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按照省市县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文旅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3年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办的各项要求,我局及时开会研究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结合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调整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局系统各级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领导体系,切实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重要工作进行落实。
统筹部署年度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县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把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制定了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安排了本年度学习计划,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纳入中心工作规划中,明确年度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到位,明确责任到人。
二、开展法制宣传,强化法治学习
坚持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带动全局干部集体学法、守法、用法,确保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自觉性。本年度,我局开展了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了《宪法》《安全生产法》《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全体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宣讲行业法律法规。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解读关于文化、旅游、文物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保护我县文物古迹。
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我局干部通过进村入户,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修正案、民法典及涉文化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法律进文旅企业、景区景点、文化广场等一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努力培养广大群众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加强了对广大群众法律常识教育。一年来,集中开展宣传工作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册。宣传的内容包括文明旅游、民风民俗、景点及线路推介等按要求组织参加国家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三、规范行政执法,完善监督机制
(一)强化联合监管,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和涉旅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检查中,严格做到按法律规章办事,做好执法环节风险点的监管,坚决不走“人情路,对能按条款处罚的决不姑息。截止目前,共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检查400余次,联合执法10余次,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二)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文化旅游市场。今年以来,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打文化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环境,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的美好形象。
(三)公开法治建设,规范政务平台运行。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布文旅企业监督管理、文旅市场执法等行政执法信息,确保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录入公示工作。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县文旅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方便公众办事,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
(四)加强信访工作,科学处理各类案件。今年我局按照法律程序处理3起网上投诉事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给于答复,使群众满意,营造平安和谐美丽的*。
(五)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平台。继续遵循简政放权、依法监督、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原则,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同时继续推进减证便民、一网一门一次、“双告知”“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多证合一”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各项告知单、办事流程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一年来,文化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但也有不足之处,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依法执政的能力有待加强、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为此,我局立足本职,努力推动文化旅游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文化强县、旅游强县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