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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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推动“工作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
一、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
监督工作方面
(一)基本情况。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区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效发挥民政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截止X月份,共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高龄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春节走访慰问等困难群众X户次X人次,发放资金X万元。其中救助城乡低保户X户次X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X万元;救助城乡80岁低收入高龄老年人X户次X人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X万元;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X户次X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X万元;救助特供供养人员X户次X人次,发放供养资金及护理补贴资金X万元;救助孤儿X户次X人次,发放孤儿养育津贴资金X万元;为X名支出型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X万元;春节前夕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X人,发放慰问金X万元,切实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经验做法。一是基层社会救助落实情况。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把党建+社会救助和服务型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同城乡低保、高龄老人和特困供养三项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取消提供可以通过国家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核对优势,进户核查救助对象,启动复核程序对定期保障对象进行信息核对,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围绕试点和权限下放出现的问题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改正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社会救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困难群众水平,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有成效。提高救助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将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2022年1月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提标每人每月100元,困境儿童统一提标至1000元每人每月。二是救助资源形成合力方面。建立健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制度衔接。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急难型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三是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方面。为确保党建+社会救助和服务型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民政局、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XX县社会救助试点动员会、安排部署党建+社会救助和服务型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各乡镇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部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责任,召开工作推进会X余场次,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方面。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完善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确认发放“六步工作法”,推动社会救助程序规范。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提议、村(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实施结果公开”、推进“四议两公开”制度,对社会救助事宜严格把关。在村(社区)党组织提议前,听取联户党员和群众意见,详细了解拟救助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信息,准确掌握救助对象情况。
(三)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根据XX县乡村振兴中心印发的《20XX年XX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整改要求,认真组织整改。针对行业部门对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持续做好补短板、抓弱项,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工作抓紧、落实、做细,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杜绝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克服脱贫攻坚胜利后懈怠心理和放松情绪,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社会兜底保障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对XX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
(四)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乡镇、村识别困难群众不够及时,还存在消息延迟情况,不能够第一时间采取救助措施,帮助群众走出困境。二是部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存在依赖或“等靠要”思想,自我救助意识不强,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三是信息共享水平不高,对困难家庭收入或人员的变化难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是社会救助各个专项救助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紧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救助共商机制不够健全,难以发挥救助困难群众合力。
(五)对策建议。一是健全行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信息互通机制。强化行业部门信息预警、数据对比、信息审核和行业帮扶,民政、教体、卫健、医保、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的信息推送,对于新识别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就医上学和住房困难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逐户进行甄别排查,符合条件的做到“应纳尽纳”。二是发挥党建优势,精准主动救助。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广泛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大调研、大摸排,主动问需求、送政策、帮解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全力保障好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筑牢社会救助“服务网”。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完善政策措施,规范运用社会救助审核“六步工作法”,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积极推行“放管服”改革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推动建立党建+社会救助及服务型长效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救助工作全流程公开透明,保证公平公正,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四是在乡镇综合窗口设置社会救助党员先锋岗,在村(社区)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点,协调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事项,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信息化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使用“我的宁夏”“宁夏政务云”“XX数字民政”等平台,将智慧党建与社会救助融合,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模式,通过党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以部门和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对接、孵化、输送扶困救助、扶助弱势群体等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参与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及时发现突发困难家庭以及潜在的困难群体,增加社会救助及时性和高效性。
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方面
(一)基本情况。县民政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来宁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作为强化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把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日常行为的规范,带头学习、带头贯彻执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每月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每周例会、讲党课等形式,带领班子成员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深入系统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决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上来,把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思想引领的政治基础。
(二)基本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年初与X名班子成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各分管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梳理明确各科室廉政风险点,X名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梳理问题X条。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明纪律规矩,抓实民政队伍建设。每季度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累计与干部谈心谈话X余人次,坚决做到事前提醒、事后教育。严格干部管理,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观摩学习、开展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XX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的规范化。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X次,局务会议X次,研究各类救助、工程、人事等事项二十余次。三是坚定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对有违法苗头或倾向的,及时进行谈话,督促其整改纠正,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在工作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对发现者一律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四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肃查处分批多地操办婚丧嫁娶、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优抚金发放、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对已发现却不收手、不制止、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五是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局党组成员带头查摆本单位、分管的领域及本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解决调研走过场、用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履职变推责等问题,防止不良习气成风成势。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六是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筑牢纪法防线。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修身律己,严明纪律规矩,以良好政风带动形成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学习、认清底线,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取得了“思想受到根本触动、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的实效。
(三)存在问题。一是履行党风廉政直接责任意识不强,抓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作风不硬,创新意识不强,方法不够多,思路不够宽,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干部教育管理有待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力度不够。
(四)对策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工作落实年”为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从严落实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续推动各项整改。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工作思路。以低保、救助、养老、殡葬等民生重点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着力点,严明制度,加大自查巡察力度;以解决服务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作为工作落实的指南针,持续提升工作实效。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民政队伍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理论学习日、“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干部素养,筑牢思想防线,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三、村监会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基本情况。XX县于20XX年2月开展了第十一同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由各村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X个,成员X人,(每村X人),其中村监会主任X人,村监会委员X人。截至目前,有X名村监会成员提出辞职,已通过选举程序完成补选X人,空缺X人。现有成员中:40岁以下X人,50-70岁X人,年龄最小X岁,平均年龄X岁;初中及以下X人,大专及以上X人;男性X人,女性X人;汉族X人,回族X人;中共党员X人(其中预备X人),群众X人;村民代表X人。
(二)基本做法。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纪委、民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督,坚持依靠群众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规范监管权责。明确了村监会五项权力: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主持民主评议权对村监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村监会五项监督内容:从村级事务、村级财务、工程资产、政策执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详细梳理了监督内容,指明了村监会的各项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参与,会同各乡镇合力推进。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村党组织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好人选关;纪委监委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对责任单位不作为进行问责,会同乡镇纪委对村监会进行业务指导;民政局负责指导依法选举、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协同乡镇指导村监会日常工作;财政局负责村监会经费保障;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村监会对涉农项目、资金监督。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村监会的监督指导、日常培训、管理考核和经费补贴发放等工作。三是确定目标要求。以“十有两好”为目标,夯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基础。即:机构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章子,监督有目录,活动有记载,考核有指标,人员有报酬,经费有保障;监督效果好,群众评价好。四是落实保障机制。2021年自治区组织部、财政厅就村级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等提出了要求,按时足额划拨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补贴并督促发放,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补贴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最低标准。县财政于20XX年元月落实了该项政策,按照20XX年X元/人/月标准补发了20XX第四季度任职补贴,按照X元/人/月标准将村监会成员任职补贴列入预算,由县民政局按季度拨付乡镇。截止目前划拨第四季度补贴补差X万元、20XX年上半年任职补贴共计XX万元。村监督会成员任职补贴的大幅度提标(原标准为村监会主任X元/月,委员X元/月)有力的提升了成员履职的积极性。同时,县财政按照各村人口数量预算全县村监会工作经费(人口数量1000以下的村1000元/村/年,人口数量1000至2000的村2000元/村/年,人口数量2000以上的村3000元/村/年),每年XX万元,保障了村监会各项工作的基本运行。
(三)取得成效。一是完善了民主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之间搭建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组织系统,形成了村务管理活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架构,进一步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二是整合了村级监督体系。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原先的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监督组织整合起来,集中党务、村务、财务一体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对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进行全方位监督,将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真实公开,实行民主监督,使村代会、村民代表及村民对村务的监督由虚变实,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个载体,扩大了农民群众的有序参与村级政治事务,农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从而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建立起农村内部自我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调处机制,实现关口前移、动态维稳、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标。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宣传政策、开展监督等方式,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和保证;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使广大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全面反映和上传,充分发挥了畅通渠道、协调协商、教育引导的作用,实际上在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建立了一条沟通渠道。
(四)存在问题。一是村监会选人难。村监会成员工资调整前,要求村监会工作时间每周至少1至2天,村监会成员处于兼职状态;工资调整后,各乡镇多数要求村监会成员实行坐班制,从而导致部分村出现村监会成员辞职或难以按要求坐班的情况,在补选主任(委员)过程中出现了选人困难的现象,同时整体配置出现老龄化、文化层次不高等现状。
二是村监会履职不全面。目前,部分村监会主要任务是列席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监督会议事项的研究、讨论、决策过程,以及村务公开事项的审定和财务审查,对政策执行、决议事项落实、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履职尚不到位。部分群众对村监会的性质、职能、权力等了解的不够,民主监督意识不强,群众的参与率不高,造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成效短时间内还不明显。三是相关部门合力不足。目前各有关部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但没有汇总形成合力。四是工作经费不足。摸排发现,目前各村监会办公场所、制度建设等“十有”情况尚停留在村监会成立初期,为适应新形式、新要求,办公场所、氛围营造、制度建设等都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改造。
(五)对策建议。一是灵活管理方式。村监会成员任职补贴上调后,普遍实行的坐班制让很多原本有自己主业但又热心村级事务的村监会成员提出了辞职,建议各乡镇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否落实坐班制方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突出村监会实际履职效果,吸引符合条件的村民参与到村监会工作中,打破选人用人难的困局。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使其全面了解认识村监会的职能定位和权力义务,认清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发挥其“连心桥”的作用。重点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财务管理、法律知识、党政纪法规条例等知识的培训,督促其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使之能履职、履好职,真正做到有权、有威、有用、有效,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三是落实部门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建议由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督促,加强各乡镇、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履职督导;定期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提供政策支持、解决村监会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任职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根据工作成效和人员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四是突出示范引领。按照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议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年内各乡镇至少培树示范点3-5个,各职能部门加大对示范点的指导力度,争取9月份示范点“十有”全面达标;全县择优2-3个,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开展观摩学习,以点带面,推进村务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建议各乡镇配套部分经费,支持村监会建设和运行,力争年底全县X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全部达到“十有两好”标准,促使村务监督工作全面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