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通用7篇)
司法局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完善法律服务,加强政策支持,提升企业满意度,促进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示精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集中攻坚工作。按照《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市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地方层面的突出问题和全市层面的共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省、甚至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我市开始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市级行列。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为我市营造“四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以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意见》为抓手,立足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破解制约“四新经济”成长壮大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了更好的加快新经济的发展,培育新动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数据库、帮助企业融资发展、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优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责任部门:法规科、信用科、商广分局、各综合分局
(二)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依法整治和打击。
责任部门:价格监督管理分局
(三)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更新和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规范市场执法行为,避免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责任部门:信用科
(四)企业开办3天内完成。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公章刻制单位应在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印章刻制;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部门:信用科
(五)签订《信用承诺书》。对涉及我市业务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药品流通、餐饮,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承诺对象签订《信用承诺书》,并进行公开公示。
责任部门:信用科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是城市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市场监管法定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以公平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制度和举措的协同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强化督查,务求工作实效。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研究细化和组织推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将工作情况报监察室,确保各项预定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结合企业年报、监督检查等工作时机,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宣传会、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无阻。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2
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流程、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常态化
1.加强组织保障,高位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进程。一方面,紧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审阅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高位推动法治建设、调度法治建设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另一方面,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分别于2019年、2020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听取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印发了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文件,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县重点任务分工和举措。
2.创新法治宣传,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 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3.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劳动合同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权,协助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培育企业法治文化。
4.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每年印发大量的宣传资料,近几年来,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20000册,入户宣传100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困惑咨询10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服务效能
1.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放管服”暨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一是实施到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于2020年9月份印发了《关于梳理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备案30项;2021年4月份印发了《关于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备案24项,并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示。二是落实到位,加快放权赋权工作。一是我局于2020年7月23日已正式下发《临武县乡镇赋权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筛选出57项乡村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结合我县乡镇实际于2020年10月28日印发了《临武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2号);于2020年11月18日印发了《临武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4号)文件;2021年5月印发了《关于赋予湖南临武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县级有关权限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9号)文件,采用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四种赋权方式赋予湖南临武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县级有关权限107项。三是措施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以来我局每年对各部门开展案卷评查,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和“有案不移”等现象发生。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19年11月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加考试256人,通过考试人数90人。2020年10月组织全县16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电子化考试,通过人数达56人,同时完成换证人次64次。
2.提高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2019年以来至今,我局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234件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在去年的基础上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程序及内容进行了调整改革,确保每份规范性文件在进行合法性审核时均能达到全面性审查、针对性审查。如审核出台《临武县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临武县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开发崛起”的政策措施》及临武县碳酸钙产业园建设项目、舜泽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能具体解决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为临武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重大产业发展提高了法律政策保障。强化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落实。2019-2021年向市司法局、县人大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46件。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以来,按省政府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共计6次,完成了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如进行涉及与民法典内容相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关于涉及风光、文旅、矿产等资源合作开发协议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
(四)大力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全面启用12348湖南如法网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一步加大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针对道路交通、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整合全县专业行业调解力量,抓住主要矛盾重点调解。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调处民商事务矛盾纠纷,为维护临武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程,巩固已形成的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体系。
2.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移转衔接。加大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完善诉调对接模式,创新调解方法和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把“事后被动处置”变“事前主动预防”,把纠纷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3.完善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创建,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建成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纠纷、劳动保障、金融消费纠纷、征地拆迁等8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有效拓宽了涉企矛盾纠纷化解领域范围。同时,从不同行业领域邀请、聘请调解专家,建立涉企调解专家团队,为企业开展人民调解咨询服务,宣传人民调解知识,解答企业员工疑惑。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动态管理。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辖区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在矛盾纠纷出现苗头的早期主动介入,对于重大排查案件采取实时管控,全面掌握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以保证第一时间掌握纠纷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矛盾化解,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1.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组建了23人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以来,共为35家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出具《法治体检意见书》24份,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
2.强化法治宣传引导。组织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遵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为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共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8次,开展法制讲座12场次,接待解答企业及员工各类法律咨询480余人次。
3.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临武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临武市经济健康发展。
4.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迅速激活企业发展动能。开展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开展依法防控、依法复工复产督导、服务和宣传工作。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对因疫情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减、免、缓。
5.积极开展公证行业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临武县公证处工作规范》,组织公证人员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新规,提升公证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成立了公证行业专项治理整顿小组,努力提高公证工作公信力。同时拓展公证业务,开通公证“绿色通道”。
6.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 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4件。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目前全县没有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一是绝大多数单位的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办案情况也局限于本系统平台公示或政府门户网,无法实现全县行政执法情况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是法律专业人才少。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本单位从事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仅两名工作人员是法学专业,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事务工作理解有限,不便于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三是推行部门权责清单难度大。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原法制办的职能划转至我局。在推行部门权责清单过程中,受制于我局调度工作难、各部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以及组建专门的法制审核专家队伍较难。
(二)部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忽视风险的研判与防范。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多数未设立法务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送法律进企业开展力度还不够,普法工作不够细致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没有形成依法营商的法治思维。一是营商法治氛围营造得还不够。虽然法律服务网络已经建立起来,但对营商过程中法律服务作用宣传不够,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根本原因是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在营商活动中的作为不够突出。法律服务与营商活动的结合点在于业务需求。目前我县法律服务的业务领域拓展不够,对新的营商环境下工作重点抓得不准,服务方向和服务领域调整不够及时,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也就无法展现,真正成为营商活动的法律支撑的作为还没有真正彰显。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缺乏。我县的专业律师人才较少,近年虽然我局积极营造法律服务良性环境,引进法律服务人才,并将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补充,但仍无法跟上时代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创建法治示范县做好各项协调和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
(二)围绕统筹调度,抓好部门协调。加强与省市县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重点、调整工作重心,争取工作主动。认真做好规划布局和任务分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好各工作小组作用。加强对部门机构的业务指导,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服务质效的提升。
(三)围绕部署落实,用好督导考核。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巡回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的全覆盖式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开展好监督检查,用好用实考核监督,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赫山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赫山区司法局以高品质建设法治赫山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律服务为抓手,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赫山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助推我区企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强工作专班
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为成员的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联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目前已制定《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赫山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台账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人员管理、重大疑难案件听证与集体研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年度统计报告、案件质量评查、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使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和完善。
三、强化督导,抓好问题整改督办
我局对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特别是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实现问题销号。截至目前,18个“问题单位”已上交整改情况材料,整章建制情况已全部到位。
2020年5月,我局完成对2019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所涉“问题”单位的整改结果和整章建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2020年7月,制定了《赫山区2020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暨司法所法制审核业务培训实施方案》。9月15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全区16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20年9月,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座谈会,着力了解掌握我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020年11月,督促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全部行政执法人员的5%。
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开展年度统计。2020年1月至12月1日,区本级各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6565件,行政处罚案件2465件、行政强制491件、行政征收174件、行政检查62607件、行政确认39726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共办理执法案件522件,开展执法检查5265人次。今年我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其中优秀案卷21个,合格案卷160个,不合格案卷19个,不合格率仅占%。
四、畅通渠道,全面清理不规范文件和政府合同
自《赫山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以来,我局在日常的法制审核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对文件内容、战略合作协议条款进行全面法制审查,对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内容的文件或合同直接否决不予通过,确保文件与合作协议中没有涉及设置限制、排斥潜在投资人条款以及保护地方性企业等内容。
截至2020年12月,区司法局法制审核股审查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向区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22件,全面清理全区规范性文件300余份;办理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9件,办结5件;代表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办结22件,办理并办结见义勇为确认案件4件;其他合法性审查及处理法制事务59件;配合省市两级立法征求意见和调研7次,审查重大合同30个,起草出台《赫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成全区重点执法单位200份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向湖南省司法厅提交了赫山区创建法治示范区县的申报评审资料,开展了全区的行政执法培训,支持步步高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立足需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第一,开展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4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在秀峰公园北门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5月19日下午,联合其他14家单位在汽车东站开展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200余人次。7月21日,在天意木国和鱼形山风景区开展“宪法进景区”法治宣传活动,向景区工作人员、游客及周边群众发放了《宪法》《社区矫正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民法律知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宣传资料,为赫山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12月4日,区司法局在赫山汽车东站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宣传内容,发放了1000余份宣传资料。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中心地区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另外,今年全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讲座共计5次。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确保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2020年3月份以来,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9件,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
第三,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优势作用。先后印发了《赫山区司法局落实应对疫情惠企政策实施方案》、《赫山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的知》《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系列文件。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精干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团,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等活动,服务团团员按各自的专业擅长领域和业务联系情况搭配业务团队,搭脉企业、对症下药,提出法治化营商优化方案,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助力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辖区内3个律师事务所、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115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40余场次。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区司法局以高品质建设法治赫山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律服务为抓手,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赫山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助推我区企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强工作专班
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为成员的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联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目前已制定《-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区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台账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人员管理、重大疑难案件听证与集体研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年度统计报告、案件质量评查、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使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和完善。
三、强化督导,抓好问题整改督办
我局对20-年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特别是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实现问题销号。截至目前,18个“问题单位”已上交整改情况材料,整章建制情况已全部到位。
20-年5月,我局完成对20-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所涉“问题”单位的整改结果和整章建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20-年7月,制定了《-区20-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暨司法所法制审核业务培训实施方案》。9月15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全区16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年9月,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座谈会,着力了解掌握我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0-年11月,督促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全部行政执法人员的5%。
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开展年度统计。20-年1月至12月1日,区本级各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6565件,行政处罚案件2465件、行政强制491件、行政征收174件、行政检查62607件、行政确认39726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共办理执法案件522件,开展执法检查5265人次。今年我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其中优秀案卷21个,合格案卷160个,不合格案卷19个,不合格率仅占%。
四、畅通渠道,全面清理不规范文件和政府合同
自《-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以来,我局在日常的法制审核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对文件内容、战略合作协议条款进行全面法制审查,对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内容的文件或合同直接否决不予通过,确保文件与合作协议中没有涉及设置限制、排斥潜在投资人条款以及保护地方性企业等内容。
截至20-年12月,区司法局法制审核股审查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向区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22件,全面清理全区规范性文件300余份;办理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9件,办结5件;代表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办结22件,办理并办结见义勇为确认案件4件;其他合法性审查及处理法制事务59件;配合省市两级立法征求意见和调研7次,审查重大合同30个,起草出台《-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成全区重点执法单位200份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向湖南省司法厅提交了赫山区创建法治示范区县的申报评审资料,开展了全区的行政执法培训,支持步步高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立足需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第一,开展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4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在秀峰公园北门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5月19日下午,联合其他14家单位在汽车东站开展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200余人次。7月21日,在天意木国和鱼形山风景区开展“宪法进景区”法治宣传活动,向景区工作人员、游客及周边群众发放了《宪法》《社区矫正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民法律知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宣传资料,为赫山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12月4日,区司法局在赫山汽车东站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宣传内容,发放了1000余份宣传资料。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中心地区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另外,今年全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讲座共计5次。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确保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2020年3月份以来,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9件,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
第三,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优势作用。先后印发了《赫山区司法局落实应对疫情惠企政策实施方案》、《赫山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的知》《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系列文件。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精干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团,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等活动,服务团团员按各自的专业擅长领域和业务联系情况搭配业务团队,搭脉企业、对症下药,提出法治化营商优化方案,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助力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辖区内3个律师事务所、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115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40余场次。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5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1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6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泾县司法局良好社会形象,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解放思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抓队伍建设,抓职能优化,抓服务质量提升,助力我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以优质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努力为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服务基础。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组织会议部署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研究具体推进举措,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机制。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为抓手,创新体制、优化服务,全面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法律服务秩序健康发展。实现“一站式办理、一网式服务”。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实战化服务中枢,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上下功夫,完善“一站式”实体平台服务模式,提高平台服务效能,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有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泾川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全面公开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城乡不平衡、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努力降低群众办事成本。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二)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泾县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农民工讨薪案,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二、工作成效及创新举措
(一)加大力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杜绝侵犯企业利益、不利于正当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自5月份起,县司法局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过单位自查自清、报市集中审核、反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最终确定在全县13家单位试点开展对10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已于7月6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泾政办〔20-〕16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工作部署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应诉能力建设。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减轻行政诉讼压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训,向企业普及依法治企理念,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利用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抓宣传不放松,最大限度地确保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一是疫情期间,到安徽桃花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防范疫情活动,助力我县非公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联合财政局举办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三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治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将市场经济领域进行宣讲、解答咨询。四是就当前高发的电信诈骗案件类型组织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题防范宣传,结合发生在广大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提醒各企业时刻紧绷预防电信诈骗这根弦。五是依托普法阵地和普法载体在县域内全面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氛围。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平台,各级法治微信群、普法公众号、普法微博推送等方式,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宣传格局。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及时调处化解。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登记和化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048起,调解成功3017起,调解成功率%,预防矛盾纠纷升级191起,预防群体性上访23起148人次,预防各种民转刑案件3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县经济社会顺利发展。
(四)指导公证处加大对民事公证的服务力度,认真办理委托、继承、小额继承、遗嘱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公证业务,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服务。搞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要求全县各部门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将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着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三是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梳理。结合“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清理工作结果,完成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外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及时公布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等,全方位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四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服务企业的法治环境。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专员”的精准服务;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