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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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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欺骗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预防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2

为全面强化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能力,7月27日,江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养老诈骗,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老年群众耐心讲解“投资养老”“养老保健品”“缴纳养老金”等常见的诈骗手段和作案方式,切实提高辖区老年人识别养老诈骗能力。并热心提醒广大群众要做到不贪图小利,不轻信陌生人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如遇到可疑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民警帮助老年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现场教学使用方法。

下一步,江千派出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预防养老诈骗工作情况汇报篇3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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