登记贵司的增值税纳税人信息,并确认贵司的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您在此之前并未向保险提供过增值税开票信息,请联系您的保险联系人,并提交相关资料,我司将为贵单位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补录手续,并于信息补录成功后,为贵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保险有限公司。
年4月20日。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三篇】
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各班:。
为弘扬中华精神,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操,吸收传统文化的精髓,挖掘历史文化的时代内涵。我校将组织举办迎国庆65周年,以爱国教育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评比,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丰富校园学习文化氛围,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和爱国热情,充分利用黑板报这一传媒平台传递正能量。
二、活动主题。
弘扬爱国精神,传承民族内涵。
三、活动要求。
1、板报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切合实际,健康,充实,富有精神指导作用。
2、各班必须于9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校团委、政教处将进行检查,对未出黑板报的班级,进行通报、扣分处理。
四、评比安排:。
1.比赛时间:9月13-9月30日。
2.评比时间:9月30日中午12点。
五、奖项设置:。
初一年级奖励前三名、初二年级奖励前四名、高一年级奖励前三名、高二年级奖励前三名。
获奖班级颁发集体荣誉证书,班级量化考核将根据《师大附中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进行加分。
师大附中团委政教处。
x年九月十二日。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四篇】
深圳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若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元计算。
据悉,从6月起,深圳市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给高温作业劳动发放高温津贴,今年发放标准和往年一样,仍为每人每月150元。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注意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五篇】
为确保我合同段全体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下:
一、各施工队要高度重视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针对你施工队的安全工作,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假前,各施工队要以班组为单位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现场情况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桥梁人工挖孔桩,放假前必须对孔口进行严密的覆盖,并设立明显的标识牌,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封闭。
2、隧道必须对洞口进行封闭,防止村民在假日期间进出。对工人宿舍的电缆线路进行检查,放假后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出现漏电,短路情况。
3、路基高边坡对高边坡下有行人的进行安全网覆盖,并设立明显标识牌,将松土,松石及时进行清理。
4、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机械车辆钥匙统进行保管,防止被偷,被盗。
5、临时用电放假后,须切断一切施工用电,防止假日期间村民私搭乱接出现安全事故。
6、带号产品的管理由项目部安全部牵头,各施工队队长。
配合在放假前对各施工队的炸药雷管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无任何炸药雷管遗留在工地,明确炸药领取的使用台帐。
四、加强值班和汇报制度。春节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领导要带头值班,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防范措施,保持信息通畅,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于项目部安全部王维处。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落实,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到位。
xx年xx月xx日。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六篇】
省气象台6月23日17时10分发布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等地将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9级左右阵风。xx市气象台6月23日18时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我市部分地区将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7级以上阵风。请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准备,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按照预案要求,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七篇】
公司各部门:
根据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xxx。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第八篇】
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在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工作场所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沪人社综发〔2016〕23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