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文资料 > 入党 >

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考与建议

爱美丽发表时间 3110682

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考与建议

 党的二十大要求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要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将主体责任担子压在肩上,推动各项措施及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为打造政治生态的良好局面夯实基础,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时代价值

(一)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现实需要。近几年出台的党内法规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内容都增加了相应的规定,特别强调党组织如果履职不到位,或者执行不力的都将被问责。“主体责任”写进党内法规,作为党纪正式确立下来,更加强调基层党组织要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中可以发现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更加突出的高度。

(二)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性功能的现实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性功能分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目前从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效果来看,两大功能发挥不平衡,表现在重政治轻服务。同时,在重视政治功能的时候,探索发挥政治功能路径办法不多,往往采取简单的“灌输”方式。

(三)纪律挺在前面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这给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一个警醒,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必须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否则必将被问责。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不足。抓业务工作忽视自身建设,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出现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没有真正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些部门制度存在形式主义,方式方法比较单一、落实力度还不足等问题,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短板:一是结合不紧。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与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针对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中可能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融合点,把落实原则性要求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二是措施不力。一些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时,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单位也成立领导小组,但挂帅不出征。三是制度不全。缺少程序性规定和监督保障性规定,缺少必要的配套制度的照应和支持,缺乏完整性。

(三)主体责任缺乏必要的保障、责任追究不到位。在推进主体责任过程中,不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能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甚至存在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擅自扩大范围,缺乏必要的保障,责任追究难在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对策

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只有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常态,重点就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谋划,靠实党工委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落实主体责任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首先要深化对主体责任基本着力点的认识。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表率。其次要明确责任主体,分工明确。党委是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职责。各级纪律委员会要延伸活动触角,辅助党委强化党风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督查有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情况,坚决遏制腐败向纵深蔓延。

(二)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考核机制。第一,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这其中包括:研究落实、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的情况;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抓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情况;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作为牵头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相关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中出现问题的情况;开展廉洁教育的情况等。第二,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在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考虑加强落实责任制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完善廉政建设的检验评估制度和机制,推进责任制建设,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确定督查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运用等。第三,建立科学指标体系。要按照检查内容设立指标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干部自查自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上级检查和社会督查相结合,听汇报和现场考察、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相结合,确保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化、考核手段的科学化、考核结果的科学化。同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测评机制,确保群众正当诉求通过适当渠道得以反映。

(三)加强责任调查、追究,压实主体责任。责任制的效用,取决于责任制的执行力。防止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流于形式,防止责任制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真正将落实主体责任与相关工作相结合,就必须严格责任追究。第一,要严惩违反责任制的行为。只有抓住第一个打破“窗户”的人,形成震慑,并及时补上漏洞,才能避免“破窗效应”,才能确保制度的严格运行。及时对问责中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加强责任制对基层党组织的威慑力。第二,要制定有关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操作程序和措施手段。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调查追究各方的责任以及相关领导的主要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第三,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和触发机制,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在案件调查中,既要弄清楚当事人的违纪问题,还要查清领导或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及责任;既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又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第四,全面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方式,查责问责。首先,加强负责人责任追究,提高组织处理能力,坚决调整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导致重大影响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其次,党委要根据责任追究建议或意见,集体作出追究决定,在审批通过后,按工作权限,由纪检监察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总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确保追究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突出追究那些落实重点不力、作风问题严重、重点领域发生严重腐败的案件,确保追究的针对性。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67 311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