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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赣州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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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税收法治宣传,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法治赣州建设工作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赣州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对于税务系统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随着国、地税机构顺利合并,我市税务工作的迈入新阶段。这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税收的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法制赣州建设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建章立制,依法执政抓得实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及时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原则、办事流程,为我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完善了党委会议制度、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强调了法治教育和文件出台前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性;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全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守党纪国法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评内容中。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自税务系统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以来,我局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适时出台了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等,以利于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更大作用,为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后,我局积极整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资源,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33名,外聘法律顾问14名。同时,我局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搭建平台,创造工作条件,积极与政府法制办汇报联系,为我局公职律师创造了赴市法制办跟班学习的机会,目前已经进行至第三期。通过学习,公职律师增加了行政复议工作经验,提高了办案水平。此外,我局还指派公职律师主动积极参与到市局购买档案整理服务、国家金库若干事项办理、食堂改造等工作,参与了相关合同审议、授权书拟定,提高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3.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试点。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明确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税务机关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着力推动"从有到优、从知到行、从广到精"三个提升。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方面: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办税场所调整,基础信息例如执法人员岗责信息、服务窗口人员信息等尚在完善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在省局网站市局链接中每周均有更新发布。2018年通过网站公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起,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行政执法方面,通过抽查,"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交付相关文书"等措施落实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虽然由于机构改革,2017年总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章贡区局开发的"智能中心"的使用受到数据库影响。但"四位一体"记录方式仍然发挥重要作用,以税务稽查为例,通过查阅稽查案卷、金三流程可见行政执法较为规范。但也存在可以完善的空间,我局撰写了《走逃(失联)企业税务文书送达的几点风险》,指出了公告送达痕迹不清晰等问题,从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角度,为其提供了完善路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今年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要还是集中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全年共受理案件14起,审结12起,上年结转案件13起,审结13起。今年审结的25起案件中经过审理退回补充调查的有20起,法制审核较好地发挥了规范执法的作用。

(二)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抓得活

1.法治宣传有章法。2018年是"七五"普法的攻坚之年,是持续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关键之年。我局在年初就印发了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为做好全年普法工作定好调子,搭好框架。同时,为了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各项工作,全局上下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分工、群策群力,普法迎检材料内容丰富,充分反映了我局"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此外,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受众不同,我局出台了多项相关制度,如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会前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这些制度办法有效促进了我局法治宣传全方位、多维度开展。

2.法治宣传有特色。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四法一党章一条例",市局工作例会会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全员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百万网民学法律"等活动,营造了法治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发新兴媒体大力建设各类法治宣传平台。不仅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内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税法宣传,将微信公众号建设得有声有色,积极参加""宪法宣传日活动,我局还立足赣南苏区丰富的红色历史资源,结合瑞金丰富的红色资源和独一无二的"共和国摇篮"定位,努力争创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把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工作。三是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促进法治宣传常态化。今年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我局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打好六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筹划和推进税收宣传月活动。在日常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过程中,法治宣传与税收工作同步,大力落实"以案释法"。

3.法治宣传有效果。在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全市税务系统共推出税收宣传项目60余个,参与人数5万多人次,召开税企座谈会10多场次,邀请300多名纳税人代表走进地税、体验了解地税工作,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活动走访纳税人5000余户,发放环境保护税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税宣资料近5万份(本)。各项活动通过新闻媒介进行了及时、动态的报道,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166篇,其中在新华网、人民网、今日头条、中国网、江西新闻联播、江西日报、赣州新闻联播、《赣南日报》等外部媒体发表稿件26篇(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调整等微信在各级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点击量突破"10万+",营造了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形成了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系统内,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员参与并通过2018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在11月21日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中,参加考试的68名考生全部通过,通过率100%。

(三)周密部署,服务大局抓得紧

1.助力苏区振兴发展。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北上南下"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苏区振兴发展。一是强化北上对接。加强与省局、总局对接,坚持每月向省局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每两月与税务总局对接支持赣南苏区振兴事宜,重点就赣州市申请"赋予赣州综保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适当下调南方中重稀土资源税的税率、争取对赣州市稀土废料回收再利用的资源税实行减半征收、将新能源汽车、稀土钨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参照西部地区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等政策北上对接,力争政策支持。二是争取领导调研。积极争取总局、省局领导到赣州调研,为我市地税助力苏区经济发展提供了针对性指导意见和有力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税务总局资源税立法小组在井冈山召开资源税立法座谈会,并应邀参会汇报资源税立法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积极争取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与兴国县税务局开展支部共建,并借机为15户企业争取增值税留抵税款退税亿元。三是助力中心工作。深度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志愿活动。

2.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一是服务"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积极落实货币化安置购房契税减免政策,规范棚改户税收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主动提请市政府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范围内政府拆迁安置的集体土地及房屋征迁,比照财税〔2012〕82号规定口径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为2万多户拆迁群众减免税款达2亿元,有效化解政府"棚改"工作压力,有力支持"棚改"、惠及民生。二是支持重点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在打造三南园区一体化、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会寻安生态经济区工作中做好税收经济效应分析,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同时,在生态文明建设、实体经济发展、扶贫解困、装配式建筑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等问题上,积极出谋划策,全年接收并回复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稿近百次,从税收角度为地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出努力。三是助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部署,出台《支持赣州蓉江新区加快发展若干税收措施》,从2018年4月1日起对蓉江新区等12个县(区)实施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为企业营造了更加公平的税负环境。依托"赣州港"开通运行有利时机,加大与"赣州港"合作力度,共同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一是加强非公经济党的建设。抓住党组改设党委的优势,加强党对非公经济行业的领导,组建成立了全市首个税务师行业联合党支部,有力促进了全市非公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扎实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在积极陪同政府领导先后深入寻乌县、大余县、龙南县挂点联系园区开展调研基础上,自11月中旬起,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真情实意为纳税人解决问题,走访民营企业852户,解决涉税问题128个,收集意见建议67条。三是认真全力兑现税收优惠。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从讲政治的高度,先后推出系列纳税服务新项目,引领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办"改革,不断提供便民、高效、经济的纳税服务。全力支持经济发展。

二、2019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为进一步提升法规人员识别、化解、防范风险能力,特别是应对涉诉、复议案件能力,在继续做好派员到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以练代训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法制人员职业素养和实战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实习、管理使用和执业指导,主动协调公职律师处理好履职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帮助解决公职律师履职过程中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公职律师制度在赣州地税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我局作为开展"三项制度"试点的双重试点单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任务导向,积极稳妥开展三项制度推广工作,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展现地税系统在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中的担当和作为。

(二)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法治赣州建设的新要求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三大活动,推进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四种制度,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推动地税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三)稳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对接好市委市政府深改办、司法局、法制办、编办、人民法院等部门,切实抓好地税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行政、法治赣州建设、普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制定行政调解指导规范,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努力将征纳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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