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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报(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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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一篇】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二篇】

一年来,医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活动,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依法治理和“七五”普法活动扎实推进,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局党组一直把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议事日程,把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贯彻在全年的中心工作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迅速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协调会议,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分工职责。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实施中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展开。

(二)依法防控,坚决打赢疫情攻坚战。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深化法治理念,明确责任分工,依法防控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重点法律法规、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立足群众关注热点,围绕群众复工等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生产生活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及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充分调动职工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

(三)结合实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有序。今年局党组举办2场以《宪法》、《民法典》为专题的党员法治讲座,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人员都参加了培训。

(四)为民服务,积极营造优质法治服务环境。坚持“群众最关心什么法律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深入下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增强了法治知识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强大氛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建设,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

(二)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法治示范窗口创建。

(三)以定点社区医院为重点阵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和谐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保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调解医保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规范化、长效化。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购买第三方服务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发展。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载体,不断探索基层医疗机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服务的新思路。

历下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三篇】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化解纠纷1769件,化解成功率98%。其中,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将136名上访人员中的106人引导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约达80%。

2.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有序开展。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学习宪法法律。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及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营造出国家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良好氛围。把握“关键时期”,培塑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狠抓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注重培树青少年法治素养自学生时代养成。依托打造阵地,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使法律知识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受众人群。调动普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格局。通过细化“四清单一办法”,充分调动各种普法资源,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年底,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和“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xx区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区,并以公示。

3.积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互联网+信访”,2020年受理信访件84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满意率100%,参评率%。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27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撤诉11件、败诉9件、正在审理3件,判决驳回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诉讼率%。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四篇】

2020年,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五篇】

1.认真安排部署。为统筹安排全年法治政府工作,我区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xx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x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衡量标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依据《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7项主要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限时化”的思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3.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制定考核细则,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建立平时指导督查、半年检查总结、年度评价考核机制,分别于6月中旬、11月下旬对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实现了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末查账,以督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六篇】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七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报(通用8篇)”,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于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准确把握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争议化解的根本要求,坚持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化解为主体,重点瞄准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等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采取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措施,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第八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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