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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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高陵镇现有21个行政村,198个村民小组,农户7499户,农业人口29984人,农村劳动力14638个,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30元。
1996年,高陵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2010年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2009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21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21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21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高陵镇招投标管理中心、交易所、托管部。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进入镇交易所交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四议三审三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三审”即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方的资格和招投标程序进行把关审查、村民主理财小组对经营性资产资源评估及中标后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镇纪检委对经营性资产资源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审查;“三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高陵镇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财政局、经管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市兄弟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高陵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我镇辖2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199个村民小组,农户7612户,农业人口30709人。耕地面积34363亩。
2、资金情况:我镇于2008年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全镇现代管资金16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35万元、现金34万元。全镇村级债权510万元、债务1196万元。2009年集体经济总收入:万元、集体经济总支出:万元,结余万元。
3、资产情况:今年6月,经清理全镇资产128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设施358万元、村级办公场所345万元、废旧原村级小学校舍442万元、图书资料、电教设备及其他135万元。
4、资源情况:经清理全镇资源共有9738亩,其中:精养鱼池2453亩、集体林地7285亩。经镇招标管理中心处置48起,涉及金额98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建设。今年5月,镇政府投资40万元将镇财政所一楼改建装修,挂牌成立“高陵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各种办公设施配套齐全,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证。
2、健全工作机制,提供保障。成立以镇委 加强指导,注重协调配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由镇委办公室印发了《高陵镇“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相关单位和各村。明确各阶段任务,实现逐步推进。同时,工作组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工作扎实完成。
3、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三资”清理的程序。镇政府先后三次组织支部书记、分管财经工作负责人及村会计就加强“三资”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就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流转与纠纷调处等进行辅导,特别针对添置、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审核程序,即村“两委”申报、民主理财小组签署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初审把关、镇财政所复核、镇人民政府批复。各方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添置和处置,并由村向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提出委托,由产权交易所进行集中采购添置或者进行评估、发布信息公开拍卖、公开协商进行处置,添置、处置结束后由产权交易所给村下达入账通知书,并按财务代理要求进行入账。
4、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清理制度、台账制度、年度审验制度、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5、强化民主监督与管理,将“三资”清理公示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我们把各种资料公示,民意调查与走访作为“三资”清理重要措施来抓。每个村都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公开清理信息和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直到群众无异议为止。
6、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全镇“三资”管理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各村通过“三资”清理,对“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起基本台账;统一合同管理,定期盘点。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完善招投标中心建设,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等,全面实现公开招标投标,并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村纪检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凸显特色,巩固成效
高陵镇“三资”管理工作起步较早,1996年全镇开始“村账站审”,并逐步过渡到“村账镇管”,2004年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2006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全镇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与村集体资金一道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并开始实施对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招投标的管理。2007年,由镇纪委牵头,依托财政所成立了“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2008年率先在全市实行电算化管理。2010年根据上报统一部署,又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统一清理,并完成电算化的录入工作,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在镇纪委的监督下与各村签订了“三资”监管代理委托协议。为了巩固成效,在工作中我们突出抓好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镇招投标中心的建设。镇政府为了规范“三资”管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进行招投标,建起了专门的招投标厅,布置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完善资料、档案管理,购置监控摄影设备,可以对招投标现持实行全程电子录入,确保了招投标公开、公正和实物资料的完备。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镇纪委及时介入,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有“三资”管理方案的案件查处。2007年查处了原谭家洲村村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胡昌平贪污公款的经济案件,并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给予瞿家湖村副主任徐先荣因违反财经纪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8年月堤拐村党支部书记万立才,党支部副书记杨大勇因处置资产资源违反招投标纪律分别给予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的处分。2009年对镇渔场原场长、支部书记徐上义因贪污、侵占公款,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2010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长港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昌富存在经济问题,镇纪委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因当事人外出,正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并予以立案。
3、全面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我们对离任的村干部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2009年,镇纪委在接到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原官山垱村会计梁大新离任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怀疑梁大新有隐瞒收入的嫌疑,镇纪委及时与中心人员一道,对其财务进行了调查,因梁大新不是纪检监察对象,镇纪委按非案件办理形式,确认了事实,并让其退赔了12300元公款。
4、及时处理“三资”信访问题。在今年的“三资”过程中,对正在运行中的合同进行逐一审核,共纠正不完善合同6份,处理徐家岗村过去未经招投标出让林地的违规合同,让乙方为村级补缴合同款万元,同时撤销一起原学校资产拍卖。
5、编录“三资”影像资料,建立资产资源的活档案。全镇对21个村的“三资”清理结果按今年清理的资料采集影像,并刻录光盘,确保了集体“三资”不流失,有见证。
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1年,我村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乡财政所的具体要求,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共同努力,组建了“三资”管理站和村监督委员会,现将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共有16个村民小组,430户,1375人,村域面积18平方公里,实职村干部4人,两委班子成员3人,村主任助理1人,村民代表28人,村民监督委员会3人,“三资”管理站3人。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 1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村积极把握这个时机,制定了《村“三资”管理制度》。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为顺利完成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三资”管理工作制定方案。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成立了****村监督委员会和“三资”管理工作站,由***同志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监督委员会成员,“三资”管理工 2 作由村财经委员****同志具体负责,村两委班子统一抓,同时也聘请了行风监督员。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我村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全村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各村公示和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附上资产处理其矿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合同等附件。每册台帐一式两份,一份由村级保管,一份交镇“三资”管理中心保管。在三资管理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物相符。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村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村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法门村委会辖个9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86户、1826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
1996年,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
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村委会上成立了以书记、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文书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档案室,设臵报账员1人,记账会计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
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法门村委会筹资调度资金购臵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法门村党总支专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法门村对2010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
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记录,财会管理、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由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村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
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恐龙山镇法门村招投标管理中心。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臵。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
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
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财政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恐龙山镇法门村党总支
2011年11月9日
三资管理工作【第四篇】
三资管理工作
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贪污挪用腐败现象的滋生,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迅速深入进行。王平镇党委、政府在区委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区经管站的悉心指导下于2008年8月14日成立了王平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招投标委托服务中心。三个中心成立以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规定,2012年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监管力度:
一、会计服务中心
会计服务中心,主要的任务为受村级委托对村级财务实行“帐、款双托管”,搞好农村财务核算和管理。明确要求把好“四关”,即收入关、支出关、审计关、公开关。对不合法、不合规或不合理、手续不完备的支出坚决不予入账。
1、大额资金审批制度
王平镇于2012年6月14日下发《王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的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对于村集体单项支出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大额资金,须经社员(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农村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明细单和工程合同样本、会议决议等报镇资产监管中心进行审批。镇资产监管中心严格按照《王平镇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进行一笔一批审批手续,如果超出申报审批预算资金,超出的支出资金重新走民主程序审批,否则会计服务中心不予支付。
2、未经审批合同收到承包费处理办法
王平镇决定于2012年起对于未经王平镇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审批的经济合同,即使村集体收到承包方交纳的承包款,会计服务中心也不予入账。
二、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
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主要任务为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北京市农村集体资占管理条例》情况实行监督;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清产核资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督促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和化解债权、债务;加强对帐外资产的监管等。
1、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镇经济管理秩序,规范各类经济活动,增强村级经济透明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王平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对经济合同的承包年限、承包费、承租方资历、开发资源资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经济合同管理上的7项举措
王平镇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在农村资源、资产的合同管理上采取7项举措加强监管力度,起到保护存量资源、资产的目的,为各村今后发展做好了储备,奠定了基础。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做到七有:
一是年限有封顶。规范合同签订手续。流转合同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合同期限最长签订至2027年。经济合同的期限限定在10年以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者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二是租金有保底。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前提下,实行下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三是增长有机制。在对外签订资产和资源承包合同中,每隔3-5年设为一增长期,按比例增加承包租金,保障村集体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四是开发有方案。承包方要先将承包资源、资产后用途,用开发方案的形式上报镇经管部门,再通过受理、审查、决定和批准许可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并到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进行备案。五是决策有程序。首先,在确定对外出售、承包、租赁项目时,两委班子要充分研究讨论,拿出初步意见后报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实施;其次,要有清楚完整的会议记录,最终形成的决议要有村民代表的亲笔签名和手印;最后,双方达成意向后,须将合同草本报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或有关科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拟定合同文本草本,其中出售、承包、租赁合同内容要填写完整,项目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六是投入有实质。投资周期及项目开发进度表一同上报镇经管部门,对于超时限迟疑开发或只圈地不开发的行为给予提醒或自动中止合同。七是履行有监管。各村党支部
三、农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农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主要任务为审核招投标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符合程序、材料是否齐全,并提出书面意见;指导村集体对招投标项目的评估;听取村民对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中标者与招标方签订规范的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