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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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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一篇】

中央及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破案打击组、排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制定印发了《××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行动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办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全民动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百姓养老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绿洲××”客户端等载体,广泛宣传防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和方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通过微信推送“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反诈知识万余条,在县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9条,通过新华社客户端、××融媒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微视频、微海报及老年人防诈骗知识等新媒体稿件106条,有效在全社会形成了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浓厚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全县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预警。将“互联网+养老服务”应急救助方式融入服务,为分散特困、经困、空巢、留守、高龄等重点服务老人配发智能腕表1000个,安装智能监控1000台,实时掌握老年人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通过喊话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严防老年人上当受骗。今年以来,累计服务人次万人次。

向全社会发布了《××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告》,公开各成员单位受理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的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内容,广泛征集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在县扫黑办增设养老诈骗线索工作组,负责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市专项办转办、领导批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等各类线索的管理办理。积极发动离退休党员、平安志愿者、治安户长、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至目前,全县暂未收到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

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进行处理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至目前,全县共侦破涉养老诈骗类型案件2起,其中侦破养老诈骗现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侦破养老诈骗积案1起,公诉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0万元。

县专项办组织工作人员,成立两个督查组,结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维稳安保工作督查,对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了2轮次督导检查,对个别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全面、宣传发动不到位的镇和部门单位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有效促进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文档为doc格式。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二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我区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专班,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我区镇街组织网格员入户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发放养老反诈宣传手册,本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张贴100多张海报、标语、横幅等,手机短信发送7000余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机会。

我区相关单位和镇街依法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将一切可能威胁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之事,尽早尽快地扼杀在摇篮之中,让他们知法懂法,安全、开心地安度晚年。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部署,强力推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三篇】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部署。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广泛深入宣传。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加强排查整治。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四篇】

中央及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破案打击组、排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制定印发了《××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行动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办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全民动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百姓养老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绿洲××”客户端等载体,广泛宣传防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和方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通过微信推送“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反诈知识万余条,在县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9条,通过新华社客户端、××融媒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微视频、微海报及老年人防诈骗知识等新媒体稿件106条,有效在全社会形成了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浓厚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全县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预警。将“互联网+养老服务”应急救助方式融入服务,为分散特困、经困、空巢、留守、高龄等重点服务老人配发智能腕表1000个,安装智能监控1000台,实时掌握老年人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通过喊话提醒老年人提高警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严防老年人上当受骗。今年以来,累计服务人次万人次。

向全社会发布了《××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告》,公开各成员单位受理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的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内容,广泛征集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在县扫黑办增设养老诈骗线索工作组,负责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市专项办转办、领导批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等各类线索的管理办理。积极发动离退休党员、平安志愿者、治安户长、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至目前,全县暂未收到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

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进行处理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至目前,全县共侦破涉养老诈骗类型案件2起,其中侦破养老诈骗现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侦破养老诈骗积案1起,公诉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0万元。

县专项办组织工作人员,成立两个督查组,结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维稳安保工作督查,对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了2轮次督导检查,对个别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全面、宣传发动不到位的镇和部门单位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有效促进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五篇】

为了规范我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规销售非标、超标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行为。7月27日,碌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碌曲县辖区内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碌曲县爱玛电动专卖店和碌曲县瑞芳家用电器总汇经营户进行现场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在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销售“三无”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假冒伪劣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户,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集中利用xx月对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个,养老床位199张,护理型床位50张,其中“全覆盖”项目1个,床位100张,入住特困人员43名;日间照料中心9个,其中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7个,农村1+n互助养老模式试点5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开展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

为做好我县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及乡镇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作用,在8个社区及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以挂横幅、宣传栏、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1、加强力量深入社区、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充分提高对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社区工作人员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大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我局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贴宣传广告、播放宣传标语等媒体拓展。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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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八篇】

为落实平安xx建设工作要求,xx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针对老年人群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xx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认真学习研究《xx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xx市、xx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做到认真总结、科学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反诈宣传工作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凝聚普法力量,确保反诈普法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打出反诈宣传“组合拳”。

二、线上线下齐发力奏响反诈宣传“交响乐”。

三、摸排养老问题隐患敲响反诈“警示钟”。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九篇】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真正让老年人乐享晚年。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充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该局首先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防老诈骗宣传活动。运用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商场超市电子屏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要把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听从医生建议”等内容,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让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全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xx多条次,大大增强了老年人预防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做到有的`放矢,该局把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推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规范。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摸排涉老保健品等经营户253家。

为有效震慑养老诈骗行为的发生,该局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截至目前,县局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3家。

防养老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第十篇】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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