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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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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下面是由阿拉网友“奥运”整理分享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蚌政〔20xx〕4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我部门结合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现将自评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15分)

(一)项目立项(8分)

1、20xx年我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100套。

2、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燕南苑计划开工450套,秦集安置房项目650套。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狠抓落实,确保任务达成。

(二)资金落实(7分)

20xx年我区相关资金全部纳入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42分)

(一)项目管理(15分)

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为项目管理提供强大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资金管理(27分)

我区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且在使用时履行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33分)

棚户区新开工情况:至20xx年12月底,燕南苑项目450套、秦集安置房650套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开工完成率100%,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资金拨付使用为万元。

四、项目效果情况(10分)

1、我部门通过来电咨询及来访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5%。

2、经检查,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未收到投诉和负面报道。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以及省市开展“美丽县城”建设的工作部署,为了改造老城区脏乱差问题突出的棚户区,提升城市形象,寻甸县20xx年启动实施县城小碑村、月甲、仁德一小老校区3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户600余户,项目概算总投资亿元,资金主要通过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筹集11亿元、县级财政筹措亿元。在省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20xx年分别取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90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异地实物安置为主,在县城北片区配套建设安置小区,新建安置房1800套,配套商业开发、医院、农贸市场等设施。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4月寻甸县印发《寻甸县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明确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拆迁与风貌改造相结合、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拆迁安置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5项原则,用3年时间完成改造,分两期实施,其中第一期实施月甲、小碑村、老仁德一小3个片区,安置小区建设即为当前实施的北二环以北建设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占地132亩,建设规模万平方米,20xx年9月全面开工,20xx年4月中旬逐步停工,20xx年2月27日复工,目前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现已封顶11个栋号,封顶楼栋面积105000平米1232套,其余楼栋正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形象进度70%,审核完成产值累计约亿。确权且拨付工程进度款亿元,土地证办理支付亿元。

20xx年获得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资金4亿元、20xx年亿元,到位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亿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到位资金共亿元,拨付县棚改指挥部账户亿元。截至20xx年3月底,指挥部已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万元、县住建局拨付工程款万元,向第三方中介机构设计院、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测绘等7个部门拨付资金万元,用于土地收储资金万元,土地出让金税费、不动产测绘费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整个项目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安置房小区计划20xx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为有序推动项目,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资金保障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组、工程建设工作组、社会稳定组,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指挥部制定了《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制度》、《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食堂管理制度》、《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考核办法》、《寻甸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考勤管理制度》,项目由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依据《寻甸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项目单位先开展自评,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自评进行抽查复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指标评价体系,对照指标进行逐项目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自评分值93分,评价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县城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到位资金率为52%,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市级下达项目计划为20xx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1800套,现完成1232套,完成率%,项目全部建成后为1851套,实际完成率为%。质量达标率为100%。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控制成本,审计机构进行成本核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地方发展,拉动投资,有效改善脏、乱、差现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面貌,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控制成本,审计机构进行成本核算。认真学习专项债券项目的使用范围、资金监管流程、财务审计流程等内容,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专业理论和技术运用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原计划通过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筹集11亿元、县级财政筹措亿元,随着国家政策调整,专项债发行总额不得超过总投资的50%,现发行棚改专项债共亿元,县级财政筹措的亿元也不能到位,现到位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共亿元,资金缺口7亿元。

七、有关建议。

(一)加快项目融资,尽快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二)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相关管理办法。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xx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如下。

一、项目开展情况

1、目标制定

20xx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区政府及时安排史河街道、征迁事务处、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谋划、申报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通过摸底调查、资金测算,我区编制上报了20xx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共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共1388套,均采用实物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2、具体项目落实

根据职能部门分工,区征迁事务处牵头负责征收工作,史河街道承担具体征收任务,住建会同财政负责征迁资金的筹集等项目前期工作。20xx年我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1388套,分别为南外环棚户区改造770户,史河湾三期棚户区改造618户。上述项目属于我区中心城区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差,配套设施极不全,符合六安市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项目于20xx年1月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6分。

3、改造方式确定

针对我区政府在建安置房房源有限,商品房库存量大这一现状,为响应群众呼声,20xx年我区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中搭建购房平台,创新使用“购房券”进行安置,全年未发生因安置方式不合理,导致棚户区改造居民信访事件。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二、资金落实

1、资金申请

根据年度计划申报并下达,20xx年中央及省级先后下达我区棚改专项补助资金493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3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2万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2、资金使用

今年中央及省级下达我区专项补助资金4939万元,在资金使用及拨付中严格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做到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截止目前我区从国库支付中心完成拨付4939万元,拨付率达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3、市县级安排

为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区财政局根据区级财力,按照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资金。20xx年共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亿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4、合法合规性

我区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不截留、不挪用、不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高效、廉洁运行,在各级纪委、监委巡视中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情况。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三、项目管理

1、规划编制

根据《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保〔20xx〕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六安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及界定标准的通知》(六建保函〔20xx〕533号)要求,我区在原三年滚动计划基础上重新修订上报了《六安市叶集区20xx-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滚动计划规划》(中期调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改造户数6861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210套,实物安置4651套。按照三年滚动计划,20xx年我区实施棚改项目2个,共1388户,均为实物安置,截止9月底已全面实施完毕。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计划管理

年度改造任务下达后,我区按时将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录入安徽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任务分解,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按时上报月度报表,同时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未出现项目调整情况,完成度达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3、贷款发放使用

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20xx年我区未向政策性银行进行贷款,征迁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棚改专项债资金及区国投集团融资。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4、土地、税费减免政策

在今年棚改项目实施上我区免收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为确保我区保障性住房如期开工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20xx年我区共减免税费232户,万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5、工程质量管理

在安置小区及商品房小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区住建局安全质量监督站始终按照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在质量管理中,能够做到“三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坚持遵循履行程序、规范行为、审查图纸、防治通病、监理报告、见证取样、实体检测、样板引路、分户验收、终身责任等原则,确保竣工验收顺利达标。截止今年底尚无一例上级相关部门及群众、新闻媒体检查、发现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四、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建立健全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区财政局、住建局参照财务会计制度联合制定印发了《六安市叶集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叶财〔20xx〕62号),明确了资金支持范围,规范拨付流程。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20xx年我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棚户区改造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由实施单位申请,区财政部门审批,区城投集团拨付的程序进行,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20xx年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在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尚未发现违规问题。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五、项目产出

1、开工完成情况

20xx市级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1388套,共2个项目。上述项目均已于9月全面开工,开工任务完成率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5分。

2、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我区暂无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10分。

六、项目效益

1、探索创新

在棚户改造安置方面,今年我区采用货币化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置,创新出台了“购房券”安置办法,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征迁群众的安置选房面,减少了政府过渡安置费支出,推动了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2、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出台了《叶集试验区推进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全年住房保障工作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3、群众满意度

我区自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能够及时对全区来访、咨询人员做到耐心讲解相关政策、申请程序,能及时解决信访渠道所反映的问题,全年无一例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同时对20xx年棚改拆迁户开展了群众满意度问卷抽查,群众满意度达100%。

综上,20xx年我区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97分。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县北岸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得以顺利推进,大量棚改居民住进高品质住宅小区,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至20xx年起到20xx年,全面完成名山街道现存城镇危旧房屋(不包含公房、厂矿企业和20xx年后新建房屋)的拆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称为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该项目涉及名山街道花园、双桂、东作门、连新路四个社区,约8978户,建筑面积约万㎡(其中:住宅万㎡,非住宅万㎡),占地亩。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名山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到位万元,全年使用资金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名山街道现存城镇危旧房屋(不包含公房、厂矿企业和20xx年后新建房屋)的拆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职能职责。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户数8978户,面积万㎡,占地亩,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00%。

(2) 质量指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3) 时效指标。安置补助资金拨付及时。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居民整个生活质量。

(5)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满意度≥90%,群众满意度≥9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邵阳市重要民生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改造范围为雪峰路以东、魏源路以南、北塔路以西、资江北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20亩(公顷),拟拆迁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涉及人数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及实物安置,概算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周期2年,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融资,其中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金额5300万元。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北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棚改办),项目实施单位为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7月签订的《邵阳市本级20xx年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改专项债券属于“20xx年湖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在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券编码为104600,期限为7年,金额5300万元,年利率%,起息日20xx年4月26日,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清。

3.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建保〔20xx〕18号),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湖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2)20xx年12月邵阳市规划局核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书》(湘建〔选〕字第20xx-55号),通过本项目建设选址。(3)20xx年12月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邵阳市20xx年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预审字〔20xx〕77号),通过本项目用地预审。(4)20xx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xx〕政国土字第412号),审批同意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5)20xx年2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湖南省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5)20xx年5月邵阳市发改委文件《关于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北塔路到资江二桥)改造(征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投〔20xx〕177号),同意实施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其他决策情况。

为控制风险、规范运作本项目,主管机构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编制了项目总体预算,明确了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预期收益来源、还本付息情况等。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结论为项目能够实现总体和年度收支平衡,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授权对资江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为规范项目运作和控制风险,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北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征地拆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征收(使用)土地公告(邵征地告字〔20xx〕6号),区政府成立了项目指挥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拆工作。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建设项目的房屋拆除工程经邵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20xx年12月18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由衡阳市湾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毛小平等单位或个人竞得棚改区项目范围内平方米、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竞得者进行土地二级开发。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依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xx〕5号)等文件规定使用及管理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与自筹资金分开核算,单独建账建户、专款专用。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双控”监管,由市财政局和公司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设立了“双控”账户,债券资金支付时,由市住建局会同北塔区住建局负责业务把关;市财政局会同北塔区财政局负责监管资金严格用于对应棚改项目。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审批制度,支付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时填报了支付审批表,经北塔区财政局、区政府领导、市住建局签署意见同意后支付。公司定期向财政、主管部门填报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资金结余部分)》

6.项目完成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债券利息支出等,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项目完成后无具体的实物资产。项目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了房屋征收信息公示(第三榜),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房安置,其他为货币安置)、面积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1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成功,已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出让的建设用地由中标方进行二次开发。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现正由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进行中,与市房屋征收办、北塔区征收办、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暂未办理结算。

(二)项目资金情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土地一级开发后公开拍卖,出让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价款收入30038万元入国库。

2.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收、支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

(1)收入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1183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300万元(到期需归还)。

(2)支出万元。其中: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万元,拆迁补偿支出万元,债券利息万元(共7期已支付2期、每期万元),税费万元,市房屋征收办万元,北塔区征收办4700万元,市征地拆迁事务所万元。

(3)以上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3、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xx年7月8日邵阳市财政局转入公司在农行江北支行开立的“双控”监管账户53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部用于本项目27个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万元,支付执行率%。

(3)结余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9万元(扣除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10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20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8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1月上旬,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12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xx年12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资金主要绩效

本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经过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本项目除2户选择异地安置房方式外,其他拆迁户均选择了货币安置。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通过自主选择购置不同档次的商品住宅,也有利于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促进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动了城市建设发展。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目内亩可出让土地交易成功,实现土地成交价款3亿元,中标的二家单位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配置、提升了土地使用价值、增加了城市就业率,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指标简要分析

根据《邵阳市20xx-2020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经过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举措,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通过土地挂牌出让取得收益,属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本项目编制了“一案二书”,但未专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委托的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对本项目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进行了审核,结论为资金投入及投资项目收益可实现现金流完全覆盖,即达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万元,实际支出万元,实际到位金额按与支出相匹配同样为万元。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未全部完成,财政只返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债券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于拆迁补偿,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实施方案制定了还本付息计划,已支付2期债券利息万元,尚未支付5期债券利息万元和债券本金5300万元,已实现的土地开发收益约3亿元目前能够覆盖债券融资成本。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实施和风险控制情况。项目实施按《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执行。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公司在实施方案中对项目进行了潜在风险评估,明确了社会稳定风险定风险和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实施中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公司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对债券资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除实施方案外,公司没有专门制定风控机制及措施和专项债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计划情况。按照邵阳市发改委在20xx年5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

2、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评价资料,本项目截止20xx年8月31日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其他为货币安置)约325人、征拆面积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账面总投入万元;20xx年12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取得土地出让收入30038万元。

3、产出情况。本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完成后通过土地出让取得收入,只有建设期无运营期、无相应资产形成。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472503);项目拆迁任务完成,无重大风险事件、重大事件,质量达标率100%;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在2年的建设周期内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建设成本节约率%(() /)。

(四)项目效益情况

邵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宜居宜业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中心城区“五大功能组团”建设,城西组团以北塔片区为核心,依托资江建设滨江城市综合体,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以完善功能配套为着力点,着力打造集会展、休闲娱乐、高档地产、商贸物流于一体,具有滨江风貌的高品质中央商务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位于资江沿岸,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符合国家住房政策,选址符合邵阳市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期无社会资本投入。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100%。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时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

(三)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四)批复的建设规模与实际完成数存在较大差异。邵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拆迁安置59户约325人(前期摸底人数),安置户数和人数差异较大。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

(五)项目无社会资本投入。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二)按不同项目确定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期限。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中邵阳市本级项目共3个,开发规划不一但设计的还本付息期限均为7年。建议今后设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时,根据各项目前期摸底实际情况和、资金量规模和棚户区改造拆迁难易程度确定还本付息期限,以减少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仍需承担多余资金利息成本。

(三)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强项目前期摸底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规模申报口径。建议按前期摸底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工作,避免计划与实际因申报口径不一致产生较大差异。

(五)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先行开展棚户区改造实施业主候选人招标,再由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土地拍卖出让等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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