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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公安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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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公安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年,县公安局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在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积极贡献公安力量。按照要求,现将我局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2023年度,县公安局党委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内容,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增强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代表国务院,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所作《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精神,构建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警种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认真梳理了我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出台了《X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强化措施,精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任务为牵引,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实行分级负责、多警种合成作战,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桥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清网清套清夹”、“2023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杀害、运输、销售、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线索摸排和打击工作。2023年,共清缴长签25根、铁丝60米,狩猎夹1个,救助野生动物8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7只,三有保护动物1只);加强与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古树名木摸排巡查,及时掌握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针对五千年树龄的仓颉手植柏,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且已并入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史官派出所派专人每天进行巡护,切实保护好县域古树名木资源安全,全力守护绿色“活文物”。

(三)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警部门不断强化源头管理。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组织部署。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控路面,营造整治声势。依托路面检查站,严格落实逢车必检、必登记、必宣传教育制度,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巡逻管控,加大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管控,强力维护路面秩序,扩大管控覆盖。并依托“321”平台,从快从严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闯禁行等严重交通违法,开展动态监控执法,调取企业平台或车载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对发现的危化品运输相关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三是宣传跟进,开展警示曝光。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作用,持续开展“七进”专题宣传,大力营造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广泛曝光典型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案例,加强公开公示,推动联合惩戒,倒逼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安全隐患。定期推送安全驾驶常识,不断提升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技能。四是联勤联动,促进应急提升。根据辖区实际,完善各类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预案,健全与交通运输、气象部门的恶劣天气联合预警机制。强化路警联合、高地联动、部门配合、区域协作的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加强与地图导航企业协作,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提供绕行建议,增强交通引导能力,全力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竭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四)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源头管控。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年检环节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检验机构停止检测机械喷油柴油车,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根据省、市、县大气污染治理高排放老旧车淘汰工作要求,成立专班,强化责任,细化措施,通过电话告知、入户走访排查、路面缉查布控、平台政策宣传等工作措施,确保高排放车辆“活要见车死要见铁”目标,建立一周一通报,一旬一督查,一月一考评制度,狠抓落实,甚至远赴成都、洛川、铜川等地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淘汰高排放车辆33辆,其中确灭失注销6辆,车辆报废注销26辆,转出1辆,完成2023年全年淘汰计划的206%,完成三年76辆淘汰计划的43.4%。

(五)优化交通管控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一是扩大禁行限行区域,减少污染。完善禁限行标志标牌,在前期划定的禁行限行区域的基础上,对禁行区域路段进行梳理排查,以城区中心区、居民生活区、医院、学校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禁限行区(禁行区域:由X路-X路-X路-X路-X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区域边界涉及的道路不限行;禁行区域为全天禁行。)在禁行区域各主要路口新设立无标车、黄标车、拖拉机、低速汽车及载货柴油汽车警示及禁令标志6块,设置电子诱导屏2处,完善了相关道路交通设施,给过往车辆关于区域限行的清晰警示,引导以上车辆绕开主城区择路通行。严格中心城市大货车绕行规定,最大程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二是启用电子管控措施,严查重污染车辆。在南彩门岗台主要出入城口设立了1处禁限行检查点,常态化值班备勤,配备十余名警力,依托城区及其周边电子监控设备和卡口抓拍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闯禁令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低速及柴油载货汽车夜间行驶相对频繁的特点,大队以城区中队为主力,组成夜间巡查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查纠违法进城、运输中不遮盖、冒顶装载、沿路抛洒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全方位宣传铁腕治霾行动,营造铺天盖地的工作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行动机动车禁限行的宣传,迅速使禁限行措施家喻户晓。2023年,就优化交通管控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出动警车546台,警用摩托217台,设置固定查处点2处,流动查处点2点,查处闯禁令车辆296辆,劝返1154辆,查扣冒黑烟车2辆。

(六)实施重污染天气管控。为健全完善全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预警及应对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下交通秩序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制定了《2023年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行限行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打好重污染天气路面攻坚战,严格实行预警措施,坚持以固定点结合流动点,按照“点线连接,错时开展,深入推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模式,深入各个辖区路口逐车检查。在官微平台及外媒发布禁限行通告及解除通告2次,禁限行日总结5次。

(七)严格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监督管理。2023年,我局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共审批发证350件(购买证187件、运输证163件)、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1件,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0件。组织民用爆炸物品考试、考核80人次,检查民爆物品仓库和运输、使用单位225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21起。

(八)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盯紧重要节点、区域、时段,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全面加强禁燃宣传、巡查工作频次,形成强大震慑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防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警力1000余人,警车200余辆,组织集中宣传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巡查小区10余个,抽查宾馆酒店50余个,劝阻燃放行为40余起,签订禁燃烟花爆竹承诺书300余份,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行政案件7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6起,非法买卖、储存1起),行政处罚7人,收缴并销毁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00余件。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打击。我局将严格履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职责,落实属地责任要求,积极担当作为,加强与环保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多渠道搜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高压态势和震慑力。

(二)持续深化缓堵保畅工作。我局将继续深化缓堵保畅工作,在重要节点、时段、路段强化警力部署,加强路口疏导,减少车辆停车等候时间,加快路口通行效率,力争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在交通领域的污染。

(三)持续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按照机动车尾气排放准入标准,严把注册登记关和转入登记关,并以车管业务大厅为宣传阵地,多措并举推进辖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淘汰工作。

(四)持续加强部门联动治理。持续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路面柴油车尾气抽查联合行动和货运车辆的扬尘治理工作;强化路面执法力度,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和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管。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按照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和优化行政执法保障,切实履行保障行政执法治安秩序、打击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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