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人民监督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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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一篇】
在地委、行署、督导组和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地区卫生监督事业和谐发展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以“公正廉洁、学习创新、团结进取、和谐健康”的监督队伍建设要求,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食品卫生安全协调、防控重大传染病、饮用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职业卫生危害等工作重点,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到平时的具体工作中去,坚持“为人民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执法理念,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以公共卫生、传染病监督管理、医疗市场整顿工作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维护边疆稳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服务于地区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本月度圆满顺利完成了各项活动和任务。现将一月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卫生监督基础
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地委、行署、地直机关工委和地区卫生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实际,专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确定了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以及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实施方案,完善效能建设、党群共建、志愿服务等党建工作制度,全面部署了党的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党的建设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送医送药送温暖”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党风廉政等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地区经济建设为主线,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为载体,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为根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有利地促进了全月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完成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了全月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支部与科室、党员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大督查力度,狠抓目标落实,构建起了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的良好运行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
党支部严格按照“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开展党建工作。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半月初评,月终总评,民主评议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每月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按期、按比例收缴党费,做到了公开透明;坚持党务公开,规范了公开内容,本月度对党员承诺事项、代表选举和评先评优情况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党员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群众组织建设,工妇青工作增活力
在所党支部的领导下,工青妇组织围绕监督所党支部工作目标,及时把党支部的意图贯彻到工青妇工作中。今月,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丰富的文体活动如:迎春趣味运动会、春季、秋季徒步、关爱半边天、健康三八节等活动;慰问老党员、贫困党员及慰问“三民”工作组,发挥了群众组织作用,加强了监督所凝聚力,推进工会的建设,营造了监督所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地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条、自治区十条、地区十二条规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行风整顿月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形成廉洁行政、恪尽职守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根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季度考核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要求,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月初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内容、领导责任、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等多项内容。
二是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违法违纪情况查处三个方面规定了责任目标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了每个科室和各个环节。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地区纪检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卫生监督所财务由副职分管,所长负责监督,并确定修改完善了财务日常支出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四是认真落实了“五重一大”的经常性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初步形成了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体系。
五是严格落实廉政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在住房、公务用车及通讯工具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能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所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各项规定,抓好落实工作,并严格地从自身做起。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监督所的实际,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责任制落实。在以往出台的制度基础上,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修订和制定了《地区卫生监督所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卫生监督廉洁自律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把“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要求,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
坚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执法公示制度。地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密事项外,主动公开。继续利用哈密党务公开网页、哈密地区卫生监督网站的平台,全面推行监督所党务、政务、业务动态信息的公开,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出台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制定印发通知文件,对公款吃喝玩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红包”等“节日病”提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做好带班、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抵制不正之风,规范干部行为。,同时给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发送多条廉政短信,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二是制定党员干部婚庆事宜事前、事后“双报人。
三是抓好问题线索的查办和处理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监督检查,处理问题线索件,涉及人,立案审查调查件人,其中乡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其他人员人、批评教育人、约谈人、诫勉谈话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期。
二、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不走样。一是紧抓“一桌餐”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开展摸排和明察暗访。协调公安、税务、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组成机动组,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点进行“点穴式”检查。同时,配合高邑县纪委监委对我区“一桌餐”场所开展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真正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共开展监督检查72组次,排查单位个,“一桌餐”场所个,未发现问题。二是紧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落到实处。整理上报扶贫工作台账及“四账一表”,梳理扶贫领域相关档案卷,受到领导肯定;迎接监督检查7次,印发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2期。同时,积极开展执法领域监督执纪专项工作、“大棚房”专项治理工作和官本位、官老大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上报台账,梳理台账并上报,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三篇】
20xx年,本人因休产假原因,5月底才回单位上班。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根据委局领导和室主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树立正确认识,保持良好形象。自20xx年调至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以来,我一直在案件检查岗位工作,一年多的办案工作使我深感,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能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检查别人。所以,我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时刻保持纪检干部的应有形象。
二、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能认真学习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在工作中,能脚踏实地,坚持原则,服从和服务大局。
三、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坚持参与案件查办和信访调查,其中,主动参与委局案件查办15件16人,信访调查5件5人。
二是督促和指导乡镇纪委办案。20xx年,我按照分管领导和室主任的工作安排,对部分乡镇纪委发现的调查难度较大违纪线索及时进行协助调查;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指导,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一年来,先后指导、协助、督促、督办26个乡镇纪委办案30件,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三是坚持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坚持收集、管理案件线索来源,并每季度撰写案管统计分析报告,就案件发生的原因、范围、涉及人员等因素进行分析,为接下来的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方向;坚持每月22号之前全面、准确、及时的收集、录入和上报信访统计数、案件初核数、立案数及审理数据;坚持每季度撰写四风案件典型案例,其中撰写的三职干部失职渎职和职务侵占违纪案例被市纪委选中入围。
四是坚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过去的一年,我对政治理论知识和案件查办专业知识的学习都还停留在“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程度上,学习不够深入。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思想解放不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撰写工作信息少。
在新的一年,我将结合目前办公室工作,针对自身存在。
的不足努力进行,切实抓好自身思想素质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四篇】
近年来,——县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安全工作,重点实施了“五强制、两强化”综合防制措施,常规动物防疫密度达99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和清圈消毒面达100。全面推行了“畜主申报、凭证骟防”耳标管理机制,耳标佩带率达99以上。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成功处置多起输入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完善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程序,严格了执行运输工具装前卸后消毒制度,确保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清净无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健全应急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依法治牧”的方针,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机制,建立了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办公地点,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重点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紧急处置方案》、《牲畜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禽流感防制应急预案》等,明确和细化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了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相关部门能在最短时间内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县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逗硬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追究因失职渎职造成疫情发生、流行和扩散的责任,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乡镇、村、社均落实了专人负责重大动物疫病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对不明死畜(禽)及可疑病畜(禽)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物质贮备,着力增加经费投入。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县财政多方筹措资金,每年投入20万元以上动物疫病防疫经费,重点解决疫苗购进、附属物质购买等费用,并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对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全部实行免费注射,分别由县、乡镇财政解决防疫人员的劳务费用。建立了强制免疫应急反应补偿机制,对确因疫苗注射造成的动物发病或死亡的,由县、乡镇财政予以解决养殖户的经济补偿。立足“抗大疫、防大疫”的工作思路,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质进行贮备,常年购置和库存应急防疫各类疫苗30万头份,消毒药品吨,购买贮备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用防护物品、机械消毒器具等,确保了重大动物疫情能及时有效处置。对各乡镇防疫冷藏设施进行了有计划的维修和更换,严格按规定运输、贮藏和使用疫苗,确保疫苗合格、免疫有效。
三、加强规范操作,着力突出技术创新。严格按照“五不漏”和“五包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了实各项防疫技术措施,实施强制免疫、消毒和标志认证管理,坚持猪口蹄疫春秋两次集中全面免疫与阉割双免相结合,以及禽流感常年免疫与月月补针相合的免疫程序,实行防疫人员一次性对业主、农户饲养的所有畜禽全部免疫,减轻了防疫人员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了春防记录记载和归档工作,做好了防控物资进出库登记和免疫档案,强化了对农户圈舍、养殖场、活畜市场、屠宰加工、肉品仓贮及鲜销市场、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县,以及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出入境车辆的消毒灭源工作。加强耳标和免疫证的管理,实行领购凭证核销式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了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健全骟防申报制度,规范了骟防行为和免疫标识管理秩序。先后在省、市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10余篇,其中《猪阉割双免综合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研项目获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四、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提升监测手段。在开展动物集中防疫工作中,建立了由乡镇、村、社三级干部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兽防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列为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电话督促、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工作督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动物防疫工作列为对涉及“三农”问题的监督内容,严肃处理打假针、失效针等坑农害农的行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定期地抽查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养殖户申报检疫和经营者收购前报检制度,强化产地、运输、屠宰等环节的检疫,依法规范引种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广泛推行了抽血检测免疫抗体评定防疫工作质量新方法,不断完善动物免疫绩效评价机制。
生的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处置,先后成功处理了多起突发性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做到了反应迅速、部门配合、处置果断、科学彻底,实现了有疫不成灾、有疫不流行,全县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总体趋于平稳状态。
六、加强源头监管,着力推行健康养殖。在积极引导和培育专业养殖场(户),适度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小县的同时,按照“六分离六配套”原则,高标准抓好生猪圈舍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以沼气池修建为主的粪污综合治理,持续优化畜禽品种质量,建立了生猪、肉羊、毛兔良种繁育场,全县生猪三元杂交面达到98以上,其中外三元杂交面达到25,商品肉猪胴体瘦肉率达到62以上,肉羊、毛兔良种普及率分别达到70、60以上。切实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管理,全县先后通过了农业部和省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产品认证,并获得国家标准委“国家级生猪生产标准化示范县”认证,有效地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五篇】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检察改革的一项新举措,自这一制度试点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规范化。笔者就某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人民监督员所监督评议的21件职务犯罪案件来看,且仅从其督评议的方式、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略谈管见。
一、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的主要特点:
1、从评议案件性质看,“三类案件”且拟不起诉居多。21件案件全部为拟撤销和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案件,至今尚无一起由人民监督员提出属于“五种情形”的案件。
2、从评议案件罪名看,传统型的职务犯罪占绝对多数。21件案件所涉嫌的罪名分别为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这说明传统型、常见职务犯罪仍是当前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的重点。
3、从案件评议结果看,人民监督员意见采纳率较高。对提请评议的21件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承办部门的拟处理意见均表示同意,尚未出现根本性不同监督意见。
4、从监督评议的过程看,监督质量较高,促进了规范办案。
二、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案件办理期限与人民监督员监督期限冲突问题。多数人民监督员反映,由于个人能力、职业水平的局限,在对监督案件的立案标准、处理尺度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介入案件并对案件进行监督需要一定的过程。实践中考虑到办案时限的限制,给予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的时间往往是有限的,从通知人民监督员到场,到了解案件情况,到作出评议表决一般都在两三天内完成。这对于案情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人民监督员还能正确把握,但对于一些疑难、复杂、存在争议的案件,却难以一时深入了解案情和掌握法律适用,造成“检云亦云”,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
2、对案件事实判断和法律适用理念存在差异。检察官在一定的司法管理模式内,凭借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思维模式和长期养成的职业素质,开展调查和诉讼,侧重于法律事实和法律程序;人民监督员不受司法管理体制的限制,以其更活跃的非司法的思维方式和自己独有的职业特点评判案件、审视检察官的执法活动,侧重点往往建立在社会道德上,导致对同样的案件和事实在理解和判断上的不一致,易发生法理与情理认识上的偏差。
3、从监督评议的方式看,形式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的方式比较单一。仅采取召集人民监督员看案件材料,听取公诉、自侦部门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根据材料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提问,然后人民监督员按照监督评议程序独立评议,而作出监督意见,有点模式化之嫌。
4、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系被动进行。其主要根源是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审查后,认为应当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经检察长同意情况下通知人民监督员来监督,这就客观造成,并不是人民监督员主动来进行监督评议的,长期以往,易造成一种走过场的“摆设”或形式而已。
三、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对策:
1、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立法应加快步伐,明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属性。人民监督员制度旨在利用外部有组织的社会力量对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进行监督,其核心价值在于建立一种预防和制约机制,一定程度上防范检察机关办案中问题的发生。几年来的试点证明,该制度不仅是积极有效的,也是合法的。但由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内容仍然停留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部规定上,其效力低于法律。如果不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化进程,就会束缚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健全和发展,影响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的力度,不利于树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威信。况且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不相适宜的地方,这都迫切要求法律层面的规范和完善。笔者建议: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这两部法律之中,使基本原则具体化,以确保该项制度具有法律依据,真正使公民的监督权利具有法定的程序并具有法律的保障。
2、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聘任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公信力。首先要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明确人民监督员任职条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代表制,而不是人人参与制,正确处理人监督员素质与监督质量、监督效果之间的关系,是其制度构建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既然是选择个别人代表人民来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就应当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坚持学历与社会工作经历并重原则,选择那些有监督能力、能胜任这一工作的精英层面的人来担任人民监督员,以体现客观、公正。其次,要改变人民监督员的聘任制度。变检察机关自行聘任为^v^会任命,进一步增强权威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3、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确保每一案件监督评议真正起到客观、公平、公正和规范的作用。但在现有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框架下,还不能保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法律化和规范化,因此,有必要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明确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渠道和方法。可规定人民监督员在监督案件时,可向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询问,提出问题;人民监督员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委托人的意见,必要时可直接听取相关证人和有关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评议、表决,其作出的监督意见就可能更加客观公正,与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的宗旨相吻合。
4、对人民监督员实行制度化的定期培训、考核,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人民监督员大都是兼职,平时很少涉及检察业务知识,为确保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必须对人民监督员组织制度化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参检议检”工作水平,使其能够用法律思维评议案件,用道德价值衡量社会效果,用第三方眼睛监督执法办案,从而实现人民监督员的功能定位。此外对人民监督员履行职务情况要进行考核、评价,形成适者续任、不适者退任的考核机制。同时,还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案件时严格遵守回避、保密等规定,确保案件监督评议公正规范。
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检院在现行检察制度基本框架之内完善中国检察制度的一项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精神,使检察机关找到了一种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高检院制定的《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填补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的一项空白,对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笔者结合我市检察机关2004年10月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粗浅的意见和建议,以供商榷。
一、试点工作监督案件基本情况。
2004年10月,省院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确定了6个院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院。近四年来,共受理监督“三类案件”69件76人。其中,拟不起诉案件39件44人,占受理数的%;拟撤销案件23件25人,占受理数的;拟维持原逮捕决定的案件7件7人,占受理数的%。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后,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64件71人,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5件5人。
二、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程序设置的有限性。
再者,人民监督员在必要时可以旁听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那就意味着人民监督员可以进入羁押场所,这与目前提审人犯制度相矛盾。根据^v^规定,只有案件的承办人持合法手续才能进入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人民监督员能否进入羁押场所,这也是一个问题,而且就是允许人民监督员进入羁押场所,也需要相关法律作出相应规定,否则在具体实践中很难做到。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虽然检察机关内部也设置了监督制约环节,但由于监督制约的部门或属于同一单位,或属于同一系统,难免有相互袒护之嫌,难以真正起到制约和监督作用。而对其外部监督,虽然有同级人大监督、党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但这些监督都属于事后性一般监督,不具有刚性,难以取得实质性监督效果。而其他司法机关又无法对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进行制约,自侦案件的撤案、不起诉则成了外部监督的“盲区”。实践中,自侦案件的撤案、不起诉常常成为检察机关发生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环节。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设立初衷就是加强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作为监督者的人民监督员应当与被监督者的检察机关保持必要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督过程的实效性和公正性。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体内运作的模式决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设计只能由检察机关的内部文件加以规定,人民监督员只能由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与监督程序只能由检察机关确定,人民监督员的管理机构也只能设在检察机关。这种在检察机关内部运作的监督模式,制约了监督对象的广度和深度,影响了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时的独立性,难以得到老百姓的更多认同,影响了监督的实际效果。
(三)不服逮捕决定的提出程序有待规范。
《规定(试行)》对“三类”案件之一的不服逮捕决定的提出程序欠缺,而现行刑事诉讼法未规定必须掌握犯罪嫌疑人对逮捕决定意见的程序,因此,在实践中人民监督员难以掌握犯罪嫌疑人是否不服逮捕决定。过去,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一般回避这问题,而一旦犯罪嫌疑人提出不服逮捕决定的意见,办案人员也往往“忽视”而不记录在案。针对这一问题,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逮捕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即制作《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规定办案人员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对嫌犯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并让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上填写意见。同意逮捕决定的填写“同意”,若不服逮捕决定的,填写不服逮捕决定的理由,并将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理由记录在案。同时办案人员应及时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讯问笔录复印件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统一向人民监督员报告并提供查阅,从源头上保证此类案件能够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的视线,使所有不服逮捕案件进入监督的程序。但在具体实践中,侦查部门却忽视了对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逮捕意见的询问,从而导致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不了解这一程序,而放弃了要求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人民监督员发现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违法行为的纠正形式有待统一。
《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人民监督员发现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
(二)超期羁押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四)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五)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这一规定就是“五种情形”,从其内容可以看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受理自侦案件的监督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但是《规定(试行)》未规定人民监督员提出纠正意见是采用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形式。如果是采用口头形式,可能会产生有的意见被遗漏,或者年长日久产生无档案材料可查的问题。因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为宜。即制作《人民监督员纠正违法意见书》,应明确纠正的事项,让人民监督员写明纠正的内容及意见,并由人民监督员签章。这样既树立人民监督员的权威性,也让检察机关有的放矢地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纠正的情况反馈给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填写的《人民监督员纠正违法意见书》,除了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统一受理备案外,应交由纪检^v^门查处,并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人民监督员。
(五)人民监督员对个案的表决意见形式有瑕疵。
《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独立评议,评议后进行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表决结果由办案部门附卷存档”。笔者认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值得商榷。无记名投票方式虽然简便,但人民监督员个人对案件审查的意见如何,存在无文字档案可查问题,这样显然不够严谨。因此,应当采用《人民监督员个案表决意见书》的书面形式,明确表决事项,表决意见及理由,并由表决人签章。然后再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所有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的个案意见书,并由所有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签章。这样既增强每位人民监督员的责任心,真正反映他们的意见,又可以做好附卷存档。
(六)对“五种情形”监督渠道不畅通。
从我市检察机关四年来的试点情况看,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程序不断完善和规范,但是对“五种情形”的监督还一直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我市各试点院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都是空白,这一方面说明我市检察干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也同时说明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渠道还没有拓展开。检察机关要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让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检察干警执法情况。同时要探索完善各个环节上的案件情况通报制度,畅通人民监督员掌握“五种情形”的渠道,为实施监督提供条件、打下基础。
三、对试点工作提出的建议。
(一)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立法轨道,赋予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诉讼性权力。
为保证人民监督员的独立性和公信度,应当制定科学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使之具备完备的候选、公告、确认以及更换程序和规则。特别是人民监督员的产生、选任、管理应当由人大负责,改变单纯由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做法,进一步加大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力度。要对人民监督员制度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功能和作用。要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让他们熟悉法律、运用法律,更好地发挥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作用,促进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慎重立案、规范侦查、依法公诉,实实在在地提高案件质量,彻底消除摆架式、走过场现象。同时,应当赋予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诉讼性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向承办人询问的权力、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权力、询问证人的权力、听取有关人员陈述的权力、查阅案件卷宗的权力等等。允许人民监督员有效证件与检察人员共同进入羁押场所,听取检察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二)完善“三类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程序。
《规定》(试行)第十条明确三类案件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但如何保障三类案件进入监督程序?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提出不服检察机关逮捕决定的案件不仅是犯罪嫌疑(被告)人,其大多数是由犯罪嫌疑(被告)人的亲属、法定代理人、律师和辩护人通过来信来访提出来的。这些来信来访对检察机关公正、合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起了重要积极作用。当然,这些来信来访也包括提出对犯罪嫌疑(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意见等。对这些来信来访要不要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视线,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既然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监督是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不管什么人以是什么形式提出,只要是三类案件,就必须进入人民监督员的视线,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如何保障涉及三类案件的来信来访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笔者认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的涉及三类案件的来信来访,除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对口办理外,并将查处结果、及来信来访材料复印件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备案,由人民监督员审查,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三)用文书和表格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突出可操作性。
《规定(试行)》对人民监督员的操作程序有的规定得比较原则,在实践中遇到一些不好操作的问题。如上述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监督,其不服逮捕程序如何启动不明,因此应制作《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其格式如下。文书标题:《某某人民检察院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内容:时间,地点;告知人;被告知人,性别,年龄,民族;告知内容:“检察机关依法对你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是否有意见?没有意见请写“没意见”。若有意见请写出不服逮捕决定的理由”。最后落款签章、时间。还注明:被告知人对告知书中内容确定无疑后签章。当然《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形式、内容可以是其它样本,这里仅是例举而已。笔者建议用文书和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突出可操作性,并通过各地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形成统一法律文书和表格。
自2004年10月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我市两级院按照高检院、区检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一、试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人民监督员69人,截至今年3月底,69名人民监督员共对114件148人“三类案件”和1件1人“五种情形”进行了监督。监督案件的类型有:拟不起诉的为97人,占总数的%;拟撤销案件的43人,占29%;拟维持逮捕决定案件9人,占总数的6%。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98件,占86%,不同意的16件,占14%,经检委会讨论及市院审批,采纳人民监督员不同意见4件4人,无人民监督员提请上级检察院进行复核的案件。至今只有一起由人民监督员提出符合“五种情形”需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的案件。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与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批制度双轨运行制存在的问题2005年10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加强了上级院对下级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约,保证了下级院办理拟撤案、不起诉案件的案件质量。同时,经过上级院的审查把关,再作最后处理决定,无论对当事人或参加案件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乃至对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多了一层把关,更能保证案件质量。但执行这一双轨运行制在办案时效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尽管《规定(试行)》中第八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拟撤销案件或者拟不起诉案件,应当于收到案件七日内书面批复下级人民检察院;重大、复杂案件,应当于收到案件十日内书面批复下级人民检察院。”但自执行该制度来,我市共有68个案件(其中拟不起诉45件55人,拟撤销案件16件25人,维持逮捕决定7件7人)进入监督程序,由于增加了一项向上级报批的程序,所以从案件受理到结案,时间大大增长了。移送上级审查案件往往不能及时批复下来,导致一些案件长时间不能结案。如宾阳院办理的李振宾涉嫌单位受贿拟撤销案件一案,宾阳监督办于2007年1月18日正式受理案件,1月23日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会,当天由该院承办部门将案件移送市院审查后,市院于2月26日书面批复同意该院拟作出的撤销案件的处理意见,审查批复时间长达一个月。
三、开展“五种情形”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渠道不畅。与“三类案件”相比,“五种情形”的监督难度加大,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启动方式的主动性带来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渠道不畅通。人民监督员获取“五种情形”的信息渠道,一是听到案件当事人或者群众的反映;二是主动发现。前一种渠道了解到的信息往往过于简单、笼统,难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并启动监督程序;后一种情形只有通过应邀参加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或者其他执法活动时发现监督线索,途径也是极其有限的。
(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的宣传有待加强。人民监督员试行工作开展以来,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对该项工作的宣传,但由于宣传的角度、范围、方式等影响了社会对其的系统认识。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群众还不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多数社会群体虽然听说过人民监督员工作,但对监督范围、监督主体、监督程序等不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开展。
(三)人民监督员配置不尽合理。根据最高检对人民监督员产生的规定,尤其对本人工作性质和专业知识要求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过宽。从实际情况看,我市选任的69名人民监督员多数不具备系统法律知识,也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在监督工作过程中往往是凭借感觉发表监督意见,或者干脆都是同意承办部门意见,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同时,随着“五种情形”监督工作的开展,从目前情况看,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都是兼职人员,而且多数都是有关部门的领导人员,其本职工作量相当大,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人民监督员工作。这种情况下专门开展“三类案件”监督,单纯进行案件“事实”和“结果”监督还能将就应付,要开展“五种情形”监督,的确难以开展。
(四)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保障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保证的问题,高检院规定检察机关应当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核拨。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随着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不断扩展,经费问题必将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
四、完善“五种情形”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监督程序及文书制作,严格把握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范围。对属于“三类案件”的一律通报人民监督员;并且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有效渠道,不断规范查办职务犯罪的办案行为,保证案件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办案程序。通过程序公正体现和促进实体公正。三是加强文书制作的规范性。由自治区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各种情形和不同阶段的文书格式样本统一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供各试点院在工作中依照执行。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六篇】
xxxx年xx动物卫生监督所在xx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非洲猪瘟防控,规范屠宰产地检疫,狠抓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现将xx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
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
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
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
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
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
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
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xx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二是完成全年“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
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七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食药监局的具体指导下,对照市局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全力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年初我局认真学习并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于2月下旬全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工作会议,调整局领导班子及各股室人员分工,制定20xx年度全局工作计划,重点部署了今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并与各股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4月份,顺利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与各乡镇签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建设和管理,确定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为开展好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不断提高食药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我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队伍作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从抓学习、建制度、抓作风、树形象入手,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教育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开展全局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学习。于三月份由分管副局长主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执法业务知识。二是开展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培训。四月中旬对协管员培训工作培训时重点就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药械监管基础知识、乡镇协管站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餐饮业食堂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还对协管员进行了严格考试,合格率达100%。并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对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确保工作落实。积极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与其共同商讨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行政执法证换证事宜,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执法专业培训和考试,并配发乡镇食品药品协管执法证,拥有部分食品药品协管行政执法权,可以进行委托执法。目前我县已有59名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乡镇覆盖率达100%。
今年来,我局重点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的专项整治力度,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餐饮服务环节方面。
一年来,紧紧围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全面铺开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创建示范店、示范街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根据市局和县食安委的安排部署,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国庆”、“中秋”、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重大节日期间和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教育局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于3月和9月分别对全县28个乡镇48所中小学及2所高中,3所职中,22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执法人员285人次,下发责令整改书55份,查处违法行为1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并针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存放、储藏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给予了科学指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大大的提高了我县学校食堂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有力保障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的食品安全。12月按照市局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各中小学及各类教育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针特殊时期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大型宾馆、酒店等重点区域,对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条件、索证索票、食品违法添加剂、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此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6次,执法人员526人次,对监管对象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396份,进一步规范餐饮店、食堂的食品经营环境和操作卫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努力作好小餐饮业规范整改工作。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于5月下旬出动食品监督员65人次,对城内所有小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门前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分类登记摸底,统计县城内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门前灶”的共368家。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研讨整治方案,争取专项资金,研究制定了《小餐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于十月中旬召开全县小餐饮整治部门协调会和动员大会。共出动执法宣传车20台,执法人员110余人次,走街串巷,进入每一家小餐饮服务经营店,对整治工作进行初期的宣传和指导,下发宣传资料85份,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85份。11月掀起一场小餐饮整治高潮,到目前为止城区已经整改合格的小餐饮店共186家,其中有71家符合整改奖励要求,已及时发放奖励资金,还有100多家正在整改中。通过整改工作的开展,小餐饮店的操作间、就餐间面貌焕然一新,极大改变城区卫生环境。
4、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乡镇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创建。我局餐保化所执法工作人员对全县477家餐饮店和74家食堂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治,下达600多条《整改意见书》,并对19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复查和量化分级。全县在477家餐饮店共评出a级单位7家,b级单位78家,c级单位244家,74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共评出a级单位8家,b级单位24,c级单位35家,新修建学校4家,整改待评3家。积极争创省级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成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沿河路路段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并组织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进店宣传,积极争创餐饮服务安全示范单位,加强创建整改工作指导。于11月中旬审查评定出水大酒店等12家餐饮店为餐饮安全示范店,一中食品等10家学校食堂为餐饮安全示范食堂。
5、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依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从原料到成品实施全程监管,圆满完成了三干会、省、市领导来芷调研、省委巡视组在芷巡视、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确保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6、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为保证能迅速、快捷集合,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提高对事故现场控制、调查、采样、处理、应对等能力。组织开展一次模拟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出动执法车3台,参加演练人员24人。通过应急演练,提高了队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能力。
(二)打“四非”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我局结合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工作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全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打“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我县打“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思路。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中,采取全面出击重点突破的方针,分阶段对我县城乡保健食品开展整治工作。在七至八月,组织开展从乡镇到城区拉网式的检查、整顿和处理,对全县城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店进行检查和宣传,下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验收申请表》、《保健食品经营审查申请》以及《保健食品经营自查表》,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企业总数累计98个,假冒保健食品文号的2种,没收不合格保健食品7种,立案3起,结案2起。目前排查出可疑产品两种:江西欣美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高钙和江西百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骨密高钙片,外包装上显示的信息与国家数据库的信息不符,目前正处于立案协查阶段。
(三)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方面。
1、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审批、认真开展gsp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审批药品经营许可。今年变更企业名称1家,变更质量负责人3家,筹建1家,核发1家,换发1家。通过gsp认证企业64家。并完成了对其余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帮助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通过了药品gmp证书延期监督检查。
2、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为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使用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严防该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下发管理文件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每月底前将上月《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名销售登记表》上报局业务股。
3、开展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和特殊药品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和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00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50家,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查处未凭处方销售黄体酮注射液案1起。检查使用麻醉 药品的医疗机构12家,这些医疗机构在麻醉 药品管理上人员机构基本完善,人员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还存在验收登记没有实行双人签字、未实行麻醉 药品逐日统计工作、没有安装报警装臵等问题。
4、推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认真督促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主动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全年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02份(其中严重报告37份,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单位127家)、完成目标基数的11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5份(其中严重报告47份),完成目标基数的112%。每个月都对食品药品协管站、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药品qq群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四)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方面。
1、元旦、春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0家次,查处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复方氨酚烷胺片等7个品种次,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3起,下达责令改正书4份。
2、开展“3·15”打假维权活动。一是查处了一批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并将过去一年来没收的假劣药械(货值万元)移交县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集中销毁;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3、开展山银花质量检查紧急行动。由于“硫磺熏蒸山银花”事件,我局迅速在全县省范围内开展山银花质量及含山银花成分问题产品检查的紧急行动,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山银花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检查50家单位,对县中药饮片厂生产的山银花抽样送检(结果符合规定),对没有合格证、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山银花,怀疑使用硫磺熏蒸的山银花,含非药用部位明显较多的山银花(共3家单位,数量公斤)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
4、开展多个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为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有关部署安排,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开展了多个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行动,即: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医疗器械(包括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产品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药品经营“挂靠过票”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专项稽查。共检查1家药品批发企业、95家零售药店、80家医疗机构,出动车辆110台次,出动检查人员380余人次。加上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对乡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面达100%。查处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的非药品“万通筋骨贴”、“六味地黄丸”等3个品种次。查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单位2家,货值万元,查出掺杂变质的中药饮片山茱萸、柏子仁等12个品种次,查处过期药品维c银翘片、过期医疗器械血糖测试条等45个品种次,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10起,采购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销售药品未建立销售记录的行为7起,下达责令改正书18份。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万元,立案25件,作出行政行政处罚决定25个,罚没款万元。受理举报投诉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五)深入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并将此项工作列为下半年工作的药品监管工作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在行动中突出了两个工作重点,一个是药品生产和药品批发企业作为重点,另一个是把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点。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确保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共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20家。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6起,未按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行为2起,采购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销售药品未建立销售记录的行为5起,下达责令改正书13份。查处县药材公司销售劣药柏子仁、姜半夏案,县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劣药秦艽案,县国泰大药房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购进药品案。以上两案共计货值万元,罚没款共计万元。加强部门联动,协助县公安机关侦破非法销售假药刑事案件13起,收缴假药复方甘草片3088瓶(标示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xx0525),取保候审13人。
食品药品检验所严格按照食品药品检验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抽送工作。1——9月共接受了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共45家单位药品委托检验,共检验药品阿莫西林胶囊等260个批次,中药材金银花等4个品种不合格,不合格率2%,不合格项目为性状。还分别对县中医院等8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共抽样胃肠健胶囊等20个品种次,其中化学药10批,中成药5批,中药饮片5批;其中生产企业4批,经营企业16批,目前已收到检验报告书10个,其中中药饮片柏子仁等3个品种不符合规定。抽送检验餐饮食品20个批次、保健品10个批次、化妆品5个批次,其中有米粉抽样结果中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存在超标,其他几个品种都合格,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报告还没出来。
为预防食物中毒群体性 事件发生,规范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安全管理,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认识,以及药店从业人员药品管理等知识,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用药安全。于5月和8月份分别举办了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从药人员的培训班。其中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83人,餐饮业经营单位负责人95人,从药人员203人次。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模式是由我局率先探索开展起来的,历年来成为全省,甚至是周边各省市的学习模式。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今年4月份举行了协管站人员培训班,对协管员进行全面培训,重点推进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局于七月份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分别对全县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半年工作督查,对协管员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作定期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指导性的建议。在半年督查工作中,还成功地排除一次集体聚餐食物中毒隐患。12月2日至6日县食安办联合我局通过现场查看和资料查阅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中发现了协管站工作的新亮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乡进行了乡代表、党代党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调研工作,同时确定乡代表、党代党对村分片包干监管,加大乡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不足之处是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都是由各乡镇抽调兼职人员,近两年中由于各乡镇干部调动较大,导致协管站人员极不稳定,更换的协管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不熟,很大一部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受到阻力,甚至出现断层和脱节的情况。
始终把搞好宣传工作作为扩大社会影响的有效措施和塑造部门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多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强化人人参与宣传、人人报送信息的意识。在三月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五月的法制宣传月及七月食品安全宣传月中,组织人员到和平广场和各乡镇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共出动宣传人员45人次、悬挂横幅8条,设立宣传咨询台4个,散发各类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100余人次,电视台专项报道4次,营造了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氛围。
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知识,钻研业务,精心谋划布局工作,带头狠抓落实,同时清正廉洁,俭朴简洁,局机关招待费大幅下降,得到干部职工一致好评。干部职工个个遵守纪律,忠于职守,团结协作,光明磊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自觉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认认真真做好本质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和谐、积极工作、探索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面貌。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八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直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镇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镇年初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
(二)加强源头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镇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农药方面: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兽药方面重点是对加强兽药购销管理,发放购销记录表等,防止违禁兽药进入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方面:重点是发放经营备案单,加强了饲料抽检工作,对一些小型配混饲料加工、生产者要求有生产日志和饲料生产配方及销售记录,对一些养殖大户的投入品进行突击检查,要求他们切实做好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消费安全
今年“”、“五一”、“两节一会”期间,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工商、质监、公安、农技、畜牧、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深入到全镇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备耕、“”、“五一”、“两节一会”期间镇司法、农技、畜牧、环保、文广中心等单位多次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今年以来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10次(期),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5场次、柑橘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15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10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五)抓好典型示范,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
今年我们以柑橘精品示范园为重点,扩大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今年新建柑橘精品示范园600亩,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不断提升我镇柑橘产业档次。一是建立基地抓规模化管理和典型示范;二是大力调整品种结构,推广优质高产品种,进一步改善柑橘品质;三是着力改善生产环境条件,为生产优质柑橘奠定基础;四是实施无公害柑橘生产技术,减少环境、土壤、水质污染,使农产品达到优质、安全、绿色无公害标准;五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档次,树立产品形象,王子石无核碰柑已有了一定的市场声誉。
1、我县乡镇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硬件投入不足。目前乡镇农产品检测设备、监督管理设施不够健全,检测设备购置、监管工作方面经费不足,工作难度大。
2、农产品质量检测缺乏专业人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水、药、肥、大气等方面的检测,没有专业人才,工作也难开展,乡镇一级亟待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一)突出部门联合,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范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面涉及大,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相关单位的支持。尤其是每次专项整治活动,都需要卫生、工商、城建、公安、农技、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齐抓共管,我们的工作才会更有成效。
(二)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工作创新,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强化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方案、有措施,各项工作规范细致。要选聘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长年对全镇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
(四)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镇人民政府将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全镇城乡居民生活平安、社会稳定。各村要切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长远规划,彻底改变落后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意识。
(五)突出示范引导,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明年将继续推进柑橘精品园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新建600亩,逐步扩大示范基地规模。结合“菜篮子”工程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20xx亩。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技术规程,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抓好典型示范,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普及应用。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九篇】
20xx年,在所领导和科长的指导帮助下,在同志们的团结协作下,我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思想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作为一名卫生监督员,我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遵守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作风,严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等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信访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等,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自学《卫生法规与监督学》,掌握了基本卫生监督知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及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知识,掌握了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写作规范。通过配合其他科室以及其他部门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日常工作的锻炼和应用,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严格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同志,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时间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无故请假;节假日加班、值班无怨言。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无脸难看事难办,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现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
服从领导分工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参与完成了医疗卫生监督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完成预防性卫生监督的现场检查工作69户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抽检任务、现场检测和采样任务,处理各种医疗卫生投诉25户次,对医疗机构的各类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保持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警、自省、自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好人民公仆。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卫生执法人员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执法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营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更无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的情况发生,无公款吃喝、消费的现象。
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学习不够。卫生监督队伍,工作艰巨,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胜任卫生监督工作,只有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才能成为合格的国家公务员。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将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中还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几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监督工作总结【第十篇】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从发展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高度,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以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扎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动物疫病防治水平明显提高。全县牲畜w病防疫密度达85%以上,家禽d病防疫全部达标,猪瘟、鸡新城疫防疫密度分别达98%、95%以上,羊痘达100%;动物免疫证到户率、免疫耳标推广面均达100%。二是动物检疫工作到位。动物产地检疫已全面展开,所有出栏、屠宰和上市的动物全部实现检疫,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屠商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率达100%。三是畜禽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大牲畜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生猪、羊、家禽死亡率由原来的8%、10%、30%分别下降到3%、2%、10%以下。四是预警、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在疫情发生时,特别是今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期间,启动了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初步取得抗击禽流感阶段性胜利。
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管理体制,构建基层防疫网络。
为改变原有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状况,我们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人事、财政、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领导组,领导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二是出台方案,规范运作。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改革各项内容,还印发了《含山县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含山县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等16个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展开。三是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选择在铜闸镇开展试点,摸索经验,总结推广。组建了含山县畜牧兽医站铜闸分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每20__个农户配备一名动物防疫员的要求,面向全镇公开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择优选聘了4名基层动物防疫员,同时镇政府在集镇安排2间门面房作为镇畜牧兽医分站办公场所,分站内部制订了分站职能、防疫员职责、财务、上下班等多项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镇畜禽防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牛、猪、羊和家禽的死亡率很快下降到1%、3%、2%和9%以下。四是适时启动,全面推进。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县推开,在每个乡镇成立了基层畜牧兽医分站,配备了动物防疫员,动物防疫员推行聘用制,诊疗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实现防检统一、防治分开。
二、改革防疫方式,提高防疫工作质量。
为扎实开展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明确防疫任务,细化防疫员职责,使基层动物防疫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实行双轨管理。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层层分解任务,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把基层动物防疫作为乡镇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防疫员为具体负责人。同时县农委与基层分站、分站与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防疫员与养殖户签订防疫承包协议书,确定防疫范围、防疫质量、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二是完善防疫办法。突出抓好日常补栏补防工作,由原来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变为春秋两季重点防疫与日常补栏补防相结合,同时在全县八个仔猪交易市场和五个耕牛交易市场实行强制防疫,并且在种猪场推行仔猪窝防,努力提高动物防疫密度。三是建立防疫档案制度。全县所有畜禽的防疫逐户登记造册,并有防疫员和畜主签字,猪、牛、羊加挂耳标,发放免疫证明,做到一畜一证,家禽一批(笼)一证,免疫档案、免疫证明、免疫耳标三统一。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了牲畜w病、禽d病、羊痘、猪瘟、鸡新城疫等五个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三、建立投入机制,推动防疫工作开展。
为积极推动防疫工作,我们还着力在资金投入上下功夫,采取“财政拿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受益农户支持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县政府将县承担的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在今年禽流感防治期间,还启动了紧急预案,县财政拨款10万元用于防治工作;各乡镇也加大投入,在集镇沿街位置落实了基层畜牧兽医分站的站房和办公设备等。去年,铜闸镇、陶厂镇等5个乡镇为基层畜牧兽医分站建设一次性投入资金4万多元。二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全县基层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进行考评,对动物防疫工作先进乡镇予以资金补助。三是县农委和畜牧兽医站积极开展工作,向上争取资金,获得了动物防疫、畜禽品种改良等多个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基层畜牧兽医分站实行有偿服务,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从受益农户收取疫苗、耳标等工本费和防疫、产地检疫有偿服务费,并把防疫实绩与防疫员工资挂钩,解决防疫经费与动物防疫人员的报酬等。
四、实施产地检疫,实行畜禽市场准入。
为抓好畜禽及其产品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防疫工作,我们采取分畜禽种类、分区域,逐步实施产地检疫,适时推行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一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再其他”的原则,在环峰镇率先实行禽畜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后向陶厂、林头、铜闸等乡镇推行,再向其他乡镇推开。二是按照“先牛羊,后生猪,再家禽”、“先规模,后大户,再散养户”的原则,分步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各乡镇畜牧兽医分站开通报检电话,24小时提供报检服务,产地检疫落实到村、到点、到户,全县所有畜禽实行了产地检疫。三是推行市场准入,工商、市场举办者、畜禽屠宰场(点)等负责市场索证验证,做到没有产地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准进入屠宰场、不准进入交易市场,特别是在今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期,及时启动了散养户的畜禽市场准入关;与此同时,加大了典型案件查处力度,自去10月份以来,全县共查处案件37起,涉案价值4万多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由于市场监管得力,目前,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出证率、屠宰动物的受检率均达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和规模养殖场、屠工、屠商、牲畜交易市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率也都达100%。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防疫工作氛围。
加大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将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的通告》,张贴到村、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场所。二是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分别开播专题节目,向社会宣传有关政策和动物防疫知识。三是制定《致全县养殖户一封信》,发放到全县每个畜禽养殖户。四是县工商、经贸等部门及时召开了屠商会议,到乡镇摆设展牌等,多方面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五是开展科普赶集活动。县农委、科技局等单位安排专人,经常深入到乡镇,开设咨询台,宣讲动物防疫知识,散发宣传材料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为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今年,我们以较为扎实的动物防疫基础工作,积极应对,取得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阶段性胜利。针对禽流感疫情,及时启动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全体基层动物防疫员进入临战状态,迅速完成全县禽类养殖和疫情普查,并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疫情每天日报告和零报告。今年2月初,我县陶厂、铜闸等2镇基层动物防疫员在开展防疫工作中,发现家禽可疑疫情后,立即上报,在省、市防指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对可疑疫点进行封锁、扑杀和消毒,并在短时间内,对可疑疫点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存栏家禽进行强制免疫,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多次受到省、市防指的肯定。
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
只有领导认得上的工作,才能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体现出来。我县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发生积极的变化,是县乡政府和干部充分地认识到,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实现养殖业健康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需要,是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从这个高度出发,我们就自然地增强了工作的自觉地和主动性,并下大气力来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县乡联动,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大的行政推动力,把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队伍是基础。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任务艰巨。要扎实做好这项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而是要求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下去,才能见成效,有结果,这就需要建立一支专门队伍,从事这项工作;同时,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又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因此,建立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动物防疫队伍,是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建立这支队伍,是解决事情有人干,工作有人抓。没有这支队伍,防疫工作便无从谈起,无从做起,无法落实。
三、市场准入是关键。
各项工作都有重点,抓住重点等于抓住关键。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推行市场准入是关键,只有把住市场准入关,才能堵住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同时推行市场准入,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市场是一杆称,什么样的(请您继续关注本站)产品可以卖,什么样的产品不能卖,市场传递了产品需求信息,产生了市场法则,教育广大养殖户必须提高动物防疫意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四、经费投入是保障。
把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做到位,资金投入必不可少,提供经费,就是要落实基层动物防疫所需的办公场所、防疫疫苗等,同时把利益分配与防效结合起来,调动人的积极性,投入工作,解决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问题。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学习先进县区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