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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热选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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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一篇】

近年来卫生部持续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不仅使我科的科室管理更加的科学化、规范化,而且还不断地提升了药学服务水平。

11月13日卫生部对我院进行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地督导检查,药学专家组对我科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与指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和我们平时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准备是分不开的。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大监管力度,我们科质量小组的工作实行科主任直接负责制,质量小组检查标准严格按照“医疗质量万里行”的检查细则制定,并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优化。各个小组准确到位的执行,按部就班的进行工作,为我们顺利的通过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利用了早交班时间,组织科里每位同志都认真学习了“医疗质量万里行”的活动方案,传达活动精神,使每位同志都以“提高医疗质量”为己任,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前夕,科主任组织召开了迎检的工作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在她的带领下,我们的班组长、临床药师都加班到深夜,直到一切都准备就绪。正是我们这种认真的工作作风,积极地工作态度,使得检查组专家对我们的药学服务水平给予了肯定。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多措并举,不断地提高药学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为推动卫生事业稳步前进贡献一份力量。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州卫生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所制定了《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于20xx年3月1-11日,在全县范围内(因时间关系未到白羊乡)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1家,疾控中心1家,保健站1家、计划生育指导站1家,医务室2家,村卫生站67家次,中小学校28家和托幼儿机构2家。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

1、医疗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设有兼职管理人员,各门诊科室、住院部各科室设置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首诊医生发现疫情时及时填写了传染病报告卡,由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直报工作。但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漏报、漏登记现象。

2、疾控机构:

配备了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直报疫情,成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每日对疫情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做出疫情分析报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生物卫生标志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建立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县垃圾处理机构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因我县无医疗废弃物专用处置设备及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

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以自行焚烧处置为主,并做有登记,个别乡镇卫生院及大部份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清扫、消毒制度,在学校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三篇】

为巩固全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13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九小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发[20xx]17号)文件要求,结合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校验许可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定于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全县辖区内集中开展以“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消除监管盲点,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境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皮肤病防治机构。

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各种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情况和执业范围;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执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检查科室管理情况(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不得出租承包科室);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符合规定)。

(二)病历管理:检查是否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科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检查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检查处方书写及开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处方调剂是否规范;检查处方的封存及销毁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临床实验室管理: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实验室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培训、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检查科室设置情况以及执业管理。

(五)母婴保健技术: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依法执业情况、科普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婴儿保健、卫生保健指导以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性病诊疗: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单位是否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检查科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检查诊疗程序及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等。

(八)医院感染管理:检查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九)医疗废物管理: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输、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检查污水处理情况。

(十)放射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资质;执业管理(是否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从事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人员是否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放射诊疗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参加专业级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检查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床用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血液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血液储存及消毒监测等情况。

采取暗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阅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询问医务人员,对每一家医疗机构利用半天至1天时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县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标准和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3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4日至9月27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四)汇总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上报县卫生局办公会研究,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五)复查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迅速、措施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改进缓慢或未改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复查情况从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就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执业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杜绝非法行医行为,杜绝无证行医,杜绝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违法执业行为。

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行医长期得不到治理、医疗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依法处罚的力度。

(三)规范执业行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许可准入、监督管理、树立典范、规范行为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意识。要实行监督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开卫字[20xx]150号文的精神,我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加强对总院及各门诊(所)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报告如下:

接到上级文件,院领导非常重视这次专项检查,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并安排人员参照文件考评标准对本院疗废物管理开展自查工作。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总院及各门诊(所)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做到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医疗废物经过毁形、消毒、浸泡,定点摆放。同时,专责人员定期到各乡村卫生站收集医疗废物,集中停放,交江门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且有专册记录。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暂时存放有详细的记录,其数量与江门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收集量相符。为预防医源性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废物,杜绝自行焚烧或土埋,杜绝随意丢弃、卖与不法商贩及非法回收利用等不当行为。

目前主要还存在问题是没有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经过自查发现问题得到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存在不足,并确立整改措施,强调日后一定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防护。

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文件精神,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坏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院于近日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我院收到岑溪市卫生局文件通知后,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要求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有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记录本。并有专人负责填写。

(二)建立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定期健全并落实,有兼职人员。定期培训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

(三)建立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疗废物暂存地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五)住院部、门诊、妇产科等临床科室使用符合标准的塑料袋收集、转运医疗废物。

(六)无污水处理系统。

(七)有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流程。

(八)职业个人防护符合有关规定。

(九)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项目符合规定,执行转移联单。

(十)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十一)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十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专人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十三)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专业性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三是有个别科室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与损伤性医疗废弃物混装在一起;四是有个别科室登记不规范。

我院马上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查情况,再次重申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梳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再次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对个别存在问题的科室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奥运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保定市卫生局统一部署,20xx年4月—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级cd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为保障专项检查顺利有序开展,保定市卫生局成立了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一)分层次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协作,依照《方案》分层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4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19家;妇幼保健院26家;乡镇卫生院1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3家;其他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3907家;cdc25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4250家;其中予以行政警告3986家;立案264起;行政处罚264家,累计罚款约36万元。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

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市级处置中心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医疗单位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少数医疗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置。

2.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级cdc:。

绝大多数cdc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也有少数cdc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医疗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行政警告和罚款处罚。

(二)内镜消毒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89家。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一般为大型综合医院或规模较大的专科医院,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基本上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诊疗。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房屋、诊室设置等硬件上原因,内镜清洗与诊疗环境未分开设置,个别单位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时间未达到相关要求,有的未索取消毒剂供应厂家的相关资料。

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cdc对学校、幼儿园疫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情况。

我市有25个县级cdc。为“迎奥运,保安全”,cdc对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均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指导。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幼儿园均及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各种调查、记录基本完整。

(四)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591所,其中乡中小学211所;县中小学38所;市中小学9所;高、职学校19所;幼儿园314所。各类高、职、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有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清扫、消毒制度,在学校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七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加强危险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市卫生局和《转发关于加强危险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x20xx41号文件精神,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我院组织了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疗废弃物管理由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设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医疗垃圾废物回收登记表”等以保障医疗垃圾安全处置。

1、将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2、将医疗废弃物分别放入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当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袋的3/4满时,做好有效封口,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

3、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签名。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并做好登记工作。

1、专人收集管理:收集医疗废弃物人员在收集时穿戴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鞋等。

2、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弃物标记,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

3、医疗垃圾废物由x市绿保危险废物处理公司专职人员统一运送。

1、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警示标记清楚。

2、暂存点消毒管理: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3、严格交接记录,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4、及时转送医疗废物,本院的医疗废物没有在暂存点存放没有超过2天,也没有发生自行处理、转让、买卖事故等情况。

通过这次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

1、工作人员有时会把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混装;

2、医疗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

3、医疗废物存放点存放于露天,无密封、无防蚊、防鼠措施。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科室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收集工具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八篇】

根据卫生局祥卫字20xx89号文件精神,我院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检查工作,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位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我院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及自查,现将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组,由院长彭加理任组长,副院长张雄忠、冯慧芳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物制度,专用运送工具及销毁制度。

1、将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2、将医疗废物分别扎口密闭,针头、穿刺针、刀片等毁形后放防渗漏耐穿刺的利器内3/4满时闭锁,不得再取出,贴上标签。

3、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4、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及时密封,贴上标签。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并做好登记工作,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齐全。

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感染、确保安全。

通过这次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各科室也逐步规范了医疗操作行为,在今后我院要加强对各相关科室的检查力度。我们在医疗废物的管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因单位客观条件限制,在医疗废物转运工作还不能完全规范,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操作,彻底杜绝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对广大人民身心健康的损害。

祥云县云南驿中心卫生院。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卫政[20xx]57号)文件精神,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坏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院于近日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我院收到岑溪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岑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岑卫政[20xx]57号)文件通知后,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要求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有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记录本。并有专人负责填写。

(二)建立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定期健全并落实,有兼职人员。定期培训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

(三)建立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疗废物暂存地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五)住院部、门诊、妇产科等临床科室使用符合标准的塑料袋收集、转运医疗废物。

(六)无污水处理系统。

(七)有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流程。

(八)职业个人防护符合有关规定。

(九)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项目符合规定,执行转移联单。

(十)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十一)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十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专人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十三)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专业性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三是有个别科室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与损伤性医疗废弃物混装在一起;四是有个别科室登记不规范。

我院马上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自查情况,再次重申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梳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再次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对个别存在问题的科室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自查报告【第十篇】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我院于20xx年4月24日和25日组织人员进行了自查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专用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医疗废弃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册”、“医疗废物转移记录单”等。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传染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均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均用双层专用包装,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做到持证上岗,定期体检。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收集转运医疗废弃物时,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转运。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5、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损伤应及时报告院防疫科、医务科。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漏措施;易于清洁消毒。

2、暂存点消毒管理:医院暂存点的警示标识清楚、交接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定期消毒,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采用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或喷雾消毒。

3、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的标识。

4、医疗废物在暂存点存放不得超过2天。

5、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

6、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科室,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7、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定期督查。

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20xx年04月25日。

鄂托克旗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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