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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刚性约束下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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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刚性约束下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护水节水用水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政府研究室联合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方式,深入分析了全市水资源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水资源概况

(一)水资源情况。x是全国110个重点缺水城市和13个资源型缺水城市之一,干旱缺水是基本市情,水资源短缺是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25.3毫米(占全省平均水平的49.4%、占全国平均水平的19.8%),年均蒸发量2384毫米,是降水量的近20倍。多年平均水资源量5.374亿立方米,仅占全省(230.99亿立方米)的2.3%、人均水资源约1417.4立方米,仅为全国(1918.7立方米)的73.9%。耕地亩均水资源292立方米,仅为全国(1415.26立方米)的20.6%。

(二)水资源利用情况。据统计,2023年全市实际用水量81239万立方米(地表水46376万立方米,地下水34863万立方米),其中农业67425万立方米、工业6584万立方米、生活4117万立方米、生态3113万立方米。全市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分别为83%、8.1%、5.1%、3.8%(全省73.3%、5.6%、8.8%、12.3%;全国63%、16.2%、15.1%、5.7%)。2024年1季度全市实际用水量3532.65万立方米(地表水2313.05万立方米,地下水465.13万立方米,其他水源754.47万立方米),其中生活1152.12万立方、工业1454.32万立方米、农业880.44万立方米、生态45.77万立方米。

(三)地下水取水情况。全市2023年实际取用地下水3.48亿立方米(X县1.6亿立方米、X区1.88亿立方米),超采1.63亿立方米(X县超采0.38亿立方米、X区超采1.25亿立方米)。根据水利部2023年4季度通报,我市地下水水位整体呈下降趋势,较2022年同期下降0.56米。根据省水利厅2024年1季度通报显示,X区地下水水位较2023年同期下降0.83米;X县地下水水位较2023年同期下降0.87米。

二、节水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全市坚持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为目标,持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水资源节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着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先后谋划实施皇城、西大河、X峡、韩家峡、老人头、大泉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累计建成水库6座、塘坝167座,全市水库总库容达到2.253亿立方米,调蓄水池库容达到1144万立方米。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83处,覆盖12个乡镇22.57万户农村群众,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98%以上,基本形成了以水库为水源、骨干输水渠道为网络、调蓄水池为结点、井灌为补充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格局。

(二)农业节水控水方面。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发展节水农业的保障性工程来抓,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河灌区以建设塘坝为重点、井灌区以实施滴灌工程为重点),累积建成高标准农田102.7万亩。大力推广浅埋滴灌、膜下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44提高到2023年的0.596,耕地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积极鼓励支持养殖场(户)改造升级节水设施设备,推广使用自动饮水设备和“干清粪”“尿泡粪”等节水型生产工艺,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节水率达到50%以上,控制在定额标准之内。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分类分档水价,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初步构建了有利于节约用水、与水资源稀缺程度相匹配的差别化水价机制。

(三)工业节水控水方面。坚持把工业节水作为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重点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建立重点用水户监管体系,将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25户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用水户监管范围,定期开展督查,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水,2023年度重点工业企业产品水耗均符合相应标准。强化工业节水分级保供,动态监测规上工业企业用水总量、地下水采用量、主要产品单位耗水量等情况,精准调度调配工业生产用水,确保极限情况下“保重点”“保链条”。探索开展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园区企业间循环、集约用水产业体系逐步形成。深入推进节水技术改造,聚焦废水排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有色、化工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约有20户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10年的53立方米降至2023年的19.4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10年的82%提高至2023年的93%。

(四)城市节水控水方面。全面加强市政供水设施维护管理,严格落实市政输配水管线和市区供水设施定期巡检、维修保养制度,及时解决老旧管网“跑冒滴漏”问题,城市管网漏损率由2010年的12%降低到2023年的9.47%。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三同时”制度,全面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计方案、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督,督促项目建设主体“一对一”制定节水措施方案,最大限度避免建设工程正常用水后“补丁式”建设。探索推行供水区域网格化管理,实施管网分区计量,实现区块化、网格化维护及全方位漏控、预警、管控,产销差率有效降低。扎实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供水改扩建等工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6.7%,远高于全国、全省水平(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省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目标值均为25%以上)。

(五)生态节水控水方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划分市级、县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系统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2011年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55.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0.58%。因地制宜地发展低压管灌、喷灌、小管出流等绿化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行减少轮灌次数、使用土壤保水剂、剔除非生态用水等绿化灌溉措施,积极探索先进绿化灌溉节水技术,传统“大水漫灌”模式彻底转变,城市绿化节水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对我市发展的影响

2024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党中央自2011年提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之后,针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及当前我国水资源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情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意见》实施后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的影响。《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6%左右;到2035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在承载能力范围内”的目标。近年来,我市全力打造“2+4”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不断壮大、集聚效应加速显现,支撑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同时,随着节水技术改造等措施的实施,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根据近4年全市实际用水量(2020年9.78亿立方米、2021年9.29亿立方米、2022年9.21亿立方米、2023年8.12亿立方米(特殊年份))计算,全市2020年至2023年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272.7立方米、216.7立方米、176.2立方米、143.1立方米,2023年较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47.6%,以此推算“十四五”末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6%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但随着“2+4”产业集群加速发展,全市用水量将持续增加,水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经初步测算,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达到11.18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将达到10.61亿立方米(2020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为272.7立方米,按照国家要求,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应达到155.28立方米(预计2025年GDP达到720亿元),2030年万元GDP用水量应达到106.1立方米(预计2030年GDP达到1000亿元),按此推算,到2025年全市总用水量约为11.18亿立方米;2030年全市总用水量10.61亿立方米)。《意见》实施后,在农业高效节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业节水改造技术已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的基础上,完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的空间进一步收窄,到2035年,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在承载能力范围内的目标难度将越来越大。

(二)对工业发展的影响。《意见》中提出“制定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高耗水工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制定完善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完善高耗水工业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相关落后产能,坚决遏制盲目上马高耗水项目;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实施高耗水工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依据有关规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等要求。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工业节水管理,加快推进工业节水项目实施,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全市规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下降,2023年较2020年下降29%,提前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十四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9%的目标任务。但随着40万吨铜电解系统建设、10万吨动力电池用液体硫酸镍等39项重点工业项目相继实施,全市工业用水矛盾日益凸显。经初步测算,到2025年工业用水将达1亿立方米,缺口达0.39亿立方米(省上下发X峡水库取水许可工业用水为6061万立方米);2030年工业用水将达1.4亿立方米,届时工业用水缺口将达0.79亿立方米。《意见》实行后,将对我市工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是工业用水保障难度加大。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实行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制度,将导致我市新增规模工业项目办理取水许可证难度加大,现有工业水量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镍都实业、佰利联、晶科等用水大户将面临严重缺水困境,制约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意见》中提出“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实施高耗水工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制度”,在农业用水占比较大且短期无法改变的前提下,未来我市部分工业企业需通过水权交易、实施工业节水改造等途径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致使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三是制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当前,我市正处于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换的关键阶段,“2+4”产业链群中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循环、资源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占比大、水耗相对较高,新能源和新能源电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耗水相对较低,但均处于发展初期,距离形成规模、发挥效益还有差距。《意见》实施后,新建、改建、扩建产业链重点项目用水许可审批权由原来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省级主管部门,并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将会影响重大重点项目的申报、审批,进而导致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无法落地或延期实施,制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培育壮大。

(三)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意见》中提出“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增灌溉用水量;引导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压减高耗水作物,因地制宜发展低耗水、耐旱作物种植;强化地下水水位管控,防止地面沉降,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各地取用的地表水量不得超过地表水可用水量,并符合生态流量管控目标;开采利用的地下水总量不得超过地下水可用水量,并符合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的要求。近年来,全市持续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农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旱情和水情的双重影响,现有水资源无法满足我市农业用水需求。全市多年平均农业用水量达80856万立方米(2020年农业用水84607万立方米、2021年农业用水79486万立方米、2022年农业用水78474万立方米),远远超过省上核定农业灌溉水量(省上核定我市农业地表水水量21400万立方米、农业地下水许可量15296.08万立方米)36696.08万立方米,其中:2023年地表水超许可量1.32亿立方米,地下水超许可量1.63亿立方米。经测算,2030年我市农业用水量(耕地种植面积184.04万亩)将达83554万立方米,缺口达46858万立方米。《意见》实施后,将对我市农业发展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一是粮食安全底线与水资源控制红线难以兼顾。2021年以来,省上每年下达我市灌溉范围内粮食种植面积均在90万亩以上,并明确要求做到“两个只增不减”。《意见》中提出“强化地下水水位管控,防止地面沉降,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各地取用的地表水量不得超过地表水可用水量,开采利用的地下水总量不得超过地下水可用水量”的要求。省上分配我市的农业用水指标为36696.08万立方米,目前我市农业灌溉用水系数为0.6,除去地表水损耗8560万立方米,农业实际可用水量为28136.08万立方米。按照传统灌溉方式亩均用水量470立方米计算,最多能够灌溉粮食作物60万亩,将无法保障省上下达我市的粮食种植任务。二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与压减配水面积矛盾突出。我市农民收入来源主要以经营性收入为主,近年来,我们通过发展现代种养业,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但基础还不够稳固。《意见》中明确提出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增灌溉用水量,按照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核定的66.29万亩配水面积种植,我市预计人均耕地面积将减少约5亩(全市农村户籍人口约23.5万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下降30%一50%(X县下降50%左右,X区下降30%左右),无法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受水资源刚性约束和干旱缺水等不利因素影响,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种植经济作物补偿收益受限,很大程度上影响全市菜草畜产业规模,2023年全市蔬菜、饲草种植面积达40.26万亩(蔬菜29.15万亩、饲草11.11万亩),2024年预计全市蔬菜、饲草种植面积约20万亩(蔬菜14万亩、饲草6万亩),缩减规模超过50%。在水资源紧缺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前提下,今后全市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将持续缩减,对高品质菜草畜产业链群发展造成较大冲击,影响乡村产业振兴。

(四)对城市建设的影响。《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依据本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规模,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动生活污水再利用;城市生态景观和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县级行政区域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水定城,加快实施城乡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持续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和服务业节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城市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但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2023年X区、X县被水利部取消“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意见》实行后,在保障工业、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用于城市绿化灌溉、公共服务行业的水指标将进一步压减,加之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公共休憩场所、景区景点植物的成活率、长势和绿化景观效果;同时,会使游泳、洗浴、洗车、等服务行业用水受限,某种程度上影响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节水型社会建设难度加大。

(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意见》中提出“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适度开展节水绿化,优先选择耐干旱、节水的乡土适生植物;国土绿化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提倡低密度造林育林,防止过度用水破坏生态”的要求。近年来,受高温干旱天气影响,我市新造林项目水资源约束日益趋紧,草原植被盖度难以持续增长,部分区域受干旱影响,存在季节性退化现象。根据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和“三北六期”规划,预计到2025年城市绿地生态面积达到2.325万亩,生态用水达1226万立方米;全市人工灌溉生态防护林面积达21.3万亩,生态用水达3858万立方米;2030年全市生态林面积新增19.18万亩(不含城区绿化部分),生态用水将达到5644.8万立方米。《意见》实行后,在生态用水总量难以稳步增加的情况下,加之短期内推进林草节水改造无法实现全面覆盖,可用于城市造林绿化的水资源空间将大幅缩减,新造林和已建成的林地灌溉用水难以保障,一定程度上将影响x乃至整个河西走廊的生态安全。

四、对策建议

干旱缺水历来是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最大“瓶颈”。当前,x正处于传统产业转型加速期、新兴产业成势见效期、综合实力整体提升期,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键就是解决好水资源这个基础支撑。必须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扎实做好节水、管水、用水、兴水文章,把“节”的工作做到家,“控”的措施严起来,“用”的效益提上来,努力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为中国式现代化x实践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一)多措并举在“节水”上求实效。坚持节水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节水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大力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深度节水、极限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一是突出农业节水增效。坚持以水定地,有多少水、种多少地,坚决杜绝新开垦荒地。加快推进以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力争到2026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4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8.84万亩(X县34.34万亩,X区14.5万亩),已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0.75万亩、资金7.61亿元;2025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6.12万亩(全部为X县)),井罐区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全覆盖。大力推广工程、农艺、生物、管理节水等极限、深度综合节水措施,亩均用水量由470立方米缩减至370立方米左右,在不突破地表水和地下水许可量和无新增水权的前提下,全市最多能够种植农作物76万亩,但仍无法保障省上下达的粮食种植任务。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修缮”要求,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管理,不断健全完善节水灌溉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有人管、不闲置、有效益。因地制宜规模化推广窄膜宽窄行、垄膜沟灌、浅埋滴灌及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技术,力争2024年底推广面积达到84%。按照“结构调优、水耗调低、效益调高”原则,持续优化调整种植结构,紧扣灌溉面积、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统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有序推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发展高效益低耗水和耐干旱作物,提高单方水利用效益,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引导和支持养殖场(户)改造升级节水设施设备,大力推广自动饮水设备和“干清粪”等节水型生产工艺,确保畜禽规模化养殖节水率达到50%以上。稳步推进轮作休耕,鼓励群众自主开展休耕,采取免耕晾晒、种植绿肥等保护性措施,减少耕地破坏,力争不改变耕地性质、不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能够复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能产得出、供得上。督促协调X农垦x农场单独申请核定水指标,以此降低全市地下水超采基数,促使农垦公司责权一致,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社会责任。

二是深化工业节水减排。坚持以水定产,将水资源纳入工业项目准入条件,依法依规压减高耗水工业规模,严控新上高耗水项目。制定完善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扎实推进工业节水改造,积极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有序组织全市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和水效对标,全面加强生产用水管理。强化重点用水户监管,督促重点用水企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开展内部节水评价,对工业用水重复率偏低、单位产品用水量达不到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改进工业流程,不断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水平,确保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率保持在9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0立方米/万元以内(省上确定指标)。扎实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逐步建立“节水型(市级)—节水标杆(省级)—水效领跑者(国家级)”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建立健节水型企业培育库,力争创建更多节水型企业(2024年创建节水型企业不少于4家),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紧盯“2+4”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空白领域,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上游中下游、终端产品生产等环节企业,着力培育发展高端制造业、生产型服务业,同时对带动作用明显的有色、化工、建材等处于产业链关键节点的延链补链项目,加快推进节水改造,全力做好产业链重点项目水耗保障。

三是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加快实施城乡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和智能化建设,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确保控制在10%以内。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高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力争2025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到50%。严格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对全市宾馆、餐饮、洗浴、游泳场馆、医院、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体育场所、机关事业单位等用水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对出水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龙头、淋浴器、座便器等限期改造或更换,有效解决水龙头水压过大、出水过多等问题,持续提升服务业用水效率。扎实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案例为居民群众讲解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动更多人参与到节水行动中来,引导居民养成节水、爱水、科学用水的良好习惯,力争2024年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超过20%,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

四是促进生态节水高效。坚持以水定林、以水定绿,科学把握区域、规模、树种、密度“四个要素”,因地制宜选用节水耐干旱树种,严禁超出水资源承受能力、破坏生态系统稳定等违背科学规律的造林行为,杜绝追求“高大上”的景观效应。大力开展林区节水改造,应用小管出流、定植沟(穴)灌等方式,着力提升生态用水效能。持续加大节水设施、先进技术在绿化灌溉中的使用,城市绿化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不断提高生态用水保障能力。

(二)从严从紧在“管水”上出实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协调水平。

一是严把用水总量关。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管控,制定年度水资源配置和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将水权分配落实到灌区、乡镇、村组、用水户,确保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全面落实井罐区取用水计划审批、刷卡充值、取水计量、轮次控制等措施,“一对一”管好每眼井,坚决杜绝超面积配水。持续加强重点用水企业、特殊行业用水监督管理,强化用水计划监督、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倒逼企业提升用水效率。

二是严把用水监管关。紧盯国土空间开发、产业发展、城镇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未开展论证或论证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审批。持续强化依规取水、计量取水监管,逐步对老旧计量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数据全部接入各级监管平台,特别要加强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运维管理,全面排查机井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稳步提升取用水监控能力。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产品水效标准,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加强定额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决杜绝违规取用水行为。

三是严把水价改革关。《节约用水条例》提出,“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状况、用水定额、供水成本、用水户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等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的要求,对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节约、用水需求调节方面的杠杆作用至关重要。持续巩固拓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完善农业水价分类分档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水价调整工作,科学制定促节水、调结构的分类水价、分档水价制度,优化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用水主体节水的主观能动性。

四是严把水权交易关。坚持把水权交易作为调整水生产关系、促进水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序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水权分配、交易和监管制度,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引导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加快推进水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流动,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三)精打细算在“用水”上做文章。坚持节流和开源并举,统筹地下水和地表水、本地水和外调水,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效益。

一是管好地表水。加快编制东、西大河和X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全面落实河湖空间管控要求,改善河道水流条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水环境。进一步优化配置水资源,科学调度各水库蓄水供水,确保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均衡收益,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是严控地下水。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实行地下水分区管理、严控总量、定额管理、配水到户、轮次控制,将地下水指标具体分解到机井,做到总量到村、指标到户、定量到亩、分配到轮次。持续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高效节水、轮作休耕、结构调整、灌区节水改造、精细化管水等措施,确保用水不增长、逐步有降低、按期能平衡。

三是盘活“外来水”。充分挖掘再生水利用潜力,按照“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就近利用”原则,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或分散式污水收集再生设施,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用水、国土绿化、生态补水等领域,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水平。动态完善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抓住有利时机增加降雨降雪,拓宽水资源来源渠道。全面加强雨雪水收集应用,在城镇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等重点区域合理配套建设雨(雪)废水集蓄利用设施,实现“蓄得住、旱能浇、涝能排”的目标。

(四)固强补弱在“兴水”上下功夫。坚持引水调水工程和调蓄工程并重,一体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各项工作,按照“在建一个、收尾一个、准备一个”的要求,抓紧谋划建设一批水利工程,畅通“主动脉”、建好“水盆子”、完善“水网络”。

一是全力推进“引大济西”二期工程。当前,外流域调水工作面临重大历史机遇,黄河“八七”分水方案正在调整,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已开展科研工作,黑山峡水利枢纽开发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全力以赴向上协调争取,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资源型缺水问题,全力保障国家镍钴工业基地可持续发展。

二是聚焦功能提升有序实施调蓄工程。针对当前我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蓄能力不强的实际,在管好用好皇城、西大河、X峡、韩家峡、老人头、大泉等调蓄工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网调蓄工程建设,重点推进X县东西河罐区灌溉水源保障工程(一期)、X区三角城村地下水超采治理调蓄水池等项目,有效解决蓄水难题,实现区域“丰枯调剂、互联互通”。

三是紧盯薄弱环节着力完善供水网络。加快实施大中型罐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不断完善输水系统、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罐区管理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统筹推进罐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逐步补齐灌溉设施“调蓄输灌”的功能短板,打通水网建设“最后一公里”,努力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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