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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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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一篇】

去年一年看的小说不少,有长篇巨著《巨人的陨落》,有东野圭吾的侦探小说,看起来都很精彩引人入胜,但是似乎看完就没了,仅仅是用于消磨时间的好读物,并没有给我的内心留下太多的东西。但最近看的两本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哲学意味更浓,也更能启发我的一些思考吧。米兰昆德拉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可以说看得我云里雾里,似懂非懂,而像我这么好奇心极重,越是不懂就越想要抽丝剥茧去分析一下,揭开这本书的神秘面纱。

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为何产生爱情?

托马斯是医生,而医生就是那些无论发生什么,都愿意终身照料人类身体的人。特蕾莎的出场形象就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们两人对比而言,托马斯太强,特蕾莎太弱,他一定对她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托马斯的其他情人可以没有他,但是特蕾莎离不开他,似乎离开了他就活不下去。

特蕾莎非常美,其母亲美得像拉斐尔画中的圣母,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九个男人向他求婚,最终因意外怀孕选择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第九个。姑且不谈论特蕾莎父母的婚姻,一个美如画中人的女人和一个富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结合的产物,特蕾莎当然是极美的。

偶然的命运之鸟

在书中恰是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引导着他。当托马斯看到特蕾莎和别人跳舞,看起来他们就像是一对恋人的时候,他意识到特蕾莎的爱情也可能与其他任何人产生,并非如此不可。近来,我也深刻感受到爱情并非唯一,我们可能在偶然的时间偶然遇到一个人,然后和这个人恋爱,但是我们偶然遇到的也可能是别的人,和别的人恋爱。真的并没有所谓的命中注定,一切都只是偶然的机缘,两个人相遇,然后命运就交织在了一起,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努力让偶然遇到的那个人变成“对的人”。

托马斯——灵与肉

追逐众多女性的男人被归为两类:一类是浪漫型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自己的理想,然而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理想是从来不可能找到的。个人觉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男主弗洛伦蒂诺就有一些浪漫型的迷恋成分,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找到了自己理想,那就是女主费尔米娜,在对女主求之不得后有过各种各样的爱情,也曾放浪形骸,最终在几十年过后又与女主再次相遇,为这跨越几十年的爱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类是放荡型的迷恋,而托马斯毫无疑问应归于此类,尽管他爱特蕾莎,尽管他的放荡给特蕾莎带去极大的痛苦,他还是不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那种征服不同女人的欲望。灵肉能否分离还是看个人,托马斯可以,特蕾莎却不行。

特蕾莎——爱情之重

特蕾莎的世界只有托马斯和卡列宁(他们共同养的狗),当托马斯一次又一次背叛她,她跟托马斯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看到特蕾莎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她很可怜,为她感到悲哀,因为托马斯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她的喜怒哀乐几乎都被托马斯牵制。其实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读后感将自己的人生过得多姿多彩,她们的人生有很多个支柱,而爱情只是其中一个柱子,当爱情这棵柱子倒塌,还有很多其他柱子支撑着她的生活。所以爱情对于她们重要但又没那么重要,只不过是让生活锦上添花的东西。

萨比娜——轻与重

萨比娜天性叛逆害怕责任,她可以轻松地以情人身份与弗兰茨交往,但是当弗兰茨为了萨比娜离婚,想要与她真正在一起的时候,她又抛弃了弗兰茨,因为她害怕责任害怕禁锢。听起来萨比娜确实活得潇洒轻松,拥有众多情人,而又不与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捆绑在一起,她是自由的鸟。然而呢?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人有时候不就是因为一些与他人的羁绊,才彰显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弗兰茨——真实与虚幻

弗兰茨是梦想家,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萨比娜是弗兰茨的梦想,弗兰茨去到柬埔寨边境,仅仅是因为萨比娜,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然后柬埔寨之行又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唯一真正的生活就是那个戴着眼镜的女大学生,而不是萨比娜。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梦想无疑是美好的,我们极具想象力的大脑可以把梦想勾勒得完美无瑕,然而当梦想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也许就是幻灭。所以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活在真实中吧,那才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实实在在的生活。

书中人都是极理想主义,现实中大部分人还是负重前行的吧,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这本书似懂非懂,而主要是不懂,因为我是平凡人。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二篇】

之所以看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是因为很多年前那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太过有名,引用程度堪比“罗生门”那样高频。

这段话便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的出处了——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们背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当然他不是仅仅局限于讨论“生命”这一命题的,紧接着,他又抛出了——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地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

这就让他的作品有了深度和厚度。耐人寻味,反复品咂。当然,《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很多,找来一些读读,从多种角度来审视,自然是乐不可支,但也犯不着过度解读吧。

多年前,有几次拿起来又放下,这次终于读它有了善终。当然,吸引我读下去的,自然有他独到之处。小说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述的,而是分为了七个部分,按照某一主题来写的,“轻与重”,“灵与肉”,“不解之词”等等。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相互交错,让你不时地在作者和小说人物之间切换。这就多了一种空间任你转换,在诸多人物之间进行游刃有余地玩味,阅读体验便有趣了不少。感觉是作者常常是忍不住跳将出来,恨不得跟小说人物进行适时互动,同时又从多方面反复解构。

多线程的记叙,多维度的交错,让你顾暇不及。

小说表面是写的托马斯和特蕾莎以及围绕两人和周围其他人展开的感情纠葛,性爱故事,背叛与反背叛。

暗地里,又是一直在以苏联入侵捷克的政治背景为线索展开的,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它讲述的其实是专制制度下知识分子的生活与思考,呈现的是高压政策下人性的扭曲。诸如以托马斯为代表的这类人对信仰的反思和心灵的挣扎。

第三条线索,就是对哲学问题的探究。语言充满哲理性,人们也常常称其为哲理小说。当然,这是吸引我的一个原因,但是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读后感.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笔触,他对人性刻画的深、真、狠。比如下边的这段——她对他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

“你说:‘你什么也看不见’,然后你就帮我擦掉眼里的土。

“我回答你说:‘不管怎么样,我都看不见了。我的眼睛变成了两个洞。’

“然后你就离开了,很久,我知道你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很多个星期过去了,你一直都没有回来。我一点都睡不着,因为我害怕错过你回来的时候。一天,你终于回来了,你敲了敲墓穴,可是我等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睡觉,筋疲力尽,连爬出来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当我终于爬出地面。你一副很失望的样子。你说我的验色很不好。我知道我让你扫兴,我的两颊凹陷,动作又生硬又不连贯。

“为了请求你的原谅,我对你说:“原谅我吧,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睡觉。

“你用一种让人宽心的声音说:‘瞧,你应该休息。你应该休一个月的假。但听起来却不那么真实。

“我知道你说到假期意味着什么!我知道你想要整整一个月不见我,因为你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你走了,我又掉进放的层,我知道为了不要错过你,我还是会一个月不睡,一个月后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丑,你会更加地失望。”

这是我见到的最为恶毒的刻画了——关于痴心女子VS负心汉。犀利,冷酷,又不着痕迹,你除了心疼,还能有什么?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三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面看是一部爱情故事,骨子里却是一本概念小说,机智、诱人、严肃,充满情感,是一部开阔又复杂细致的作品。它里面交织着政治与哲思、肉欲和灵魂、趣味和深度……对于性爱与政治之间巧妙的交互作用进行娴熟的叙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深刻的哲理开头,结束于悲怆的诗意氛围中,为我们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和人类不可避免的误解所产生的深刻原因。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达的是一个人在四种状态下的“非如此不可”:爱---特丽莎,同情----托马斯,反叛----萨宾娜,梦想----弗兰茨。文章围绕主人公托马斯展开,他与前妻离异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并决定一直保持单身。特丽莎走进托马斯的生活,这个在托马斯看来是由六个偶然给他带来的女人,与托马斯纠缠、相伴了一生。然而,托马斯仍然醉心于与众多女人的“性友谊”,在性漂泊的路上去寻找、开拓和征服每一个女人与其他女人的百万分之一的差异。但特丽莎的身影反反复复出现在托马斯医生临窗犹豫与沉思中,严厉地拷问着托马斯对自我,对命运,对情爱,对沉重与价值的决断。这就是轻与重的对立,对婚姻的忠诚是重;与情人的幽会是轻。托马斯在轻和重之间徘徊不定。在情人面前想着特丽莎;在特丽莎面前又坦然承认与情妇在一起。千里追妻,放弃国外安稳的生活跟着特丽莎回到布拉格,却依旧不忠特丽莎。为了给妻子一个平静的生活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又在第二天忘记拒签的目的......终于他在被布拉格统治者逼迫的情况下同意了特丽莎的提议去了乡下。

还有两位主角,萨宾娜和弗兰茨。萨宾娜的宣言是:“我的敌人是媚俗”。萨宾娜是一个画家,是托马斯最好的情人,是弗兰茨崇拜的但又是与他貌合神离的情妇。萨宾娜是个轻极了的角色,她放荡不羁,特立独行。她的一生就是在不停地背叛。喜欢背叛又习惯背叛,她背叛父亲,背叛弗兰茨,在萨宾娜看来“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但是,在一切背叛之后呢?她背叛的目的是什么呢?“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虚空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萨宾娜对于隐藏在自己背叛欲念后的目的无所察觉,这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轻——不就是目的所在吗?背叛的最后结果就是在铺满灼热炭火的圆周轨道上奔跑。而作为大学教授的弗兰茨每天过着由授课研究组成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他羡慕着萨宾娜,一心认为他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在他临死之际,他终于找到了他所要追求的,那就是和她的学生情妇在一起。

很多人看这本书是被书名所吸引,但读了几段能坚持看下来的人不多。我初次看这本书的原因是被书后简介的第一段所吸引: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这段文字像一把大斧一下子砍到我的内心深处,我开始陷入思考:回到现实,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更多的人会面对或多或少的生活或工作压力,我们抱怨,甚至痛恨,还有更极端的人因为这些原因做出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事情。但反过来想想,如果把这些生活的考验全部抽离,只剩下一尘不变,乏味,空洞的生活,你能承受这生命之轻吗?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过于轻,是浪费生命,太重,却是难熬的生活,没有担忧,无忧无虑的活着,可以是理想,但是要真每天都那样无忧无虑的,那跟虚度空虚有什么区别了?于是,选择需要的、必要的责任,可以让生命绽放出价值来。轻过不好,重过也不好,看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了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用时间慢慢品味的书,如果你能坐地下来阅读,一定会有所体会。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四篇】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第五篇】

看似重大的、命中注定的、必然的事情,往往缘于不可思议的偶然。这些微不足道的偶然构成的结局有时会让人感觉很不靠谱。按佛教解释,这些偶然其实都是前世因果的必然,这么解释似乎又很靠谱。

关于轮回与直线

但人生却是一条直线,不可能彩排不可能回头不可能试验,一种选择面临一种结局,《罗拉快跑》的电影不过是一种假设。

佛家说,这一切偶然其实是冥冥中的注定。

尼采说“相信轮回会使人备感沉重”。的确,因为它假设生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循环往复的回环,每一个决定你都将要为之负责。

正因为要为每一个决定每一件事的后果负责,人因此才在六道中轮回不止。

不过我想不明白的是,如果生命真的是轮回,那为何不让人记得前世,用前世的经验来度过今生,如此一来众生不就不那么执迷不悟吗?

关于无知

俄狄浦斯最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因为他无知所范下的罪孽,自己处罚自己。轮回是一个回环,而此生则是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中,因为自己无知所范下的罪孽,有多少人自愿受罚,改过自新。大伙做的无非用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或者说不知者无罪。不知者真的无罪吗?严厉惩罚因为无知范罪的人是不是太残酷呢?从这点来说,俄狄浦斯让我深深钦佩。

关于媚俗

这是一个媚俗的世界,包括我自己,亦在媚俗的滚滚洪流中裹挟前进。媚俗的定义可窄可泛,名利追求是媚俗。那么,宣扬自由、平等、博爱是不是另一种媚俗呢?

人类将自己定义为高级动物,具有剥夺任何动物生命、自由的权利,多么的自以为是啊!当尼采抱着被鞭打的马痛哭的那一刻,他便选择与人类决裂,与媚俗决裂,从此他成为人类眼中的精神病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么美好的海子选择了卧轨。他们是多么壮烈决绝的决裂。

如果不想媚俗,不想变成疯子或自杀,那么就只有一条路,便是隐退,与世隔绝。“隐居”,多么忧伤无奈的惬意生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范文(二)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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