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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样例【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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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一篇】

化学老师年轻漂亮,大概是刚大学毕业罢,被学校分配到文科班任课。对于文科生而言,化学课就约等于自习课,老师也做好了心理准备,第一堂课便说道:“同学们累了就睡觉,厌了就看其他书,我的要求只有一个――不许讲话!……”话未道完,看看台下,老师顿时不知是自己还是同学们在做梦――台下齐刷刷的扑倒在桌上,寥有几个抬着头,万花丛中一点红――老师无奈地一笑,讲起课来。

而我竟是这样一个学生――上学期读理科时,总喜欢听政治地理老师豪情大侃;这学期转到文科班了,历史地理课上睡起觉来,生物化学课却煞有精神地坐直身子。

我不听正课,因为丝毫没有兴趣。而理科性质的老师在文科班授课往往只用很少时间讲正课,其余时间则会说一些和该学科有关的生活知识。例如生物老师说饭后不宜立即吃水果等等,我认为这比背住蛋白质结果要有用得多。

“大家知道炖排骨,怎样才能最有效的把骨头里的钙质吸收出来呢?”化学老师微笑着问,显然她知道是不会有人配合的,于是又自己回答起来,“很多人认为炖得越久,钙就越容易吸收;其实大可不必,方法很简单,在汤里加一点点醋再炖,一会儿就可以把大部分钙质吸收到汤里了……”

“另外,家里面使用锑锅,高压锅等,很多人喜欢把食物长期盛在里面,那样做是不对的,尤其是酸咸性食物,容易与铝、锡等反应而中毒……”

我慢慢地听,仿佛得到了许多答案,不知道是什么问题的答案,只是面对睡得正香的同桌,我便心升一种坦然,这白晃晃的教室用水泥钢筋把人困住,黑板上,写明了出口,究竟出去了的人却是很多,而我,还是听自己爱听的吧!

06年12月24日星期日晴。

妈妈打开门,如往常一样把钥匙扔在鞋柜上,一手提着东西,按在门框上,一手提着鞋子放进鞋柜,然后扣上门。

“这么晚啊?”我站在客厅中央问道。

“今天是外国人过年啊?”她扬起右手,“我买了点苹果,拿去,吃吧。”

苹果很甜,我告诉妈妈今晚叫平安夜,不是过年。她笑,幸福的微笑。

我望着妈妈黝黑的肌肤,班白的头发,无言以对。这个有些封建而又无比宽容的妈妈,她粗大的手掌却写着我的年华。我读再多书,写再多字,都不及她平凡而真实的话。每次面对妈妈,我更多的选择是沉默。

“那平安夜吃苹果是好事吧?”妈妈问。

07年1月1日星期一晴。

天气特别好,朋友打电话约我出去游玩。一天就悄然而过,全然没感觉到新年有什么新鲜,除了几次在相机前无奈的笑。

我打开门走进客厅,妈妈正端着高压锅往一个大碗里倒东西。她回头看见我,问道:“哪儿去了?这么晚,菜都凉了。”

“到处乱玩。”我走近,看见妈妈倒的是海带炖排骨,便问,“这是干什么啊?”

“装到碗里啊。”她把空了的高压锅放到一边,又说,“你不是说吃的东西不要在高压锅里放久了吗?”

“哦。”

“给你热了再吃吧,我加了点醋,味还是一样。”

妈妈随口说着,我有些沉默了,平时骂我怨我的妈妈竟然如此听我的话。而我也只是随口说出的,自己都未曾记起。

再后来,看电视时妈妈告诉我,“上次买的苹果我还没尝到味你们就吃完了,好吃再去买点吧?”

“你没吃?这么久怎么不吃啊!”我很大声。

“哪有时间嘛,回来炒菜吃了就要去上班,你又说刚吃了饭不能吃水果……”

我沉默。

妈妈好像孩子。

妈妈,听话。我们都听话。

我没更多的话表达那些事,在别人看不懂或看了轻飘飘的走过时,自己满足就够,是谁说的忘了。

formymother,ishouldpipemyeye.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二篇】

《我要做好孩子》的女主人公名叫金铃,11岁的她,有着155厘米的个儿,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的重量级的选手。

金铃的成绩方面的话,语文还可以,尤其是回答一些难度高,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和不苍白拘谨的作文题目上,总能出奇制胜,令老师拍案叫绝,可是金铃太粗心,错别字满天飞,成绩徘徊在85左右。可是数学就不太妙了,四则混合运算简直是一塌糊涂,10题起码错6题,试卷上的叉叉,惨不忍睹,让金铃的妈妈费了不少心。英语还马马虎虎,一般90来分,不多不少。总而言之,金铃就是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这么一个孩子。

金铃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了,面临着进初中的抉择,可是重点初中却像一个紧箍咒,缠在她头上,令她头痛不已。老师的劝告,同学的竞争,学校的比赛,表达了现实生活的思想。我想每位同学都应该多多少少从金铃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许是金铃的体型,金铃的成绩,金铃的胆大,金铃的善良,金铃的倔强,金铃的……..在这众多的金铃当中,大部分都和金铃一样,被严加管教,可是却浑然不知,外面的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似乎老天已注定好了,你今生是什么命。家长却忙得不可开交,辅导功课,制定食谱,请名校名师,为孩子搭桥铺路,希望她(他)能风雨无阻,一路顺风,好像是自己考试,不对,应该是自己考试都没这么紧张,正如古话说所说----皇帝不急,太监急,倒是先累了自己。

总之,《我要做好孩子》中的金铃就是我们的写照,赵卉紫就是为我们操劳的父母的写照,它是一位母亲陪伴孩子走过过渡期的写照,十分真实,故事一环扣一环,让读者读的津津有味。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三篇】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人们总该开玩笑地说我是“坏孩子”,后来大了,每次听到这话,我心里就不快活。暗想:谁好谁坏,总有一天让你亲口改。

在“母亲节”的那天,妈妈和平日一样忙碌着,好像忘了是什么日子。我悄悄地把平日自己积攒的钱取出来,溜出屋子奔向商店。商店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商品,我仔细寻找满意的商品。有的合心意,价格太贵;有的价格合适,东西却不合心意。突然,我发现挂在正中间的一排胸针,它们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我在售货员的帮助下,终于挑选了一个“母女情深”图案的胸针。

回到家中,我把胸针小心翼翼地放在台灯旁,打开录音机开始录音“……亲爱的妈妈,在节日里我送你一首小诗……”我深情地朗诵起来。录音机里录下了我的声音,也录下了我的一片真情。

天黑了,全家人坐在桌前,我请妈妈把灯关了,打开了小灯。我按开关,录音机中传出了我祝福的声音:“亲爱的妈妈,今天是‘母亲节’,这胸针是女儿的一点儿心意,亲您戴上它,让女儿的心天天贴近您……”

这一刻,她把我紧紧地搂在怀中,轻声说:“孩子,妈妈明白你的心,你真是个好孩子!”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四篇】

(江西农业大学附小三年级杨肃雍)。

我最喜欢打羽毛球。每当妈妈一回到家,我就缠着妈妈带我去体育馆打球。一到球场,我的手和脚就灵活得不得了,没有一个球能逃出我的手掌心。我也非常喜爱阅读,一有空就进入了书海,一下子就忘了自己是谁。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做事拖拉。有一次,我脱掉衣服拉大便,在厕所里足足呆了半小时,结果就感冒了。我还爱打架,常常是鼻青脸肿地回到家。

我最讨厌去钓鱼(我爸爸最喜欢的活动)。每次爸爸带我去钓鱼,结果呢,连一条鱼都没钓到,反而鞋子上沾了许多泥巴。

告诉你吧,我嘴巴说出来的话都很有趣,你愿不愿和我做朋友啊?

(指导老师:邱春华)。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五篇】

一个好孩子不是说这个孩子的成绩多么优异,而是说一个孩子要有良好的品德,为人要有正气。

我的特长是“打篮球”,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由于我不会打篮球,连最基本的“运球”都不会,但是,经过我4年的刻苦努力,终于取得了一个不错的成绩,我们的李教练曾经对我说过:“张启明,不是你不会而是你不用心,你只要用心去练篮球,你一定是最棒的。后来,经过教练的教导,我大有进步,在每次的分组比赛中,我都能为我们那一组争光,取得第一名。

除了我有这一方面的特长以外,我在生活中可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有一次,我在体育馆打篮球时,看见了一个坐在翘翘板上的一个小弟弟,怎么压也下不来,于是,我把篮球放在一边,和小弟弟一起玩起了翘翘板,看着小弟弟脸上灿烂的笑容,我不禁也笑了起来!

我觉得二十一世纪的少年不能在家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而是要自力更生,主动为家长减轻家务劳动的负担。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六篇】

最近,我读了《我是中国人》这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在异国他乡奏起了国歌》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著名的数学家华罗庚爷爷,他才智过人,到美国学习时,在学术上迅速地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硕果累累。他还被一所著名大学聘为终身教授。终身教授,在美国是为数不多的,人们称为“金饭碗”,有多少人羡慕不已啊!但是,华罗庚爷爷并不稀罕着“金饭碗”,他身在异国,心向着祖国,决心返回故乡。他在香港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信中情深意切地对在海外工作的科学家和留学生说:“为了抉择真理,我们应当回去;为了国家民族,我们应当回去;就是为了人民服务,我们应当回去,建立我们的工作基础,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而奋斗!”多么慷慨激昂的声音,多么感人肺腑的话语,它表达了一个海外游子对祖国的无限热爱。

看到这里,我激动极了,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我从心里敬佩华罗庚爷爷。敬佩他时刻在为祖国建设而贡献自己的才学,我明白了,华罗庚之所以能成为著名的数学家,正是因为他具有一种为祖国刻苦钻研的精神。我也从中懂得了,要想长大为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就应该像华罗庚爷爷那样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从前我一见到难题就头痛,现在却到处找难题做,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以前我讨厌数学,从前我觉得数学枯燥乏味,现在却感到数学丰富多彩,非常有趣;现在兴趣浓厚,越来越喜爱这门功课。不知多少个夜晚,我梦见自己真的成了一名数学家,正在努力地为祖国为人民贡献着自己的一切。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还是盼望梦中的一切能成为现实。我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在通向理想之门的大路上阔步前进,为祖国的腾飞而奋斗。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七篇】

今天我做了一张试卷。在这张已被我填满的考试卷上,令我激动不已的是那1篇小小的短文《我是中国人》。我不禁又细细地品品读了一下这篇文章:“我”是一个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生活中“我”总是向别人介绍我的祖国;下课时,时常到黑板上写一些介绍中国文化传统的内容。经过“我”的努力,终于在年段大测验中获得了连美国人也很少获得的好成绩,“我”为自己的祖国感到骄傲。

读完文章,我掩卷沉思,中国这个矗立在世界东方的大国,又何尝不是我的骄傲呢?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所体现出来的不光是一颗火热的赤子之心,我是中国人读书笔记更是世界拥抱中国的缩影。而“我是中国人,我很自豪“这几个字更是不短扣动我的心弦,他在我的脑海中不断放大,像放电影般一遍又一遍的闪过,我不禁觉得热血沸腾......

我陷入了沉思,记忆的旋涡又将我拉到了曾读过的另1篇文章上:一个高中生到外国留学,他作为高才生被美国的一家有名的企业破格录用,虽然工资十分丰厚,但条件是必须长期呆在美国。这位留学生毅然拒绝了这家公司的工作,他在家书中写道:“就算再外国做在好的工作,也顶多算一个二等工民,我要回到抚养我成长,给我锻炼机会的祖国!这一段激昂的文字,震撼了我的心灵,这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爱国精神,难道称不上崇高吗?这两篇文章的作者的经历是如此相似,但更相似的是那爱国心!

“来到异国他乡,思想的感情会变的特别强烈。”这不正是心灵的呼唤吗?那些挤破头皮想要出国的人,眼睛是否已经被那成捆的美钞和华丽的别墅蒙蔽了,他们看不到中国进步的步伐。而我却总相信,无论何时何地,长江和黄河总能奏出中华儿女的灵魂之声!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八篇】

我希望。

每一个时刻。

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

我希望。

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

画出笨拙的自由。

画下一只永远不会。

流泪的眼睛。

一片天空。

一片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

一个淡绿的夜晚和苹果。

我想画下早晨。

画下露水。

所能看见的微笑。

画下所有最年轻的。

没有痛苦的爱情。

她没有见过阴云。

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

她永远看着我。

永远,看着。

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

我想画下遥远的风景。

画下清晰的地平线和水波。

画下许许多多快乐的小河。

画下丘陵。

长满淡淡的绒毛。

我让它们挨得很近。

让它们相爱。

让每一个默许。

每一阵静静的春天悸动。

都成为一朵小花的生日。

我还想画下未来。

我没见过她,也不可能。

但知道她很美。

我画下她秋天的风衣。

画下那些燃烧的烛火和枫叶。

画下许多因为爱她。

而熄灭的心。

画下婚礼。

画下一个个早早醒来的节日。

上面贴着玻璃糖纸。

和北方童话的插图。

我想擦去一切不幸。

我想在大地上。

画满窗子。

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

都习惯光明。

我想画下风。

画下一架比一架更高大的山岭。

画下来东方民族的渴望。

画下大海。

无边无际愉快的声音。

最后,在纸角上。

我还想画下自己。

画下一只树熊。

他坐在维多利亚深色的丛林里。

坐在安安静静的树枝上。

他没有家。

没有一颗留在远处的心。

他只有,许许多多。

浆果一样的梦。

和很大很大的眼睛。

我在希望。

但不知为什么。

我没有领到蜡笔。

没有得到一个彩色的时刻。

我只有我。

我的手指和创痛。

只有撕碎那一张张。

心爱的白纸。

让它们去寻找蝴蝶。

让它们从今天消失。

我是一个孩子。

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九篇】

我是灵石二小学161班的一名学生,我有很多优点,上课认真听讲、乐于助人、爱看书、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认识我的阿姨都说我是懂事的好孩子。

在学校,我上课总是专心致志认真听老师讲课,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所以我的学习成绩是很不错的哟!在学校我还是老师的小帮手呢!我乐于助人,如果有同学忘拿什么或者没有什么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的去帮助他们(她们)。学校的活动我都踊跃参加,无论哪方面,我都努力做好。

在家里,每次下午一回到家我总是认认真真先把作业做完,做完作业我就会帮妈妈擦桌子、拿碗筷准备吃晚饭,只要自己能做到的就帮妈妈做!妈妈经常夸我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呢!对了,我还是个小书迷呢!一到双休日,我看起书来,竟然忘记了时间老人的`脚步,有时睡觉前看书,吃饭时看书,甚至上厕所我都要看几页呢!

我是一个积极上进、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三年级我是个好孩子读后感【第十篇】

我是中国人!这是一句多么简单的话语,但它却包含了多少华夏儿女的骄傲与自豪!祖国的成就太伟大了!

‘’神六’’飞天,青藏铁路……每当听到这些熟悉的名字,我们是多么兴奋呀!我们中国人实在太伟大了仅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就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弱国变成了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国。有太多的成就都是用几十年的时间赶上了欧美强国七八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水平。深圳就是最好的例子。时间回到上世纪70年代末,邓爷爷同志来到了深圳――一个人均收入不足一人民币的小渔村。可到了上世纪90年代小平同志再次来访时这里已变成了一个繁荣的现代化都市!

祖国真的强大了!崛起了!我是一个自豪的中国人!一个十三亿中国人中的一员!所有的中国人都是一个奇迹,他们用那智慧的双手,撑起了这只东方巨龙!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我的家乡瓯北的成长。在改革开放前这里都还是一个落后的小镇,每家每户都过着贫穷的日子,房子都还是一两层的小平房,电视电脑这些现代化工具全都没有,有收音机的人家都还很少,灯全都是煤油灯,一家人全部年收入也不过几十块钱。到了上世纪80年代生活虽有所改善,但还是很贫穷,跟现在人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时侯有钱人家也只是住两三层砖瓦房,看得也只是黑白电视。过了新世纪人民的生活才有了质的飞跃,年均收入几万根本没问题,电脑。4.手机,这些现代化用具,都已进入了寻常百姓家里,整个瓯北都富了起来!

祖国,你是一位屹立在东方的巨人,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应该骄傲与自豪的,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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