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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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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一篇】

最近,一项调查报告显示,随着我国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制度的逐步推进,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频发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辞退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交接事项频繁发生纠纷,不仅影响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产生很大负面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物业管理交接纠纷产生的原因和性质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方法和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程序的建议。

物业管理交接纠纷频频发生的原因有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的观念不适应物业管理市场化要求、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程序不完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沟通方面存在误解、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从法律层面上分析,产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业主大会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为由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管理公司以种种理由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办理交接,由此导致纠纷。我国有关由业主大会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本物业区域进行管理的制度刚刚建立,目前大多数的物业区域都由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业主只能被动接受,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的竞争意识、危机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也不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双方缺乏良性互动。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赋予业主大会公开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后,很多小区的业主大会积极行使这一权利,以服务不到位为由解聘原物业管理公司。当前产生的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大部分属于这一类,如去年12月8日,杭州最早的高层住宅小区――中山花园业主大会就以“收费过高、管理不善、开支混乱”为由解聘原物业管理公司,并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但是因为原物业管理公司不配合接交而产生纠纷,导致小区出现物业管理“真空”。

2、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前期物业管理结束,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管理,而原物业管理公司不甘退出,继续占据小区,拒绝与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接,因而产生纠纷。如今年3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撤出的广州翠湖山庄新旧物管交接纠纷案,就是由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完成后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却拒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并与新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严重冲突,致使小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资料是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必须承担的责任,即《合同法》所规定的“附随合同义务”(见《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因此,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属于合同一方不履行“附随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在形式上表现为物业管理公司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资料,但本质上是物业管理公司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并且明确约定了合同期限。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服务期限,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虽然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是实际上《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其最长有效日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

对于这类有明确期限的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以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为了适应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方便、及时并且与物业管理费相当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致使业主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或者出现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则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合同法》的以上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是一种服务,不可能恢复原状,但是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改变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或者有违章搭建情况的,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恢复原状。这种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因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是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承担的“附随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被解除,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原物业管理公司拒不进行交接而产生纠纷的,原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依法进行交接的行为给业主或新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或者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要求欠费的业主清偿其所欠费用。

2、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或者双方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我国推行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的时间不长,当前还有大量的物业区域由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往往比较简单,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合同。对于没有约定服务期限的情况,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做出相应规定,但是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使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服务期限,而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管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主动要求撤离的话,法律是允许的,但是首先应当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有关协议,解决好物业管理用房、资料移交的问题,只有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单方面的行为解除合同,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由于双方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如果业主委员会聘请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主动要求撤离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方式进行解决:

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由被解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可能还包括新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物业管理交接有关事项如拖欠物管费的支付、物管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的结算、物管公司对小区公共建设额外投入的回收等进行协商,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由于这种协商解决的方式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有利于化解纠纷、平息争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双方的经济损失,维护双方的社会声誉,避免给小区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因此这种方式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有利的,一旦发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2、由物业管理协会、居委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调解解决。随着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建设的不断完善,其在物业管理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加强,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请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调解,双方在物业管理协会代表的主持下解决各项争议并形成书面协议。此外,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

3、申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发生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后,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进行立案查处。如果在交接过程中发生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的,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对其中的治安或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处理。

4、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者在发生纠纷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将争议事项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由于仲裁委员会处于严格的中立地位,其作出的裁决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并且仲裁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选择,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实行“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一旦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就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除外),因此在选择仲裁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应作充分考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各地基本上确认了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当无法通过上述四种方式解决争议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就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向法院起诉物业管理公司,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委员会。

四、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的立法建议。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交接程序,减少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发生,我们必须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立法,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交接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第三,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的有关事项如业主欠缴的物管费如何支付、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如何清算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二篇】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中,深入学习了有关讲话、文件和资料,共写。

心得体会。

3篇,记学习笔记万余字。通过学习,重温了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自身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有了较大的提高。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新的历史时期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对照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自己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查,找到了差距,认识到了不足,进一步增强了争先创优、树好形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宣传信息工作是我负责的主要工作,这项工作对思想理论修养有很高的要求,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做出具有较高思想理论水平的工作。由于"中心"人员较少,日常的工作量较大,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逐渐放松。尽管自己在工作中一直求新、求变、求活,但总有一种"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感觉,认真分析起来,也是由于自己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缘故。

2、深入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由于工作分工的缘故,自己除了对服务大厅的日常监督检查外,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写东西,深入实际的时间少,特别是对窗口服务研究的少。"中心"的工作重心是业务,虽然自己有时也协调办理了一些业务,但就事论事的情况多,认真研究,深入解决关键问题少,因此感觉到对窗口服务监督管理的思路和办法少,对一些影响"中心"顺利运行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

3、工作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由于自己年轻,对事物内在规律把握得还不好,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心浮气躁,急于求成。

4、对同志的态度过于生硬。由于自己分管督查考核,在工作中只考虑"严"字当头,有时一发现问题就熊人,不留情面,不大在意同志们的感受,给人一种过于生硬的感觉。

三、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学习的内容要广泛,进一步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特别是从宏观上把握精神实质,应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坚持把"中心"的简报办活办好,办出特色,办出品味,办出经验,使之成为宣传"中心",促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同时,利用简报、网站等宣传媒介,培养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调研和写作能力。

2、深入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围绕"中心"的业务工作,多与业务科室和窗口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的考核管理体系。下一步,着重抓好审批流程的改革和规范。从目前"中心"运行存在的问题看,主要是业务流程的不规范,窗口和部门内部科室责权不清,对窗口的授权不明确,对部门内部科室的约束不力。最近,从网上了解到了福建省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改革审批流程的做法,很受启发。省政府也下发了文件,对各地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要求。同时,业务管理科也正在与交通窗口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将会使"中心"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4、抓好"中心"文化建设,提高"中心"文化品味,全面促进党建工作。"中心"刘主任提出了学习海尔文化,打造"中心"品牌的意见,这是一个大题目,内涵非常丰富。下一步的工作中,如何把海尔的创新理念、学习意识、问题管理等融入到"中心"的管理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当中,需要深入进行探讨。创新必然联系实际,学习是永恒的主题,而发现和解决问题,又必然要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创新;只有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创新。

因此,建立鼓励创新、坚持学习、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机制的过程,也就是"中心"和党员队伍管理机制创新的过程。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是党建工作永恒的主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全面总结党员队伍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努力把"中心"的服务提高到新的境界,把"中心"的建设提高到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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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三篇】

为了探索领导干部素质测评及选拔方法的多元化和更加科学化,国家有关部门正积极组织情境模拟方法的相关研究。本文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热选10篇】”,仅供参考。

标题×××。

一、选题范围。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案由。

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5.研究结论。

应当明确表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

一个完整的案例分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a)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题)。

iii.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与相关文献理论(即针。

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现拟采取解决措施)。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案例问题讨论参考文献资料。

尾页要有参考文献。

例,参考文献:

[1]甘肃省统计局.甘肃年鉴2009[n].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2]任家强,董琳瑛.基于空间统计分析的辽宁省县域经济空间差异研究[j].经济地理,2010,(9):1435-1438.[3]胡青峰,张子平.基于geoda095i区域经济增长率的空间统计分析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7,(2):53-55.[4]潘竟虎,冯兆东.甘肃省区域经济差异时空格局的esda-gis[j].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5-50.(目录)。

(正文)。

5号,宋体,三级标题式,至少3000字。

案例名称: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xx年11月30日。

一、案例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研究主题。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三、

发展历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3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xx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最终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一)案例背景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红利,已基本释放完毕,"后发劣势"日渐彰显。在双轨制之下,各种特殊利益集团逐渐成型。经济改革尚未最终完成,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尚待更有效地启动。但不愿继续改革,靠着特权吃市场的"原地不动派",已隐然成为一股力量。

同时,随着社会自由的增加,民间迅速觉醒,自我治理的要求高涨。特殊利益背后的特权现状,与普遍的平权诉求,发生激烈碰撞。在更现实的宏观层面,权利缺乏导致的消费不足,也使中国经济难以持续运转。中国已不可能不继续改变。习近平和胡锦涛都曾清醒宣示:"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回归具体领域,需要明晰土地产权,给农民"更大的财产权利",以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成现代市场经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城乡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为7019元,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

从数据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

2.农民从土地中获益甚少。

现在所有的城市土地加在一块也就亿亩,但是农民拥有三大块财产——18亿亩承包地、2亿亩左右农村宅基地,以及不到1亿亩的其他二三产业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城市亿亩土地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一个财产,但是农民拥有的这些资产因为受到各种各样的产权不明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很少。根据统计数字,现在每年农民从财产性收入得到的收入不到3%。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一般讲的财产权应该有三个权利,包括处置权、转让权、抵押权。所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应该让农民可以进行抵押、出租、出借、转让。

(二)问题分析。

要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早在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法规,全国不少地方也在试点。但由于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而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用地流转权利缺乏可靠保障,如何打破坚冰,让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也能够真正受益,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已经千呼万唤,而且也是大势所趋。我国土地目前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奇缺,各地正在掀起一场"推山填海"的找地运动,亟盼农地解困;二是农地闲置惊人,下乡走一走,空心村比比皆是,这既是资源浪费,也不符合城镇化的要求;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政府对城镇和工业用地的垄断带来了这一问题;四是政府以往的征地方式引发的社会矛盾凸现且成本逐年高涨,在以往的大规模征地进程中,农民却是权益受损最严重的一方,补偿标准按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所以矛盾重重。有学者统计,2012年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有60%用于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农地和农民长期被差别对待,城乡存在巨大权利鸿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要建立健全,就必须依靠要素市场的平等化,必须实现城乡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也要赋予更多其他政治权利。当然,此前农地入市试点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要在未来试验改革中针对性地规避或完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目前我国群体性上访事件中60%与土地有关,问题不可谓不大。农地直接入市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仍然有待各地的改革深化和具体实践。

(三)方案对策。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城乡土地领有同等的产权权利、适用同等的法律规则。这意味着集体土地不需要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的程序、过地方政府的手才能上市。农民持股的村集体,甚至持有单块土地的农户及农民本人,都能同地方政府一样,成为土地供应的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而且这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转过程中要始终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即允许的是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但要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本原因,是其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这意味着,即便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小产权房也无法合法化。

2.农村土地确权:

农民享有的法定财产权利中,土地是其最主要的要素。但是跟农民有关的农村集体土地中,农民的用益物权长期得不到保障。除了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享有用益物权外,对村集体的资产,农民也享有相应的权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土地财产权,包括抵押、处置及最根本的交易权。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如科斯定理所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确权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关系的终结,也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需求在倒逼产权权利的界定。截至xx年6月,全国林地确权亿亩,已完成%;颁发林权证1亿本,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全国农地确权,应像林地确权一样,尽量在物理上确权到每家每户;一些农地如果在物理上确权到户难度太太,那可在物理上确权到村集体,但在股权上仍要确权到户。这样,持有本村全部或部分农地的村集体就是股份公司,村集体持有的农地就是法人财产,农户或农民就是股东。这两种确权方式,均可确保农户或农民对农地的产权权利,在此基础上,村庄治权与产权分离也就手到擒来了。

3.治权产权分离:

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治权产权不分:一方面村支书或村主任以村集体的名义,把持了本应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治权,做了几十年的村支书与村主任并不鲜见,根本不受任期限制;另一方面这种落到少数人手里的治权,又延伸到根本没有确权到户的村集体土地上,这些内部人等于变相把持了本应属于农户与农民的农地等资产,可以通过利益输送等隐蔽方式甚至明目张胆的方式化公为私。这是农村不稳定的根源所在。

(四)评估决策。

1.农村产权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转包耕地、出让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是给农民发了三个大红包。

第一个红包是耕地转包。农民将承包地转包出去,平均转包的费用上海大概一千多元,中部七八百元,西部是三五百元。

"这些地你自己不种让别人种一年拿到七八千块钱。两口子到城市打工,一年挣6万块,加上转包费,一年收入7万,就进入中等收入家庭了。地交给别人种,人家搞规模化经营,效率高,又可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你不转包出去,你就拿不到第一个大红包。"。

第二个红包是出让宅基地。一旦宅基地商品化,商品价值一下子可以实现几十万亿,就装进农民口袋里了,城乡收入差距一下子就缩小了,中国就可以走出中等收入的区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了。

"现在中国土地最大的潜力是宅基地,城乡建设用地一共22万平方公里,包括县城和城市以上的大中小城市占5万,宅基地却占17万,农村一个人的建设用地是城市的倍。宅基地这么大的红利,这么大的资源不去发挥作用?三中全会把这个金库打开了,谁率先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谁就可以拿到这个红包。"。

第三个红包,便是《决定》提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过去农村建设用地是先征地变成国有,再搞一级开发,再进行招拍挂,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了,无论是集体收入也行,分给老百姓也好,又是一个大红包。

2.对于此次农村产权改革的担忧:

一些人担心农民获得土地产权后,就会受骗廉价卖掉土地而生活无依。这些自诩的聪明人,是把农民当成智力比自己低的非人类。我们要相信农民的智慧,想用一把彩色玻璃珠去换农民的土地无疑是天方夜谭,农民不是短视的,他们会更注重长期的发展。换个角度来讲,虽说"农民不能失去土地"一直被看成是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象征,看成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红线。这个方案正在突破这一禁忌。但事实上这应该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既然农民以前没有实质性地拥有土地,失去便无从谈起。对此前的所谓集体进行"所有权"登记确认,权属人才可以按自己意志,决定"失去"或者是"继续拥有"。如果国家承认农民有一块跟国有土地"平等的权利"的土地,并且可以交易,当然比随时可能被拆房赶人要强得多。这就类似于十几年前的"买断"政策,如果不给农民土地"确权",农民连"买断"的机会都没有,从前理论上的拥有便成为现在事实上的没有。

还有些人担心热钱会涌向农村市场。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后,应该注意热钱向土地市场的大量涌入。最近几年,国际金融资本过剩,导致国际上亿公顷土地被金融资本侵占,形成新的"圈地运动"。而近几年,中国也存在增发货币,金融过剩的现象。一旦农村建设用地开闸,这个政策将对那些"有钱人"成为利好,便于他们将热钱流入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以后,农村建设用地将成为新的投资领域,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3.土地产权改革的阻力: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土地要实施流转,还面临着土地政策法规瓶颈。1986年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顾问杨重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允许出让或转让使用权。放开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最大瓶颈是法律红线,而所面临的法律瓶颈不仅止于《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甚至《宪法》都得随之进行修正。

"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强调,《决定》中提出"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要打破传统的利益固化格局并非易事。一是这种利益固化格局已形成,如果切断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链条断裂。二是农民的权益保障呼声较弱。要想实现"同市同权同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结语。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片土地曾经悲伤,这片土地曾经辉煌;。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片土地沐浴阳光,这片土地充满希望。

六、参考文献。

1.何三畏,《土地:60年后的又一个巅峰时刻》,《南方人物周刊》,xx年11月1日第38期。

2.陈斌,《产权治权分离稳定繁荣之基》,《南方周末》,xx年11月21日。

3.周其仁,《改革土地财政的难点》,,《经济观察报》,xx年11月16日。

4.戴志勇,《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完成现代国家转型》,《南方周末》。

5.《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6.高远至,《农地入市大势所趋》,《半月谈》。

7.王珂,《统一城乡用地市场,赋权是关键》,中国网。

8.《中财办:农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9.《。

一、企业背景。

1.公司背景。

哈特曼箱包公司成立于1877年,从1930年开始生产皮包。刚开始它的产品是同行业最昂贵的,是针对需要最好、最耐用皮箱的消费者设计的。公司只在百货商店和箱包专卖店销售自己的产品,一直到1955年以前,它限制分销,在每一个区域市场只通过选择一个中间商销售产品。在新一任领导卡兹上台之后,哈特曼公司拓展了它的分销覆盖面,消减了产品线,制定出了一套全面的零售人员培训方案。1980年,哈特曼公司总收益是3300万美元,年销售增长率22%,卡兹试图将哈特曼公司的年收益增长率提高5%-10%,同时,增大它在高品质箱包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的产品线包括框架式与软边式两类皮箱的四个系列,其中价格最昂贵的是4700系列。现在,卡兹正考虑对哈特曼产品线加一些变化,用新产品代替已经销售疲软的超麂皮产品。哈特曼公司的最主要的直接竞争对手是lark公司和french公司。

2.决策背景。

1981年,哈特曼公司总裁卡兹对公司过去实行的价格促销策略进行评价,同时考虑在新的一年里是否继续实行这一策略。关于是否继续这一策略,专家研究的结果与营销副总裁舒斯特的看法产生了分歧。除了价格促销策略之外,哈特曼公司还实行过:馈赠礼品与连带购买促销策略。

二、决策选项。

1.卡兹不支持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专家研究报告认为,价格促销策略虽然增大了销售,但是所生成的贡献却低于不实行该策略所获得价值。而且,卡兹认为价格促销会有损哈特曼公司的形象。

2.舒斯特支持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舒斯特认为价格促销能够增大顾客对哈特曼箱包的兴趣,吸引新的消费者,鼓励现有顾客增加对哈特曼产品的购买,从而增加销售量。

三、决策标准。

1.公司利润。

经济利润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指标器,它指导人们把资源用在最有价值的地方,正因为如此,经济利润是决策的基础。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利润的不断提高,从而回应对不同阶段而实行不同的决策。

2.产品销售量。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根据产品销量灵活的调整产品定价、存储策略、销售方案等。合理的销售预测对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定有重要的意义。

3.品牌形象。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较以往大的多,当企业计划推出一种新产品时,由于广告成本的急剧增加,使得新产品的风险相对提高。因此企业的经济模式逐步从产品经济转向了品牌经济,企业希望通过建立品牌形象减少产品的销售成本,减少产品开发的风险,增加企业的竞争优势。

4.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会为自己在未来几个月或几年的时间内制定自己公司的战略目标,而企业公司,为了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实现利益最大化,不断推进自身的发展。会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战略目标而制定不同的决策,从而影响决策的实行。

四、决策标准的论据。

1.公司利润的案例论据。

表1哈特曼公司产品定价资料。

但相反一面,哈特曼公司在实行零售促销计划时受到零售商的欢迎。1979年其4200系列产品的税前净利润达到21%,4700系列达到36%,而samsonite公司的silhouette系列只达到13%。到1980年5月,哈特曼建议的零售价格向零售商提供了54%的毛利润率,相比之下,整个箱包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只有46%。

所以说,不实行价格促销策略也可以为公司带来高额利润。

2.产品销售量的案例论据。

1979年4月22日到5月6日,哈特曼公司对全部四种箱包系列中三种最流行的手提式皮包实行20%的削价促销。但在促销结束之后的一段时间,对三种手提式皮箱的订单量明显低于1978年的同期水平。1980年的促销合同中,大约销售出了144000件促销产品,只达到了预期数量的一半。

根据专家研究结果表明,促销活动造成4400产品线在销售量上互相残杀;1978年3月-5月,4400产品线的销售量为15130件,低于17020的预期数量,使贡献毛利润减少40366美元。

所以说,哈特曼可能在促销中蒙受了损失,销售量迅速增长和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是不可能同步的。

3.品牌形象的案例论据。

1979年,哈特曼公司对年龄在25岁以上、家庭年收入超过25000美元的消费者进行调查,结果只有12%的消费者认识哈特曼品牌,而美国旅行者的品牌认知水平超过了90%。只有5%的被调查者回忆起曾见过哈特曼的广告,而哈特曼的价格促销活动只能通过,较大的零售商进行地区性广告宣传,广告着力突出公司的名称和声誉。

所以说,即使实行价格促销,而不提高企业形象,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知度仍然较低,从而并不会增加其销售量以及顾客对其产品的购买需求。

4.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不应该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五、行动计划。

1.继续实行馈赠礼品和连带购买策略。

为促销专门制作生产礼品或连带购买的商品,促销结束以后,此商品不再进行售卖。

2.加大企业形象和品牌认知度的推广。

在高端杂志、报纸期刊刊登广告;在奢侈品展销会进行展销;利用名人效应,进行代言;请专业人士宣传,进行口碑营销。

3.实行特殊节日营销方案。

在店庆、特殊节假日、vip顾客生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候,进行馈赠典藏版箱包活动。减少库存,将存货改装为限量版非卖品。

4.体验式营销。

重视顾客的体验和对产品满意度的反馈。可以将公司在新一季度的新产品和特殊性产品在上市前,免费发送给限定的vvip顾客体验,并进行及时的反馈信息的收集。对产品进行及时的修改和更进。

5.经销商,消费者订货优惠。

实行提前订货,享受分期付款,优惠折扣,赠送产品等优惠。

六、行动计划的风险。

1.不能合理预测销售量,造成连带购买或馈赠的产品数量无法控制。导致供不应求或库存积压,影响销售额和产品成本的预估。

2.提升品牌形象可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充足资金流是对企业的一大考验。对于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形象的提升,需要一定时间的接受过程,见效慢,短期收益不会有太大的提高。

3.关于体验式营销的方案,可能导致顾客只体验不购买。一旦,该产品在顾客体验过程中,得到满意度低的结果,那么对于后来产品在营销过程中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4.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容易导致资金一时无法到账,企业正常营运受到影响。容易出现坏账等现象,造成企业的损失。

七、风险的解决方案。

1.合理预测促销中连带购买品或馈赠品的数量,并且在促销活动结束后,该产品不再进行生产和售卖。

2.提高自身的信誉度,联系好与银行或其他风投的关系,以便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为公司经营和扩大企业规模和产品线做后盾。

3.提高产品品质和顾客满意度。在体验期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修改,并将改进品再次进行体验,避免负面影响过大。

4.在产品设计上加大重视,吸取行业精华,力求走在行业的最前端。满足更多客户的产品时尚需求。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四篇】

“大头娃娃”事件再次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食品安全问题频频见诸于报端,这不禁使广大消费者心存疑虑,中国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急剧下降。食品安全问题首次提升到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

南澳是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和渔业县,全县海域面积达四千六百平方公里,盛产着鱼、虾、蟹、贝、藻五大类的海产品一千三百多种[1];并建成了四万多亩的近海“蓝色牧场”,遍布三大渔乡的水产品加工网络和建成二大海产品专卖市场,使其成为海内外游客购买海货的“天堂”。近几年,南澳县从实施“海洋活县”的发展战略出发,把水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构建产业开发平台[2]。

我们来到南澳岛调研当地的海产品加工现状。参观其加工流程,考察其加工过程是否卫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加工标准,一方面在学习过程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探讨当地是否具备发展海产品深加工业的条件,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南澳海产品状况。

中上层鱼类蓝园鲹(巴浪)、金色小沙丁鱼(姑鱼)、脂眼鲱(强鱼)、鲐鱼(花鲱)、颔园鲹(长腰巴浪)、竹筴鱼(阔目巴浪)、羽鳃鲐(白面)、扁舵鲣(水棍)、干金枪鱼(青甘)、鲔(阳棍)。

底层鱼类枪乌贼(鱿鱼)、带鱼、乔氏台雅鱼、金带细鲹(白身仔)、二长棘周、长蛇鲻、星斑裸颊周、大头狗母鱼、条为鲱鲤(红鱼)、黄带付鲱鲤(大红鱼)、短尾大目周、真周(赤鯮)、细鳞三梭鲈(厚鲈)、三线矶鲈、大头白姑鱼、高体若鲹、刺鲳(肉鲫)。

岛上淡水鱼、虾、蟹、贝类。

淡水虾、蟹、贝类有长臂虾、招虾、田螺、石螺、蜗牛、中华绒毛蟹、河蟹、日本沼蟹等类品种。

主要种植植物龙须草、海带、紫菜。

南澳县的海产不仅种类繁多,并且水产品的总产量很高,xx年全县的水产品总量达到了129105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为75805吨,海水养殖产量为52955吨,大大超出了当地的水产品需求量。因此当地拥有非常丰富的海产品加工原料,且南澳到位于南海东北部、闽粤台三省交界处,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当地发展海产品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及地理优势。

南澳海产品的加工现状。

在我们实地调研和对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采访中发现,岛上没有专门深加工海产品的加工厂,有的只有初加工的工厂、作坊。我们在后宅镇西山村参观了奇佳宝加工厂,该工厂收购当地从当地收晒干的紫菜,主要做为食品的添加物如饼干上的海苔,紫菜的质量只要根据厂家的要求选取,一般紫菜的质量不会很高。紫菜的加工过程很简单,用手把紫菜撕成较小的块状后,将其投入到搅拌器进行搅碎。紫菜颗粒的大小,由商家的订单决定。整个加工过程简单,没有任何化学添加物。加工成品主要销往岛外的加工厂进行进一步加工。据厂中负责人介绍,不仅是紫菜,当地的海带、龙须菜等也是直接晒干或晒干后再搅碎。

而在位于后宅镇的前江码头的南澳县水产综合加工厂则主要对海产品进行冷冻加工。该厂主要的工作为制冰。前江码头捕获的海产品除了部分留在当地销售外,大多送到该厂进行冷冻保鲜,然后销往汕头、福建等周边地区。

除了专门的加工厂外,当地的小作坊还将海产品如最常见的鱿鱼直接晒干,夏天在海边经常能看到成片的晒鱿鱼。但当地基本不将其进行包装而是散卖或运到汕头再进行包装。我们访问了多家的海产店,店长都向我们介绍了,即使一些印有南澳产的渔副产品基本都是当地的海产运到汕头或周边地区加工包装的而不是当地的最后加工成品。

根据我们的调研发现南澳加工流程简单,海产品基本无添加防腐剂之类化学物,总的来说当地对海产品进行的加工仍停留在初级阶段。

现状分析。

当地远离大陆,受到外源性污染较小。海岛这一特殊的地理环境,也为南澳筑起天然屏障,同时岛上没有工业厂,所以当地的海产品污染小,肉质鲜美,营养价值高,在周边地区有良好的口碑,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南澳海产品加工处于初级阶段,某种程度上也保持了“鲜”,减少了污染,因此南澳食品相对来说是较为安全的。

但是海产品的加工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冷冻加工,保质期极其有限,使南澳海产基本只能销往周边地区,而无法销往更远的内陆,不利于打响当地海产品品牌,限制了海产品价格的上限。水产品加工落后已成为制约南澳渔业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众所周知,深加工比初级加工的利润多,商品附加值高,而且净重小于初加工成品,这也将大大减少当地运输不便带来的昂贵运输成本,总的来说,在当地建立深加工厂更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发展海产品的优势。

地理优势[3]。

南澳是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距汕头市海里,东距台湾高雄160海里,北距厦门97海里,西南距香港180海里,处在高雄、厦门、香港的中心点,濒临西太平洋国际主航线。南澳也是广东省最靠近台湾的突出部、是台胞的祖居地、南澳的地理优势显著,有利于海产品销往各地。

品牌优势。

南澳污染小,海产品纯天然肉质鲜美,质量高,安全隐患小。可以充分发挥南澳海产的这一优势,打响品牌,有利于南澳海产的销售。

成品优势。

南澳交通不便,渡口是目前连接南澳岛与内陆唯一通道,于是交通成本高。海产品未加工时净重大,加工后重量大为减少,有利于减低运输成本。

价格优势。

海产品经过深加工后,利润远大于初级加工的海产品,有利于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解决就业问题。

开办深加工必然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以为当地人增加就业机会。

发展海产品深加工的带来的不利影响。

加工业污染。

进行海产品的深加工无可避免的要引入加工厂,加工厂的运行会给当地带来一定的污染,破坏了当地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给人们带来危害的同时也削弱了当地海产品的品牌优势,影响深加工成品的销售。

食品安全隐患。

最近几年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大头娃娃”事件再次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要做到食品安全需要更大的投入及成熟的生产技术,对于没有办厂经验的南澳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实属不易。

通过我们的调研采访,南澳当地的海产品加工不够发达,只停留在初级加工上,海产品的加工通过冰冻保鲜、晒干、绞碎等方法、有一部分是由汕头、福建的加工厂收购后统一加工。

南澳具备海产品深加工的优势,但是海产品深加工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给当地的经济带来腾飞,人们转向加工业后也会一定程度地减少捕捞,从而有利于减轻捕捞对海洋资源的压力。但是另一方面,海产品深加工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削弱品牌优势,使销量大为减小;更可能得不偿失,南澳毕竟是个小岛,生态平衡较为脆弱,南澳和谐的生态一旦打破,必将给人们带来灭顶之灾。

我们对南澳开展海产品加工进行了探讨,借鉴一些成功的事例,对南澳海产品深加工提出以下几个建议,希望能减轻海产品深加工给当地带来的副作用。

1.引进环保工厂,从源头遏制污染,避免办厂导致的环境污染。

2.用严格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工厂的不法行为进行约束。

3.对食品定期进行质检,保证食品安全。

4.招商引资,引进其他地方先进的加工技术。

5.在对产品结构上,要走以物理改变型为化学合成型之路。

本次关于“关于南澳农村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得到了华南师范大学团委以及化学与环境学院的大力支持,在调研过程中也得到了南澳海洋与渔业局、人民、奇佳宝食品产、南澳县水产品综合加工厂等的大力支持,在此对所有支持和协助此次调研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

[1]广东省南澳县广播电视台.南澳海水养殖业为渔农村富余劳力拓宽就业渠道.水产科技情报.20xx.(01)。

[2]李栩.陈雄.科学治海.生态养殖——粤东南澳岛海洋经济步入发展快车道[j].

[3]李正容.发挥南澳的区位优势[j].海洋开发与管理.1995.(04)。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五篇】

市场规模。说明整个盘子有多大,以论证该领域的分量。

盈利情况。能不能赚钱、能赚多少、怎么赚的。侧重论证盈利能力及稳定性。

增长态势。论证产品成长空间和盈利空间,十分重要。

行业领导者在做什么、用什么模式、发展动向如何。

行业其他传统企业怎么做。

是否有创业团队在该领域做的不错。

国外该领域的发展情况。

有哪些衍生品如周边产品或同类产品等行业壁垒与进入门槛。

两大原则。细分市场足够大且有利可图、通过自身经营可高效触达的市场。

真正的细分市场。有自身特点、和最大行业里其他细分形成有效区隔。每个行业细分领域都要按照(1)中提到的三个步骤方法进行分析,另外还包括:细分市场特点、市场和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行业的主要竞争因素。

数据提供支持包括。

1.宏观分析指标。

不同品类市场占有率分布状的饼图。

该品类整年销量或销售额柱状图。

2.微观分析指标。

品类分价格段销量柱状图。

分月销量柱状图。

3.关系分析。

产品的核心优劣势分析。

各产品间的关系分析。

精益画布。

目标用户是谁。

目标用户群体特质。

用户使用场景中有哪些需求。

场景中的问题、痛点与不爽针对这些痛点与不爽,用户目前的解决方案。

现有解决方案有什么不爽。

有没有更好的方案。

众多需求中,着重解决用户的哪方面需求与期望。

公司层面。

公司在整个行业中的位置(领导者还是追随者)。

是否有良好的业务基础。

有哪些资源可以用,哪些资源形成行业门槛。

产品层面。

产品目标:战略主打产品、边缘卡位产品、新业务线-创新产品。

plc-产品生命周期---不同生命周期不同的侧重点。

公司及产品的结合层面(产品的商业价值)产品可以为企业创造什么样的价值(创新战略、卡位、打败竞争对手、扰乱竞争对手、创造经济利益)。

这些价值是否契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趋势开发产品的时机是否恰当。

自己职业优势。

新领域产品中,哪些模块是自己熟悉的。

之前工作经理能为产品带来什么。

哪些方面的经验可迁移与转化。

行业细分领域中的某处。

颠覆式方法将原先需求满足中的一个环节改写。

借鉴国外或其他行业的经验。

使用场景重构利用线下衍生需求做突破口。

小米的产品逻辑:用中端产品的价格对标其他高端产品的性能。

同样的价格用性能碾压对手。

同样的性能用价格碾压对手。

产品的核心价值的实现,是否依托与一些颇有难度的工作。

上下游公司及巨头是否容易切入这个领域。

盈利能力是否稳健,即使暂未赚钱,是否具有盈利的想象空间。

所有的分析工作与数据采集都是信息收集,目的是形成解决方案与建议。针对新领域尤其是新产品的研发,要明确:

行业机会在哪里,从哪点进行切入。

用户群体特征怎样,用怎样的形式去满足怎样的需求。

在众多竞品中怎样做到差异化如何利用好资源发挥优势,从哪些角度入手。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六篇】

通过本次调研,对饮料产品市场进行细分、了解市场选择方向及市场现在的发展状况,通过对产品销售的各种影响因素的分析,为公司制定适合自身企业发展壮大的销售策略,为公司成功运作提供详细而准确的依据。

饮料产品类型分类,产品品牌分类,市场售价情况,消费者消费地点以及消费者在饮料消费上的消费观念。

通过对周边超市,零售店,学校的走访和网络上资料查阅的方法对饮料市场进行调研。

通过对各大超市饮品区的调查分类总结发现,现在饮料大致可以分为:碳酸饮料、茶饮料、功能饮料、水饮料、果汁饮料和乳饮料。

碳酸饮料、蔬果汁和水饮料构成了饮料消费的主要部分。虽然碳酸类饮料市场份额正在逐步减少,但是这类饮料主要以解渴为主,而且在价位上比较低,因此仍然是大多数年轻人的选择。由此也可以看出,消费者对饮料的消费仍然以其最基本的功能为主,并对价位比较敏感。

对于果汁饮料,作为新兴的时尚饮料,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20岁以下青少年构成了果汁饮料的巨大消费群,而女性较之男性更为突出。据网上资料调查表明,虽然果汁饮料无法全面代替碳酸饮料这种传统饮料,但果汁饮料在我国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果汁饮料的竞争日趋激烈,如今市场上存在的三股竞争力量:一支是台湾背景的企业统一和康师傅,以包装的创新和口味以及强大的各大媒体广告取胜;一支是包括汇源、娃哈哈等国内知名企业;还有一支是大的跨国公司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目前市场上集中了汇源、农夫果园、统一鲜橙多、美之源果粒橙、等众多一线饮料品牌。由于大品牌的激烈竞争,使得外来品牌很难进入果汁饮料市场;同时据商场、零售店等销售人员透露,由于果汁饮料的价格日益透明化,厂家和经销商的利润在不断变薄。由此可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企业的当务之急,而想要在竞争激烈的果汁市场取得领先地位,适合市场需要的差异化经营则是关键。

一、康师傅市场份额为主,而其中的绿茶,冰红茶始终占茶饮料消费的主流。不过由于近些年来大家对养生保健的逐步重视,加之王老吉凉茶企业自身文化宣传以及公众在其对慈善事业的巨额投资上的赞赏心理的多重影响下,王老吉凉茶正以极快的速度抢占着茶饮料市场的份额。

功能饮料虽然以保健功能作为卖点,定位为高档消费饮料,但价格相对较高,仅仅是满足了一部分特殊消费人群的需求,市场占有率较低,目前市场上主要有红牛、脉动、健力宝等一系列产品,市场销售较低,近些年来健力宝的销量有所下降。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迅猛增长,人民消费水平的逐年上升,我国饮料行业的新生力量也在逐年增多,特别是含乳饮料,以其营养天然的卖点迅速赢得了广大饮料消费者的青睐,其中以露露,六个核桃,以及妙恋在调查中以较大比重被消费者所选择。

通过对饮料产品市场调研和官方行业数据统计分析,饮料消费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碳酸饮料仍占据市场较大份额,果汁饮料消费呈上升趋势。

通过各种途径的调查,在我国的饮料消费市场,碳酸饮料的消费人群达到了40%的高比例,此类饮料的显著特点为:在功能上比较基础,在价位上也相对较低,说明解渴和价格是影响消费者消费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果汁饮料的消费人群所占比例为20%,这其中既包括纯果汁又包括含乳果汁饮料,从消费比例上看,较前些年稍有上升。从功能上看,果汁饮料宣传的营养,天然,健康很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从消费比例的发展上来看,果汁饮料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二)影响饮料消费的主要因素:

1、饮料口味,是影响饮料购买最主要因素。经过对超市饮料区的消费者的调查发现,约有60%的消费者很在意饮料的口味,并坦言这会对饮料的选择与购买产生直接或是间接影响。

2、品牌对消费者购买的影响是仅次于口味的又一重要因素。大约30%的消费者认为,品牌会影响他们的选择与购买。而其中广告是非常有效的促销手段之一,它会直接的影响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影响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从而间接地影响消费者对饮料的选择。

3、价格因素也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一大因素。它不仅影响人们对消费场所的选择,也影响着对饮料品牌和产品类型的选择。通过对在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学生们往往会对超市中搞活动的饮料产品进行更多的关注。而经调查询问得出结论,消费量最大的饮料价格处于2-3元之间。

4、产品的包装也会对产品的消费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经在卖场对消费者的拦截的访问发现,大瓶和小瓶这两种处于极端的包装是最为受欢迎的。年轻人倾向于简洁并且便于携带的小瓶,而家庭购买者则更加的倾向于价格较实惠并且足量的大瓶装。由此可见,产品的实用性是绝大部分消费者更加注重的因素。

(三)消费者购买饮料的主要场所:

经对路人的咨询和沿街调查时发现,居民区内的一些便利店,超市,还有一些大的卖场是消费者饮料购买的主要地点,而其中大部分人主要在超市消费,这部分人中女性又占大多数,可能是女性更倾向于超市购物的原因吧。而临时消费的人群大多以男性为主,并且场所不固定。

通过对饮料市场的细分,我们对自己的产品做出了以下这些具体的策略:

(1)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消费者由原来的感性消费早已过渡到如今的理性消费,绝大多数消费者越来越注重产品的质量,所以企业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立足产品品质,然后才能谈及其余的市场战略。

(2)增加产品种类。

当今饮料市场产品种类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景象,口味的多样性深深地吸引着年轻人,而企业的巨头们也在日益延伸着自己的产品,这对其企业都起到了一个领头的作用。我们同样要更加注重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推出自己的新产品,给消费者留下一个积极向上的企业形象。

(3)适时制定恰当的销售策略。

恰当的把握每一个节日和对国人意义重大的时刻,加之量身定做的广告,外加一定的价格策略和产品包装来制定有关节假日期间的营销策略。而对于平时的销售,可以定期在各大超市、商场举办促销活动,主要在于促销的产品新颖与适当的价格,但应该注意的是不能一味的打价格战,这样不太利于企业的自身形象。

(4)定期宣传企业形象。

可以通过广告(传媒包括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的形式来宣传自身企业形象,或是定期举办一些全民参与性的节目,譬如唱歌儿,跳舞,亦或是赞助一些电视台或是杂志等的知名栏目,都可以达到宣传企业形象的目的。多参与一些公益活动,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也是大有裨益。

(5)规范调研与策划活动。

在产品上市前或运作过程中,定期进行消费者、销售渠道和竞争对手的市场调研,了解消费需求,经销商心理和竞争动态,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全面、细致的整合营销策划。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七篇】

(一)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

随着派出所各项工作逐步进行正轨,思想上也逐渐滋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工作中,在坚持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方面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警察角色观念错位,未能确立公仆的位置和意识。执行职务行为时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日常生活中又不适宜地强化了警察的管人者角色,存在摆威风、耍特权的现象。

的形象。一些外地民工嘲笑地说:有困难找警察?这句应改"找警察有困难"吧。辖区的很多群众也因此对派出所的工作颇有微词。从这起案件中充分反映了在执行职务行为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应该认真汲取的一个深刻教训。有些民警在日常生活中,摆威风,耍警察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驾驶机动车冲红灯、闯禁行,有时在一些公共场所不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是不能正确处理好做好公安业务工作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两者的关系,公仆意识淡化。突出地表现在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上。我们派出所辖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多,建筑工地多,加强建筑工地的外来流动人口是我们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由于我们放松了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这根弦,因此未能在组织民警开展细致的服务工作上下功夫。对于没有办理外来流动人口暂住手续的工地,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拉网式大清查的方法,将工地里的外来民工统统带到派出所审查。个别民警甚至对一些经多次动员不办理暂住手续的工地采取突然袭击,乘工地正在浇灌楼面天花板的时候将所有民工带到派出所进行审查,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虽然事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但已是时过境迁,对公安机关形象的严重损害已无法挽回。

三是文明服务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未能广泛深入地加强对全体民警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在抓好各项文明服务规章制度的落实上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和认真细致的作风。总是等到上级有布置才匆匆忙忙去组织开展活动。因而表现为:表面文章多,实际内容少;短期行为多,长效措施少;工作被动,效果较差。

(二)作风不够扎实,缺乏实事求是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的勇气。

一是对队伍的状况,缺乏从实际出发,大胆揭摆问题的勇气,存在遮遮掩掩、做表面文章的现象。如对派出所领导班子沟心通气欠缺,工作中存有芥蒂;个别民警政治思想素质差,工作推诿拖拉,不遵守值班制度;有的八小时以外涉足娱乐场所等等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一些各方面工作都不错的骨干民警存在的问题,只停留在口头批评,没有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怕暴露问题影响了队伍的形象和士气,脸上无光,同时也得罪了具体人。存在着得过且过,不出乱子就好的错误思想。

三是工作中对上报的数字存在虚报、漏报、统计不实的现象,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有时存在马虎应付的错误思想。例如对如实立案的问题,由于怕案件立多了,破又破不了,影响整个单位的成绩,因此派出所领导班子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工作中检查督促也就不足,因而就出现了一些案件该立而没有立的情况。在上报辖区的出租屋、外来人员数字上,只上报有办证的数字,而隐瞒没有办证人员的数字,工作中有时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另外,未能针对当前辖区复杂的治安形势,进行综合的研究、分析,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这也是未能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

(三)执法办案中存在受经济利益驱动的现象,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执法办案中有时片面强调经济效益,过份重视有一定经济利益的治安案件的查处;对需要大量经济投入、工作难度较大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重视不够。在查处"黄、赌"等治安案件中,存在重罚款轻行政拘留的现象;对于能够罚款的违法人员一般都是罚款放人,只是对没能罚款的当事人才实行行政拘留。另外,在对赌博违法人员的罚款处理上也存在着"轻赌重罚"的现象,只要有赌博行为,一般都是考虑从最高限上进行罚款,较少考虑按违法程度轻重执罚。

二是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在办理治安案件及群众纠纷案件中,有时碍于有关领导、朋友的说情,未能坚持原则,对有关系的一方给予照顾或降格处理。

三是在执法履行职责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现象。为了侦查破案,有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赋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重视不够,保障不力。如对涉案人员的留置没有及时办理留置及延长留置手续,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当事人没有告知其享有听证权利及裁决后仍有申请复议及申诉的权利,而是将裁决书撕给当事人就算案件全部理结。

(四)在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方面,仍存在着未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问题,未能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如有时上班不准时,值班备勤期间有时没到位。另外,在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作用方面做得也不够好,班子成员间沟心通气不够,有时还存在越级抓工作又没有及时通气的现象,未能很好地维护领导的威信。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方面,还存在着公车私用,有时接受辖区有关单位宴请,以及接待工作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认真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刻,是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刻,因而未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当前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未能以根本宗旨意识排除各种各样不健康思想意识的干扰,从而导致了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拜金主义思想的滋生,这些错误思想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公安工作实践上,就导致了一系列与人民警察神圣职责不相称的问题的产生。如耍特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未能实事求是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执法不公、执法办案受经济利益驱动等问题,归根到底,都是未能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未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引起的。

(二)没有充分认识到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对做好各项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把"实事求是"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工作上存在各种各样问题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没有自觉地把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搞好公安工作的指南和出发点,在党性党风方面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缺乏"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性,因而产生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足,处事存在主观臆断,缺乏实事求是的勇气,不敢面对现实,反映现实和因为怕影响自己的成绩,因而在工作中存在着摆花架子、报喜不报忧的不良习气等问题的产生。

(三)没有从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原则,是导致执法工作中存在各种各样问题的原因。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能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影响到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涉及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深刻地认识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各项公安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认识不到位,因此在工作中就出现了一些偏颇,引起了不良后果。

(四)缺乏党性修养和煅炼,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肩上所担负的重任,把自己自觉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也是造成工作中各种各样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学习,确定努力的方向。

(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要深入学习习讲话精神和重要思想的论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并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和分析问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要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加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队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警队,自己能成为人民满意、信任的人民警察。

(三)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讲党性原则,切实提高遵守党的纪律和政令、警令的自觉性,如实地向上级反映情况,要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并制订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要率先垂范,带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努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的风气。

(四)在工作中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高举宪法和法律旗帜,依法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及民警队伍的法制观念和法制素质,要以严肃的执法态度,严明的执法纪律,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抵制执法办案中的不良风气。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纠正执法活动的偏差和失误,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八篇】

1、办园理念不断更新。农村幼儿园改制后,广大办园业主的办园理念在教育实践中逐步提升。他们不仅把办园作为一种家业,更作为一种事业。他们普遍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把全面贯彻幼儿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作为办园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

2、办园条件不断改善。改制前我市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普遍较差,改制后广大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建造园舍,添置教育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大型玩具和图书资料等,办园条件得到较快改善。目前各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学、生活用房及卫生、安全、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基本配置到位。各幼儿园的厨房设施能严格按照市卫生监督所的要求改造、添置。与此同时,不少幼儿园重视了幼儿园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努力使幼儿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设面积、生均绿化面积逐步达标,园内环境逐步优化。

3、办园行为不断规范。总体上说,广大办园业主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一是依法保障教职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按政策规定发放教职工的工资。二是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办园行为。三是按类别、按政策收费,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建立,代办费和伙食费能按时结清并公示,办园所需经费和发展资金基本有保证。四是在多数幼儿园实际拟订了办园的目标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五是加强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了安全长效机制,尤其是幼儿接送等制度,基本消除了“幼儿接送车”现象。六是大多数幼儿园能按年龄限班额编班。

4、办园质量不断提高。各幼儿园都把提高保教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是提高保教队伍的思想素质,主动派送教师和保育员外出学习培训交流。二是制订园务、教研、卫生保健与保育、一日活动安排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查、总结,保证教学有序进行。三是加强了家园联系活动,重视幼儿个性发展和良好行为养成教育。四是科学安排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内容,激发兴趣,开发智力。五是重视健康教育,建立了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

1、法规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幼儿园没有办园许可证照样在办园;有个别幼儿园仍违规使用幼儿接送车;有个别幼儿园违规收费;一些规模小、设施差的村小幼儿园为抢生源恶性、压价收费竞争、缺乏规范管理;一些幼儿园不按年龄、超规定人数编班,不按编制规定配备保教人员;多数幼儿园没有为教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幼儿园教职工缺少健康证件。

2、办园理念存有偏差。一些法人投资幼儿园的目的就是赢利赚钱,在这样的办园理念支配下,幼儿园缺乏先进的办园宗旨,缺乏明确的办园目标和发展规划,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由此造成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速度不快,水平不高,阻碍了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3、师资队伍不够稳定。农村幼儿园普遍工资低、福利差,导致队伍不稳定。在市场竞争形势下,不少幼儿园靠压缩编制、增加班额、降低工资等方式维持生存,致使一些不合格人员进入幼教队伍。因此农村幼儿教师学历低,文化底蕴较薄、专业合格率较差,整体素质明显下滑。

4、办园经费不能到位。除汇龙镇部分幼儿园经费投入较多外,许多幼儿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改善办园条件,不少村幼儿园设备简陋,有的放在民宅和仓库中办园,缺少电教设备和大型玩具,尤其是用于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教育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

5、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市128所成型幼儿园中,主办者来自方方面面,除一部分毕业幼教专业外,一半以上的幼儿园办园者没有受过专业学习培训,也没有保教及管理经验。这些办园者的管理水平较低,往往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6、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幼儿园,尤其是村小幼儿园,为了争取生源或向家长展示其所谓的教学质量,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术教学,这种错误做法严重违背幼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规律,危害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7、布局设置不太合理。部分乡镇农村幼儿园规模小,条件差,生源少,布局分散,如有的乡镇一个镇范围内就有21所幼儿园,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只有四、五十个幼儿,由于规模小,管理措施跟不上,办园质量差。

发展幼儿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1、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法人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与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对持有办园许可证但条件较差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尚未办理办园许可证的符合办学条件的要督促其迅速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要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更新法人的办园理念,使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要进行资格考核制度,对其经营理念、办园水平进行经常性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构筑教师入口关;

三是幼儿教师培训交流,展示才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鼓励、甚至强制要求各镇中心幼儿园和市区幼儿园吸收录用正规师范毕业的幼儿教师,为幼教队伍增添新鲜血液。

3、加强园务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要进一步贯彻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重视幼儿园教育和科研工作,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要建立幼儿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位;随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综合治理,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教师、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的要求;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快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增加经费投入,提升办园条件。要进一步明晰幼儿园资产,依法提取发展基金,要确保每年毛收入总额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园舍硬件建设,尤其是专用活动室的建设。要大力添置教育现代化电教设施、电教玩具、大型玩具、图书资料、音像资料等硬件设备。要进一步开辟草坪、沙地、小土坡、饲养场、种植园地、嬉水池等活动场地,增加幼儿活动空间。要进一步净化、绿化、美化园内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充满童趣的健康乐园。

5、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督查指导。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组织领导,完善幼教管理体制,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联校要定期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与投入、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着力提高办园质量。要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设置,鼓励联合办园,规模办园,遏制非法幼儿园和恶性竞争。要积极推进幼儿园的特色教育,引导幼儿园认真开展特色幼儿园的创建活动,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在教育思想、办园目标,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独树一帜的办园特色。要督促民办幼儿园做好创建升类工作,有计划地推动省现代化、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全力推进幼儿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九篇】

7月15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们实地察看了园林小区、天一城市花园、天森国际花都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土房产局关于《我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建设。1995年,市国土局设置了物业管理股,具体负责物业行业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8家,本地27家,其中二级资质1家;外地入驻本地的11家,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4家。从业人员1900多人,有近600人参加各类培训并已取得相关证书。目前已对50多个住宅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总服务面积约51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

2、培育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一是引入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20xx年,我市逐步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至今已有19个小区实行招投标。二是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物业管理运作。针对一些业主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如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等,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考核、物业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安置小区综合管理考核等工作。

3、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倡导“诚信物业”,开展创优评比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已创全省示范住宅小区2个,全省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大厦)5个,xx市示范住宅小区(大厦)4个。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全市业主委员会已成立并备案在册22家。

1、少数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物业费用收支不按规定公示等。加上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足够的精力和热情,不督促物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业主遇到问题而缺乏有效途径沟通,导致上访投诉维权,增加了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负担。

2、部门之间职责需进一步理顺。作为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虽已建立,但部门间的工作职责还需进一步理顺。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费,但我市有例外现象,如大多数小区是自备变压器,电力部门只收取高压终端的电费,小区内业主的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但电损、线损、变损等费用由业主承担,引起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此外,住宅小区的房屋质量、违章搭建、破墙开门、车辆停放、开厂经营、垃圾清运等问题,按照有关职能应由住建、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处理。但由于一些法规的交叉,出现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执法不到位现象,增加了管理难度。

3、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大多来自下岗工人、转业军人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不高。不能满足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需要,而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低,难以引进人才,善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更为紧缺。

4、业主权利义务认识不清。人们普遍认为物业服务属于简单的劳务服务,行业技术含量低,严重挫伤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随着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拖欠物业费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小区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广大业主深受其害。

5、房屋工程及基础设施不完善。尽管房屋工程通过了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可能存在一些并不完备的情况,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绿化、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上下水、通讯等设施未完全落实,从而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据调查,60%以上的物业纠纷都是由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近三年来,市国土房产局已处理群众投诉300余件,投诉举报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6、部分老小区无物业管理。我市部分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住宅楼,由于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方面不够规范,存在小区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消防设施欠缺、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等问题。这些老旧小区目前尚无物业管理,基本由社区居委会代管。

1、进一步加快物业发展。培养一批骨干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稳步推行物业管理师制度,逐步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肯开拓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队伍。大力引导物业企业更新服务理念,拓宽管理范围和服务领域,发展物业服务新的增长点。做好物业管理成本核算工作,逐步建立“分等定级、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使收费与服务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开展规范的管理和服务,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内容、收支情况等重要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交费。

2、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物业管理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涉及规划、住建、城管、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应理顺机制,明确物业管理所涉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物业管理重点工作。

3、发挥小区业主自治作用。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按照《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业主管理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规范活动行为。充分发挥业主的自主权与能动性,依法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利。

4、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健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岗位责任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培训提高员工素质,随时监督检查物业管理的乱收费行为等。

5、高度重视小区建设质量。一是要严把商品房质量验收关,从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开始,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水、电等设施建设提出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参考。详细规划方案评审及竣工验收时要邀请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论证、验收,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强化房屋建设质量保证金制度,在政策范围内提高房屋质量保证金标准,延长质押年限,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承建方形成经济压力,以确保建房质量。三是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今后新建的楼盘,从高起点、高标准出发,提高停车能力。对已建成小区引导物业企业通过规范管理,挖掘内部潜力,缓解停车位不足的矛盾。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分析【第十篇】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近日县商务局会同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镇组成了调研组,对城区各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旨在加强城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城区现有各类集贸市场11家,其中菜市场4家,小百货市场4家,家居建设。

集贸市场是城市的一个窗口,是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体现。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集贸市场绝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与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极不相适应,已经成为潜山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环节,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具体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旺业大市场商户入驻后,开发商安良公司当初也曾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划定专门停车场,按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由于市场是开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质参差不齐,物业管理费不能收缴到位,物业公司经营亏损,后与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场、零碑菜市场、旺业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场、皖镇等入市车辆管理较为有序外,其余市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导致市场的道路不畅,不少市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个别市场设施简陋、陈旧,电线老化、大棚破损严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开发建设市场的企业建市场与管市场错位,权责不明确。

(三)少数市场经营氛围不浓、不景气,经济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场内有近300个摊位闲置,天柱山大市场、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除临街门面房在经营外,市场内门面房尽管已售出,但大多数基本闲置,不少居民买回后,只做仓库或车库。这些市场的交易额很小,有的摊位费收入仅几万元,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集贸市场是城市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居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构建整洁有序的集贸市场交易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经济发展,是加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根据我县城区现有集贸市场现状,将其分为三类,按不同类别,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第一类是有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市场,如天柱菜市场、零碑集贸市场,仍由县商务局管理,管理方式维持现状不变。零碑集贸市场由于已划入零碑地块老城区综合改造项目范围,不宜对现有市场进行改造。县商务局应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第二类是建成时间早,市场产权分散,居民区与商住户混杂的北河街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第三类是市场规模程度较高,商住户较集中的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彰法山菜市场、金源菜市、皖镇、天柱山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舒州农贸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县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全面推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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