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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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一篇】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医疗废物暂存处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环保局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康卫公司)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保洁公司、防保科报告。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二篇】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三篇】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四篇】
为了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疾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处理方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实行院科两级医疗废物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下院方称甲方,科室称乙方),特定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一、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领导、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抓布置,抓落实。
二、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预保感染科、总务科、护理部和各临床科室为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科室;预保感染科、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预保感染科、护理部、督查科、总务科每月定期或以抽查的形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详见考核表),以100分制计算(临床科室总分50分,后勤总分50分),每分值30元,考核后由督查科将考核结果汇总交政工科、再由政工科通知财务科从当月该科绩效中扣除,并实行责任追究制;总务科、各临床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交接、处置及登记工作。
乙方责任:
一、各临床科室护士长(无护士长的科室由主任负责)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医疗废物管理负总责。
二、各科室当天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规范分类、规范处置、详细记录。
三、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非贮存地倾倒、堆放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运送时防遗撒、防渗漏。
四、污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必须按规定严格消毒,能够焚烧尽量焚烧,高度危险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及时消毒,再做相应处理。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专用黄色垃圾袋及锐器盒),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七、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者,检查属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罚,并限期改正。
此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施行,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科室):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护士长、主任):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五篇】
2、按照院感关于垃圾分类的标准,对医疗垃圾进行严格分类,同时,发现不符合垃圾分类的,记为不合格。监理人员每周随机检查1次,每次抽查4个科室,每月检查4次,每季度完成全院巡查。原始资料为《医疗废物检查表》(院感20xx版),数据及分析由此提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落实整改或反馈科室协助整改。
略
3、加强物业主管监管、督查力度。与科室协调沟通落实双签名,避免废物泄露;。
4、加强对物业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院感制度,进一步做好分类收集、储存、称重交接、运输、处置五个环节规范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六篇】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七篇】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染和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等相关规章、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此责任书。
一、各科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和掌握《条例》及相关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意识。
二、各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运送和暂存等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三、各科负责人是本科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医疗废物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四、各科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
管理,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范的锐器盒中,并标上医疗废物中文标识。
五、有关人员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过程中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按级汇报,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登记。
六、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买卖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七、总务科、院感办、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八、若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除接受经济处罚外,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科主任:总务科。
护士长:院感办。
相关责任人:年月日。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书【第八篇】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规范医疗废物登记工作,现制定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三、资料保存: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登记本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时间3年;
五、院感科对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和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登记资料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