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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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报告1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我校于20xx年5月30日组织教师对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初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经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认真排查和走访发现我校基本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因此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上来。
三、拟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专题会议:
五、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
六、集中学习“怀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七、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八、狠抓“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宣传动员工作:
九、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黑板报评比活动。
十一、利用升降旗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总的来说,我校虽然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但这并不能保证未来的某一天会发生类似的骇人事件。因此我校必须继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利用各种手段让学生们远离不良信息,加强预防。我们还会集中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报告2
根据市、区委和教育局文件精神,有效地防控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暴力恐怖事件,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维护幼儿园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把“检查到位,整改有力”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来落实,我园积极从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入手,加强制度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本园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迅速成立领导专班,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迅速成立幼儿园暴力防控领导专班
幼儿园成立了由书记园长党政一把手牵头的.幼儿园暴力防控工作领导专班。园长担任总指挥、书记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园长办公室、各年级组长、各班主班教师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落实。实行了“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岗位与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学习《安全工作制度》细则和《黄陂区直属机关幼儿园暴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园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人人都有监督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范措施,人人都是安全卫士。
黄陂区直属机关幼儿园暴力防控工作专班名单:
总指挥: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迅速组建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分队。由卢小君书记任队长,其主要任务是在幼儿园暴力防控小组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全方位巡视巡查,查漏补缺。应急分队名单: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二、制定周密的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1、依托本园暴力防控工作专班和本园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分队(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门卫)。其主要任务是深入事发现场或各自的班级管理幼儿,有效化解可能造成幼儿园恐慌和秩序混乱的各类暴力恐慌事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稳定校园局面和秩序,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损失最小范围。
2、利用共建单位的有效资源,密切与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警务室、派出所的联系,共同维护幼儿园内外的安全稳定。
3、加强本园大门口及幼儿园周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把好入口关,坚决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园门外,规范填好来人来车登记,落实来访人员门房接待制度,强化家长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到其孩子所在班级老师处办理交接手续等措施;严格落实本园大门开关制度、一日常规管理和行政值班巡视制度,特别关注重点时段(入园、离园和午休)和重点场所(拐角和僻静处等)。
4、逐级上报。维护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是全体教师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任何人一经发现暴力恐怖倾向,应立即向本园暴力防控领导工作专班报告。本园暴力防控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紧急启动预案,同时根据情况立即向教育局暴力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5、快速反应。本园暴力防控小组接报后,一方面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暴力防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6、防暴举措。迅速控制暴力xxxx或制造秩序混乱的骨干分子,遏止其嚣张气焰,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带离现场。同时迅速引导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如幼儿秩序混乱,则尽可能安抚稳定幼儿,平息幼儿的恐慌心理,然后以班为单位撤离现场。及时向上级暴力防控领导小组反馈情况信息,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暴力xxxx的查处。
三、强化工作要求、严格制度措施落实。
为了让园内暴力防控工作尽力量做到万无一失、事无巨细,我园强化各部门各责任人工作要求,严格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1、及时收集信息。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园的安全形势,重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畅通信息渠道。全体师生员一旦发现暴力恐慌苗头,须及时向本园暴力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要默契。当暴力恐怖现象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平息事态、稳定秩序作为第一要务,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并要求第一时间到位、履责、防暴、维稳。
4、落实纪律责任。凡在处置暴力恐慌事件过程中,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产生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置。
总之,校园暴力以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政治任务,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我园会继续加大力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让广大家长放心、幼儿舒心,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快乐生活!
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报告3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通知》还要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