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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实用(优推8篇)

网友发表时间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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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一篇】

1、食品留样不规范,有时留样食品未及时放入冰柜,要求留样食品按照规定及时放入冰柜,食堂管理人员要做好检查和督促。

2、偶尔食品的采购票据未加章,要求严格食品的定点采购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3、卫生打扫不及时,要求及时对食堂的操作间、餐厅进行环境卫生生整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每餐饭前、饭后各检查一次。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二篇】

虽然我们在巡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开展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开测评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二是人情关系干扰处理难。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基本上是属地巡察、同级巡察,是在“家门口的巡察”,巡察人员与巡察对象都是固定的生活工作在一个区域的常住公民,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人情关系干扰影响巡察效果无法达到最好。三是巡察成果运用还不是很到位,巡察成果的运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巡察成果无论在运用范围还是共享程度方面都还存在着不足。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三篇】

明确采购员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职责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健全了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有验货记录和进货台账。库存食品均在有效期内,原料贮存符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了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四篇】

摘要:食品消费是人类最基本的消费之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因此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应对策就变的至关重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臵疑,它既关乎每个人最基本的的健康问题,也关乎食品产业的发展,更关乎着和谐社会的建立。总而言之,食品安全已经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然而,我国目前食品的安全状况还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屡禁不止、时有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我国食品现状。

食品消费是人类最基本的消费之一,食用安全的食品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同时,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更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然而,关于食品安全问题,从2006年的海盐“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导致上海336人次中毒,到海南毒豇豆、毒节瓜、福寿螺、安徽劣质奶粉、三鹿奶粉三聚氰胺等食品事件,再到前不久的河南瘦肉精、上海染色馒头、陕西蒙牛学生奶等事件,无不牵动着每一个国民的心。不良企业和商家为了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丧失了做人的理智和良知,臵广大国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添加各种有害的化学添加剂,赚取昧心的黑心钱。

一个安居乐业、良性健康、幸福和谐的社会是以食品安全为保障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与否,事关国计民生,“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只有足够安全的食物,才能使百姓“各安其居而乐其业,甘其食而美其服”。如果连饮食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谈何“安居乐业,甘食美服?”近几年来,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感愈来愈差,食品安全问题给公众在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慌,已经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

二、食品问题出现的原因。

所谓的食品安全指的是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毋庸臵疑,多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并久治不绝,以致让社会公众在生活中对食品充满了不安全感,这是有着很多原因的,我们应当认识到:几乎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有着共同的特点。

首先,从企业生产的角度看,利益驱动是一个关键因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唯一的目的,不法奸商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掺杂使坏,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甚至造成重大危害。

其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在利润最大化的支配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等道德诚信、规则都被打破,各种非法牟利的手段无所不用,甚至铤而走险,挑战道德的底线乃至法律的尊严,道德滑坡是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所在。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身上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对于河南省生猪产区大量养殖户使用禁药“瘦肉精”饲养出的“健美猪”,经营者明知这有害消费者健康,却为利益所驱,昧着良心高价收购,这才使得这种问题猪大范围养殖。

再次,政府部门缺位、监管不力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经常会看到往往在农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或造成事故之后,政府主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根本不可能消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比如“瘦肉精”事件中,爆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另外,一些监管部门自称“不归我管”的行政不作为,助长了长期以来食品行业的市场失序、道德失范。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以收费罚款的返还方式来“解决”,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滋生了为罚款而放任企业违法的“养鱼执法”。正是这整个食品生产环节的逆向激励使得企业违法行为更加明目张胆。

最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同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本因。我国的食品法规存在许多盲区。国家的许多规章制度含有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内容,但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内容上的重复和漏洞比比皆是,在流通环节和农产品的再次加工中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链条。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保证其中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安全隐患”。然而,作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核心的《食品卫生法》,无法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了许多执法空隙和安全隐患。此外,按照我国现有《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罚相对过轻,基本上是以罚款来处理,相对于某些暴利型产品,如假酒、黑大米、假奶粉等,罚款显得微不足道,违法者不怕被罚。

三、解决对策。

面对这些问题,厉行问责是当务之急。但是从长远来看,关键是需要从制度上落实才能切实保障问题的解决。要让唯利是图的企业心有忌惮、行有所控,要让监管部门坚守信念、执法为民,在道德与法律之外,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也是必需的。

首先,我们要完善相关法律。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设,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法》等法规。但是,按照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罚相对过轻,基本上是以罚款来处理,而违法者又不怕被罚,这就导致了食品问题的严重性。加之,某些法律的规定早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使得一些企业经营者有钻法律的空子的机会。因此,我们必须要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调、修订,进一步完善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

规范办事,不法分子就不敢像近年来一系列严重食品安全事件中那样,为了利润而肆意损害人民生命健康。这也正是当前群众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构筑“民以食为天”的安全防线,最重要的是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优化执法资源,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与竞争环境,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这又有赖于执法部门的依法监管,公平执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依法监管的重要职责,需要严格执法,让违法行为无处存身。

再者,建立食品从业者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从根源出发,拯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缺失,建立包括检测预警、诚信自律、社会监督、责任追究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当是治本之策。生产经营企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强化企业主体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核心所在,是维护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关乎人的健康与生命,依法合规地进行生产经营,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底线。从原料采购时的品质控制,到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允许有丝毫疏忽、懈怠与侥幸,因为稍有不慎,后果不可预测。法律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道德则是更高的社会准则。食品行业事关群众的健康,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恪守道德。最后,建立媒体和公众等社会监督机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从“三聚氰胺”到“染色馒头”等事件,媒体以及社会监督毫无疑问都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推动了事件的进一步解决。所以,在监管部门被动监管的环境下,体制外、社会监督就成为不可或缺的监督力量。号召国民一起参与监督、抵制和打击。在高科技时代,拥有四亿多网民和五一多手机用户的中国,网络已经成为国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仅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助推器,而且上升为振兴国家的舆论监督工具,因而四亿多网民“人人是记者,个个有真相”,对监督和打击非法食品,具有震慑人心的威力。需要指出的是,食品安全需要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更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必须遵循真实、全面、客观、理性、负责、科学的原则,这是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和道德操守。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护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不仅需要政府、法律的保障,发挥它们强有力的宏观控制能力,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需要每一个行业各尽其责,唯有如此,食品安全问题方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温家宝总理说,“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是不法企业不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利益获取建立在损害消费者利益及身体健康之上,赚取“黑心”钱造成的,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及身体健康,还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国家形象。这些事件的发生,凸显出了我国社会转型期法律与利益冲突的尴尬及道德的缺失。在当今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辩证的看待这些问题的出现。既要看到由于法律及相关举措的不健全导致这些问题的不可避免性,同时又要认识到我们当今所处阶段的巨大潜力,即这些问题的可避免性。

总而言之,我们要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生存环境就必须首先在全社会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开展尊重生命教育、培养企业道德责任,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惟利是图的土壤已经刻不容缓。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建设,使我们的各项事业能够有法可依。在物质财富剧增的今天,应该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法律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臵上来。我们只有把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限定在一个法律的环境下,限定在一个适时的法律的环境之下,才能最终保证社会有序、稳定、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葛洪义.法理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王作富.刑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贾宇主编.刑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6.万俊人:《人为什么要有道德》,现代哲学2003。

7.李萍:《伦理学基础》,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

8.[德]莫里茨•石里克:《伦理学问题》,华夏出版社。

9.高国希:《道德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五篇】

县食安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组织监管工作人员展开了一次中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可以掌握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程度和影响因素,获取学校相关教育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也借此提高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六篇】

优秀作文推荐!近期,我省的xx县、xx县、xx县等地中小学及周边餐饮单位相继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省教育厅及时通报了20xx年我省食物中毒及结核疫情在学校多发的事件,再次为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也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全体师生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我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七篇】

近年来接二连三爆出社会食品安全问题。2003年,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对肠食道胃粘膜有影响,可能致死;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大头娃娃”,营养不良导致免疫力低下,严重可致死;2005年,碘超标的雀巢奶粉,影响甲状腺功能;2006年,含瘦肉精的猪肉,人食用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2008年,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方面要求食品营养丰富,色、香、味、形俱佳,另一方面要求使用方便,清洁卫生,无毒无害,确保安全。此外,还要求适应快节奏生活和不同人群的消费需要。因此在食品加工生产中必须添加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以达到上述指标要求。但是,目前少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私利目的而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极大地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人们对食品短缺的担忧,已被对食品的安全恐惧所代替。一时间,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合成食品添加剂,使人谈“虎”色变。一些厂家趁机造势,打出“纯天然”、“不含任何防腐剂”等标签,搅乱了人们脆弱的神经,影响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

2.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3.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4.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1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成食品添加剂是通过化学手段,使元素或化合物发生氧化、还原、缩合、聚合、成盐等合成反应所得到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目前广泛用于食品工业生产中,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秘书长齐庆中曾经讲过:“没有食品添加剂工业,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为此,广大消费者应正确认识: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人类饮食文化进步的表征。食品工业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提高,使用食品添加剂品种越多。

(2)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有益的。所谓正确使用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使用。因为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是经过长期的严格的试验和筛选,证明对人体安全、有些对健康有益才允许使用的。反之,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例如食用防腐剂,而致食物腐败变质,产生黄曲霉菌,才真会对人体健康带来伤害。可以说,一些食品离开了添加剂就无法达到应有的质量。

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海产品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使用苯甲醛浸泡;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快”,在我国南方城市曾多次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其他质量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广东的有毒大米事件;江西、湖北等地在粮食制品中非法掺入非食用原料甲醛、二氧化硫以及工业漂白剂、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事件;河北等地发生火锅加入罂粟壳事件;河南、青岛等地发生给大米添加矿物油及人工合成色素事件等等,这使消费者身心受到伤害,以致“谈食色变”,产生“吃”的安全恐惧心理,吃什么都不放心,都不安全。

国外先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体系非常严密,发现违规行为,非让你倾家荡产不可,有谁还敢去冒这个险?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食品行业的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过轻,不但起不到惩戒作用,反过来实际上放纵了违法者,结果造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的恶化态势,食品污染愈演愈烈,这十分令人担忧。为了尽快消除这些负面的影响,加快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营造食品安全放心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食品的消费信心,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国家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应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具体的标准及监管程序,积极探索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和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体系。

(1)建立健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高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生产条件。比如: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能申请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同时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对出厂的产品必须加贴质量安全标志,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保证消费者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2)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才处理的现象,食品安全真正从源头抓起。

(3)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全面的食品质量控制,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性。对不适应食品安全需要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改革现行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监控检测体系,要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兽医控制规范、加工操作规范、及良好的实验室规范等,形成了全方位、立体控制食品质量的体系,确保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重点食品的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食品,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食品的管理,推行质量体系认证,食品质量体系认证采用iso9000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完善食品检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树立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地生存和发展,同时提高食品质量的安全水平,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

(4)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从重从快处罚,对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失职人员也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各国都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目前国际上研究的热点问题。因此,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国自身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更有利于增加我国食品的科技含量,增强我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提高我国食品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进一步促进我国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

五、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天津农学院职业学院。

毕业论文。

年8月28日。

食品安全研究报告论文【第八篇】

摘要:。

近年来,全球不断爆发食品安全事故,如英国的“疯牛病”,欧洲的“口蹄疫”,席卷全球的禽流感,等等。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也层出不穷,肆虐全国的非典型性肺炎,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事件,的苏丹红事件,三聚氨胺奶粉事件,等等,都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影响较大。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关键词:食品卫生安全食源性疾病人权管理体制立法现状。

尽管现代科技己发展到了相当水平,但食源性疾病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最关注的卫生问题之一。

(一)食品体制。

1.低收入农村体制。其食品的体制是很简单的,在此情况下造成食品污染的主要威胁是:生的食品、不洁水、不恰当的家庭卫生习惯,特别是不恰当的食品处理习惯,以及不合适的贮存习惯。

2.低收入城市体制。引起食品污染的主要因素是:应用非饮用水、食品掺假、家庭及街头商贩的不卫生操作。

3.高收入体制购买者。其特点是愿意购买半成品或制成食品,以减少购买食品和制作食品的时间。对食品安全的主要威胁来自:不正确的烹调习惯,在室温下贮存食品,不适当的重新加热,以及生熟食品间的交叉污染。

(二)社会文化因素。

食品和食品消费既是一个营养现象,又是一个社会现象,在社会文化背景下的.饮食习惯对增进健康和引起疾病两方面都起着主要的作用。例如在日本,人们喜爱吃生鱼,这容易引起由副溶血性弧菌所导致的胃肠炎。在泰国北部,人们喜欢食用发酵猪肉,因而很容易得旋毛虫病。

(三)环境因素。

生产加工食品地区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会明显加剧食源性疾病的危险。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饮用水供应和废弃物处理系统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从而加剧了食源性病原体的传播危险。工农业生产排放到环境中的有毒化学物质有可能进入人类的食物链,如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人体组织,特别是脂肪中已检出农药成分。

食品安全与人权息息相关,食品安全中的人权不仅需要国内法保护,而且是一个国际法问题。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现代生命权不仅仅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自由权,而是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即积极意义上的社会权。

1.保障生命权的前提条件,即数量上保证,解决人类的温饱问题,使人类免于饥饿。但是目前全世界仍有6700万人需要紧急粮食援助,近30个国家和地区仍然受到粮食危机的困扰。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用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世界上22%的人口,在粮食安全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2.食品质量与人类生命密切相关,尤其是有毒食品,会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如劣质奶粉造成“大头娃娃”,甚至直接导致婴儿死亡;猪内脏、猪肉导致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红心咸鸭蛋”含有苏丹红……人们对食品质量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强烈要求政府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

(二)健康权。

食品安全从两个方面影响人类的健康,一方面,粮食的绝对短缺会影响人们的健康,而粮食的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等社会因素又会使后果更加严重。另一方面,有毒的食品会直接损害人的健康。

(三)知情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得。

1.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这是消费者实现食品安全知情权最主要的途径,也是最直接、最常见的途径。

2.大众传媒提供信息。这里所称的大众传媒提供信息,限于大众传媒基于社会公益向消费者披露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不包括发布食品类商业广告等以营利为目的的信息传播行为。

3.消费者协会提供信息。消费者协会依法向消费者提供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在内的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4.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知情权的实现,政府应抛弃“重管理、轻服务”的旧观念,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以主动公开为主体、被动公开为补充,向消费者提供准确、及时、客观的食品安全信息。

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及立法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正待完善,尚未建立起完整的食品召回法律体系。

我国已经形成了《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为主导,相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为补充,其他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配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遏制和惩治食品经营者的非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不完善及不健全的方面。

(二)食品质量标准,检测技术更待提高。

我国食品技术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还不能适应食品监督管理的需要,特别是食品安全标准方面主要有以下问题:1.食品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不顺;2.食品质量标准少;3.食品质量标准重叠,缺乏权威;4.食品质量标准不适应迅速发展的食品产业。构建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需要我们根据wto相关协定的要求整合我国现有的标准体系。

(三)管理部门众多,执法更需持续性。

现行法律法规赋予许多部门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这不可避免地导致职权相互冲突、法律法规交叉和不配套的现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使食品监督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

保障食品安全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这是公众的强烈愿望和共同的健康追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而倡导和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正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是公共卫生工作的根本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公共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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