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工作汇报材料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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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我们召开了2023年上半年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学习了最新的信访工作条例,传达了省局《2023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本次会议议程全部结束。下面,借这次会议的机会,我就加强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强调以下两点:
一、认清形势,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性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税务机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主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党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税务机关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和重要执法部门,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做好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依法治税,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税务工作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
(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是保障税务机关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职责,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和生命线,建设法治税务是税务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障。税务机关只有坚持依法治税,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将法治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才能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持续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三)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是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建全、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公平正义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只有坚持依法治税,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让守法者畅行无阻、违法者寸步难行,才能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公平正义。因此,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只有坚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才能最大程度地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做好当前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开局之年,税务系统法治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省局着眼于更好地发挥税务法治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2023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刚才我们就此已经进行了集体学习,请大家会后进一步认真研读,按照省局明确的任务目标,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完成好各项年度重点任务,力争把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更高水平。此外,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还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党建引领强化法治建设。一是落实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审议重大法治事项,将落实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为指导、推进、督促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领导小组实现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找准党建与法治建设的融合点,精心谋划、创新举措,力争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税务+法治"党建品牌,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互融互促,进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工作。"知不足而后进"。只有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推进工作,促进发展。近年来,从省局党委对市局的巡视巡察、审计署特派办的审计等内外部检查中,发现、指出了我们在税务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也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改,但要借此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我们的工作。"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治税务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出现各种问题和不足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在实践中不断练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通过解决问题来完善制度、实现提升,推动法治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
(三)运用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我们防范应对执法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法治税务建设的不断深入,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执法风险得到了较大程度控制,当前工作中我们尤其要注意个案带来的执法风险。例如: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向税务机关检举偷税、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收集诉讼证据、获取相关信息或者向特定对象施加压力,而部分税务机关因未按规定处理举报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确认违法。此外,还有一部分纳税人不服处理、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因税务机关存在执法程序、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的问题,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纠正。这样每一件被纠正的案件,都是对税务部门执法权威的损害,都是不应该发生的,我们要尤其重视、引以为鉴。在当前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类案件,通过事前防范、事中引导、事后救济,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突出实质性化解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同志们,近年来我局法治税务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执法方式和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化、法制化,全系统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水平都在逐年步上新台阶。市局已3次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成绩有目共睹,却也来之不易。在2023年,市局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再接再厉,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一税务工作主线,继往开来再出发,努力争先进位,力争把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更高水平,合力擦亮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