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估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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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估报告1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之事宜,所涉及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范围和对象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及长期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记录,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公开市场价值。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合计账面价值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9,万元,评估值11,万元,评估增值2,万元,增值率。
负债合计账面值5,万元,调整后账面值5,万元,评估值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3,万元,调整后账面值3,万元,评估值6,万元,评估增值2,万元,增值率。
各类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表1、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 D=C-B E=D/B 100%流动资产1 4, 4, 5, 长期投资2 - - - -固定资产3 4, 4, 4, 其中:在建工程4 - - - -建筑物5 3, 3, 3, 设备6 无形资产7 1, 1, 其中:土地使用权8 1, 1, 其他资产9 - - - -
资产总计10 9, 9, 11, 2, 流动负债11 5, 5, 5, - -长期负债12 - - - -
负债总计13 5, 5, 5, - -
净资产14 3, 3, 6, 2,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有效。
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股权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评报字[20xx]第390号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xx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作出了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本项目委托方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占有方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简介
公司名称: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口北环大道1028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民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捌百玖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1XX157
1、公司简介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九医药)系根据^v^有关法律的规定,于1999年3月2日经国家经济贸易管理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9] 134号文件批准,由三九药业、三九集团、深圳九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壬星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九医药于1999年4月21日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三九医药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5,300万元。
三九医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42号文批准,于1999年11月11日-12日在深交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000万元。20xx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三九医药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5,300万元。
三九医药于20xx年6月11日实施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股本增加22,590万股。截止20xx年8月31日,三九医药总股本97,890万股。
三九企业集团占有股权,三九企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占有股权。
2、经营范围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医疗、保健服务。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公司办公地址:郴州市开发区科技工业园
邮政编码:215433
法定代表人:胡宏发
营业执照注册号:00XX26
注册资本:939万元
1、公司简介
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于1970年8月建立,原名湖南郴州地区制药厂、湖南南开制药厂。公司1992年8月6日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9390000元。1998年8月在^v^郴交会^v^上,被三九集团实施承债式整体兼并,归于三九麾下。20xx年2月10日经郴体改发[20xx]004号批准成立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20xx年7月8日变为外商独资企业,其股东为三九企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生产中成药、保健品及食品、销售自产产品(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品种除外)。
3、主要经营业绩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表2、资产、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
项目20xx年20xx年20xx年
总资产10, 10, 9,
净资产2, 3, 3,
主营业务收入6, 5, 4,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以上数据中20xx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xx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均出具保留意见报告。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三九企业集团拟将下属公司香港启利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所对应的评估范围是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前资产总额9,万元、负债5,万元、净资产3,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5,万元。。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三九企业集团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项目拟订了时间表,为了加快整体工作的进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经与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资产评估的职业标准,对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效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遵循的原则有:
(一)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事,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确保资产评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客观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掌握翔实可靠的资料和依据,采取符合实际的计价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实施评估,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价格的。评定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和估算。
(二)资产评估公允的专业原则
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充分考虑被评估的每一项资产的选择性或有无替代性,以效能相同为前提,以市场公允价确定委估资产的价值。
公开市场原则: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依据
1、《^v^公司法》(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v^土地管理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3、《^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v^第378号令,20xx);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v^第91号令,1991年);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v^、财政部第3号令,20xx年12月31日);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v^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xx年8月25日);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v^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
产权[20xx]274号);
9、《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
10、《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 102号,20xx年);
11、《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xx);
13、《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4、《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xx)20号);
1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12月30日);
16、《房地产估价规范》(^v^国家标准GB/T50291-1999);
1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v^国家标准GB/T18508-20xx)。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产权证明文件
1.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
2.设备购置合同;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3.有关资产权属方面的“说明”;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取价标准依据
1.^v^令[20xx]第294号《^v^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2.国经贸[1997] 456号^v^汽车报废标准^v^;
3.国经贸贸资源[20xx] 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4.《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表》20xx年8月19日起执行;
5.《中国统计年鉴》分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国家^v^);
公司评估报告2
2017年9月13日,^v^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v^、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以下简称“《三反意见》”),《三反意见》是《反^v^法》颁布以来对国家反^v^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反^v^、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三反意见》明确地指出要研究设计^v^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合称“^v^风险”)评估体系,积极发挥风险评估在发现问题、完善体制机制、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开展风险导向的反^v^和反恐怖融资战略研究;同时,《三反意见》还明确地指出了,妥善应对伴随新业务和新业态出现的风险,建立健全反^v^义务机构^v^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度,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新渠道产生的^v^和恐怖融资风险自主进行持续识别和评估,动态监测市场风险变化,完善有关反^v^监管要求。
在此背景之下,2018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为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深入实践风险为本方法,加强法人金融机构反^v^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v^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反^v^局制定《法人金融机构^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2018)19号,以下简称“《^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对本机构^v^风险进行持续识别、审慎评估、有效控制及全程管理,有效防范^v^风险。本文将围绕我国现行反^v^监管规定试谈^v^风险评估之一的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
一、^v^风险评估是适用风险为本方法的基础
2012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其发布的《新40项建议》中,将风险为本方法写入 “建议1(评估风险与适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标准)”,明确地提出风险为本方法 (Risk-Base Approach) 是打击^v^和恐怖融资的有效方法,要求各国应当开展国家^v^风险评估工作,并提出各国应当要求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识别、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v^与恐怖融资风险。根据FATF对建议1释义,风险为本方法是指,在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在高风险情形下采取强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风险; 相应地, 在低风险情形下, 则允许采取简化措施。任何时候怀疑^v^或恐怖融资的, 则不允许采取简化措施。
根据FATF的建议及其^v^风险评估相关指引,识别、评估^v^与恐怖融资风险的基本方法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评估固有风险,其次是评估控制有效性,最后得出剩余风险的高低。因此,^v^风险评估是义务机构开展风险为本的反^v^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采取不同措施以控管^v^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基石。
二、固有风险和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的联系
所谓固有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以下简称“义务机构”)在开展经营的过程中,在不存在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情况下,被利用进行^v^、恐怖融资、扩散融资而发生^v^活动的可能性。对于义务机构而言,开展^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对义务机构了解和降低^v^和恐怖融资的固有风险,找到自身^v^威胁和控制措施的薄弱环节并使义务机构有效管理剩余风险具有重要意义。[1]固有风险一般包括经营环境与规模、客户、业务(含产品/服务,以及交付渠道)等多个维度,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是^v^和恐怖融资固有风险之一,具体是指义务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其提供的经营产品或业务的不同,其将面临^v^风险,而且该等风险客观存在,并不会因为义务机构对业务(含产品、服务)进行风险控制而消失。
三、我国关于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的主要监管规定
(一)指标体系
从2012 年起,作为反^v^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便开始着手对义务机构开展^v^风险评估工作[2],提出了反^v^义务机构反^v^风险评估指标5C体系[3],其后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地完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为指导金融机构评估^v^和恐怖融资风险,合理确定客户^v^风险等级,发布《金融机构^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号,以下简称“《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明确规定《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v^风险评估、客户^v^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构建了客户^v^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金融业务的^v^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高风险业务列表,并对该列表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级时,不仅要考虑金融业务的固有风险,而且应结合当前市场的具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为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业务^v^风险提出了五项参考指标,包括与现金的关联程度、非面对面交易、跨境交易、代理交易、特殊业务类型的交易频率。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反^v^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14)344号),在监督管理要求义务机构应建立风险自评估制度,按照风险为本原则,定期对本机构内外部^v^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本机构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性,查找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4]
2018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该《^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对法人金融机构搭建^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强调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v^风险评估制度,对本机构内外部^v^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本机构风险控制机制的有效性,查找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效运用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反^v^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还指出,法人金融机构设置风险评估指标应当从国家/地域、客户及业务(含产品、服务)等维度进行综合考虑,其中应当考虑的业务(含产品、服务)风险因素包括:1.现金交易情况;2.非面对面交易情况;3.跨境交易情况;4.代理交易情况;5.公转私交易情况;6.私人银行业务情况;7.特约商户业务情况;8.一次^v^易情况;9.通道类资产管理业务情况;10.场外交易情况:11.大宗交易情况;12.新三板协议转让业务;13.场外衍生品业务;14.保单贷款业务等。
目前,以FATF为主的国际反^v^组织已公布较多的^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标准和指引,而我国现行有效的反^v^相关监管规定中,并没有专门针对^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的规定或指引。虽然《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完整提出了客户风险评估工作的指标体系、风险子项和指标使用方法,但在整体框架和具体规定上,是指导金融机构运用风险为本原则开展客户^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以及管理客户风险管理,并且对于评估项目、风险子项的评分标准、阈值和权重未作出较为明确的要求,因此《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对于评估业务(含产品、服务)风险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风险评估时机
为确定目前反^v^相关监管规定中对于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时机要求为何,笔者汇总并梳理了现行反^v^中有关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时机的规定,根据发文时间的先后汇总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反^v^履职管理及相关反^v^内控建设的通知》银发(2012)173号
反^v^风险控制体系要全面覆盖各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从全流程管理的角度对各项金融业务进行系统性的^v^风险评估,并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强化风险较高领域的反^v^合规管理措施,防范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金融机构在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过程中,应进行^v^风险评估,并书面记录风险评估情况。
《金融机构反^v^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14)344号
第三十七条 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风险自评估制度,按照风险为本原则,定期对本机构内外部^v^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本机构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性,查找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
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风险自评估结果和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263号
四、^v^风险自评估
(三)法人金融机构应保证风险评估的时效性,合理确定评估的时间频率。在产品和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内控制度有重大调整,或者反^v^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法人金融机构应主动开展风险评估。
(四)法人金融机构也可针对特定的产品和业务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按照《办法》要求报告。
《^v^办公厅关于完善反^v^、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
(十七)鼓励创新和坚守底线并重,妥善应对伴随新业务和新业态出现的风险。建立健全反^v^义务机构^v^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度,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新渠道产生的^v^和恐怖融资风险自主进行持续识别和评估,动态监测市场风险变化,完善有关反^v^监管要求。强化反^v^义务机构自主管理风险的责任,反^v^义务机构推出新产品、新业务前,须开展^v^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并按照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鼓励反^v^义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反^v^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
《法人金融机构^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银反洗发(2018)19号
第三十六条 ^v^风险评估包括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法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实际和国家/区域^v^风险评估需要,合理确定定期开展全系统^v^风险评估的时间、周期或频率。
不定期评估包括对单项业务(含产品、服务)或特定客户的评估,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有重大调整、反^v^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拓展新的销售或展业渠道、开发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使用新技术、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设立新的境外机构、开展重大收购和投资等情况下对全系统或特定领域开展评估。
为有效开展^v^风险评估工作,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维护业务(含产品、服务)类型清单和客户种类清单。
第五十一条 法人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高风险业务(含产品、服务),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v^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号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v^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度,对本机构的内外部^v^和恐怖融资风险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应用新技术之前应当进行^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第四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应当提交新业务的^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进行业务准入时,应当对新业务的^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审核。
通过梳理上述金融机构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时机现行的相关监管规定,不难看出,对于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不但要根据自身和国家/区域^v^风险评估的情况确定定期开展全系统^v^风险评估的时间、周期或频率,当发生内部控制制度有重大调整、反^v^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拓展新的销售或展业渠道、开发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使用新技术、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设立新的境外机构、开展重大收购和投资等情形时,尤其是在推出新产品、新业务前,须开展^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值得金融机构关注的是,2019年2月,银^v^正式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v^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反^v^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办法》中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应用新技术之前应当进行^v^风险评估,同时也明确规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进行业务准入时,应当对新业务的^v^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审核的职责。《三反意见》曾明确地指出反^v^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职,^v^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要发挥工作积极性,形成“三反”合力,窥一斑而知全豹,随着^v^各有关部门、机构落实《三反意见》工作的不断深入,^v^有关监督管理机构“三反”合力形成在即,而且只会日益增强,业务(含产品、服务)^v^风险评估不但是义务机构的反^v^合规要求,更将成为日常经营管理的合规条件。
虽然我国的^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正在起步阶段,据FATF最新消息[5],FATF第三十届第二次全会暨工作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四轮反^v^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会议充分认可近年中国反^v^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反^v^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具备良好基础。据悉,在《^v^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颁布后,为客观评判义务机构的风险状况,评估反^v^工作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得出评估结论提供更为细致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拟制定有关^v^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用于对义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并针对不同的风险情况,采取不的监管措施。这对义务机构而言,一方面是监管要求更严,^v^风险合规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压力与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反^v^相关执法机制的愈加完善,主管机关将不断推动监管要求明朗化。
在此国际背景和国内在2020年落实《三反意见》目标的双重条件驱动下,中国深入落实^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对^v^和恐怖融资风险加强识别、评估和管理以及后续并颁布针对性的规定或指引不过是时间问题。
[1] 童文俊,金融机构^v^风险评估监管体系构建研究
[2] 论根本策 ,杂谈机构^v^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2018年06月19日
[3] 反^v^风险评估指标5C体系:环境(Circumstance)、产品/客户(Commodity / Customer)、控制(Control)、沟通(Communication)和调整(Correct)
[4] 《金融机构反^v^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14〕344号,第三十七条
[5]
公司评估报告3
近两年来,xx公司党委认真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把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员教育机制不断健全、教育培训形式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不断丰富、教育培训效果不断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全公司各级党组织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全力抓好落实。公司党委成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办牵头抓总、各级党组织分工负责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开一次碰头会、每半年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集中解决党员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员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真正形成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切实抓好抓实党员日常教育,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着重狠抓了四个落实:一是落实培训计划。每年年初,公司党委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了基层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结合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多年全公司党员培训工作计划。对培训的任务、目的、方式、内容及组织领导等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特别是对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使之一目了然,便于基层党组织照章行事。二是落实培训职责。我们对培训职责进行了明确。公司党办负责制定全公司党员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三是落实培训资金。为了保证党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资金从党费专户列支,确保党员培训经费足额,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落实培训任务。把党员培训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要点,作为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定期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也把培训任务和内容落实到人,制定了培训责任目标,把培训日程安排细化到天,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措施,拓宽党员教育培训途径。根据《中国^v^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适应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抓好^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坚持集体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辅导培训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走出去”学习与“请进来”授业相结合,不断把教育培训工作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切实用好“^v^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通过党员佩戴党徽上岗,设立党员、劳模创新工作室及示范岗、责任区,争创先锋班组和创新班组,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导师带徒、献计献策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为党员搭建实践锻炼平台。
(四)完善制度,健全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公司党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党员教育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沟通情况,协调制定培训计划,解决突出问题,做到统筹规划、上下联动、综合管理。健全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公司党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通过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督促基层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切实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避免时紧时松现象。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公司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主要有:一是部分党员消极对待教育培训。由于是生产企业,平时职工上班实行倒班制,人员少,加上生产任务紧,相对比较辛苦,个别党员教育培训积极性不高。二是培训规模不大。组织开展党员培训方式还比较简单,以会代训多,通过邀请专家讲座、组织外出参观考察、举办短期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培训次数较少,且规模不大。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没有充分利用起来。三是培训内容安排不科学。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还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传统内容多,对新技术、新政策研究不深、不透,缺乏时代性与实用性。
三、工作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方面要明确各基础党组织领导责任。要根据上级部署,作出年度党员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运行制度,做好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另一方面是明确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基层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具体安排落实,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党员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
(二)统筹兼顾,紧跟时代步伐。根据时代特点,把加强党性教育、政治理论指导与开展科技、经济、法律等教育相结合,把开展培训与解决党员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相结合,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激发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健全党员日常管理机制。主动进入党员的各项社会活动之中,实施跟踪教育、管理与监督。要健全党员激励约束机制。注重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党员保持党性的行为获得正面评价和舆论支持,违背党性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和及时纠正。
(四)创新方法,切实增强实效。要采取科学、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有效增强教育培训效果。充分利用和发挥远程教育快捷、方便、灵活、实用的优势,尽快让这一最新、最灵活、最便捷的教育方式为党员所接受。同时,通过立典型,树榜样,使广大党员在典型的带动下奋发工作,锐意进取。
(五)注重实效,加强学风建设。要认真落实^v^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防止检查过多、过度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