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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范文热选【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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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利局的直接指导下,结合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促进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20xx年上交水资源费245万元,南水北调基金17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财政下达的收费目标。

2、纳入管理自备井装表率100%。

3、按照省厅、市水利局部署,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等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在《河南节水网》、《中原崛起网》、《河南节水》杂志发表信息、理论文章8篇,在《鹤壁日报》刊登专栏一期,全民节水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组织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全年共完成5家,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合理用水。

5、完成了《20xx年度鹤壁市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6、组织开展了鹤壁市20xx年节水技术培训,全市120多家用水单位节水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7、2011年实现节水总量248万立方米。 20xx年主要工作及做法

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20xx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我市以节水法规和常识为本,以宣传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报纸、展版、传单、横幅、咨询台、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市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观念,提高了人们节约用水、共建节水型社会的自觉性。

1、通过《鹤壁日报》与《淇滨晨报》联合宣传。

3月22日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鹤壁日报》整版刊登了副市长徐合民同志的署名文章《夯实水利基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详实的资料和实例说明了水利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科学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绘制了我市新时期水利发展的蓝图。其后又设置了专栏,连续三天宣传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常识等;《淇滨晨报》也借宣传周之机,以《审视我市水资源现状》为题详细分析了我市水资源及发展利用前景,通过两报强势宣传,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我市水资源、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现状和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前景,以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而为共建节水型社会奠定的良好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2、召开了世界水日纪念活动座谈会、观看了专题录像片。

组织人员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为题,召开专题座谈会,畅谈我市节水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用水观念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理清今后节水工作的新思路,更好地指导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观看了水利部专题文艺录像片,使全体职工感受到水利职工的光荣使命和责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继续今后的事业。

3、继续开展学校系列宣传活动

(1)3月23日在市师范附小开展了节水主题“国旗下讲话”,全校xx多名师生在国旗下发出了“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的宣言。同时该校还制作了节水宣传横幅,并自发组织学生创办《节水手抄报》,学生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创办的手抄报内容丰实多样,图文并茂,不仅展现了孩子们的天赋,更激发了他们节约用水、珍惜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从小培养和树立了良好的节水理念。

(2)在鹤壁高中举办了专题书画比赛及展览。经过宣传策划、学生完成作品到层层选拔,推选出优秀作品制作成十余块版面在校内进行了展出,师生们通过书画形式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主题:节水光荣,共建节水型社会。学校系列宣传是我市长期坚持的一项方针,旨在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水资源观念,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这也将是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节水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证。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我们还对学生作品进一步评比,设立了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参与奖等,对师生们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推动了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制作专版10余块,在显著位置悬挂节水宣传横幅20多条,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万余张,深入基层,在用水企业(单位)张贴宣传画500余张调动基层宣传积极性,指导和推进基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5、基层各用水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因地制宜,采取广播、板报、班前会、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节水宣传活动。

在平时宣传活动中,我们还通过节水简报、河南节水网等渠道加强节水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宣传和平时教育,我市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节水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基层用水单位领导和职工也对节水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节水工作、推动节能降耗的信心,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二篇】

20xx年,在省水利厅、洛阳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洛阳市节水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夯实基础、增强活力、提升水平、促进发展”的原则,围绕“创建节水型社会、服务洛阳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年两费征收达到万元,其中水资源费1440万元,加价水费万元;全年完成总节水量1200万立方米;计划用水率达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2%左右;万元gdp用水量7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65立方米;全年取水样298个,取得化验数据15800个,并作出了科学、公正、正确的水质检验报告及水质评价。

(一)积极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在市人大、市法制局及市水利局的共同努力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顺利通过了省人大的审查批准,并已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了《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已列入了市人大20xx年的正式立法计划。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小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1、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几年的节水工作,表彰了节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水利厅组织的评审,此规划已上报省政府,经批准后即可实施;开展了《洛阳市地下水保护研究》专题科研工作,并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的审查验收;起草印发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xx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3、举办了第一期由全市各县(市、区)节水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

4、完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灌区的申报工作。

全年共申报10家,其中通过省厅验收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7家;通过水利局验收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3家。

5、对各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认真落实新的用水定额,严格计划管理。

全年下发计划用水调查表600家,调整用水单位计划102家,下达用水计划310家,全年节水1200万立方米。

20xx年在城市区设地下水位观测井33眼,观测频率6次、月,设水位统调点14个,完成了地下水动态观测报告的编写及有关气象资料的收集工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年完成枯、丰两季自备井数百个水样水质监测工作,取水样298个,取得化验数据15800个,确保了自备井单位的饮水安全。

(五)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

在第17届“世界水日”、第22届“中国水周”和“节水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在《洛阳日报》上刊登了《洛阳市地下水资源状况公告》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宣传;在牡丹广场设立了节水宣传咨询站,向过往群众发放节水宣传材料2500余份,并展出节水板报100余块;在23中和南昌路小学举办了节水宣传签名活动。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节水、惜水、爱水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壁市20xx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62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20xx年的节水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利局的直接指导下,结合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促进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20xx年上交水资源费245万元,南水北调基金17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财政下达的收费目标。

2、纳入管理自备井装表率100%。

3、按照省厅、市水利局部署,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等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全年共完成5家,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合理用水。

5、完成了《20xx年度鹤壁市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6、组织开展了鹤壁市20xx年节水技术培训,全市120多家用水单位节水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7、20xx年实现节水总量248万立方米。

20xx年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20xx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我市以节水法规和常识为本,以宣传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报纸、展版、传单、横幅、咨询台、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市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观念,提高了人们节约用水、共建节水型社会的自觉性。

1、通过《鹤壁日报》与《淇滨晨报》联合宣传。

3月22日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鹤壁日报》整版刊登了副市长徐合民同志的署名文章《夯实水利基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详实的资料和实例说明了水利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科学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绘制了我市新时期水利发展的蓝图。

其后又设置了专栏,连续三天宣传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常识等;《淇滨晨报》也借宣传周之机,以《审视我市水资源现状》为题详细分析了我市水资源及发展利用前景,通过两报强势宣传,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我市水资源、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现状和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前景,以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而为共建节水型社会奠定的良好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2、召开了世界水日纪念活动座谈会、观看了专题录像片。

组织人员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为题,召开专题座谈会,畅谈我市节水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用水观念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理清今后节水工作的新思路,更好地指导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观看了水利部专题文艺录像片,使全体职工感受到水利职工的光荣使命和责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继续今后的事业。

3、继续开展学校系列宣传活动(1)3月23日在市师范附小开展了节水主题“国旗下讲话”,全校xx多名师生在国旗下发出了“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的宣言。

同时该校还制作了节水宣传横幅,并自发组织学生创办《节水手抄报》,学生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创办的手抄报内容丰实多样,图文并茂,不仅展现了孩子们的天赋,更激发了他们节约用水、珍惜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从小培养和树立了良好的节水理念。

(2)在鹤壁高中举办了专题书画比赛及展览。

经过宣传策划、学生完成作品到层层选拔,推选出优秀作品制作成十余块版面在校内进行了展出,师生们通过书画形式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主题:节水光荣,共建节水型社会。

学校系列宣传是我市长期坚持的一项方针,旨在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水资源观念,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这也将是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节水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证。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我们还对学生作品进一步评比,设立了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参与奖等,对师生们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推动了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制作专版10余块,在显著位置悬挂节水宣传横幅20多条,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万余张,深入基层,在用水企业(单位)张贴宣传画500余张调动基层宣传积极性,指导和推进基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5、基层各用水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因地制宜,采取广播、板报、班前会、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节水宣传活动。

在平时宣传活动中,我们还通过节水简报、河南节水网等渠道加强节水宣传工作。

通过集中宣传和平时教育,我市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节水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基层用水单位领导和职工也对节水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节水工作、推动节能降耗的信心,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三篇】

半年来,水政水资源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开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全体水政人员的辛勤努力,各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这半年来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为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进程,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水利,改善民生"这个主题,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宣传小组,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活动。具体如下:

第一、针对当前工作实际,精心筹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第二、抓了全区面上的水法规宣传横幅和海报的宣传。全区共拉横幅25条,张贴海报44张。

第三、区水利局专门组织了一辆水法宣传车,派专人利用三天时间在全区各镇中心及其它人流密集地区,对三法一条例进行流动宣传。

第四、以星期一夜校为契机,在局内部集中开展学xx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水法规的认识,更多地掌握水法规知识。

第五、在xx有线电视台播放《人·水·法》宣传教育片(第三部),通过观看真实的案例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水法规的认识。

第六、专门制作了一批印有"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行政执法"的雨伞分发到政府机关和用水户,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

根据水利部《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去年底向各用水单位(个人)下发了《关于开展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启动了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到今年五月份已全部完成换发工作。在换发过程中认真登记、仔细校对,重新核准用水企业的数量和用水量,全区共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213本,许可用水量万立方米。这项工作的完成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取水行为,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握审批程序,依法行政,对一些影响河势稳定和不符合防洪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同时水利窗口实行透明化办公,对已进水利窗口的项目实行审批承诺制,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树立水利窗口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今年水利窗口共办理各类涉水项目6件,对所有已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加强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新申请的取水单位(个人)严格执行先申报、后审批,审批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取水许可制度。二是对用水企业进行相关水法规的宣传及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各用水户在生产中进行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达到节水的目的,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三是严格按照《xx区水利局关于水规费征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乡镇专职征费员和协助征费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改进工作方法,同时与乡镇农业中心主任下达年度考核责任制,以确保水规费的足额征收。截止目前已完成一季度水资源费的足额征收。

严格按照水事巡查年度计划和水事巡查月度计划,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综合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水政巡查26车次,85人次,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了水政巡查网络,在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半年来,全区的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预防为主、查处并重"的原则,共查处非法取水、违建码头等各类水事违法案件4起,结案4起。通过对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有效地维护了区域内水事活动的正常秩序和水工程的安全,促进了各项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汛前对区域内在建的重点工程申嘉杭高速公路和川气东送工程及已完工的申嘉湖高速公路进行了防汛执法检查。累计共出动7车次,24人次。在检查中国*发现各类防汛隐患49处,发出《防汛隐患督办通知》4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防汛隐患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力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四篇】

第一条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根据《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水资源属国家所有,本省境内的水资源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统一管理和调配。

第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取用水户的取用水量,作出征收水资源费的书面决定,由同级地方税务部门代收。

第二章征收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江河、湖泊、水库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取水户),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由水利工程向城市自来水公司或企业供水的,统一由自来水公司或企业缴纳水资源费。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以外,下列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

(一)为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二)月取水量不超过50立方米的。

第六条农业灌溉取水(不包括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产品种植取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第七条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按照地下水高于地表水,地下水超采区高于一般地区,水资源紧缺地区高于丰沛地区的原则确定,具体征收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章征管权限划分。

第八条水资源费按照取水许可权限,分级征收和管理。

(一)以下取用水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监督:地表水取水口设计日取水量合计2万立方米(含2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城镇生活取水;地下水设计日取水量合计1万立方米(含1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大型工业企业取水及省政府批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取水;水力发电装机在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的发电用水;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取水。

(二)以下取用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户所在地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监督;地表水取水口设计日取水量合计1-2万立方米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地下水设计日取水设计量合计万立方米的取水和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取水;水力发电装机在1-30万千瓦(含1万千瓦)的发电用水。

(三)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以下的取用水,其水资源费由取水户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监督。

(四)跨行政区域的取用水,其水资源费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权限内的取水户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代收水资源费。

第十一条征费人员在征收水资源费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收费依据。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五篇】

一年来,水政水资源科、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和水政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在水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x市x局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实事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安水〔20xx〕18号)和《x市x局关于印发市政府20xx年主要工作目标我局部分责任分解的通知》(安水〔20xx〕65号)要求,我们承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政府重点工作(安水〔20xx〕18号)中4、第七项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宣传、征收情况: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们结合全市实际取用水情况反复进行了测算,并起草了《x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筹集和管理实施办法》,在市政府正式印发后,我们及时复印了文件和印制了缴费明白卡,克服市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建成区未界定、未公布,取水户情况复杂多样、不主动配合等种种不利因素,采取对取水大户坐催坐盯和对取水小户定人包单位等措施,深入广大取用水户广泛宣传。自20xx年7月1日起正式开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以来,截至目前,市区符合征收条件的273个自备井取水户95%以上已按水资源费新标准缴纳了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由于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未出台中央直属电厂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征收标准,x电厂南水北调基金无法完全征收,电厂生活部分地下水水资源费按新标准正常缴纳,生产用水水资源费(地表和地下)需省政府统一协调,待上级有关部门下文明确标准后再征收;安钢上报发改委文件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缴纳地表水资源费,待批。

漳河护岸二期工程建设情况:督导x县完成了漳河护岸二期20xx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00万元,工程量万立方米。由于漳河护岸二期20xx年度工程建设市配套资金至今未落实,自今年6月份开始一直停工待建。

全国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市工作情况:小南海泉域综合治理作为x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重点工程,今年计划投资912万元,需完成公里河道治理。截至11月25日,主泉区绿化面积已达3万m2,清运土方12万m3,砌石万 m3,浇筑砼400 m3,完成投资82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1 %。目前,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年底前可全部完工。封闭市区水源井是有效保护地下水的重要措施,今年我们通过加强水行政执法和规费征收工作,封填水源井15眼。

2、政府重点工作(安水〔20xx〕18号)中6、第六十三项

认真办理了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4件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满意率达100%。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交付“关于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市水资源的议案”审理意见报告的通知》,一是深入开展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工作;二是考察借鉴了外地市封闭水源井工作经验,按照“依法行政,统筹安排,分类区别,先供后封,各负其责,稳步推进”的原则,拟定了《x市封闭市区水井工作方案》、《x市封闭市区水井的建议》,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待市政府批复后执行;三是认真落实水资源费新标准,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同时,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其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3、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安水〔20xx〕65号)中第二项

截止目前,共受理水事案件49起,其中,现场处理14起,立案查处35起,结案33起,结案率94%;至20xx年11月25日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20xx万元,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2000万元的征收任务(其中我局直接征收1066万元,占年目标1000万元的107%),预计年底将完成2250万元,创历史新高,走在了全省前列。针对化纤厂、省建七公司等破产单位的欠费问题,已移交法院并采取了扣押财产和对法人采取强制措施,完成追缴欠费5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费征收,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4、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安水〔20xx〕65号)中第四项

根据市政府转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交付“关于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市水资源的议案”审理意见报告的通知〉》,我们拟定了《x市封闭市区水井工作方案》、《x市封闭市区水井的建议》,待市政府批复后执行,并向市政府报送了上述议案办理情况汇报;截止目前,今年已封填水源井15眼。

5、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安水〔20xx〕65号)中第六项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坚持秉公办事、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个,分别是《x市x局x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区取用水计划的通知》、《x市x局关于开展市区地下水远传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x市x局关于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做到了不与上位法和政策相抵触,且全部向市政府法制办备了案,备案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截止目前,未收到一起水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上级交办的执法监督检查案件;全体水政监察员坚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持证上岗执法率达到了100%;目前我局保留的6项行政许可项目都有法律法规依据,且全部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无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6、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安水〔20xx〕65号)中第十项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好了14项x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工作,接受了省优化办和省x厅对我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检查,受到检查组的肯定和表扬。目前我局保留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没有出现“两头受理”现象,窗口工作没有出现因服务质量低劣而引起群众投诉。同时,对在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我局从未随意减少或抽调回原单位干临时工作,并及时解决了窗口工作所需的报纸征订、统一着装和通讯费用。

7、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安水〔20xx〕65号)中第十三项

今年,我局征费人员克服城市污水处理费涨价、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征收界限不清等困难,累计征收污水处理费75万元。结合《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长令第94号)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并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情况,我局已积极申请法院,善始善终做好取水户拖欠的20xx年9月底以前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追缴工作。

(二)局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3月22日,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纪念“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座谈会,来自司法机关、市直有关委局的负责人和取水单位代表60余人围绕全市水资源状况和依法治水工作进行了座谈。

(2)3月22日,市长在《x日报》发表了题为《珍爱生命之水 保障饮水安全 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署名文章,报眼刊登了宣传主题。

(3)3月22日,组织全市12辆水政监察车辆,在市区主干道巡回宣传水法、节水条例、洹河管理办法以及x建设十年成就,营造了节日气氛。

(4)x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播出了水资源管理、节水公益广告,时间为一周。

(5)x广播电台播出了《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系列讲座,时间为一周,每天还播出了宣传口号15~20次。

(6)市内公交车悬挂了100条宣传标语,分布在市区12条主要公交线路,流动宣传了3天。

(7)向各县(市)分发了x部制作的主题宣传画,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张贴。

(8)指导各县(市)水务局及局属各单位进行了宣传,并及时组织报道。

(9)8月20日,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主题在市政广场摆放宣传版面、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进行了大规模宣传。

(10)认真做好了效能监督热线x节目,妥善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效能热线专递》(第33期)对我局落实热线问题进行了追踪报道。

(11)报送并被xx信息采用信息20条,完成了全年任务。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话动,增强了人们的水资源危机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地下水远传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今年,市政府投资100万元建设市区地下水远传监测监控系统。我们组织人员考察了自备井远传监测监控系统,并对市区水源井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安装单位、表型及数量,提出了推荐方案,配合市政府采购办完成了市区地下水远传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型与政府采购工作。在施工安装过程中,针对施工条件差、改装困难、企业生产不能停水、协调难度大等实际问题,我们首先加强与用水户的联系和协调,结合各厂检修、停产等各种时机,对每一眼自备井设计现场施工方案和图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进行安装,尽量不给用水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目前,该系统中心主站建设已安装调试完毕,等待验收。外围已安装远程水表34块、水位传感器4个、水温传感器6个。现在,市区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已达95%。取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为加强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加大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促进节约用水,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至20xx年11月25日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 万元,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 万元的征收任务,预计年底将完成 万元。对外资企业亚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征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标志着我市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又迈出了开创性的一步。

3、行政许可、整顿和规范特殊用水行业情况

做好了十四项x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接受了省优化办和省x厅对我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抽查,受到检查组的肯定和表扬。先后完成了中棉所、新天地服务中心、海鑫商贸有限公司、文峰时代广场和宏源电力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的取水许可审批,加强了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取用地下水单位的取用水计量设施进行了检查,并督促用水户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用水计量设施,装表率达到了95%;制定了整顿市区取用水秩序方案,开展了市区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治理整顿调查摸底工作,现场检查了44个特殊用水单位,对查出使用转供自备水源的4个单位进行了处理,责令安装更换水表11块,责令9个未使用节水器具的单位采取了补救措施。开展了20xx年度取水许可证审验工作和20xx年取用水计划申报工作。12月31日前,将根据年审情况作出结论,并下达20xx年度用水计划。

4、普法、依法治市、查处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情况

为配合搞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举办了x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各县(市)和市直水管单位的120余名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并由x市法制办领导监督进行了闭卷考试。培训得到了学习新知识、交流好经验、找准新问题、研究好方法的目的,大大提高了我市x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对需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示,并按期报政府法制办审查。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我们积极准备,做好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接受并通过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检查验收;截止目前,共受理水事案件49起,其中,现场处理14起,立案查处35起,结案33起,结案率94%。经我局审查,并报省x厅同意,完成了漳河边界x县张各台、许家滩两座水电站向漳河上游管理局的申报工作;同时,还调查了x县安丰乡赵村、石家河村民与邯郸市漳河林场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以及x县安丰乡东高穴村民在漳河干流岳城水库下游河道右岸修建护地坝问题;受理了市长便民公开电话事项5件,并及时反馈了落实情况;查处了7起擅自凿井违法案件,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5、地下水保护行动和封闭自备井情况

小南海泉域综合治理作为x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重点工程,今年计划投资912万元,需完成公里河道治理。截至11月25日,主泉区绿化面积已达3万m2,清运土方12万m3,砌石万 m3,浇筑砼400 m3,完成投资82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1 %。目前,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年底前可全部完工。封闭市区水源井是有效保护地下水的重要措施,今年,我们通过加强水行政执法和规费征收工作,封填水源井15眼。

6、地下水监测网站建设和监测工作

完成了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井点的调整工作,完成了20xx年上半年全市203个地下水水位统调点和34个水质化验点的水质化验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完成了《20xx年度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和《20xx年度地温空调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为我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7、水资源公报编制和取水户台帐建设情况

完成了夏季地温空调所用地下水的取样调查和监测管理工作;建立了取水户台帐,规范了抄表收费工作;完成了《x市20xx年水资源公报》编制、审查及印发工作。

8、科技项目、论文、信息宣传情况

完成了《x市地温空调对地下水影响研究》项目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工作,并有望获省政府科级进步三等奖;报送论文1篇,并被《河南x》刊登;报送并被xx信息采用信息20条,完成了全年任务。

9、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学习和贯彻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就自备井管理、南水北调基金征收等工作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了落实情况。

(2)配合省厅完成了《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配置阶段资料的初步汇总。

(3)配合海河x委员会在我市成功召开了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配置阶段技术调研座谈会。

(4)配合漳河上游管理局完成了饮用水源地规划调查。

(5)完成了20xx年度《x执法统计报表》、《城市水务管理年报》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等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厅。

(6)参加了市审计局组织的水资源费使用绩效调查,提出了管理、征收和使用建议。

(7)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布署了南水北调x市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方案调查工作,这次主要调查内容有受水区实际开采量、超采区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替代水资源调查以及地下水压采工程投资估算等项工作。

(8)参加了海委召开的海委直管水库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工作会议并着手开展工作。

(9)根据省厅安排,启动了海河流域湿地调查工作。

(三)目标以外工作

1、分析研究了外地水务公司全资收购x市供水工程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和我市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存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向市政府汇报了我市水资源管理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2、编制了《x市20xx年上半年水资源动态简报》

3、对自备井数量进行了核实,测算取水量并按照三类情况(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建成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外、建成区外)、四种标准(居民工业、行政经营、特殊行业、地温空调)分别多次进行水资源费征收额的详细测算。并针对南水北调基金开征后,对地下水影响、水资源优化配置、供需水量平衡及供水市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多次以书面报告向市政府汇报,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对全市城乡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公共供水以及再生水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了取用水户普查工作,普查结果为我市水资源的科学管理、优化配置和南水北调基金的征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5、取得的荣誉

科内一位同志被x市委、市政府评为20xx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个人和市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先进个人。一位同志被推荐为市政府民族团结工作先进个人。

1、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完成水资源费征收3200万元。

2、加强自备井管理,按批准的封井方案逐步封闭水源井;配合政府各部门理顺龙安区自备井管理的移交;严格打井审批手续,严肃查处无证和私自打井问题;规范自备井的水资源论证和验收程序;加强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实现地下水减采。

3、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探讨和研究,搞好用水计划下达和年审工作,完成地下水远传监测系统建设和地下水、地温空调日常监测项目,编制x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南水北调受水区压采方案,印发《20xx年水资源公报》。

4、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时机推进大规模的水法规、节水等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水危机和节水意识。

5、加大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做到结案95%以上;及时协助法院追缴欠费,追缴率达到90%以上。

6、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全年不发生违法设定和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

7、积极研究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方法、步骤,逐步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六篇】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第460号令发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自199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提高取水许可工作水平和规范化程度,以取水许可制度为统领,加强了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合理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对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要求的统筹兼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取水许可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水法》、《行政许可法》对取水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流域统一管理,推动水权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注入了新的内涵。

《条例》在认真总结取水许可制度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遵循《水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流域和行政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措施,明晰了取水许可分级审批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了取用水的内涵和取水许可的范围;简化和规范了取水许可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强调了生态与环境等公共利益的保护,健全和完善了取水许可制度,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条例》还增加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面的规定,明晰了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和征收主体,明确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制定原则,完善了水资源费征收和缴纳政策,规范了水资源费的用途,落实和健全了国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条例》是继2002年新《水法》颁布后,水资源管理领域又一部重要法规,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新局面,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条例》是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贯彻执行《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好《条例》。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要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的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明晰《条例》与原《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异同,明确立法宗旨,准确把握主要内容,掌握《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学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同时还要与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既要依法履行水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又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实践中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根据工作安排,我部正在编印《条例》的有关学习材料,将尽快提供给各地学习使用,同时将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条例》的培训研讨,希望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参加,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务必要将全体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宣传和普及《条例》是实施依法治水、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以此为契机,把《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学习的态势,提高公众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认识。

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既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更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进行宣传,又要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既要积极主动地向各方有关领导同志做好宣传工作,争取支持,更要深入厂矿企业、街道乡村向广大取用水户宣传,提高他们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条例》施行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将按照新的要求,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为此,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早准备,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前,要重点对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监督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核查,加强水资源管理统计,为下一步换发取水许可证做好准备;要做好地方配套规章的修订工作,及时修订或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要着手研究制定或者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等等。

《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是关系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大事。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水资源管理机构要全力抓,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具体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务求成效。要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机构在贯彻执行《条例》工作中职能作用,加强能力建设,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做到学习有安排、宣传有计划、贯彻有成效,切实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七篇】

出台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那么,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第四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第六条。

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调水,水资源费的征收机关和资金分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七条。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委托征收应当以书面形式授权。

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水资源费的,不得再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八条。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备案。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制定。

第九条。

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的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可以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

对开采矿产资源用水,不得按矿产品开采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十条。

所有取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因取水单位和个人原因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水量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并按核定的取水量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数额。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取水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的,其取水口所在地由流域管理机构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并报水利部备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十二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按月向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取水量(或发电量)。

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核定的取水量(或发电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数额,并按月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缴纳通知单应载明缴费标准、取水量(或发电量)、缴费数额、缴费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取水量(或发电量)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流域管理机构核定。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办理缴款手续。

第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申请缓缴水资源费,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三章。

第十五条。

除南水北调受水区外,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南水北调受水区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因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其水资源费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86号)的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之间水资源费的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费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分配比例,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综合考虑水利水电工程上下游、左右岸关系等情况,商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分配比例的意见,报财政部、水利部审批确定。

对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资金解缴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提出意见,报请国务院确定。

第十七条。

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一般缴款书”,随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一并送达取水单位或个人,由取水单位或个人持“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到商业银行办理缴款。在填写“一般缴款书”时,上缴中央国库收入部分,“财政机关”栏填写“财政部”,“预算级次”栏填写“中央级”,“收款国库”栏填写实际收纳款项的国库名称;上缴地方国库收入部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地方各级水资源费分配比例,分别填写相应的`财政机关、预算级次和国库名称。

第十八条。

水资源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第103类“非税收入”02款“专项收入”02项“水资源费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将中央分成的水资源费及时足额上缴中央国库。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监缴上缴中央国库的水资源费。

第四章。

第二十条。

水资源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其中,中央分成的水资源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分成的水资源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

(一)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分配及相关标准制定;。

(二)取水许可的监督实施和水资源调度;。

(三)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和管理;。

(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资源信息采集与发布;。

(五)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新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

(六)节水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

(八)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

(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编制水资源费收支预算,并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按照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职能以及水资源合理开发等需要,核定预算支出。其中,用于水资源开发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使用。

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水资源费支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第213类“农林水事务”03款“水利”31项“水资源费支出”。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取水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部门和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水资源费的,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皖政办〔20xx〕49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80号)要求,结合我县20xx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水资源保护、利用、治理、监测等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20xx年水资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完善了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加快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按照水资源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我县参照《滁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于20xx年4月2日由我局对《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项目包括《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农业节水发展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 5个规划,规划编制费用约 200万元,目前此项工作已由中标单位开始编制,计划11月底出成果。

(二)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市局下达我县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行业用水分配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加以调整和储备,制定全县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计划,对全县145家规模以上企业下达了20xx年的用水计划并要求各企业年底上报20xx年的工业用水总结。督促各用水企业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制度,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县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

(三)加强了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由于我县尚未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只能依托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但频次较少,无法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我局3月开始筹划编制《来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计划年底前建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现在已开始采购仪器检测设备。

(四)加强了水法规宣传力度

在“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我局组织了10人的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路段进行巡回宣传,悬挂过街横幅10幅,张贴标语150条,散发宣传资料500份。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涉及水利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制定了《来安县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方案》成立了来安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二)认真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将节水设施建设作为取水工程建设验收的重要内容,未按照节水措施方案要求实施的,暂缓验收,直至整改到位。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编制了《来安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整治行动方案》,增加屯仓、平阳、陈郢、红丰4处水库作为水质监控断面。由水文局按月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的普查,共查处32处排污口,按照所属河流、水功能区、位置等信息详细登记。通过排查情况,编制全县重要水域的纳污容量和各水功能区、行政区排污总量和限排意见。

严把新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我县累计对44个建设项目实施了水资源论证,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已发取水许可证的项目均开展了市级发改等部门审批、核准、备案、论证工作。

4.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xx]66号)有关规定,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规范征收程序,水资源费征收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非税收入票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总量控制,严格水资源费计量征收,加强重点用水户取水全过程监管,我局对全县13家国控点和省控点取水户安装计量设施,实现重点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率和在线监测率达100%。并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初步实现水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我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根据水资源管理需要,结合滁州市下达我县亿m3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我县的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严格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征收标准的提高,我县也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缴管理,严格做到“三个到位”,即:征收执行到位、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不擅自减免、缓征或停止征收,确保水资源费征收量与许可量、用水计划、计量统计实现零差距。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征收水资源费48万元,其余非重点用水户,我局均于年底一次性结算,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维护城市供水秩序,我局编制了《来安县自备水源井调查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非法自备水源井,针对自备水源井数量及分布,制定了《来安县清理非法自备水源井工作方案》,对于违法当事人取用地下水作为单一水源的,限期改用自来水,改水后由县人民政府关停水源井,全县共查处自备水源井4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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