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样例【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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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一篇】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0]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自治区资金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21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二篇】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委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前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于20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xx年9月下达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该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2.项目设立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对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145万元。
一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五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保基本、强建设、建机制”的目标。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制定的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项目质量,规范存档项目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三篇】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万元、市级补助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万元、省级补助万元、市级补助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四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民政策及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总计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11万(其中:卫生院基药322万元、村卫生室89万元),省财353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112万元),州财政万元,县财政327万元(其中:卫生院187万元、村卫生室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于20xx年4月9日组织了以向文局长为组长、胡超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学习了来凤县财政局文件来财绩发〔20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布置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县8个卫生院.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上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和药品全县统一议价,从20xx年起卫生乡镇全部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年底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分,最低分88分),综合得分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第一名:翔凤镇卫生院分。
第二名:大河镇中心卫生院92分。
第三名:百福司镇中心卫生院90分。
第四名:三胡乡中心卫生院分。
第五名:绿水卫生院89分、漫水卫生院89分、旧司镇中心卫生院89分。
第六名:革勒车卫生院88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下达基本药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20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320万元,村医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指标241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万元);州内下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运经费万元;县级配套329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89万元,村医基药补助1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资金万元已100%拨付到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257名村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85个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乡村医生收入按来卫生计生文〔20xx〕165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来凤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偿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村医收达到人均万元目标。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900人,基药差价销售率100%。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96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村医实行了年补助5500元、养老保险年补助3000元、年终基药销售补助及电话费3000元,医疗责任险万元、年缴村卫生室网络费16万元等。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三级指标县域内就诊率年初指标值为85%,分值10分,实际完成值84%,得分8分,扣2分。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的限制,有3%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
3.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查阅资料社会满意度达%,较上年上升%。
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完善了我县县域药品目录的'品种类型,实现全县基本药物品种同城同价的目标,完善了药品采供、配送机制,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到村卫生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了流畅的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机制,保证了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二是强化药品购销领域廉政责任,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三是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分,最低分88分)考核等级优秀,综合得分分。已从局域网进行反馈通报。总体来讲项目实施以来,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55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
一)我县全部低价药品和补充药品实行了集中议价,帅先实施省基药货款集中结算平台,并按月结账和并跟踪监管,使农合和医保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人口流出较的和边远乡村村待遇难以保障,随着社平工资不断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不断加大,村医工作量大,年均万元已的收入已不能让村无后顾之忧的工作,导致边远山区无人愿做乡村医生。
2、基层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编办下文是公益性一类,而财政预算是包干体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健康服务团队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基本药物制度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五篇】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xx〕8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唐自立,机构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衡山大道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3mb0q64921q。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衡山县避孕药具站、衡山县卫生健康宣传指导站、衡山县120调度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1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15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为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为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达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县本级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购买服务支出、成本支出等。
(2)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共下达万元,省财政万元,县本级配套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财政下达万元,省财政下达万元,县本级配套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省财政下达万元,县本级配套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财政下达万元,县本级配套万元;失独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县本级配套15万元;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县本级配套万元;特扶人员节日慰问金县本级配套万元;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县本级配套万元。
(3)卫生医药体制改革专项:
县本级配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包干。
(4)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
县本级配套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从事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专项: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县本级下达经费万元,全县经核查实际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动态管理严重精神病患者400余人,实行对精神病监护人发发放监护费年每人补助24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资金:
县本级配套1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包含防控物资、设备、新冠疫苗、隔离点宾馆的租赁等费用。
(7)卫生专项支出
县本级配套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基本支出资金绩效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机关行政运转保障。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xx年基本支出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增加%。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其他支出万元,合计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20xx年,财政批复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万元,执行率%,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连年下降,厉行节约效果明显。
(2)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等。
1、疫情防控呈上“高分报表”。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任务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衡山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高位推进。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将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系统率先取消节假日,尽锐出战,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广大医务工作者不畏生死、连续奋战,彰显了卫健力量、展现了卫健担当,筑牢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城墙。二是合力抗击。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院内成立工作组,调派精干力量,周密部署由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到院内防控的无缝对接,全力开展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实现疑似病例“零漏诊”,确诊病例“零死亡”。截至12月底,该院累计隔离治疗113人次(其中确诊病例8人;无症状感染者4人)。县疾控中心落实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点消杀、样品送检、健康宣教等防控工作,做好了各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指导。局机关、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派出医务人员在交通卡口开展体温检测筛查,其中高铁站从元月23日至今仍在坚持进行测温、查码等监测工作,累计体温监测1313605人,问诊1184355人。组建医疗小分队深入重点场所、部门开展疫情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工作。三是强化保障。隔离点能够随时需要随时启用,疫情防控前期先后征用衡山宾馆、普济医院、众忆宾馆作为集中医学观察点,较好地满足了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的需要。常态化防控阶段,我县启用的集中隔离点有3个,备用集中隔离点有2个,共计200余间隔离房。目前,正加快推进方舱医院设计、平战结合医院前期准备工作。医务人员能够随时待命随时备战,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进入强内涵、提能力阶段,加强专业技术、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专业化防控水平提升迅速,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医疗物资能够随时调配随时可用,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最高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3个月用量的物资,并及时清点、补充到位,确保物资随时需要、随时调配、随时使用。四是严密管控。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性疾病传播。抓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的管控,闭环管理落实较好,对境外入衡山人员实行“14+7”和“2+1”管理,对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实行“14+2”管理。特别加强对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治疗和隔离,执行14+14的隔离措施,尽量避免复阳等情况的发生。注重隔离治疗对象的人性化管理,从生活用品、营养搭配、心理疏导方面花心思,增强隔离人员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已于2月28日全部治愈出院,从2月9日至今连续300多天实现新增病例零报告。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核酸检测已全部转阴。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36人,已全部解除医学观察。五是提升检测能力。全县共建成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疾控中心三个核酸检测实验室,日单检能力达2000多份。此外,我局还牵头制定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文件通知,起草疫情防控相关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安排各医疗机构发放中医药汤剂68069人份,用药金额万元。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出“丰硕果实”。从20xx年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我局就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核心工作要务来抓,今年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更加增强我系统“一往无前、突破突围”的发展定力,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医疗机构之间配合更加权责一致、统一高效。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放大招”。健全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医疗卫生基层服务能力、医疗服务量、群众满意度得到“三提升”;药品使用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用药格局形成;聘用、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的改革,使得用人机制更加灵活;薪酬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医院各项指标不断优化,平均住院天数、药占比、耗材占比、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下降,基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中医药领域改革攻坚战打响,中医药惠民效果不断彰显,圆满完成全国第四次中草药资源普查项目,共制作中草药腊叶标本1237种、种子标本123种、药材标本198种;新建两所中医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参加中药技术比武,2名参赛人员荣获市赛第四、第六名。二是分级诊疗“下猛药”。成功建立县内首个紧密型医联体,县人民医院与南华附二签订五年合作协议,南华附二首批选派6位专家常驻医院。专家带教查房、会诊、门诊接诊共计750余人次;对280余名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完成手术67台;指导开展无痛胃肠镜、彩超、镜下治疗等2030人次。成功为九旬患者实施结肠癌根治术,胸椎以及严重腰椎压缩骨折微创手术时间短、效果佳。全力推进专科深度合作,县人民医院与市肺病诊疗中心建立专科联盟。强弱联建催生我县医疗领域新活力,基层首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缓解。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良方”。全面开展单病种定额付费,门诊费用、自费比例、间接成本实现“三下降”。
3、生育服务工作孕出“幸福之花”。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符合政策率%。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县本级共拨付各类计生项目经费万元。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改革,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辖区内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协会工作蓬勃发展,进入省计生协会绩效考核模范行列。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协积极开展疫情排查、防疫知识宣传、募捐等工作;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发放慰问物资、各类补贴补助、购买健康保险等共计万元;有序开展“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活动,全年完成保费万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4、基本公卫迎来“崭新局面”。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轴心,紧盯防、控两个环节,围绕3个方面抓落实,全方位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围绕指标任务抓落实。全面落实基本公卫服务,各项指标稳步向好。建立居民电子档案348057份,家庭医生签约144894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为%,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为%。强化重度精神疾病管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499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为100%,孕产妇管理率为%,产后访视率为%,0—6岁儿童管理22647人,新生儿访视率%,全县免疫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均达到100%。二是围绕应急体系建设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1完善2加强”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升级。完善机构机制。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牵头单位,我局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局长亲自挂帅、临阵指挥,做到决策部署及时、问题处置及时、结果反馈及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医疗卫生机构也相应成立院内应急指挥机构,使得突发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救援。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预案、救治预案竞相出台,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加强培训指导。各医疗机构纷纷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考核力度,医疗救治服务能力直线上升;对17所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防疫专干、慢病专干、儿保专干及280名乡村医生进行能力培训,基层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对231名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235名参与流调、消杀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培训,专项防控能力逐渐增强。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技能,要求全县医疗机构多次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并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围绕宣传引导抓落实。重视公共卫生,就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我局强化宣传造势,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与县融媒体中心合力打造“健康衡山”栏目;印发温馨提示、健康教育宣传单、保健知识宣传海报等倡导群众重视健康行为的培养;联合宣传部门利用宣传车进村入巷、“村村响”随处可见播放健康防护、预防病毒等知识,引导群众配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自身防护;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利用led屏、宣传栏、橱窗、展板等发布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等宣传信息,提高广大群众预防意识。
(3)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1、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范围内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核查统计,“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万元,年初计划人数432人,实际人数499人,超计划人数67人。加强对肇事肇祸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可以降低其危险行为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关怀失独家庭,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0xx年失独家庭慰问金预算金额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失独事件的家庭为9户,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万元。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帮扶力度,可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解决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医疗保障和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20xx年计划解决295位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实际为272人购买了医疗保险,272人购买了农保。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20xx年计划购买人数270人,实际购买247人。解决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特扶家庭“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减轻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就经济压力。
4、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保健费:20xx年计划发放328人,实际发放281人。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5200人,实际发放4995人。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22人,实际发放2700人,超计划178人。
独生子女保障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发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让居民感受到了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提高了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人,实际发放25人,按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45人,实际发放247人,超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的执行,解决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年来,我单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财经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中央、省、市财政下拨给我县的各项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工作开展措施有力,工作稳步推进,且成效明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和拨付及时,财政相关配套项目资金有保障,资金使用单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到实处,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确保了资金效果,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效果比较明显,达到预期目标,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和作用。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收支平稳,卫生各项工作开展顺畅,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突出,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资金投入准确到位,资金支出成效明显,整体效果好。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部门财政资金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产出绩效总体评价为:“良好”。
无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六篇】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自治区资金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七篇】
我县对20xx年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局机关实际在岗职工101人,共设23个股室(直属机构),具体是: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股、宣传科教股、行政审批股、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股、疾妇股、爱卫办、献血办、中医管理股、基本药物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股、监察室、“120”指挥调度中心、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农村卫生协会办公室、卫生计生人员培训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xx年卫生计生工作再上台阶,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万元,共342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截至20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共有342个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上半年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年终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全年共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0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第八篇】
(一)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26个基层卫生院坚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卫生部等9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xx〕78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xx〕21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单位卫计局于20xx年7月31日在全县推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和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现阶段的目标为弥补20xx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利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利润,降低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一)绩效评价目的:有效利用资金和使用资金,分配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拟定具体评价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收集资料清单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永兴县20xx年度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终考核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必要抽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所有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信息。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小组依据分享的“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样例【精编8篇】”,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本项目绩效评价初稿,并征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必要修改后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总到位资金万,其中中央配套专项万元,省级配套专项万元,县级配套503万元,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补助资金采用“当年预。
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下达。县卫健、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为了加强和规范村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卫计局制定并下达了分配文件《关于分配20xx年度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的通知》(永卫发〔20xx〕4号),共分配基层卫生院基药专项资金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卫生健康局药政股牵头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26个卫生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利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使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通过项目实施,卫生院均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基本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村民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永兴县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
一是简政放权,基层事基层定。卫健局将资金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权力下放至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项目资金。二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三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