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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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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结

在上级营养办、县人民政府及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县各试点学校狠抓管理,层层狠抓落实,积极做好各学校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让每一位学生能够“吃得饱、吃得好”,在学校里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一、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春季学期89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84所,受益学生14167人;秋季学期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88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83所,受益学生13852人。截止2023年9月,上级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万元,下拨各计划学校万元,已实施资金万元,资金支出进度为62%。

二、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和督导

1.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营养改善经费管理制度。县教育局每学期分两批将用款计划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试点学校(开学前一个星期预拨资金到各试点学校,期中按实名制数据全额下拨到试点学校),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资金的使用,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采取了集中支付模式,营改资金不再转入县教育局和学校账户,而是由学校每月根据实际使用凭发票报账,县财政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进一步保障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安全。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2023年秋季学期,县教育工委、县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及县教育局学生营养保障中心联合对全县100名学生以上计划学校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综合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到位。

(二)紧紧抓牢食品安全红线

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上级下发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文件,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意见并及时转发至辖区内各学校,分管领导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上专门就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明确要求。2023年以来我县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目前,全县共有80所校内食堂供餐学校,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持证率为100%;所有从业人员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执行大宗原料四统一原则,保证食品原材料来路明了,质量可靠,从食品采购、验收、台账登记、储藏、加工、留样、分餐、消毒等方面进行规范化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三)全面落实教师和领导陪餐以及信息公开制度

全面实施校长陪餐制,组建并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每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对学校的营养改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制定了《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学生营养餐发放与用餐制度》、《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坚持把保证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改善学生营养工作不容突破的红线,牢筑安全意识,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严格实行实名制学生管理制度,做好流动学生的跟踪记录,学生转学、休学等必须做好变动学生记录,清点核实好学生在校用餐次数、享受补助情况,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在学校食堂餐厅显著位置公示学生名册、公示每周菜谱、公示每天购物单价和数量、公示每月结算情况,公示主管人和投诉电话,公示膳食委员会名单及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对配送公司的监管机制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执行大宗原料四统一原则,确保购货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粮油基本上都是由广西放心粮油店供货,肉类、蔬菜和小批量膳食原料都是由乡镇中心校与县城或当地有资质的超市签订供货合同。对于供应蛋奶的学校,要求各中心校与多家经营商进行招标采购,通过教育局审定价格后,才与经营商签订正式合同。保证食品原材料来路明了,质量可靠。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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