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调研报告 ...
基层党组织应加强责任意识,完善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如何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调研报告相关范例,供您参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职责定位不准确。有的党委(党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工作,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上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有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全面从严治党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3.问责追责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怕受追究,遇到问题尽力为下属开脱,甚至存在包庇袒护行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我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领导带头“履责”。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