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汇报(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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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一篇】
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理论向导,法治建设是在法治理念指导下的法治实践,二者呈互动之态。本站网友为大家整理了(*),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
规章制度。
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考试,大收集整理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20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20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根据《广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抓紧推进20xx年度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全力迎接依法治省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广市法组〔20xx〕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建立了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支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法宣科为本局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市本级和本市环保系统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环保系统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先后制定了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广安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并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纳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区市县、各园区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基本指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执政。
1、“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于今年2月份,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制定了《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全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关爱预警暨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实施细则》《市环保局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机制》、“两深”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3月初,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局长、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廉政迹象风险告知卡,做到了全覆盖。局党组党组班子成员及纪检组严格按照《广安市环保系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围绕责廉险六步工作内容,认真履职尽责。
2、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系列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科室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大家自觉依法办事。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对新出台的法律以及最新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明确规定每人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掌握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实行了年度述法。
述职报告。
制度。
(二)依法行政。
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形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5大类272项权力清单。
2、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一是修订完善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9项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环保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交程序》,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环保行政处罚量罚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3、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并规范运行。
(1)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以行政处罚为重点,以罚款为切入点,通过制定规范,约束行政处罚行为。建立了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一是划分阶次和基准。就是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将每一个罚款项目对应的违法行为划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阶次。二是自由裁量阶次适用规则。主要包括制定的依据,适用的对象、原则,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等。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公开运行。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的执法办案机制。所有处罚案件纳入市监察局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为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3)为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从而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局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规范运行,今年,我局已有2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录入传输到“两法”衔接网络平台。
4、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要求落实。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规范化。我局法宣科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工作,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了行政复议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严格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审理规范化。20xx年,我局受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申请人李依平因不服华蓥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1月25日作出的环评批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受理后,通过对原具体行政行为重新审理后做出裁决,最终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三是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推进行政复议决定规范化。在复议决定书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分析说明,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增强复议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措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规范化。
5、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一是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公开最优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按时办结。二是将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官网网站首页专门设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该专栏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措施等。向银行、证监等部门提供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严把企业守法证明、环保一票否决关,促进企业从漠视污染、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清洁生产、主动减排转变。三是利用已经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受理微博建议和环境投诉,向社会拓宽网络问政渠道。四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确保服务承诺执行的严肃性。
6、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围绕环保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民办实事等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应急演练,防灾救灾大演练,加大重点污染源整治,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局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执法“杀手锏”的作用,今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13件;停产整治6件;行政查封1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7、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为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市的环境诚信体系,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建立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把环境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实践中,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企业管理者的自觉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三)学法用法。
1、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制定了法律七进。
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的开展。一是进机关。创新形式落实载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进学校。以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为载体大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三是进乡村。开展了“百万环保挂图送下乡”大型环保公益宣传活动使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在广大农村得到普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老百姓的环保意识。四是进社区办实事。组织义务宣讲员、环保志愿者在绿色社区落实环保宣讲措施。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和技术力量免费为居民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使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五是进企业。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不因环评等问题而影响项目建设进程。
2、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
(1)在政府、部门层面,开设新法专题讲座。在广安市四届市政府召开第47次常务会议上,市政府组织参加常务会的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设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栏,在广能广场摆放宣传新《环保法》展板,点面结合全方位广泛宣传新环保法。让公众、企业认识到新环保法是环保执法的“利器”。
(3)举办培训会。对市控以上重点企业、部分涉重金属、医药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学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四个配套实施办法以及“两高”司法解释;对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培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邀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领导为全市环保执法人员授课,培训内容从环境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现场证据固定、案卷移送程序、“两高”环境违法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对进一步规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的相关要求,有效推进全市环保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
(4)利用“六·五”环境日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新环保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广安日报》系列报道了我市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情况及环保特色工作宣传稿件。二是在广安电视台滚动播放新《环局保护法》公益广告;三是利用现代传媒扩大受众面,发送环保公益短息。在6月5日当天,利用电信、联通、移动短信平台向手机用户发送了环保公益短信,受众面约3万户。四是在思源广场、广能广场各悬挂4个气球标语宣传新环保法,同时在广宁路、思源广场分别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设立环保宣传咨询台,向公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受理和解答市民有关环保问题的咨询和投诉。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加市民的环境危机意识和环保意识,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唤醒广大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可持续消费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3、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一是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构,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有专门的宣传教育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保证学法用法效果。四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深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县各级各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10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长姜明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邰伦浩、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夏树芳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三是认真制定依法行政规划。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xx—20xx)》实施步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实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确定了我县今年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进一步完善了向县人大及其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并及时向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专家为政府重大行政、经济等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针对县政府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审查。要求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合法,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认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制度;对涉及面较广、与行政相对人关联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由县政府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报备市政府的同时报备县人大会,充分接受人大的监督作用。20xx年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并全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会备案。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
按照市阳光办的要求,我办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此次梳理采用集中调整、发放到部门征求意见,再反馈调整修改的方式,经过一上一下的方式,把行政权力事项确认调整到位。此次梳理同时增加了对垂直直管部分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从而确实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化。通过梳理,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权力统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网上运行,行政权力类型由原来的5类拆分成12类。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1377项调整为2219项。其中:行政许可126项,行政处罚1760项,行政征收72项,行政强制89项,非行政审批47项,行政确认18项,其他104项,代受理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要求统一在**市政务大厅上对社会公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1、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
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各部门和各镇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20xx年1至10月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受理22起;结案18起,审查阶段4起。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2、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县于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对全县34个行政执法机关的100份行政许可案卷、24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自查。各单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大多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文书制作、文档管理等方面与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针对少数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专门发函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对照,查找问题根源,积极整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3.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根据市统一安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截止20xx年4月30日前由县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7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仔细清理,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193件,废止的86件。针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充分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组织专题讨论,并通过报纸、网络、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企业及行政相对人中,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其中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4次,并召开了法律专家论证会1次,从而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
4、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制度。
20xx年,我县重新调整了全县20家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联系点的范围,并加强了同联系点的接触范围,定期组织活动,开会和上门征求意见,分三期组织了重点执法部门与部分联系单位座谈听取意见,年底还将组织20家联系单位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依法对集体土地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今年我县在铁路和246省道施工过程中三起案件进入行政裁决过程。通过法制机构的参与,多次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并达成共识,使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在我县境内项目顺利推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6.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于20xx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省行政执法计件换(申)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填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换(申)领审查登记表》,经法制办严格审查报市政府确认。通过审验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在工作中,我县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发挥规范性文件把关作用。坚持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凡是以县政府名义颁布的通告、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均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把关和提出意见后,方可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二是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在作出重大项目引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投资等决策前,都要听取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发挥依法协调涉法纠纷作用。对久拖不决的一些案件,要求政府法制机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疑难案件进行依法协调,维护了社会稳定。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二篇】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化解纠纷1769件,化解成功率98%。其中,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将136名上访人员中的106人引导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约达80%。
2.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有序开展。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学习宪法法律。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及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营造出国家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良好氛围。把握“关键时期”,培塑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狠抓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注重培树青少年法治素养自学生时代养成。依托打造阵地,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使法律知识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受众人群。调动普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格局。通过细化“四清单一办法”,充分调动各种普法资源,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年底,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和“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xx区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区,并以公示。
3.积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互联网+信访”,2020年受理信访件84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满意率100%,参评率%。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27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撤诉11件、败诉9件、正在审理3件,判决驳回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诉讼率%。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三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任务重。2020年,我市打算精准发力,从思想更统一、决策更民主、制度更健全、执法更规范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进度安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推动xx再创业、重振雄风当龙头,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田园城市、富美乡村提供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级政府以及我市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本级政府及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中。三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要把政府法律顾问当“花瓶”摆设,而应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根本。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四篇】
(一)及时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到位,通过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和快递送达三种办理方式,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重新对照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承接、事项取消、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内部梳理我市纵向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并依据纵向清单目录将有关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共有340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市公布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8项,其中调整8项(含1项前置审批事项)、承接市级事项3项、增列8项、取消14项、暂不进驻4项、增补1项。如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强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将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
(二)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至今开展多评一表1件、模拟审批66件、联合勘探98次。“区域评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尚在研究、学习中;使用全市统一审批云平台,只要是并联审批事项,均可实现同步审批。实行“一表制、承诺制、一套材料、免填表、无纸化”审批改革,环保、发改、地税等单位部门事项已可实现免填表。深入探索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的人机对话运用,结合“最多跑一趟”改革,建设独立的自助服务区。目前我市行政中心服务区“进驻”了国税、地税、供电、出入境等4个业务部门的自助系统,可以办理电费缴纳、发票领取等业务。发票从打印到领取2分钟之内可以完成。此外,也可以在自助机上查阅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等。下一步该中心将自助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工商登记等。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省一张网”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380家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时年报364家、弄虚作假申报1家、场所无法联系15家,并全部上网公示。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五篇】
(一)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2020年12月,市法制办联合市人大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6个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对市卫计局、文体局、民政局等15个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发现存在问题之处,及时反馈被评查单位,要求被评查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抓好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行政复议法》要求,依法受理、依法审查,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等多种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以法明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今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6件,经审理,决定不予受理2件,当事人撤回申请3件,维持2件,告知补正但申请人未及时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5件,确认违法11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件,尚未办结2件。行政复议决定合法率100%,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工作。xx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市政府及市直各行政机关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应诉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并按时提交证据,履行应诉职责,虚心采纳司法机关建议,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六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的物理整合,基本实现了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理。截至2020年末,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7个,进驻分厅单位5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710项,进驻各分厅的集中办理事项356项,部门进驻率达100%,事项进驻率达%,80%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马上办”审批事项达%。
2.落实“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我区321项职权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按照要求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停征、免征和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负面清单制度。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际,认真实施《石嘴山工业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3.优化政府机构及职能。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职权法定原则,将2个事业单位并入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剥离其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二是公布政府定价项目清单,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大幅缩减,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
4.完善市场监管方式。一是优化商事服务,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企业“多证合一”和个体“两证整合”改革,企业开办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16次,跨部门双随机专项检查13次,抽查各类经营主体1500家次。19个执法单位建立“两库一单”,跨部门联合检查体制基本建立。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成员单位在“信用·宁夏公共信息平台”按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xx区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应用到招投标活动、纳税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贷款额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等领域,使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6.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对我区20家社会组织围绕政社分开、健全章程、履职尽责、完善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和参加年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保、环境整治、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雪亮工程”,强化平安xx建设,搭建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平台,严格落实综治负责人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城乡社会治理格局。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搭建了94个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平台全覆盖。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主责“三大责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以内。六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202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9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48家(次),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87家(次),我区食品、药店、诊所及村卫生室案件查办率均达到100%。七是推进社会自治。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在全自治区22个县区中排名第六;我区39个行政村和43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立区,大力实施“三治”工程,98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清理整治实施阶段性清零。坚决打赢蓝天保护战,取缔淘汰落后产能,改造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空气优良天数增加9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9%。全面落实“河长制”,该项工作在2020年22个县区考核中位列第3名,获得优秀等次。贺兰山攻坚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大力实施国土治理和绿化行动,严厉打击盗采滥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实施山地复垦,着力实施国土增绿行动,2020年新增营造林7700亩。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七篇】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方案》通知要求,县志办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等规定、《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方面存在:
学习不深入、对相关文件条例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到位,学以致用不全面;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没有站到全局高度去认识和重视,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够,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动力不足。
二、整改情况。以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义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地位,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依纪从政的理念,继续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并将以上内容列为周一集中学习内容,提升县志办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任务,加强培训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县志办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能力。
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县志办具体业务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县志、年鉴、乡(镇)村志编修工作任务,推动县志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府官员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第八篇】
1.健全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关系。二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对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事项尤其是民生实事中承诺的事项,努力兑现到位。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一是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020年办结率分别为81%、88%,答复率为100%。二是畅通网络问政、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及时整改到位。
3.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一是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等制度。二是做好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案件评查,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执法不规范、罚没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紧盯整改落实。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公开基本目录体系。二是建立代表委员参与区政府常务会和政府开放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三是全面公开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重点领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