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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范文(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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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一篇】

医疗安全是医院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由于各方面条件制约,存在较多的医疗安全隐患。为了消除这些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保障医疗安全,我们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 制订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管理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突发事件的处理等。以便在发现医疗纠纷的苗头后,及时采取措施,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尽量化解或减轻医疗纠纷的影响。

2.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核心制度,并着重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检查。做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不断规范医疗行为。同时在工作中不断查找和填补管理漏洞、清除管理死角,不断完善和优化各种制度,以更好的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3. 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规程,确保程序到位、操作规范。

1. 强化病历文书的书写与管理 医院建立和完善了病历书写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考核体系,加强病历三级医师质控。要求医师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时、客观、准确的完成各项医疗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予以纠正,对个别不按规定完成记录的医师予以对应的处罚。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医疗文书的书写逐步规范,起到了很好的防范医疗风险的作用。

2. 医院加强“三基”的学习和培训,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项目,以及选送职工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采用“内培”与“外培”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因诊疗水平而诱发的医疗纠纷。

3. 不断向职工灌输“以病人为中心”的基本理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履行告知义务,提倡诚信服务。诊疗过程中做到多谈话,多签字,同时给与患者适当的心理支持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通过加强医患的沟通,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降低了因沟通不善而引发的医疗纠纷的概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 加强对职工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强化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层层签订了医疗安全责任状,使全体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安全的长期性、持续性和无价性,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努力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

5.在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医院管理者勇于承担责任,做好职工的坚强后盾,使职工安心于本职工作。

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逐步规范了我院的医疗行为,减少了医疗隐患。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今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医疗安全的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努力做到减少和杜绝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二篇】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三篇】

各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发[2003]22号)精神,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要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相结合,量力而行,先点后面,逐步推开。今年各市可选择1—2个县(市、区)作为示范点,有合作医疗试点县的,首先要选择试点县,通过示范指导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医疗救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这项制度稳定运行。农村医疗救助从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人员和最急需的医疗支出中开始实施,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二、救助对象

现阶段农村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及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中因病需要救助的家庭,救助对象应当是持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证》、持有《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各地要认真规范五保证和特困救助证(低保证)的发放工作,为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创造必要的条件。

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救助办法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资助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及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规定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应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二)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三)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四、救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评议,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贫困程度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由县级民政部门定期统一核销的发放办法。

五、医疗救助服务

(一)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救助服务;未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二)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三)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当地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四)承担医疗救助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六、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各地要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基金主要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一)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根据本地区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市、县安排的资金要与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每年从留归民政部门使用采的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

(三)社会捐赠及其它资金。

省具体补助金额的分配由省财政厅、民政厅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七、组织实施

医疗救助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县级政府要根据本级财政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的实际情况,制订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一)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财政部门应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的用款计划及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位。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等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财政、审计部门应对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财务监管和审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五)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有关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的重大举措,是继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党和政府为广大农民办的又一件好事、实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四篇】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处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处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处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处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2、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度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3)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4)拟开展探索使用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3、探索使用技术、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评估和申报

(1)受理申报后由医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4)由医务处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和省医学会组织审核,医务处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七、医院医务处职责

1、医院医务处负责组织管理全院医疗技术准入工作,制定有关医疗技术准入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法规要求,组织审核新技术项目是否超范围执业,如属于超范围执业,由医务处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和省医学会组织审核,医务处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3、医务处组织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和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参照省内或国内同级医院收费标准,填写收费标准申报表上报物价局。

4、医院医务处负责实施全院医疗技术准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进行跟踪,了解其进展、协助培训相关人员、邀请院外专家指导,解决进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八、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项目报医务处,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组织并督促医疗技术按计划实施, 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疗新技术顺利开展。医疗新技术项目负责人要对已开展的技术项目做到随时注意国内外、省内外发展动态,收集信息,组织各类型的学术交流,及时总结和提高。

九、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十、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

1、申报科室于年底将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请表,上报医务处参加医院年度评比。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准确和实事求是,包括技术完成情况及效果、完成病例数以及必要的病历资料(临床效果及必要的对照)、国内外及省内应用现状、论文发表情况和相关查新报告以及该领域全国知名专家的意见说明等。

2、医务处每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

3、医务处每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停止的医疗技术做出相应结论。

十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准入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本制度如出现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相冲突的情况,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执行。

十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项目或实验医疗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五篇】

为助力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5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健康体检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我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以院长xx为组长,党支部书记xx为副组长的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了《xx中心卫生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截至5月20日,共召开专题会议6场,院领导多次组织全乡卫生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及体检团队召开范湖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脱贫攻坚健康体检行动动员会、范湖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会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培训会等。

会议紧密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内容、人员构成、工作持续性及健康体检流程等进行了布置、推进、并充分沟通研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全面推广奠定了组织基础。

为保障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工作深入人心,全面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及健康体检工作,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9个,团队成员57人,体检团队7人,分别入村、入户为贫困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及健康体检工作。日是世界家庭医生日,我院通过义诊咨询、政策解读、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传播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并在为贫困户送体检结果的同时认真为群众讲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促进就医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转变,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有效营造了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舆论基础。

根据我乡人口分布及村卫生室分布特点,以辖区34个行政村为基点,成立以我院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在各贫困户门口悬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公示牌,公示团队服务人员、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

我院成立全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督导小组,每月2次每村抽2户对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我院共为382个贫困户、906人进行签约,为贫困户575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体检,体检项目有血常规、血脂血糖、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心电图、b超等检查,已初步完成了上级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对于各村贫困户有变动情况,我院在下一步工作中会一如既往的认真完成建档、体检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为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我院会继续发挥卫生计生资源优势和服务特色,随时为困难群众服务,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做好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六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科室(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二条 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二条 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五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六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七篇】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我院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对我镇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自查,共查处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5条,其中近期需要解决的4条,逐步解决的1条。

1、卫生院人员缺少,一身兼多职,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为突出。

2、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门诊日志、处方书写、病例书写、技术操作不够规范。

3、个别医务人员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有时出现无交接班记录。

4、防保工作中儿童接种的表、薄、卡、册不健全。 5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够强。

1、针对无证上岗存在的问题。我院在未安排新的专业上岗人员前,暂且采取有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来带好无证人员上岗,保证医疗安全。

2、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近期组织医务人员集中学习,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度、13项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标准及护理操作规范等,以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3、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执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问题。查出后停发值班费,对其进行警告并按照院规进行严厉处罚。

册。

5、针对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强的问题。首先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计划、狠抓三基三严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人才培养。

为确保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下设医务科。主任: 电话: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八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院医改工作在县局委的正确领导下,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与社会各界的配合下,通过我院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加大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20xx年度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xx镇位于中牟县东南部,东邻xx、xx两县,距省会xx30公里,距xx市26公里,全镇总面积75平方公里,共有22个行政村,常住人口4万余人,流动人口500余人,乡镇卫生院占地面积12700平方米,医疗用房7800平方米,固定资产315万余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22所,卫生院开设病床120张,编制人员55人,实际在岗职工86人,进三年卫生院平均业务收入400~500万元。

医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于20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医院内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全体会议,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达到优先、合理和使用507种国家基本药物,确保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于20xx年x月x日将本院非国家基本药物全部下架处理,全部使用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药物,由医药公司集中统一配送,减少药品销售过程中的中间流通环节,使虚高的药价降下来,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其中我单位编制55人,规格为股级,内设22科室,设置岗位总量59个,我院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各占总量的2%、88%、10%,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我院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医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目前我院采取的工资分配方案为:正式职工工资执行最新档案工资标准中的基础工资部分,门诊招聘医生工资执行900元,其余临时工执行400元,奖金按提取后数减去工资之后的35%归个人。

实施绩效工资后,对于财政所补工资,由单位统一核算,秉持收支两条线,核编定岗,根据绩效考核,由单位根据所订绩效工资方案,统一核算后分配给职工,保证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与职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技术水平、风险程度、工作岗位等因素相结合,制定合乎职工工作能力及付出的方案,以激励其积极性。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

理、健康教育、0~3岁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卫生健康大讲堂年度工作计划,以发放印刷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服务形式宣传普及十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改革以来,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向患者提供礼貌、热情、便捷、优质、高效、费用合理的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使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执业纪律,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防范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居民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8%。

2、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物销售零差价,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较大改善了老百姓的健康水平。

4、制定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绩效工资方案,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虽然我院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但是医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大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卫生基础设施滞后,服务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机制仍不健全。

3、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将按照“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的总体要求,明确医改任务、理清医改思路,进一步加强调研,科学合理制定我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九篇】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身体健康,一年来,我院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确保医疗费物的安全治理,本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专人负责。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保证收集、运输、暂存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

三、对全院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全体职工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四、共收集、暂存医疗废物250余千克。其中感染性230千克左右,所伤性20千克左右。处理医疗废水约300吨左右。

五、我院医疗垃圾使用专用塑料袋包装。

六、专职人员余科室人员及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实行双签名制。保证医疗废物的不流失。严禁一切废物流向市场。

总之,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保证了医疗安全。但仍存在在不足,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去完善,保证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顺利完成。

***卫生院。

乡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第十篇】

1.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准时开诊,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

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及时治疗。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凡疑难病人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3.加强检诊工作,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6.对候诊人员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1.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认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详细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或转院。对需立即施行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本院无手术条件的,应及时转院。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放置于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确保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急诊病人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5.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领导亲临指挥。凡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工作,禁止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

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同时报告医生。

4.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各项抢救设备均应保持良好状态。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在门诊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

2.凡收入观察室的病人,必须按诊疗规范开好医嘱,填写门诊观察登记本,做好观察病历的记录工作。

3.值班医护人员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

4.值班医护人员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观察病人的病情交接工作,必要时作书面记录。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取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准确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保养管理,做好防护工作。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病人随到随诊。

2.摄片由医师和放射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情况中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边检查。

4.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以保证归还。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上、下班应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步骤。x线机应定期保养和检修。

7.建立科(室)登记制度。登记簿内容应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

1、各项电生理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检查申请单。病人随到随查。

2、检查诊断结果应由主检医生及时在检查单上按规范要求填写,主检医生应签写全名,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3、每次检查应详细记录在检查登记簿上,并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诊断结果等内容。

4.诊断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上、下班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诊断仪器操作程序和步骤。

5.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保养,定期进行清洁卫生。对与人体密切接触的部件要按要求随时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尘等的防护工作。

6、b超室进行孕妇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和贵重药应按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灭菌。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重新灭菌。

3.器械浸泡液在有效期限内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1.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确保用电安全。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次分娩要随时清理,定期消毒。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产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4.各种产程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申领。

5.产房必须设置保暖设施,确保室内温度恒定。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按照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根据医嘱并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4.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5.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6.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7.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病员服进入手术室。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械、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各卫生院自行规定。

2.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有关科室申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械时,必须经院长批准。

3.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5)凡无菌日期超过规定有效期限的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4.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1)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要每次清洗。

(3)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4)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5)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人编号,以便检查。

(6)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5.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

(3)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5)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

(6)消毒工作实行严格的登记、灭菌效果的测试和登记工作

1.病区由护士长或护士负责管理,医师积极协助。

2.保持病区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护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或护士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1.住院医师每天上午查房一次。下午和手术日重点巡视。上级医师查房时,要做好准备,并报告病情。

2.主治医师对本病区病人的诊治全面负责。

3.各级医生对危重、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人,应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或会诊。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1小时内开出,应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查清后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药物后执行,医生要及时补记医嘱。

3.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5.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生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发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生报告。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向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4.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项目及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5.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6、口腔科

按《福建省医疗机构口腔科消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以科室为单位举行,也可以全院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业务科室的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时回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1.卫生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及时转院,应将病历摘要随病人转去。

2.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如患者家属要转院,应经家属签字后转院。

3.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1.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合作医疗证或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人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人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人,介绍住院规则、病房有关制度、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卫生院优惠服务措施。

3.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出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卫生院的物品。

4.病人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讲解出院可能出现的后果,如说服无效应由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卫生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史。病人复印病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4.病历保存按相关规定执行。

1.卫生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人流动日、月报。医技科室应填写好病人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人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卫生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人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书写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避免删改、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门诊病历应填好一般项目。由医生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3.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的病历要在24小时内完成;对急症、危重病人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情况许可时,随时完成病历或入院记录。

(2)病历书写应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一般病人1天记录一次,危重病人和骤然恶化病人应随时记录,慢性病人至少每2天记录一次,每周写一次阶段小结。

(4)科间会诊由会诊医生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字。集体会诊及疑难病例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5)手术病人的术前总结或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等,均应详细填写。

(6)医生轮换时,应填写交接记录。

(7)决定转科或转院必须书写记录。

(8)出院记录于病人出院前完成,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各项检查要点、治疗经过、出院情况和出院后建议。死亡记录当日完成,除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上述两项记录均由经治医生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3.病历内容的排列顺序按常规执行。

4.凡有药物过敏史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有处方权的医生须将签字留样于药剂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实习医生的处方须经上级医生签字方可有效。

2.处方书写规范按《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处方药量以3天量为宜,7天量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配发处方的药剂人员应签字。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卫生院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卫生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领导或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按规定程序处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院医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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