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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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第一篇】
这本书大概简述了:在1625年,一个名叫达达尼昂的小伙子听从父亲的教导,向巴黎出发,在巴黎,达达尼昂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也结识了他的三个好伙伴:阿托斯,阿拉米斯和波托斯,他们四个人乐观,向上,勤劳,闯过了一次次的难关,获得了一次次的成就。但是,最后,四个好朋友却各走东西,再没了联系。
读完了这本小说,我深有感触,比如,书中,红衣教主想要对白金汉首相进行行刺,并且围困拉罗舍尔城,想要把雷岛上的英国人都给赶出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而达达尼昂身负和平的使命,他想尽一切办法阻止,是无数个家庭得到和平。达达尼昂的正义感使我感动。
没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认为红衣教主是一个大反派,没有一丝的优点,可事实并非如此,红衣教主他是一个作风严谨的人,同时,他还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大臣,而达达尼昂,行为放荡,还有点酗酒,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坏人的内心不一定坏,而好人的内心不一定好。
就让我们向达达尼昂和红衣教主学习他们的优点吧。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第二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
读了《三个火枪手》,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四个小伙子不畏艰苦的精神,正是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这使我不由的想起那件事:
那还是我上学期在学校锡剧团的时候发生的事。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一次重大的在展演,而我们又没有新节目。时间又很紧迫,我们只能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排出一个新节目。第一天,老师教场,虽然几遍听下来,只有三分之一听得懂,可我们还是在一次一次的学着。整节课下来,大概的咬字我们都清楚了,剩下的就是唱腔和音调了,老师说只需要稍稍纠正一下就可以了。
第二天,老师教动作,整套动作下来,我们还有点懵,可跟着老师慢慢的做,竟然一学就学了一大半,可谁又会知道这一大半的成功是多少人咬牙坚持下来的呀!后面的一小半,我们也努力地学完了。回家后,我一个人在家回忆老师教我唱戏的情景,一个人练唱、练动作,直到很晚我才睡觉。就这样,第二天的任务也圆满结束。第三天,我们把整个节目彩排了好几遍,直到老师满意为止。第四天,我们正式站上了展演的舞台,灯光下,我们身着美丽的戏装,以优美的动作,婉转的唱腔,赢得场下阵阵掌声。这都是我们咬牙坚持、埋头苦练出来的。而谁又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放弃训练呢?是因为那颗勇往直前、不畏艰苦的心,一次次告诉我们不能半途放弃。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的内容回味无穷,我还坚信: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等待着我们,但只要我们不畏艰苦、坚持不懈,任何难关都会度过的。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第三篇】
“获得前程是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仅仅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三个火枪手》,让我更明白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就必须无惧无畏地向前,即使前路漫漫。
大仲马曾经说过:“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小说中的国王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塞留、王后奥地利安娜公主以及白金汉公爵等等,都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小说中描述的围攻拉罗舍尔战役和白金汉公爵遇刺身亡等情节,也是当时轰动的历史事件。《三个火枪手》就是以1625年至1628年的法国历史为背景,把历史中出现的政治事件和人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被作者加以升华和强化。该书曾多次拍成电影。
主人公达达尼安是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当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的崇拜,带上父亲送给他的三件临别礼物: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至特雷维尔的一封信——出发了。他只身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偶然的意外事件使他与三位赫赫有名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结怨,进行决斗,但不打不相识,他与三个火枪手竟然结成生死之交。于是,他们团结协作,不畏强权,英勇善战,挫败了以红衣主教为首的权利势力一个又一个阴谋。
达达尼安英勇、聪慧、执着。他明知道打不赢对方也要准时赴约进行决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进入火枪队,为了国家的荣誉可以赴汤蹈火,为了血刃杀死自己心爱女人的仇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他无论何时都不曾忘记过临行前父亲的嘱咐:“如果你谋得了一官半职,切记要尊重红衣教主和国王,荣耀我们的家族;一个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勇敢,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你完全有理由勇敢善战的: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我教会了你剑法,你就应该时刻准备着挺身而战。”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之后,达达尼安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艰难坎坷。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得偿所愿。(宋海秋)。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第四篇】
最近,我拜读了大文豪大仲马的名著——《三个火枪手》,看完后,心中颇有感触,此刻愿意和大家分享我的感受。
在这部书里,字里行间透露着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和唾弃,他以书中主人公——达达尼昂之口揭露了当时政府的腐败和无能,并讽刺了那些专权的贵族们,把腐败社会背后的推手——红衣主教一步步拉入舞台中心。他以细腻的笔触,刻画并描述了四位好伙伴所经历的故事,优美的文字酣畅淋漓的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憎恨和对完美未来的憧憬和向往。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1662年,一个名叫达达尼昂的加斯科尼小伙子整装出发了,他的目的地是法国的首都巴黎,他的身上只带了可怜的11埃居,他在美丽的巴黎认识了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其中便有他的三个好伙伴——阿托斯、阿拉米斯和波托斯,四个天生乐观、勤奋向上的小伙子共同创造了一次又一次辉煌的战绩,最后他们却分道扬镳了,从此再也没有了联系......
读完了这部长篇巨作,我颇有感触,在此书中,达达尼昂身负和平的使命,而红衣教主却对白金汉首相进行刺杀,并围困拉罗舍尔城,要把雷岛上的英国人全部赶出去,想掀起一场血雨腥风,此时达达里昂想尽一切办法阻止这场大战,让千万个家庭得以幸福安康,在这一段中,我深受感动。
不,不是这样的,作者是在告诉我们:好人不必须外表好,而坏人呢,外表看起来并不必须坏,因此,我们不好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哦,务必看透事物的本质,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第五篇】
现在可以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外国作家的名字了:大仲马。早在大学时代我就看过我能够找到的所有他的作品,当然是中译本。《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更是作为床头书在寝室放了很久,直到过了借阅期才恋恋不舍地归还,第二年又借出来一次。
法国的金庸——这是比较直观的形容。按照先后与文学史上的地位,或者应该说,金庸是中国的大仲马。读他的书是相当愉快的经历:引人入胜的情节,轻松幽默的对白,疏密相间的场景描写,还有让人快活的人物。没有沉重的哲学思考,没有刻意要反映的历史与现实,就是讲一个有趣故事。在这一点上,他比金庸更加纯粹。小说=好故事这个观念,就是他最先带给我的。
这也是大仲马被很多人不屑的理由,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曾津津有味地捧读过《基督山伯爵》。毫无价值的通俗小说——我所尊敬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过。但并不妨碍我自己的喜欢,总而言之,我就适合这一类粗浅读物。
金庸自己也曾提到大仲马,我记忆中大概有两处,一是说到《侠隐记》(《三个火枪手》或《三剑客》的旧译),二是复述了大仲马的名言:历史是用来挂小说的钩子。可以看出他的确受到了这位法国作家的影响,《鹿鼎记》中周旋于皇室与天地会之间的韦小宝,有达达尼昂的影子;而《连城诀》里牢狱一段,明显承袭了基督山伯爵中的描写。不同的是,金庸的作品更加社会化,有隐含其中的政治观点,大仲马则要轻松得多,诚如他所言,历史与观点只是钩子,故事与人物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大约就要提到中国与法国不同的民族特点。宗法制度下的大一统的中国,历史与社会的大背景无处不在;相对而言法国尽管也经历了集权时代,却始终保留了注重自由与尊严的骑士传统和市民精神。最周密最黑暗的宫廷阴谋,也可以用一种轻松有趣的笔法来描写,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为之牺牲的主义,自由、爱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
和多数人不一样,大仲马的小说里最喜三剑客,其次玛戈王后,基督山伯爵倒不是很喜欢。三剑客最让人动心的是友情,玛戈王后则是爱情,收藏断头台上爱人头颅的情节在《红与黑》中曾被提到并效法。铁面人的故事被一再拍成电影,对历史出人意料又丝丝入扣的假想令人拍案叫绝,此外还有那些充满机智以及不动声色冷幽默的对话,每部小说中都可以找到让人哈哈大笑的细节。
不得不说中国的翻译出版事业实在太滞后。大仲马的小说,国内翻译过来只有寥寥几部,而且很少再版。就连三部曲,除了三剑客之外,后两部也难觅芳踪。前一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看到《二十年后》,赶紧买下来,《布拉热隆子爵》却遍寻不得。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要将同一部书翻来覆去作出无数译本,却不考虑寻找更多的书源?是保守偷懒的心态还是引进的限制?在我,还是希望这位拥有世界最多读者群的作家能够更多被介绍到中国来。
写完之后,在网上找到一段金庸与池田大作的对话,其中一段:“《侠隐记》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法国政府授我骑士团荣誉勋章时,法国驻香港总领事gilleschouraqui先生在赞词中称誉我是‘中国的大仲马。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是殊不敢当,但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而且是以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
如此说来,金庸果然是大仲马的追随者。看到我所喜爱的作者如此褒扬另一位,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