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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范文热选(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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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认真做好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等9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x〔x〕11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10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x〔x〕7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全会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社区)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它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全区主要涉及8个镇(街、开发区)、55个村(社区)。

(二)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三、主要内容。

(一)清查集体各类资产。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等工作相衔接,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准确,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二)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对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估价;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确有需要的,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并报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明晰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属于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属于镇(街、开发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9步工作流程进行。

(一)清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集体资产全面进行清查;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社区)、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及所属企业集体资产进行清查。

(二)登记。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结果逐项登记。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内容全面、说明清楚、数字准确,确保不遗不漏。

(三)核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逐项逐笔核实,以登记时点为基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核实结果进行调整,做到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准确无误、归属清晰。

(四)公示。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在镇(街、开发区)为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或村(社区)组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专人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要按照资产类别,分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七)审核备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示确认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由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镇(街、开发区)备案。

(八)汇总上报。经审核后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级汇总上报。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镇(街、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村(社区)、组两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社区)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将本镇(街、开发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上报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对各镇(街、开发区)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市农委。

(九)纳入平台管理。完善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体系,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时间步骤。

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x年3月开始,x年底基本完成,x年6月底前做好农业部验收准备。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时点为x年12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x年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摸底调研,全面做好清产核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x年12月底前)。该阶段要严格按照9步工作流程,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逐项清理。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台账进行管理,明确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按时做好清产核资统计报表的录入、汇总,及时上报市农委,确保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

(三)规范提升阶段(x年6月底前)。x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回头看”,梳理排查问题,规范数据录入,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通过农业部审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国土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指导组,指导各相关镇(街、开发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区农林水务局承担牵头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区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和做好“三资”平台数据导出、清产核资报表审核以及资产台账建立等工作;区国土分局和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分别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区教体局、文旅局、卫计局分别负责指导教育体育、文化、卫生领域的清产核资工作;区审计局负责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的农村财务审计。

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要抽调农经、农办、财政、土地、“三资代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并加强对村(社区)、组的业务指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社区)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组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广泛宣传培训。采取政策问答、一封信等方式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县(区)培训到村(社区)”的要求,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政策规定,熟悉操作程序,明确工作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政策不走样。镇(街、开发区)要召开专题动员培训会,做到任务部署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三)严格政策界限。在所有权界定工作中,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破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界限。要按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办法》等有关规定,突出清查重点,做好工作衔接,注重纠偏正向,做到清查盘点“全”、产权界定“准”、存量核定“实”。要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由镇(街、开发区)及以上政府财政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额外增加村(社区)级组织负担。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资料印制、政策宣传等。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督查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和动态情况。将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区直相关人员进行督查,确保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凡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明显滞后或发现突出问题的,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凡是被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二篇】

各村、各单位:

为了推进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制度,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星村镇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三资”监管的实施方案》,结合各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近年来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如资产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弄清“家底”,明确产权关系,加强村集体管理,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摸清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部分困难,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村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逐步提高村集体经济资产运营效益。其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全面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

(二)重估主要固定资产价值,促进村集体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三)对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归属进行必要界定,理顺产权关系。

(四)核定法人财产占用量,对清出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逐步进行处理。

(五)对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依法进行核实、确认予以登记。

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内容。

1、资产清查,是指对集体组织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

2、价值重估,是指对集体组织中以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3、产权界定,是指对集体组织的财产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行为。

4、资金核实,是指按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过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后的资产实际占用量进行重新核实。

5、产权登记,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占有资产的产权,依法登记的法律行为。

6、建章建制,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相应健全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二)基本要求。

1、清产核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借清产核资之机收权、改变其隶属关系或分配制度。

2、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统一步骤,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的单位,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经验和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报送和反映。

(一)前期准备阶段。

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分工,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如下: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对村集体组织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各项负债、权益及对外投资(含实物和现金)等进行逐项清理。

2、对村集体主要的'固定按统一规定,进行价值重估,并填制“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申报表”。

3、对村集体资产的产权按统一规定进行界定,并填制“产权界定申报表”。

4、对村集体清产核资有关数据,按统一规定填制的“清产核资统计报表”。

(三)核实资金(登记产权)阶段。

1、对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清查、重估、界定结果、填制“资金核实申报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有关部门对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中清出的各项问题,按国家清产核资政策研究处理,对法人财产占用量进行核实。

3、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审批结果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4、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核实批复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总结检查阶段。

1、乡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对清产核资有关报表进行收集和汇总。

2、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针对清产核资暴露出来的问题,边清边改,边建章建制,并制定整改措施。

3、对参加清产核资的单位的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要对清产核资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逐步建立我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数据资料档案。

5、要根据清产数据资料深入分析本单位的资产结构,分布状况和经济发展前景,提出分析报告。

6、对此次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做出完整的总结,并提出全面工作的总结报告。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了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增值、保值和利用率,增加村营收入,保证村级经济正常运行。根据xx湾办发[2018]38号文件关于印发《xx湾示范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我村建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负责人的清产核资领导组和工作组,全体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村监督委员会、老退职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成员共同参与,通过4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我村所有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资金类项目情况:

本村一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库存现金不超规定余额,与镇核对交镇代管款资金一致,全村货币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元。

二、固定资产清理情况:

生产设施、公益设施、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清理,原资产账面余额为元,其中由于出售原因清理核销1宗,核销余额为元,由于政府赠与盘盈联想电脑1台,盘盈余额2840元,清核后资产余额为元。

三、债务清理情况。

全村现有农用地亩,其中农户承包耕地已确权到户亩,未确权到户亩(农户自留和农户宅基地等非耕地);建设用地亩;未利用地亩。

五、公益性待界定固定资产清理情况。

1.公益性白色路:全村28条水泥路,总投入837万元。

2.桥梁:各种不同等级桥梁28座,总投资335万元。

六、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使我们进一步掌握了本村总资产情况,资产原账面余额为元,这次资产清理减少资产元,现实有资产总额为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元,非经营性资产元。

总之,我村通过这次清产核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长效管理,加大集体资产的发包力度,充分利用本村各种优势,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从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致富信息和技术服务。同时进一步扩大和寻找能增加村营收入的渠道,不断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然而更好地为农民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xxx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发〔2017〕21号)、《xxx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14号)和《xxx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发〔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永平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按时保质完成全镇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自全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后,永平镇在县产改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农业服务中心克服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工作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时间紧促碎片化等问题,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县清产核资培训会,成立了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并分组分批到村到组到户进行现场指导;各村成立由村委班子任成员、驻村工作队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村组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保障任务质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镇对全镇30个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村副主任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共计组织培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培训人员达600余人次;发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与《永平镇村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普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汇编》、《普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答》等宣传培训材料,累计发放量达到300余份;召开群众会450余场,进行现场宣传、政策讲解答疑。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镇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召开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县级方案的原则与组织程序,立足永平镇实际,因地制宜,明确规定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清查进度与结果公示,做到全镇统筹;二是要求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期、具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的数据项目、基准日期等问题,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截止到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一是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全镇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的资产总计为元,其中流动资产元,农业资产62580098元,长期资产320000元,固定资产元,其他资产820元;负债总计为174672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631527元,长期负债为1152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元;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为亩,其中农用地为亩,建设用地为亩,未利用地为55亩;四荒地为968亩,待界定土地320亩,林木面积亩。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初步形成。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结合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打破了固有利益模式,全面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重新估价;对已灭失的不良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违法违规流失的资产要依法依规追缴。通过清产核资和债务化解,真正摸清了全镇农村“三资”家底,让群众心里更加明白,使发展集体经济的劲头更加充足。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村组清产核资工作动力不足。个别村组干部群众没有认真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意义、目的和方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够,工作创新不足。

二是村组记账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资金账目清查较为困难。部分村组由于记账人员新老交替,上任时间节点与清产核资开展时间节点冲突,导致新上任的记账人员不熟悉往届村组财务账目情况,参与清产核资工作较为吃力。另一方面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记账人员业务水平的不熟练间接导致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

三是村级实际土地数据与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数据不符。根据县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与各级文件要求,村清产核资资源类型报表中所有土地类型,涉及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数据须与国土部门对接。经对接发现,国土部门所填报的土地二调时数据与村组填报实际情况数有所差距,且国土部门数据没有详细到户。

四是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时间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冲突,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五是部分村组现金日记账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账目混乱、漏记、群众有异议等,处理较为困难。

六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上级工作经费未到位,镇财政较为紧张,未能支付村组、企业及个人的相关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永平镇各村组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完成清产核资报表。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处理集体资产和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激发农村活力、促进乡村振兴将成为永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今后我镇将按照农业部及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分类指导、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探索改革途径,全面落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目标任务,并将改革工作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为永平镇的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永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五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5月份,市政府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镇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组织委员、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镇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全面展开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全镇11个村也分别成立了由村两委、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清理、核实、领导三个小组,制定了各村工作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了解了工作范围,明确了时间节点。建立挂村领导、包村组长、驻村干部包村指导责任制,定期深入到各村指导、帮助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登记。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培训。重点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6月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议,镇挂点领导、包村组长、11个村的书记、主任、具体经办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还应邀派员到会指导和授课,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镇、村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三资”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保证。会上11个村主干还向镇党委签订了《清产核资工作承诺书》。二是宣传到位。镇、村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步骤、方法、程序等宣传,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序时推进进度。自6月份以来,我镇“三资”清查工作全面展开,各村对资产、资金、资源进行逐笔逐项清查,清查一项登记一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遗不漏。各村“三资”清查小组,负责对清查登记的“三资”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核实,重点核实“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核实结束后,各村将“三资”情况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或议事点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确任结束后,经村“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财务人员、镇挂点领导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经镇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台账,据实反映资产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并逐项登记录入“世纪之村”监管平台。

(四)强化督查指导。镇挂村领导包村组长全程参与各自挂点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定期下村监督、指导“三资”清理工作,根据“三资”清理的时限要求,把“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计划细化到天,确保清理登记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镇经管站的三位会计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具体指导各村的清理业务。同时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合同台帐管理,及时将各村确认上报的信息录入平台,进入滚动管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则严格按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要求,定期对各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现金等登记情况进行督查,以会计账为依据,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式,将清理出的各村资产资源,逐笔逐项如实登记,确保整体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针对我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8月上旬,我镇还专门召集了11个村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开会,再一次邀请了市经管站领导到会进行现场指导,就清产核资填报要求、开展程序及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等环节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镇、村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会上还集中讨论了表13和表18如何填报等问题。

(五)强化责任纪律。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评范围,镇纪委、效能办将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定,结果作为责任制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此次清产核资不彻底,导致集体“三资”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除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纪律责任外,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挂点领导、包村组长、村主干、三资管理人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责任。规范档案整理,严格按照上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的要求,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在清查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档案资料,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装订成册、方便查找。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历史原因,个别村账务没有及时清理,主要是一些原集体企业倒闭村民村民代表认为是乡镇的,给目前账务清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2、在资源清查中,一些合同是合理合法的',由于少部分人触动了大部分人利益,在村民代表会上表决通不过,造成承包户村与村、村与资产监管中心之间的矛盾。

3、村集体对农村闭路电视、程控电话、电路变压器及学校的投资等固定资产,()已经被相关主管部门改造后收走,村里没有管理权,也失去了所有权,对这些账内资产是否保留。

4、对于一些债权清理难度较大。

三、下步打算。

1.及时做好上报信息的平台录入工作。

2.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

3.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归纳总结汇总和上报工作。

4.利用平台做好今后的监管工作。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睢农号文件要求,以各村上报的清产资料为依据,自2019年5月起,后台乡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主要对以下五方面内容进行验收评分。

是否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审核严格,帐务处理是否规范;。

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是否与国土调查等数据相衔接。

各村是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权属界定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对盘盈、盘堀、报废或毁损的资产按程序申报处置;。

对清查出的帐外资产按程序纳入帐内核算;。

由乡财政所人员认真指导、审核、报乡政府备案。

5、工作保障情况及成效。主要包括:我乡2019年4月1日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李卫政同志为组长的后台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以乡长刘玉霞为组长的后台乡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抽调了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精干的干部组成。为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后台乡《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后政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方案》(后政文)等相关方案。加强动员培训,我乡相继以会代训形式、专题培训形式,于4月1日至4月12日组织各村书记、主任、村级核查人员等相关人员,邀请县技术员开展法规政策专题培训会。充分宣传发动,我乡各村制作了6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宣传栏安装在各村的显要位置,并将有关政策、相关机构人员、需要开展的工作等在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宣传。后台乡印制了9000份公开信发放到农户,提高了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面和支持纺。在资金保障方面,在上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乡前期宣传、培训等经费我乡均先行垫付,确保工作按进度开展。乡清查核资办公室人员及时下村督导、指导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对清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后台乡组成以**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由经管站、财政所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组,对各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全乡16个村全部合格通过自查验收,形成后台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自查。

报告。

并经乡清查核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战略要求,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佃户屯办事处在市、区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了清产核资计划,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历时3个多月,按时保质完成全处32个社区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组织基础,深入协调推进。

收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通知后,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我处成立了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处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凋、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各社区成立由村委任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建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的清产核资队伍;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提供具体业务指导,对社区“三资”、土地合同等全程跟踪,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责任主体、保障了任务质量。

(二)加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办事处对32个社区的支部书记、主任和会计进行了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组织动员会议、培训会议共计10余次。印发清产核资宣传横幅90余条。入户发放《致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共计5000余份。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处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统筹兼顾,扎牢政策口袋。

一是组织召开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佃户屯街道办事处社区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社区以本村实际为基础,以办事处指导意见为参考,研究制定本社区清产核资办法。二是要求各社区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在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体产权制度改革年的清产核经数据为基准等问题。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居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二、存在的问题。

社区会计队伍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2017年底至2018年初,因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一部分社区选举产生了新的会计人员。部分新上任的会计来不及熟悉社区财务就参与到了清产核资工作中。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部分新上任的会计水平还不够熟练,对个别社区的清产核资工作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是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保障了社区财务依法依规进行。通过清产核资,督促社区按照《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从而达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推进农村干部廉攻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

四是通过清产核资,提高了社区财务的透明度,形成了较为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了社区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廉洁自律、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基层的廉政建设。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要求各社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张榜公示与确认,把清产核资结果向居民公布,听取居民的反馈意见,认真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辩明了是非,消除了疑虑,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了公开、倡导了公平,使社区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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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八篇】

1、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准备。各村(居)在3月份成立由村(居)主任挂组长、“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应结合本村(居)实际,依据本方案,在3月份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培训。根据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3月中旬开展工作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

3、资料准备。各村(居)在3月末要整理好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其他清产核资相关资料。

4、表册准备。表册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资源清查情况登记表、集体经济组织调查情况表等表。

1、集体经济组织调查。各村(居)负责填报组织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填列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调查表。

2、账面资产盘点。各村(居)负责本村(居)账面资产的核查,重点开展以账对物,填列相关登记表。

3、账外资产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外资产是指未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内核算的资产,主要包括账外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类资产,填列账外资产登记表、资源清查登记表等。

4、不动产权属调查。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专业测绘人员组织的权属调查组,以集体经济组织宗地为单位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

5、资产价值盘整。根据账内盘点、账外清查、权属调查以及其他资料等对集体资产与资源进行逐一查实核对。

1、编制集体资产调查信息公示表。

2、审核公示。集体资产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勘误修正。对公示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公示结果仍有重大异议,可多次公示。

4、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调查及公示结果,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由村、组及农民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会计账务进行调整,经专业机构审计后,形成清产核资后资产负债表、清产核资后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会计台账资料。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由清产核资工作组向侨英街道汇交,侨英街道向区改革办上报。待区级检查汇总后,形成标准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供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使用。

逐村(居)验收。检查主要分为调查队伍自检、互检,区级组织的检查和市级组织的抽检。检查工作应贯彻清产核资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工作质量。

侨英街道党政办公室。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九篇】

按照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乡成立了组、村、乡为单位的各级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在组织实施、宣传发动、问题处置等方面全程参与,针对各村组的清产核资经办人员进行了表册填报培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确保清查的数据真实有效。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清产核资工作统一领导,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推进。乡长、乡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委层层建立了工作专组,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指导、村镇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我乡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我乡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共计x次,对x个村xx个大队的六职干部及组长进行了报表填报培训,做到村村明政策,队队都知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把好数据关,摸清集体家底。

(2)、准确登记,在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过程中,按照乡(镇)级、村级、组级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分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和使用情况等,不遗不漏,清理一项登记一项,确保了登记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3)、细仔核实,各村集体资产核实小组对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了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确保了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多次公示,核实结束后,由核实小组负责将经过核实的集体资产资源逐项逐笔在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和通过发放明白纸、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乡里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核实情况有异议的,认真进行核查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为止。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集体资产资源,不列入确认程序,归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上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一)、夯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逐步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能够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维护了农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权益。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财富,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步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有利于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等,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制度,按照三资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了三资保管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了三资产使用制度,明确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了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了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了资产资源处置制度,明确了资产资源处置流程,规范了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了年度三资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了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和账物相符,加强和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四)、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逐级录入、校验、审核,汇总上报。切实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进一步完善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民主决策与监督制度、经营绩效激励和利润分配制度。

一是各村对自己的家底不够清楚,不够熟悉,集体的资产界定不清。

二是各村对自己资产的管理欠缺,无台账记录。

三是各村人员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清理工作认识不高。四是部分村干部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

五是个别村组极小部分集体资产权属存在争议。六是农经体系不健全,缺钱缺人做事。

通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二是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对清查的结果及时进行公示,让老百姓了解自己的家底,使村务公开透明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是在清产核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集体和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益。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第十篇】

已清查债权34240万元,债务52018万元。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经验和成效。

校验后及时上报市级审核后,准确完整地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上,建立了完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台账。

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未按程序纳入账内核算;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未按程序核销。2.数据质量不高。由于各村文书文化水平有限,虽经多轮培训,但仍不能完全理解清产核资指标的意义,导致清产核资数据质量不高,存在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界限不清、登记不完全、债权债务不清等现象。3.由于此次清产核资账目跨度时间长,有些清查单位记账时没有写清明细,特别是一些村支书和村文书更换频繁的村,容易出现断头账,导致债权债务清查不够明晰。4.部分清查单位未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有的甚至出现档案资料缺失的现象。

三、

同时,组织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加强监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3.增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村监委会原始审核关口的把关作用。各级农业、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4.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对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不力或贪污、挪用、侵占、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叶章运汪聪单位:河南省固始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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