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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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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第一篇】

一年以来,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省、市,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和高效政府以及优化本行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理念,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自富政办发(20xx)165号文件出台以来,我局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已按要求梳理上报法制科。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每周一开职工会的时间,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考试。印发提纲式的宣传材料,发放到乡镇计生办,并要求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良好。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卓有成效。在20xx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完成“一放二扎”为主线,以全面完成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核心,同时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查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及《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的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又较往年全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自从20xx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新的生育政策得到全面推广。由于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大幅度提高,在一段时期内,大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也就是执行成为最大的障碍。面对此情况,县计划生育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协调人大、法院等部门,使得“执行难”这一难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县的中安、云上、老厂等乡镇就此工作分别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成效明显。

县计划生育局以及乡镇计生办的全体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的除外,全部持有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且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受到了好评,逐步改变了计划生育队伍野蛮、暴力的形象。为了使执法证合法有效,我们定期收缴执法证参加全市的年度审查,对没有执法证的同志,积极组织培训。20xx年11月1日,我县有5名在计划生育队伍中的通知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培训。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彻底改变了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作法,做到了程序与实体并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总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收效明显,好评如潮。

1、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局领导带头学法,学会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乡两级计生部门“一把手”负起依法行政的领导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关心支持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内部依法行政的综合治理机制,努力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计划生育部门领导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与素质决定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我局领导从思想、政治、业务、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计生干部的培训,使之掌握必备的法律业务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服务观念、改革观念并结合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要求,教给基层干部工作方法,告诉干部应该怎么做,切实解决执法队伍的结构、素质、能力等问题,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考核制度。

3、要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贯彻到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中。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不能把依法行政只看作是执法部门的事,各个业务职能部门都有行政执法的职责,在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我局在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始终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严格执法、规范办事程序的同时,也要不断改革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如简化《生育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手续、规范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推行村级自治以及合格村的建设等等,制定了许多方便群众,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政策和措施。

4、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的原则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落到实处,建立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使综合治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等,健全和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程序,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和监督检查基层落实这些制度,特别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防止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出现侵权、越权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畅通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加强执法检查,把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纳入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检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

区法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矿区人民法院于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选调了年富力强、富有多年刑事和民事经验、富有责任心、使命感的李军同志为少年庭长,聘请了有多年教育经验的退休老教师、政治学校老校长许立人为专职人民陪审员。现有审判长一人,书记员一人,专职陪审员一人,兼职陪审员8人,加强了队伍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创优维权条件,拓宽维权思路,拓展维权渠道,创新维权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维权工作。加强硬件投入,规范工作制度,拓宽了工作范围,设立了少年综合审判庭,完成了圆桌法庭的建设及亲情会见室等硬件建设;研究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少年庭业务学习制度》、《回访帮教工作规程》、《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市矿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见》、《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规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规则》、《少年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规则》等规章制度。

通过抓机制建设、办案工作、犯罪预防和教育宣传等工作,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立足审判,延伸职能,“情、理、法”三位一体,全方位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调解,确保受害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90%以上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审理的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无涉案当事人上访信访,无案件被再审、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在民事审判中,立足于调节为主,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最大限度在抚养费及亲情探望方面,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较好的生活环境。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高的赔偿。

一、审判原则与实践特点:

矿区法院少年庭为自己制定的刑事审判中的原则是:“对待失足青少年,要像父母对待子女、教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一是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是对案件有上升,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特点的情况,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罚当其罪,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上,始终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做好庭前调查、庭中分析、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关爱等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1、立案后,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凡是未成年人申请援助的案件,我们均及时与援助中心联系,要求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辩护,对一些未提出申请援助家长及本人,我们也积极为其联系富有责任心的律师出庭,为他们维权。

2、审理前,在司法局和办事处、社区的配合下,严格执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制度,扎实开展调查工作,对未成年人家庭、在校情况、在社会上交往的人群等展开调查,了解其成长经历及表现,并一起分析少年犯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填写社会调查表,为准确判刑及庭审教育及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审理中,实行了“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模式,每个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均有到庭参与旁听,由社会调查员当庭宣读调查报告,并全面推行陪审员制度,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邀请有耐心、热心、爱心和有做青少年思想工作经验的的陪审员参与庭审。

以庭审教育为中心,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将法庭教育做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进行,结合案情、案犯的成长经历对案犯进行心理辅导,从家庭、社会、学校及自身分析出其走上犯罪的根源,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激励其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语言教化作用;发挥公诉人对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分析作用;对不同案件中的不同未成年罪犯,采取不同的法庭教育方式、方法,使得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鼓励其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融法入理、融情入法,情法交融,加强了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了法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我们制定的“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是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初探,也是民事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在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全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心理疏导作用;发挥法定代理人的亲情感化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种层面的教育、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够真正从内心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并为其今后能够比较成熟并理智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案例一:初,我院少年庭审理以张某某为首的十余人(均为未成年人、技校学生)多次持械抢劫、盗窃某工地建筑器材一案中,由于这些孩子在看守所期间较长时间未能与家人见面,个别未成年罪犯跪地嚎啕大哭,引起旁听的家长的不满,个别家长在休庭后,吵闹不休,我们没有简单的使用法警驱除出法庭,而是耐心的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讲清他们孩子的罪与罚,并严肃的指出孩子犯罪与家庭、家长的责任。之后,又分别安排他们进行了简单的亲情会面,这些家长心服口服,当即承认了自己的不理智和错误,也对自己的孩子做了思想工作,体现出亲情会见与心理辅导的作用。

案例二、马某某,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其他人均已处理,马某某在河南武术学校上学,后被批捕起诉,起初很有抵触情绪,庭审前,我们安排他与家人亲情会见,通过家庭成员的亲情劝导,使其有所悔悟,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5、坚持双向维权理念,惩罚犯罪与维护权益相结合,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维权的重点。

对未成年人量刑时,全面把握量刑情节,不仅考虑各种现实权益,而且还考虑有利于今后成长的各种需求;侧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学习、就业、成长权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校学生或面临就业的职高生、技校生,在依法判决的情况下,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们的前途。尽量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维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成长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案例之一:王某,因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被依法刑拘。公安笔录中王某供认自己的出生为1995年,而检察院起诉时发现王某户口登记为,骨龄测定王某在犯罪时年龄为16+-1岁,庭审过程中,本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负责的精神,我们多次到王某所在派出所、出生医院调取出生、上户原始资料,发现其母亲所提供的出生医院根本不存在王某出生记录,而王某的妹妹出生记录却赫然在案,显示其妹妹出生为。尽管王某出生和上户登记存在很大疑点,但其犯罪时还处在未成年人范围内,最终我们依法判处王某缓刑。

6、延伸帮教范围,切实巩固维权成果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

积极开创回访帮教活动,是落实少年刑事审判的感化、挽救功能重要环节,我们本着“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的原则,对每一个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都建立了“帮教档案”,每季度至少或约谈、或电话问询一次,要求他们每季度交回一份思想汇报。在缓刑期内的少年犯中,有些人已成年、参加了工作,我们也不放松帮教,时刻关怀他们的点滴进步和疑难;对异地管辖的缓刑少年犯,我们在移交之后,也定时与其管辖的相关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系,共同监督。

7、帮教主要形式:

思想汇报:每人在其3个月(季度)时,要求其到法院交回思想汇报,并详细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现状,有针对性的教育、启发及做笔录或记载其潜在的问题。

电话约谈:在每个缓刑青少年交回思想汇报之前,提前电话通知约谈时间,一些已经有了具体单位,如阳煤集团参加工作,或在外地,对有条件的重点对象,我们避开公开场合,到其所在单位约谈;条件不具备的,先与其父母沟通后,再与其电话谈话。

家庭走访:对重点对象,或在私企或个体找到工作且难以请假的,采取家访形式。

重大事件约谈:如重大节假日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再如,他们交结的朋友中有新的犯罪动向,我们以打“预防针”方式约谈,予以通报,防止问题在他们身上发生。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召集当年判处缓刑的7名少年犯及其家长,召开了“缓、管、免少年犯回访考察座谈会”,了解了他们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及表现情况,发放有关法律书籍,宣讲相关法律知识,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努力改造、好好学习。

重点人的关注:不定期随时约谈并电话追踪。重点人分为两类,一是表现突出可以树为典型的,二是问题存在较多有可能再次误入歧途的;前者以激励为主,以巩固已取得的效果,后者则是以警钟长鸣的方式告诫他们不要重蹈覆辙。

成人礼祝福:20以来始终坚持我们固有的18岁成人礼祝福的传统,给他们打电话或约谈祝贺,激励他们树立成人感、树立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

二、民事方面特点:

在民事审判中,少年庭的理念是:权利需要救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我们主动救济。

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通过调解和亲情会见方式,通过血浓于水的亲情呼唤,通过我们的教育感化,心理疏导、化解离异后双方或子女对未抚养一方的敌对情绪,教育离异双方承担抚养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要求他们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对方,不能以牺牲子女为代价去寻求自己的“幸福”。

案例之一:小学三年级的李某父母早年离异,她随母亲韩某某生活。其母作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庭起诉称,自己没有工作,生活困难,请求判令生父李某某增加抚育费。开庭时,李某并未到庭,李某之父多次提出要见孩子,韩某某均以孩子上学为由推脱,法庭最终判决应增加部分抚育费。判决后,我们为李某父女安排了一次亲情会面,在亲情会见室里,这个14岁的女孩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情绪低落,默不作声,见到父亲后,满眼是泪。李军庭长于是单独对李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其母再婚后,李某一直和外婆同住,日常生活起居由外婆照顾。李某说,“我妈每天打麻将,很少管我,还经常打我。爸爸给我的生活费本来就够了,这次起诉我也不知道”。李庭长意识到,韩某某不仅未能保证女儿的健康成长,还有可能损害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当即,李庭长向女孩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她自己的权利;一周后,李某本人正式提起变更抚育关系之诉,要求随父亲生活。当李某来院领取调解书时,我们发现李某衣装整齐,落落大方,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

案例之二:杨某某与男方阎某,双方离婚已7年之久。杨某某长期不让女儿与生父联系,当女方得知男方如今已成为某单位中层领导,年薪10余万,再婚后又生育一子,且购买了高层建筑楼房后,心中不忿,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上限,尽管我们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杨某某执拗不肯接受,我们计划安排她的`女儿和生父见面,但杨某某坚决不肯,并声称上诉。经过心理疏导,我们得知杨某某父母皆亡,哥嫂对她不管不问,加之前夫“飞黄腾达”,心里极不平衡,发生了扭曲,造成她内心的阴影,经过十余次的心理疏导,杨某某终于痛哭失声;我们又为其指出了今后应如何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现实,给她内心带去了一缕阳光,最终表示表示服从我们的调解,不再上诉。男方阎某在和女儿亲情会见后,也向我们表示,尽可能多出抚养费,每月还为女儿手机充值,并表示态说,如果女儿考上大学,自己将尽最大努力在经济上支持她,因为女儿是自己的“贴身小棉袄”。

在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我们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大的赔偿。

案例之洪城河小学尹某某侵权案、沙台小学陈某某人身损害、段家背小学陈某某等。

法制宣教活动亮点:

以广大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采取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律意识上街头等形式做好未成年人维权与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

1、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及暑假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结合少年儿童的心理和认知特点,以及矿区生产、生活区的特色,精心构思,撰写、印发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宣传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学生安全常识歌》等宣传品,205月25日,6月29日,两次奔赴五矿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联合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对五矿中小学生开展了《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对未年人安全教育的主题维权活动,详尽地讲解未成年人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黄河电视台记者也参与了6月29日的活动)。

2、近年来,我们先后深入到西河路小学、段家背小学、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外国语学校、大井小学、桥头小学、小河滩小学、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赛鱼办事处麻地巷社区等地,为未成年人授课,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和维权教育,。

3、在认真研究近几年来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倾向后,撰写了调研文章,通过有关渠道,作为提案,送到市政协及有关部门。

4、对重点单位防范,阳煤集团培训中心下属的技校及几个分部的在校生犯罪人数居高不下,且有上升趋势的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与其主管领导通报,并于年5月,到阳煤技校一部、职业一校(技校二部)、职业二校(技校三部)、技校实习部、煤炭联合大学中专部授课20余课时,引起了轰动效应,当即与阳煤培训中心当即达成外聘法制教师意向;11月下旬我们再次为阳煤技校二部开展的“法律进校园学法我先行”活动授课。总受教育面达3500余人次。此外,还与市第十五中学、矿区段家背小学、平坦街小学等达成了庭校共建意向。

5、在争取到院领导及司法局的支持和被告人及监护人的同意下,组织相关学校师生代表参与对影响大、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6、多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工作绩效。

我们少年庭工作进入到全市先进行列并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

206月,全国最高院领导视察我院工作时也对我院少年庭给予了高度评价;

6月4日《**日报》以《调解又一曲“三解”谱新章》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

205月,我们矿区法院少年庭获得了我市唯一一家。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年7月4日,团省委副书记赵雁峰在**市委郭长青副书记陪同下视察我们少年庭,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后,赞扬我们做的是功德无量的工作;7月5日《**日报》予以报道。

2013年3月9日**电视台《111报道》以《用爱浇灌心灵》专题更深层地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帮教的事迹。

2013年5月29日,我院少年庭专职陪审员许立人被授予市关工委“先进五老”奖章、证书。

2013年5月30日,**电视台科教频道以《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为题播放了我庭与枣林山社区为未成年人维权活动纪实。

2013年7月26日《新矿区》报以《失足青年的好“家长”》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的报道。

2013年9月23日《**日报》以《为折翅天使插上翱翔的翅膀》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活动的报道。

五、薄弱环节与措施。

薄弱环节:

1、我院少年庭只有一名法官,一名合同制书记员、一名外聘专职人民陪审员,工作难度较大。

2、家访帮教力度尚需加大力度,解决交通和通讯工具迫在眉睫。

3、一些未成年人罪犯家长在孩子判缓刑之后,出于某种原因更换手机号码,转换住地,有失控可能。

措施:

1、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修养,增强责任感,做到无愧于心。

2、向上级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解决车辆和通讯问题,把计划中的热线电话建成,利用多媒体建立qq群,把缓刑青少年吸收进来,及时了解动态。

化解矛盾,创建和谐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我们法院少年庭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将经验,创新工作,为矿区稳定发展、为未成年人的维权做出自己的贡献。

区法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第三篇】

尊敬的:

欢迎各级领导在百忙中莅临小区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我重点把xx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及“双向责任约定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我们小区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本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五个移动”工作法,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使得我们小区的计生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在矿计生办及物业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朝阳小区连续三年荣获“计划生管理优秀小区”,现将我们小区在计划生育管理中的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深化一个宣传。加大计生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小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抓住引导群众生育转变这个核心,进一步巩固健全社区计生网络建设,社区计生规范化建设,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社区文化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窗口,为社区群众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服务,同时依托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了对居民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定期出黑板报,利用文化长廊张贴计划生育婚育知识,计划生育导报,向社区居民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并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活动,活动针对走亲串友人员、流动人口等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开展发放宣传提纲、发放避孕药具和计生知识咨询活动,共为职工家属发放宣传提纲600余份,发放节育避孕药具40余盒,受到了职工家属的一致好评。特别在节假日期间,我们利用居家人员多的特点进行宣传计生知识,同时还协助矿计生办,西岗计生办进行宣传活动,做到了计生知识家喻户晓。

二、抓住一个试点。加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打造生育文化亮点社区。

根据矿下发《关于推行社区“双向责任约定”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朝阳小区做为推广“双向责任约定”的试点小区,积极行动,通过宣传发动、入户调查等工作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的计生管理中。并通过层层选拨,推荐,在各楼选拔出10名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的居民作为计生联系人分片包保社区的计生工作,通过计生联系人和计生工作者共同起草“双向责任约定”,明确社区和居民在计生方面的职责和义务,通过既约“官”又约“民”的双向约定,规范计划生育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计生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夯实一个基础。健全社区基础网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动人口档案,加大对流动人口摸排力度入手,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根据矿计生办下发的《关天在小区进行对流动人口稽查的通知》内容,小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小区主任为组长的流动人口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社区相应成立了违法生育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对社区流动人口进行稽查,稽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妇检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做好验证记录,做到了不漏户、不漏项。使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做到对流动人口管理心中有数,从而加强了流入人口及流出人口的监管,有效提高流入人口验证率,从源头上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区法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第四篇】

主席、各位主席团成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乡20xx年度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请主席团予以审议。

截止20xx年5月底,全乡总人口50084人,其中:常住人口42264人,流出人口7820人。常住人口中有已婚育龄妇女6657人,已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5899人,综合节育率达%。

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巩固“无多孩乡镇”创建成果这个目标,按照省、市、县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思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明确了20xx年度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为:扭住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到位,把握四个环节,推行五项制度。

扭住一个中心:紧紧扭住提高计划生育率这个中心,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尤其是计划外多孩生育。

突出两个重点: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大力推行优质服务为重点,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确保三个到位:一是领导、责任、人员到位,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问题;二是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确保工作经费到位,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三是机制、制度建设到位,解决依章办事的问题。

把握四个环节:牢牢把握好“一放二扎”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医学监护、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管等四个环节,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推行五项制度:一是推行党政班子领导挂钩联系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二是推行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月例会制度。三是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四是推行多孩责任倒查制度。五是推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我们重点抓了九个方面的工作:

组织力量对全乡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状况进行全面清查,集中人力和物力,采取集中宣传教育与常规性工作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应术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牛儿坡、乡村集镇等重点、难点,采取零星突破的办法,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综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做到应术尽术。

配齐配强技术人员和设备,按照有环查环、无环上环、有孕补救的要求,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医学监护,确保每年3次医学监护到位。同时,加大对医学监护脱检的处罚力度,凡是在家不按时接受监护或外出务工不按时寄回医学监护证明验证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按《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不接受处罚的一律执行“三停”。目前,已完成两次医学监护,在家监护率达98%以上。

重点抓好信息回复和提交,确保全乡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回复率达98%以上,信息提交率达96%以上。加强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确保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8%以上,最大限度地控制流入人口躲生、超生。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农户宣传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提高其执行奖励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宣传农村独生子女上高中加30分择优录取的规定,继续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结扎户缴纳新农合参合资金。认真抓好“奖优免补”政策的兑现和扶贫济困工作,让独生子女家庭在经济上得实惠,在社会上有地位,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广播、电视、发放公开信、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和“三下乡”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到目前为止,全乡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20条,广播宣传200场次。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使计划生育干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100%,育龄群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9%以上。

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协会,加大投入力度,实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级协会围绕乡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协会服务水平为落脚点,以开展“生育关怀”、“建立会员之家”等活动为载体,推进协会工作不断创新,有效地发挥协会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作用。同时,在协会的引导和帮助下,继续推进新田、青龙两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启动郭家、庙坪、桃坝三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在统计台帐的运行和管理上,重点推行“五项制度”,即推行村级联合办公、月例会、信息报送、信息和工作情况公示、有奖举报等五项制度,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率先启动台帐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到3月底,统计台帐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为我县计生系统推行台帐信息化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是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要求计生干部加强学习,并适时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培训等形式,让计生干部进一步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使其在工作中做到执行政策准确、到位,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突出抓好计生服务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在硬件建设、内务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确保达到“四优一满意”的标准。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挂钩联系到村,负责到村,帮助各村分析问题、理清思路、研究对策。继续推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半年、年终分别组织考核,对考核在80分以下,且排名在全乡最后一名的村,实行“黄牌警告”。在6个月内不能摘牌的,对党总支书记就地免职,村委会主任停发工资,计生宣传员予以解聘。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采取措施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流人口医学监护难度大,外寄医学监护证明的查验率低。六是当年一放率、二扎率不高,避孕及时率提升空间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我乡面临的形势,下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紧紧盯住几项硬指标不放松,重点在结扎、一放、补救措施落实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当年一放率、二扎率,坚决完成县下达的指标任务。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力度,确保宣传员工资、独生子女保健费按时足额发放,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3、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注重加强对外流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流人员医学监护证明的查验率,杜绝外流人员躲生、超生。

4、抓好队伍建设,搞好培训和教育,提高计生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干得成事的计生队伍。

区法院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第五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着力从强化责任意识、财政投入、综合治理等方面入手,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为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了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亲自担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实行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级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和计生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中心户长包工作对象的五包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级党政一把手真正成为了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委中心学习小组坚持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知识,及时了解掌握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动态,为科学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和县委工作会总体规划中明确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县的计生工作,并将其列为重要督查范围。县级领导每人都建立了计生联系点,各个领导走到那里就将计生工作检查指导到那里,做到了和抓经济工作一样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工作会,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在省市计生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了高规格、大范围人员参加的全县计生工作会议,扎实安排部署计生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突出了工作重点,夯实了工作责任。县上各包乡镇领导亲自下乡进村检查指导计生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先示范,以身作则,亲自下乡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给乡村领导和各级干部带了个好头。在全县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县计生协会和抽查队调整增加了3名事业编制。县乡党委换届中,为乡镇配备了5名3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年富力强,勇于创新的计生主管领导,调整充实了县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配备了2名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人力保证。

二是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搭建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平台。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热点也是难点。面对新形势,县委、县政府从健全完善计生综合治理机制入手,积极协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完善了《县级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实施办法》,县级各部门在抓好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与县计生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县公安部门在新生儿上户、户籍迁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严把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关。县民政部门在办理收养审批手续、婚姻登记中严把计生证明查验关。县卫生部门建立健全b超管理和中期引产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等。县工商、劳动、城建、房改、教育等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计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配合情况,研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切切实实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了党政主导、计生搭台、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按照县委、县政府人口计生工作总体部署,我局立足全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抓重点,攻难点、力求实效。

二是严执法、促管理、强化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以计生部门为主,法院、公安、民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的计生执法网络体系。县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加大对计生系统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水平。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查处计生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到计生信访举报案件5起,立案3起,查处3起,结案率为100%。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9月份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清查中对低于计划生育质量指标要求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10至11月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生育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的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共清查出历年来计划外生育13人(含非法抱养),征收社会抚养费38000元。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县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人为选择性别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通知,县计生局出台了《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办法》,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服务单位的b超管理,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实行定点住院分娩、婴儿死亡、中期引产报告制度,落实二胎生育跟踪服务承包制,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的制度和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是强基础、健网络、提高计生服务水平。

四是勤督查、严考核,奖惩兑现。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微机专业技术人员短缺,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际应用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经过积极努力和实践操作,初步搭建起运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但实际应用过程中,县计生部门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存在着信息沟通不畅、资源共享率低的问题,致使信息网络平台应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乡镇计生办微机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熟练运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乡镇计生站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还难以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此种情况,县政府在2009年4月份曾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意我局提出的招录专业技术人员方案,但随后由于县级换届、人事冻结等原因未能实施。三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仍是难点。2009年我县的育龄流动人口2834人到今年已上升到4377人,流动人口每年呈快速递增趋势,给我县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带来很大压力。同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应用效率低下,区域协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管理服务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严重制约着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均衡、持续发展。四是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治理,但由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效果不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晰工作重点,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突破难点,努力推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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