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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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率队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赴XX区XX中心学校、X县XX学校和XX文化艺术中心、X县XX小学“黟路童行”心灵驿站实地察看法治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情况,听取区县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座谈会,全面了解未检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着力未检办案机制建设,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手段,充分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20XX年以来,全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59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附条件不起诉24人。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打造观护基地、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和志愿者进行教育矫治等方式,加强帮教工作。建有4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扶基地,XX区成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二)坚持强震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严打击。20XX年以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人,提起公诉121人。X县院对6名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均提出监禁刑量刑建议,其中建议适用从业禁止规定1人。强化法律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XX区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时发现一起强奸未成年人犯罪线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案件”。目前XX区已建成全市首个“一站式”办案中心。
(三)坚持能动履职,主动融入“五大保护”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微动漫、微电影、微网课等普法作品线上宣传,助力未成年人树牢法治意识。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督促学校完善校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加强府检联动,主动与民政、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针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和监护人严重失职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发出“督促监护令”,近3年来共发出“督促监护令”6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36份。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妨碍社会治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提出“检察建议”41份。
(四)坚持不断创新,打造未检工作特色品牌
全市检察机关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抓手,积极打造亮点工作、精品典型案例和特色品牌,提升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X县办理的“杨某强奸案”入选“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X县在XX学校建立全市首个特色鲜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全市检察系统已培育“新安春蕾”、“昱见未来”、“浦溪春苗”、“徽检护蕾”、“未爱XX”、“黟路同行”等未检品牌。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市未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环境有待持续改善。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20XX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表现为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导致问题发生主要原因有:家庭监护不力、失管失教,家庭教育缺失;“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未落实到位;暴力、恐怖、迷信等网络视频、不良信息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电竞酒店、剧本杀等新兴业态存在监管漏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女童防范自护教育以及女性未成年人轻信熟人和网络交友不慎导致侵害行为发生。
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存在不足。除XX区外,其他基层院从事未检干警多为兼职,人员配备不足,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刑事司法活动全流程各环节监督很难到位。针对每个案件深层次分析不足,利用大数据及时发现违法犯罪隐患和预防还有欠缺。
三是推动发挥社会支持体系作用不够。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信息共享还不够通畅,部门力量参与未检工作程度还不高。部分区县“一站式办案”场所尚未建立,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救助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职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义不容辞的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统筹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注重结合办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二)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扎实开展实践探索,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继续做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方面工作,稳步推进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二要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和方式多元化,积极整合相关力量推进支持社区、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帮扶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三要聚焦网络、电竞酒店及剧本杀等新业态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我管”促“都管”,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四要持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对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打击力度。
(三)加强多方联动,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法能动履职,以司法保护助推“五大保护”融通发力,以点带面、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一要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机制建设。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牵头引领作用,联合法院、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重大疑难问题,实现工作有效衔接、精准用力。二要着力促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和家庭教育。要持续强化监护监督,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撤销监护权等途径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要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XX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XX—2025年)》,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统筹发挥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等作用,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三要推动全面实施强制报告制度。针对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发现难、侦查难、隐案率高的问题,做到“每案必查”,以反向审视推动正向履职;要加强宣传,促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学校、医疗机构、宾馆等单位在发现未成年人存在性侵危险时实行强制报告。四要监督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形成入职查询、入职后定期查询工作机制,并采取严厉的从业禁止手段。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落实未成年人“两法”要求,持续推进未检专业化办案队伍建设。一要提升综合素能。通过引进专业人才、轮岗锻炼以及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锻造一批适应综合司法保护需要、精通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的复合型未成年人检察人才。二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联合公安机关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集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三要强化大数据运用。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等问题的分析研判,推进与公安、法院、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单位的信息共享,以“数据赋能”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