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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地方调研报告范例(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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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调研报告【第一篇】

自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和本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本人在认真学习、强化认识的基础上,为切实达到学习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在地方志宣传报道这一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就当前如何扩大地方志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读志、用志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xx县自19xx年开展首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经过26年的努力,共编纂出版发行了第一部《xx县志》等17部志书,以及《xx年鉴》等11部地情资料,全县地方志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修志工作中,广大修志工作人员通过撰写诗、词、调研理论文章、信息简报等形式,大力讴歌修志工作的艰辛,宣传报道修志工作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推广修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全县撰写的修志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州方志刊物上发表4。这些资料不仅加深了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逐步学会读志、用志,而且也为全县正在开展的第二轮修志积累了全面、翔实的史料。

同时,在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县地方志办公室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采取现场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栏、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积极认真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地做好宣传工作,在全县上先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营造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为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宣传报道,地方志书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利用,在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交通、电力、能源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宣传报道,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地方志事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地方志书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从新形势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来看,当前我们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尚显薄弱肤浅,还不够全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志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1、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

少数乡镇、部门对修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还不够,特别是对地方志工作的性质没有根本的了解,甚至存在地方志办仅是编编几本书,没有什么事情可干,是个很清闲的部门的模糊认识,对地方志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不太引起重视,认为只要能上交材料,交差了事就行。以及对《条例》和地方志法规的认识不够,不仅社会公众绝大部分不能认识了解,且在我们修志队伍中也有许多人还不熟悉相关内容,在工作中也就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并且在平时的宣传报道中也只是注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面,而没有注重对修志工作的宣传,从年7月启动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乡镇、部门在宣传报道上做得很不够,几乎没有对修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社会公众知晓率很低,造成修志工作仍处于停滞不前的阶段。

2、修志人员队伍极不稳定。

部分乡镇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配合意识不强,随意变动修志人员。由于修志是一项连续性比较强的工作,时间跨度大,如没有稳定的队伍,就难以修出比较客观实际的志书。部分乡镇和部门就忽视了这个问题,没有把握好队伍的稳定,随意变动修志人员,造成了工作上的断层,部分修志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无从下手,也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目前,各乡镇和部门参加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培训会的人员已基本上全部变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作的脱节。

3、宣传报道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改进。

首先是形式比较单一。在贯彻落实《条例》、地方志法规和修志工作中,宣传报道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也仅限于张贴标语、编发简报的手段,没有采取如广播、电视等让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公众能够容易接受,致使宣传的层面不广、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宣传对象不清楚,不能很好地分层次对象进行宣传,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再次是宣传主体不明确,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毫无疑问就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因为他们处在地方志工作的第一线,最熟悉地方志工作的意义、任务和作用等,由他们进行宣传,既方便又有说服力。目前,大部分修志工作人员往往只注意埋头苦干,而忽视了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在电视上无影、广播里无声、报刊上无字。

4、读志、用志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针对领导干部而言,不仅只限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的宣传,读志、用志更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因为通过读志、用志,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而在思想上就能引起高度的重视。目前,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平时忽视了读志、用志的重要性,志书似乎只是当作一种摆设,到用时才拿出来翻翻,未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当前,正值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要利用一切时机,动用一切途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报道,促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志工作有更加全面、正确、深刻的了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从而得到全社会的更广泛地理解、重视和支持,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值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一时期的修志工作,不单单是编一部书,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回顾、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实践经验,为新时期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借鉴,真正做到用伟大的成就激励人,用成功经验教育人,用历史教训警示人。要看到它是代表、宣传和建设先进文化的载体,是为党立言、为人民立言和为改革开放立言的政治任务,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项事业。能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有一个更深的认识和了解,确保能编出一部高质量的志书。

(二)明确宣传报道内容。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内容直接影响宣传的效果,在宣传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和每一个时期地方志工作的重点选择合适的内容。从总体上说,宣传内容大致围绕地方志工作的意义、基本任务、法规和地方志的作用四个方面去开展。

首先,地方志工作的意义是宣传的首要内容。通过编史修志、读志用志,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史为鉴,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做好地方志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也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对于方志工作的这些重要意义,我们必须积极认真地做好宣传教育。

其次,地方志工作的基本任务宣传。通过对地方志工作基本任务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部门所做的工作,社会上每个人都应为地方志工作做些什么事情,从而在社会角色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自觉地配合地方志部门做好工作。

再次,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当前,主要是宣传《地方志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以及在修志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确保依法依规修志。

第四,地方志的作用也是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只有让人们了解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让人们通过读志用志获得益处,才能真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也才能取得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地方志作用的宣传,要注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宏观宣传就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地方志的“资治、教化”作用。微观宣传就是方志馆要向社会公众介绍馆藏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该馆收藏了那些地情资料,如何查阅。通过宏观和微观宣传,使社会公众对地方志的作用既有宏观的把握,又有微观的了解,有利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便于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

(三)准确把握宣传对象和主体。

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但是在宣传中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和宣传的内容,确定每个时期宣传对象的范围。首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是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要对象,因为地方志是“官书”,它对政府机关和领导的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资治作用,地方志的“官书”性,决定了它的读者对象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各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认识了地方志的作用,重视了地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就容易开展。其次是社会其他阶层的人士。地方志具有教化作用,而其教化作用的发挥,首先要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读地方志,这就必须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地方志的宣传,宣传既要有点、更要有面。

只有抓住重点,找准“难点”,扩大层面,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并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真正把地方志工作宣传搞好,必须发动全体地方志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去影响、扩大宣传主体,并逐步吸纳社会上一些领导、知名人士以及一些科技、文化工作者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宣传队伍不断壮大,并呈现层次性、多维性和广泛性。

(四)改进宣传报道的形式。

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形式,决定着宣传的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简单化,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反复进行。

三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成就,宣传形象,宣传作用,宣传社会地位,扩大知名度;

五是配合各种各样的活动,推出有地方志特色的配套工程,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反复宣传,让听者“不厌其烦”,使他们慢慢接受,从而增强人们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作用的认识。

(五)部门联动搞好宣传报道。

地方志宣传报道不仅只是地方志办和修志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来完成。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共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抓宣传报道的格局。通过广播电视和在《八角飘香》、《xx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修志工作中的典型亮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字,进一步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地方志办专门制发了《xx地方志通信》,既为广大修志工作人员交流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创造了宣传报道工作的载体。

地方志宣传报道是整个方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地方志事业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

地方调研报告【第二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地方调研报告范例(通用10篇)”,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监督工作,不仅关系到群众期待能否得以全面回应,也关系着司法体制改革能否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运行。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同时,人大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监督,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法律、环境等层面给予支持,促进问题的解决。

坚持每年在两会前后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针对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提案等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三)加强人大监督专职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当前,大多数人大代表是兼职身份,受时间、精力、工作单位等影响和制约,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应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选民,反映基层呼声,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有热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地代言人选出来,并将人事关系、工作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一律转到同级人大,在工作职位和报酬上充分保障,切实解除专职人大代表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人大专门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通过立法给专门监督机构适当的地位、权力、职责范围,使人大监督从幕后走向幕前,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统一规范人大监督的目的。三是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与律师协会、工商联、妇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不同领域的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确保信息畅通。

审判权、检察权行使的主体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现象等等。

三、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

(一)拓宽备案审查范围。一是探索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虽然《监督法》规定的备案审查仅仅限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对地方规范性司法文件未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实践中,地方司法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相关法律相违背的风险。因此,应将这些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畴,要求法院、检察院在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司法文件时,送交同级人大备案审查,由同级人大对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审核确认。二是探索将抽象司法行为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实践中,司法机关常制定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但具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会议纪要、工作问答、业务通知、办案指引等文件。因该类文件属于抽象司法行为,具有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司法行为的可能,理应也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并参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对改为司法行政人员的,应探索免去该类人员相应职责的方法和路径,以期名副其实。另外,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下,司法机关应将人大任命司法人员的分类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

四、完善监督制度,树立监督权威。

同时,进一步扩大确定监督议题的途径,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告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吸引更多民众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且在议题确定前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顺应民意、倾听民诉。二是突出科学监督。实践中,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审议等非经常性监督形式往往因不见于监督工作计划中,久而久之,被遗忘、被休眠。为激活权力行使,应在监督工作计划中明确“必要时可针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等,这样不仅可以提醒被监督方引起注意,也有利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威慑力。

(二)完善刚性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质询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质询权运用,通过提高质询权威,探索建立闭会期间的质询制度。在听取专项报告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且单靠询问已经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措施进行问责时,规定代表、委员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质询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会议期间提出质询议案。同时,进一步强化质询法律责任,规定对质询后答复不满意的,必要时可以由大会或常委会作出决定或者决议,切实实现有效监督。二是规范特定问题调查。细化完善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明确特定问题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司法官的罢免与撤职、法检两院违法行使职权与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经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理未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件及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赋予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一定强制性调查权,明确规定特定问题的调查期限,避免无期限的调查下去。

(三)创新人事监督制度。一是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由于司法人员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如果被调查期间不暂时停职,其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迫使被调查人员主动辞职的方式,但这易造成罢免手段被辞职后的免职所替代,使罢免权力虚置。对此,应探索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进行罢免。二是强化对司法人员纪律处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大多违纪行为,如接受少额贿赂、滥用职权、与当事人不当接触等等,因没达到罢免、撤职的标准,主要根据司法部门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但受司法内部行政管理影响,内部司法纪律惩戒制度难以发挥防止司法腐败的功能,甚至导致司法机关内部官僚化严重。因此,应探索在人大下设立司法官纪律惩戒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官的纪律处分,运用如降职、降级、警告等纪律处分措施,切实更好地实现监督与独立的平衡。

地方调研报告【第三篇】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

地方调研报告【第四篇】

近期我乡人大主席团,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乡人大换届后,乡人大主席团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依法组织召开好法定会议。乡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每年依法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收支预算报告,收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选举或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了人民意志。

2.代表工作取得新实效。乡人大主席团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岔河则乡现有区、乡人大代表46名,其中区人大代表3名,乡人大代表43名。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全乡共组建了7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二是完善了代表活动制度。乡人大健全和完善了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办法和制度,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展代表活动载体,确保了代表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代表培训。乡人大换届后,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乡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乡人大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将代表培训经常化,在召开人代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时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增强了代表的职务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乡人大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代表活动主题,结合民生热点和本地实际,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知情议政、桥梁纽带、监督支持和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基层人大的工作活力,代表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得到增强。

3.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在乡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乡人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强基础、构和谐、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乡人大坚持以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抓住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进程。

4.服务大局有新的起色。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乡人大主席团不。

仅加强了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还按照党委的安排,乡人大主席直接参与或实施了全乡环境卫生整治、政府保障房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建设、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一)、乡人大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二)、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及时答复代表。

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板头圪点到灯炉滩村公路建设情况、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做好做实信访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方位、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大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增强信访监督实效。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养殖业领头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五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6月上旬,由岔河则乡党委牵头,陕西榆林大地种业的技术专家到灯炉滩村、河口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向农民朋友传授一些相关知识。如:马铃薯的耕种,病虫害的防治。还就如何发展其它经济作物等。专家们认真地分析、讲解一些应用技术及操作方法。农民朋友们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掌握了很多知识和技术。同时也提高了以后的生产效率,为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力保障。培训会后有村民激动地说:“像这样的培训会以后要多多举办”。

虽然现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

地方调研报告【第五篇】

xx镇人大组织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镇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目的和方法。

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总结成绩、寻找问题、研究探讨镇社会事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镇党委、政府乃至县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是落实镇人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的一项重要的调研任务,以丰富基层人大活动的内容,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

开展这次调研首先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为调研活动提供了支持。乡党委书记在听取调研安排时作出批示:“开展这项调研活动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党委会也作出了安排、建议。其次是形式多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以人大主席团发文通知,明确了调研内容和安排。于x月xx日召开了由xx名不同岗位的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代表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畅谈和肯定了xx镇x年工作的重要成果,指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x年政府工作的建设性建议,乡人大会同相关部门整理梳理、撰写调研报告。最后是各村、相关部门以及全体代表们高度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调研任务,整个调研过程体现了深入、细致、全面、真实。

二、调研的结果。

(一)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1、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围绕道路建设、水利整治,基础产业各个方面,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利用“一事一议”,引导群众筹劳集资,建成人饮水利设施()处,安装管道()米,有效改善全镇农民的饮水条件;实施公路建设项目两个,整治村道路x条()公里。规划新修村道公路x条()公里,新修和改扩建村级活动室x个,全面改善了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全镇已经实现村村通,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一致认为还有不尽如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需要县及县以上部门统筹考虑,有的属镇村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有的需要部门相互配合改善工作,才能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群众更加满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免征农业税后,我镇农村的基础财力巨减,财政“缺口”大,加之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很大。县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镇、村组织机构运转所需财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我镇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x年,自大多数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生病问题相对来说有了保障。但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四)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村干部、党员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因此村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地方调研报告【第六篇】

老君山旅游风景区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巡检镇,与陕西潼关县、华阴市、河南省灵宝市相邻,并与310国道、陇海铁路相接,相传太上老君在此修炼成仙,故而得名,并成为“中国道教之源”。

由于中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道教传统的国家,道家文化,以先秦时代哲学家老子为其创始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道家--《道德经》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如老子的虚怀若谷、宽容谦逊的思想,恬淡素朴、助人为乐、反对争名夺利的思想,以柔克刚、以弱胜强的思想等。正是这种道教文化的发扬,形成了中华民族开阔的文化襟怀,使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能够经久不衰,愈来愈繁荣昌盛。为了纪念太上老君,故民间人士每年太上老君诞辰日-农历二月十五,在此举办老君山庙会,以示祝贺。

在老君山旅游风景区,《道德经》被清晰地刻在桥栏两侧,以供驻足品读意会。这不仅是对道教文化老子思想的传承与颂扬,也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它不仅能让来此旅游的外方客人体会到老子的深邃醒世思想,也能进一步提升这里的文化气息,让当地人在这种良好的文化氛围中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而提高个人生活品质。

(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有助人们个人修养的提高。

《道德经》刻在桥栏两侧,便于人们阅读,对于文明乡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管它的初衷是什么,事实上它对附近人们生活的巨大影响作用不言而喻。无论人们是去专心思索研究,还是随意赏读玩味,都将对人们的思想造成巨大冲击,让他们领悟到其中的真谛,得到洗涤,受到启发,并将终生受用。

(二)潜移默化融入人们的生活,不知不觉收为己用。

《道德经》博大精深,其教育意义尤为深远。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且有助于让人们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有一个更为深刻而宽阔的认识。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之中,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被其所感染,并将某些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帮助自己解决些许烦恼,甚至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虽然《道德经》离人们如此之近,但能真正读懂他的人却少之又少。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经过思考,发现主要存在以下症结:

(一)原文载入,造成阅读障碍。

刻在桥栏两侧的《道德经》都是文言文,不免艰涩难懂。初中以下教育程度的人们要想体会到其中的真正含义,不免要颇费心力。

(二)无人引导,少人主动问津。

一般情况下,外地客人来次旅游的话,导游都会为其详细讲解其不懂之处。而在日常生活中,却很少有人关注或负责这一点。附近的父老乡亲由于自身知识的缺乏也只能是望而生畏,不知所云。

(三)侧重偏颇,政府重视不够。

虽然《道德经》被摆在了人们面前,但确没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当地的政府官员负有一定责任。想切实将这一工作落到实处,让《道德经》的思想精髓指导人们的生活,当地政府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力度,争取用最为大众化平民化的语言向人们阐述这宝贵的文化财富。

(一)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民众的接受能力。

当地政府需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派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即成立《道德经》“宣传小组”,将中国这一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有效地传播给人民群众。

在此过程中,要考虑方式方法,争取用民众最能够接受和理解的解答方式,让他们理解其中奥秘,并切实将其融入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个人发展起到深刻作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立项扶持,做成品牌特色。

一次性宣传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劳永逸只会重蹈覆辙。因此,宣传工作需要长期不断扎实地做下去。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再者,考虑到《道德经》深远而无法预估的价值意义,有必要将其作为一个品牌来做,并一定要在结合老君山旅游风景区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特色。这不仅对当地的乡风文明建设大有裨益,而且将会进一步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其前景必定广阔。

地方调研报告【第七篇】

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初步建立起了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与文化工作关系密切的文化法律有《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经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82年11月19日起施行;20xx年6月29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xx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xx年2月25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20xx年2月26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3部;行政法规有《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10多部。文化部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32个。

与此同时,各地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上位法,并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传统文化保护、文化产业等多个领域。据统计,与文化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xx4部,地方政府规章有138部,地方规范性文件达13000余件。全国地方文化立法数量超过10部的有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xx、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贵州、xx南等xx个省市。在国家立法尚处于空白或难以出台的情况下,有的地方还针对现实需要,积极探索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比如xx南省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但文化立法总量不足仍然是全国文化领域的普遍现象,全国文化领域仅有3部法律,占现行法律1%,而经济、政治、社会、生态领域分别占%、%、%、%。文化行政法规30余件,仅占全部法规%;地方性文化法规240余件,仅占全部的%。

(二)xx省地方文化立法现状。

从我省来看,加强省级地方文化立法同样任重而道远。目前,我省文化方面有效地方立法仅有5件,其中省人大地方性法规2件:《x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xx年11月18日经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和《xx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xx年5月25日经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规章3件:《xx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20xx年8月6日经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xx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20xx年10月23日经省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经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和《xx省文化馆管理办法》(20xx年8月17日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十二五”时期我省没有出台一部地方性文化立法,目前,《xx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正在立法调研之中,争取于今年下半年完成立法。而且上面说的地方性文化法规240余件,还指的是大文化领域概念。实际从我们自身的文化领域来看,全国文化地方性法规xx0多件,我省约占总量%;全国文化地方政府规章50多个,我省约占6%。

文化立法的不足已经给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许多困难,从我省文化工作的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国家公民各自权利义务界定不明晰的特性,易导致人们对文化政策的曲解或误解。

一贯以来,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一个最大的特色是方针政策行政规章多而文化法律少。法律和方针政策虽然同属于上层建筑,联系尽管密切,但二者又有着本质区别。如果在工作中仅凭有关政策规章去处理一些本属于法律范畴的事物,从法理上讲,就容易出现重国家而轻个人和过分强调国家利益而忽视个人合理利益的弊端,这是与法治平等的基本原理和初衷相抵牾的。从工作实践来看,在文化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产生矛盾时,推进文化政策的落实就会遇到很大的障碍。用文化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和公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文化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如文化产业领域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国务院和省里出台的大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常常会因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而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行政规章对问题处理的滞后性,造成文化监管的困顿。

由于幅员辽阔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在现有行政规章中不尽人意的地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未能形成一个更加完备的科学体系,民主性、权威性、稳定性与文化法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其次,政出多门,地方越权和重复制订行政规章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致使中央与地方性规章缺乏内在的统一性;再次,立法权限不够清晰,执法程序不够健全,执法中常常出现相互矛盾和推诿扯皮的现象;第四,较多运用行政手段而弱化法律意识,以致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经验主义和地方保护的色彩较深。

近期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同时,《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令)又对文化市场法规的部分案由和执法主体作了修改,我省亟需配套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配套,如对文化市场执法中的行政强制权做出相应授权规定,解决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三)当前文化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现行法律法规颇感无奈。

文化市场快速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与之相配套的法律需求越来越多。一是文化规模扩张快。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文化市场的多元飞速发展,文化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空前提高,文化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二是新技术层出不穷。我国互连网产业实现了高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负面效应也已显端倪,网络文化领域的内容安全隐患严重,著作权的专有性、地域性在网络背景下也受到强烈挑战。三是文化新领域不断涌现。例如影视领域、娱乐领域、文化投资领域、信息服务领域、文艺评奖领域等,都急需出台相关法律来约束某些不规则行为和保护从业人士的合法权益。

如当前随着文化收藏不断升温,文物和艺术品横遭破坏和私自买卖现象十分严重。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文化现象时,因无相应配套之法律法规,常常因缺乏统一的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而倍感进退失据。

在呼吁国家层面加强文化立法的基础上,xx也应该在省级地方文化立法上先试先行,在促进文化健康发展上发挥更强作用,并为国家层面的立法进行有效探索。

(一)重点突破,分清轻重缓急推动地方文化立法。

处理好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参照中央立法和地方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的关系,以推进文化领域重点立法项目、填补立法空白为突破。从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看,较急迫的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等方面的立法,当前尤其要抓紧开展《xx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调研起草论证完善工作,力争20xx年出台。

(二)加强研究,紧盯前沿领域开展可行性调研。

积极组织人大、政协、宣传、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每年选定1至2个课题开展前沿立法调研,有效增加立法理论储备。从我省实际情况看,重点是推进网络文化管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保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方面立法的可行性调查研究,为进一步推进立法奠定基础。

(三)开拓渠道,立足长效完善文化立法工作体系。

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建立文化立法工作协调机制,集合人大、政协、宣传、文化、广电、经信、公安等各部门,以及法律界、学术界力量加快促进文化立法。同时,要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文化立法的途径。

地方调研报告【第八篇】

2020年9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从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深度,两个关键词突出了媒体融合在中央顶层设计层面的重要战略意义。当前,媒体融合发展已取得不小的成绩,中央多次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多个媒体融合发展规划与意见,为媒体融合发展绘就路线图。截至目前,已有近200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挂牌并运营,硬件建设和人员配置陆续到位。作为媒体融合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基层融媒体建设情况备受关注。在最新的政策指导下,地方融媒体中心将在如何实现政务服务、媒体服务、智慧城市等方面不断求新求变。

为更好地了解基层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于2020年下半年深入部分地方融媒体中心开展调研,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实际了解地方媒体融合推进情况。此次调研,地域上覆盖华北、西北、中部、华东等地区的8个单位;层级上,以县级融媒体中心为主,也有市级融媒体中心。在建设投入方面,各地不一,综合来看,大约在几百万到几千万之间。建设标准上,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实施,有的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根据调研分析,地方融媒体的建设基本以各级政府的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等为主导单位,部分广电机构同步开展相关改革。经过两年的筹划、运营,地方融媒体中心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惑与问题。本文基于本次受调单位的相关情况作研究分析,由于样本量有限,数据和观点或存在局限性,仅为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普遍进行全媒体布局,构建全媒体传播网络。

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融媒体中心普遍采取全媒体布局的形式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选择以“中央厨房”为中心架构的技术方案比例较高,形成“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传播”的融媒传播格局。在宣传载体上,以打通“报网端微屏”实现“多屏共振”为主要目标,多终端的传播矩阵增强融合传播效果,同时优化策采编发审工作流程,着力推进人事、绩效、宣传、采编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目前,地方省级推动云端共联共建,与县市融媒体开展内容与资源协同,例如,内蒙的草原云、河北的冀云、北京云等,县级融媒体融入省级云之后,在传播力度、宣传覆盖面上将更进一步。融媒产品的创作方式上,各融媒体中心紧跟短视频趋势,开通短视频平台账号,创作融媒作品。一些形成量级传播的融媒产品多为短视频、专题片,部分融媒体中心的官方账号达到百万粉丝,凸显融合运营成效。

整体上,各级政府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高度重视,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新型传播技术及设备,建立了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门户网站等融合传播矩阵;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了大屏幕、无人机、vr、ar设备等硬件设施,实现了县级媒体转型的跨越式发展。

(二)落实“移动优先”战略,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各单位在建设融媒体过程中,特别突出贯彻“移动优先”的战略要领,纷纷布局移动端建设。各地基本建成独立自主新闻客户端,专注地方新闻。同时在抖音、微信、头条号等移动载体上,开设官方账号,形成各具特色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如伊金霍洛旗的24个新媒体宣传平台、怀化鹤城区的12+域内外传播终端、中卫市“1端26媒”立体式传播架构、山东邹城的“1+4+n”(邹鲁融媒同一品牌、广电报网四个传统渠道、手机app与两微一抖等n个新媒体平台)等。

为激活发展活力,提升融媒传播效果,顺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各单位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完善建立相关的制度规范。例如武强县制定了《融媒体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伊金霍洛旗从考核激励、宣传管理、内容审核、直播流程等方面,制定了《融媒体中心宣传管理办法》《融媒体中心公共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应急预案》《融媒体中心采编直播流程》,完善出台《融媒体中心新闻稿件审核流程》《融媒体中心外宣奖励制度》等;富县制定细化了各类管理制度,如《采访部管理制度》《节目监审制度》等。融媒体中心深切感受到,通过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实践,有效整合机构和资源,降低人财物各方面的成本,同时增强新闻时效性,延伸服务,不断贴近“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要求与融合本质。

此外,不少单位因地制宜,结合中央要求及省级部署,上下一体做出地方特色。陕西富县落实省市要求,实现农村“三屏一声”全覆盖,打通向下传播“最后一公里”。

(三)融媒产品典型频出,央媒转载全国传播,持续释放融媒影响力。

融媒体中心建成以后,在融合传播、扩大舆论声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融媒体中心探索尝试制作形态各异的融媒作品,传达党的政策,传递百姓心声,切实履行“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不少作品被央媒转载,网络传播达到百万次以上,体现了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伊旗短视频《震撼!卫星视角看伊金霍洛旗36年变化》《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微视频——“小镇故事”》《伊金霍洛—春天在路上》等新媒体产品,深受群众喜爱,全网转载阅读均达万余次。武强县抖音号“融媒中心”粉丝量已达万,两会作品《保留地摊经济,给底层群众一点温暖》,一小时阅读量达到万。怀化鹤城区则建设“鹤城圈”“我要发布”等互动平台,组织开展直播带货、“随手拍”等活动,打通各社区、村及小区、院落、圈群信息渠道网络,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平台承载能力。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同步开拓内外宣,启动了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及其他媒体战略联盟合作机制,与全国70多家媒体单位签订了《媒体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传播方式上,多管齐下,实施多平台资源合作;在宣传导向上,着眼百姓,报道基层,广泛采用直播、政务互动、创意h5、航拍、短视频vlog、小剧场等形式,创作温度与深度兼备的融媒产品。

与此同时,各平台在政务互动、民生服务上持续挖掘与创新,开通互动平台、建立舆情回应机制,打通民生服务通道等等,不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最大化的发挥平台的政务服务等功能。

(四)抗疫宣传丰富多样,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

疫情期间,各地融媒体中心吹响“战疫”宣传号角,以形式多样的融合报道,与群众一同战斗在抗击疫情前线。第一时间介入上传下达,真正起到了百姓连心桥的作用。

武强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致敬武强“夜护侠”》《四名护士驰援湖北,为武强英雄点赞》被“央视新闻+”转发,点击量共计达到550万次;鹤城区融媒体中心打造了《母女共绘抗议图》等一批爆款作品;邹城融媒体中心成立了邹鲁主播防疫宣讲团,推出《邹鲁融媒好声音·战疫情》,制作的抖音短视频《“邹鲁主播说”中国,援助进行时!》点击量亿,《谢谢您!最美逆行者》点击量过亿,点赞750万,吸粉万,一度登上热搜榜第四位;富县融媒体中心制作的本土节日特色产品《富县年味浓》《声动鄜州之“团圆”》《黄土高原上的精灵》等深受群众喜爱。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在疫情期间,推出原创稿件万余篇(幅),传播覆盖过3亿,在全区媒体中首屈一指。华州融媒体在疫情期间采编的《中药预防抗“疫”》等8篇稿件登上央视新闻频道、新华社客户端。

延庆区融媒体中心通过疫情实战总结出三大“融聚”经验:一是成为融聚信息的策划审核执行中心;二是成为融聚服务的融媒体产品生产中心;三是成为融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中心。疫情期间的表现和探索,充分显示了融合成效,唱响了疫情防控最强音。

(五)采编经营分离,以公司营收反哺中心运行。

目前,营收“造血”能力和盈利模式是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关键,如何提升经营能力,促进融媒体中心的长效发展是各单位着重考虑的问题。在两办发布的《意见》中,也明确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主流媒体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创新媒体投融资政策,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在受调单位中,近半数采取“事业+企业”或“中心+公司”的运营模式,“制播分离”的工作机制。依托传媒公司及企业化的运营,提升人才激励与资源调配的灵活度,增强营收能力,通过公司化运作反哺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同时能够弥补人员紧张、培训不足等问题,形成了公司与中心良性互补、共同壮大的良好局面。不过,也有单位提到,目前还存在人员编制不同、考评机制无政策依据达不到人员要求等问题。

此外,邹城融媒体中心探索的“传媒+旅游”新模式别具一格,加入山东省广电旅游联盟,相继推出了港澳游、西北游等多条热门旅游线路,吸引众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值得注意的是,延庆融媒体中心是唯一一家在绩效评估与版权保护方面先行先试的融媒体中心。通过“北京云”接入“人民版权”数据保护平台,在内容版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实现收益能力、生产能力、融合能力的三提高。

综合来看,目前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困境就是人才问题,几乎所有单位均提到了人才匮乏、流失严重等问题。此外,中心的运营能力、经营能力、技术力量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也是融媒体中心目前的主要关切点。

(一)人才问题:全媒体人才匮乏,激励机制不完善。

根据反馈内容分析来看,人才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既专又能、一体多用”的新型全媒体复合型人才匮乏。例如有单位提到,在融合发展中面临新闻采编、技术保障和经营管理等人才紧缺的问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全媒体记者、高端技术人才和产业营销人才出现缺口,导致在部分情况下出现有平台无人才管理、有项目无人才支持的窘境。还有单位提到,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人才流失严重,及时需要补充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人员意识跟不上。例如,干部综合素质总体还不高,眼界还不够开阔;有单位提到,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还不够解放,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没有牢牢树立融合发展新理念,不能较好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形势,对新媒体还缺乏足够认识,特别是在理念和思维的转变上,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主动学习新媒体、主动使用新媒体、主动拥抱新媒体的意识还不够,在工作中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由“相加”到“相融”还有差距。

三是薪酬体系建设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不充分。大部分调研单都提及了这个问题,包括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不足;政策不允许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导致吸引不到高素质专业的融媒体人才;部分中心下设传媒公司企业化运营,但人员以聘用为主,工资待遇偏低且稳定性不高,留不住成熟的融媒体人才;由于机制突破难度大,未完全打破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业务未完全融合,还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等。

四是人才培养和引进比较困难,人才流失严重。从调研信息来看,薪酬待遇、地理位置、生活环境等成为人才引进的主要限制因素。比如经济欠发达或贫困县,因经济薄弱薪酬待遇低,高端人才不愿来,自己培养的人才也很难留住,流失严重。

(二)体制机制问题:改革创新不充分。

体制机制改革是关乎媒体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调研来看,各地在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尝试,不过整体上,体制机制问题依然是大多数融媒体中心的主要问题,包括薪酬绩效机制、人员管理机制、内容流程机制等。梳理受调单位意见,改革推进不充分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绩效和薪酬制度还未真正打破体制界限,例如下设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同岗同酬和旗财政供养人员考核绩效发放等无政策和制度依据。二、所制订的有关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美、存在较多的疏漏,需要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三、绩效薪酬得不到认可。例如,为强化激励实施的绩效工资、稿酬外宣奖励、编审等业务津贴不被审核部门认可,绩效工资改革、业务职称不被人社部门认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无法实现,期待出台相应文件予以明确。四、从业资质亟待加速推进。有中心提到,因市辖区原无广电职能没电视台,其融媒体中心属新成立尚不具备新闻机构资质,相关资质和工作人员从业资质亟待申办,期待上级宣传部强力推动。

(三)内容制作:缺乏运营经验及深度精品作品。

由于地方融媒体中心大多建成于近两年,总体上缺乏内容制作经验,缺少精品融媒产品的输出。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呈现出以下问题:

一、缺乏移动优先理念、缺少新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缺乏新媒体运营思维,专业技能有待提高;深度精品的融媒产品较少。

二、从内容分发来看,虽然开辟的平台渠道十分全面,但运营能力有限,部分平台沦为“僵尸号”;大部分新闻内容还停留在简单搬运报纸电视内容,未能真正落实“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三、传播效果有限,内容吸引力弱,产品到达率低。有的中心媒体分发平台过剩,入驻平台自主程度低;有的是媒体宣传渠道较为单一;自有平台影响力低,传播力有限,好的产品无法得到好的传播力;凝聚媒体合力上距离中央和省市要求还有差距。

(四)技术问题:技术力量亟待加强。

技术驱动是推动媒体融合创新的关键因素,尽管目前来看,融媒体中心的基础平台基本搭建完成,但是整体上无自主技术研发力量、后续维护等仍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技术支撑亟需加强,因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原因,现在的技术平台尚不能贯穿所有平台和环节,不能完全满足媒体融合发展需求,建立真正意义的全媒体融合中央厨房还是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两个省级平台数据共融、本地智慧党务政务和智慧城市及各单位各部门数据难以打通。

三是技术力量不足。融媒体指挥调度平台建成后,在日常维护、平台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还存在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技术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部分新闻采编人员对新设备和新系统掌握不全面、使用不熟练,对新的“策采编审发评”流程还不太适应,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造血能力:多元化经营能力不足。

尽管部分单位尝试企业化运作、开展多种经营等方式增收反哺,但“造血”能力弱依然是当前县级融媒体中心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综合调研对象反馈,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当前经营存在体制瓶颈,期待出台相应文件予以明确或有所突破。例如,单位是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性质,新成立公司或二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规划难以实现,主要原因包括:纪检部门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兴办企业规定;事业单位改革取缔经营性事业单位;国资部门近年来停办国资公司业务等。

二、还有单位提到,新闻采编专业设备具有投入成本高、损耗大、更新快等特点,县级媒体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三、受体制机制影响,市融媒体中心下属企业在具体运营中受到政策限制,产业发展遇到瓶颈,“造血”功能有待加强,不能做到事业、产业双轮驱动。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活动细节考虑不够、服务客户意识不足等问题。

(六)资金问题:财政投入少与资金缺口大。

部分单位存在资金缺口,从调研单位提出的问题来看,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投入与支持乏力,如果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保工资保运转就已很吃力,在融媒体建设的投入自然无法跟上,期待上级加大资金、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是存在资金缺口,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建成后,除一次性投入外,每年还需要几十万元的运行维护费用。同时广播电视行业存在设备投入成本高、损耗大、更新快等特点,县级媒体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基层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是当前至关重要的时代课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转变思路,勇于探索,体现出创新思维和改革活力,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来看,基层融媒体中心逐步发挥出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会信息枢纽三大功能,在全媒体传播体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目前,融媒体中心发展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将开启从向的升级,推动媒体融合及融媒体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升级打造地方融媒体版,需要在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拓展技术应用、打通数据与资源共享、培育经营模式与全域传播等方面持续发力。各地融媒体中心需要在政策引领下,不断思考创新,深化改革。

一、从内容突破、人才突破、效益突破上下功夫。

“媒介即讯息”,面对多元载体,县级融媒体中心需要借助短视频、移动直播、微动画等各种新媒体方式,转变内容生产思路,不断推出原创融媒产品。在人员组织方面,着力推动培训、评估、应用为一体的人员能力提升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全媒体人才培训,推动人员从意识、观念、思维、行动、能力等多方面的转型。在机制人才的基础上,要紧抓市场机制,扩展和延伸融媒体的概念范围,转变盈利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在新闻+服务+商务+政务上有所突破。

二、拓展资源合作,“借船出海”聚合优势推动协同发展。

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地方融媒体中心是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内部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借助主流媒体、中央及省市级融合平台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协同发展,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此外,既要提升信息覆盖面,又要提升媒体影响力,特别是在内外部资源整合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特色。将融媒体中心作为平台,拓展内外部、横向纵向的资源合作,建立信息联盟,开展治理数据的共享与合作等,通过资源互用、共用,从而不断提升融合效果。

三、找准用户需求,开展社区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融媒体面向的是最基层的群众,“打通治理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在找准用户和群众的需求上下功夫。融媒体中心要不断拓展功能和视野,要将“融媒体中心”的定位提高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既要强化媒体和信息传播能力,也要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与民生服务。下沉到一线的地方融媒体中心,要树立起成为基层治理的核心抓手这一观念,以融媒体中心为平台,以媒体融合为目标,通过服务实现基层管理和治理,在推动社区融合、地域融合的过程中,进行业务扩容,增强“造血”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执政能力。人民在线作为党报党网的子公司,常年致力于大数据业务和融媒体研究,于2019年提出的“1+5+n”融媒方案,以媒体版权管理为抓手,提升内容影响力和经营能力,助力四全媒体建设,进一步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

四、优化管理水平,打造地方特色品牌。

媒体融合是一项从上到下的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者从战略、管理、机制体制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谋划,管理水平也决定着融媒体建设的程度和媒体融合的效果。融媒体中心,要从采编、宣传、报道、内容制作、绩效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和优化管理能力,提升融合质量与融合效率。各地要坚持地方特色,放眼全国的同时,更要立足地方,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快、亮”等特点,打造内容精品、文化精品,打响市场品牌,扩大影响力。

地方调研报告【第九篇】

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基础。这是1篇关于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

调研报告。

供您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xx镇人大组织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镇xxx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总结成绩、寻找问题、研究探讨镇社会事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镇党委、政府乃至县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是落实镇人大年初。

工作计划。

安排的一项重要的调研任务,以丰富基层人大活动的内容,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

开展这次调研首先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为调研活动提供了支持。乡党委书记在听取调研安排时作出批示:“开展这项调研活动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党委会也作出了安排、建议。其次是形式多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以人大主席团发文通知,明确了调研内容和安排。于x月xx日召开了由xx名不同岗位的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代表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畅谈和肯定了xx镇xxxx年工作的重要成果,指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xxxx年政府工作的建设性建议,乡人大会同相关部门整理梳理、撰写调研报告。最后是各村、相关部门以及全体代表们高度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调研任务,整个调研过程体现了深入、细致、全面、真实。

1、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围绕道路建设、水利整治,基础产业各个方面,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利用“一事一议”,引导群众筹劳集资,建成人饮水利设施(xx)处,安装管道(xxxx)米,有效改善全镇农民的饮水条件;实施公路建设项目两个,整治村道路x条(xx)公里。规划新修村道公路x条(xx)公里,新修和改扩建村级活动室x个,全面改善了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全镇已经实现村村通,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一致认为还有不尽如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需要县及县以上部门统筹考虑,有的属镇村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有的需要部门相互配合改善工作,才能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群众更加满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我镇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免征农业税后,我镇农村的基础财力巨减,财政“缺口”大,加之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很大。县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镇、村组织机构运转所需财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我镇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xxxx年,自大多数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生病问题相对来说有了保障。但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村干部、党员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因此村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一是先备后察的多,明察暗访的少。被视察单位根椐代表视察组织单位视察前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汇报材料,准备现场,代表视察时只能是被视察单位汇报什么就听什么;按照准备的“样板”、路线叫看什么就看什么。代表明察无路,暗访无门,掌握不了真实情况。

二是上面定题的多,群众点题的少。代表视察的选题基本上都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党委的中心任务来确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所关注、政府所关心、代表曾提出的问题选题视察的少。

三是集中视察的多,分散视察的少。因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有声势、便宣传、易掌控,所以代表自己持证分散视察意识就差,就不会主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都以安排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很少安排、要求和鼓励代表自己持证分散视察。

四是领导陪同的多,接触群众的少。因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往往都由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同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出于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尊重和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支持,全程陪同视察,所以代表无法接触群众开展视察。

五是走马观花的多,深入实际的少。往往由于集中视察日程安排较满、时间安排较短、参加代表较多,组织人员包揽的多,视察中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的少。代表们大多只能座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即使下了车,也只能是先听汇报,后看现场,没有时间、没有办法深入实际了解实际情况。

六是泛泛而谈的多,提出建议的少。代表们在参加视察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只是一个初浅的感性认识,视察一结束,代表们忙着各奔东西,无暇顾及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泛泛而谈,只有原则性建议,无实质性建议,有的甚至无建议可提。

七是考虑形式的多,注重实效的少。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过于讲究排场,过于考虑形式,车多人多,看似有声有色,氛围浓厚。但很少有代表在视察中边视边察,察找存在的问题,视察一阵风,视后无影踪。

八是有始无终的多,建议落实的少。有些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结束后,无视察报告,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即使有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些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办理、督办程序过程重视不够,甚至敷衍了事,不了了之。

第一,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视察的概念、类型及形式。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视察的概念,应包括两个含义:

一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职权;。

二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对本级和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这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几种主要类型:

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进行的代表集中视察;。

二是对一个时期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重点目标、重要项目的视察;三是针对某个行业的突出问题或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专项视察;四是由各代表团(组)组织的对区域工作进行的视察;五是部分代表联合或代表个人持证进行的视察;六是组织代表进行的知情知政视察。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应根据视察的目的、内容和要求,选择不同的形式。

一是集中视察。即由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乡镇人大统一组织本级人大代表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视察。这一视察形式一般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采用,所视察的内容比较全面、广泛;这种视察有助于代表直接了解选举单位和选民的意见、要求,为参加人代会审议大会的议题,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代表行使各项职权作准备。

二是专题视察。即代表就某一方面的情况或特定的问题进行视察。这种视察,内容专一,针对性强,便于摸准弄清情况,是开展调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一种有效方法。这种视察形式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采取较多,以便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依据。

三是持证视察。即代表持本人代表证或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办发的视察证可在选区内就地进行视察。可以代表个人单独进行视察,也可以几个代表约定一起进行视察。视察的单位、内容、时间,由代表自行确定。代表可以事先将视察的意愿、要求告诉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由其联系安排,也可以不打招呼,持证进行临场视察。这种视察方式具有小型、灵活、便利等特点,有利于随时了解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第二,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和作用。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是地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选民、倾听选民意见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为了开好人代会所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在本地区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三是及时将广大人民群众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经过进一步分析、归纳、整理成建议,转给“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能够有效地发挥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正能量。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决定了视察活动必须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这是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在组织代表视察工作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到精心组织,周到服务,按照深入实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视察计划,突出视察重点,认真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

第三,必须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视察内容和重点。要提高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就必须选择好视察内容,要结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和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视察重点,把“三个服务”作为视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抓好会前准备视察,为开好人代会服务。主要应围绕本选区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等开展视察。为撰写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

二是抓住重点问题视察,为促进地方发展服务。这主要是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视察专题,围绕重大改革举措以及关系地方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视察内容,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运用地方人大工作的特点和法定特权,为本地区的改革和发展出谋献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围绕热点问题视察,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这主要是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确定视察专题内容,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改革、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工作进行视察。通过视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实现党的xx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使本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四,必须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科学确定视察计划。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质量和实效的重要保证。

一要注重视察内容的选择。每年年初要科学确定视察计划,提前做好视察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计划安排上,要长短结合。如在制定年度视察计划时,对本地区改革、发展中的某些重要工作,计划中作为长年安排,但各个阶段在内容上又有所侧重,做到长计划、短安排,长短结合,这样有利于视察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在单位的选择上,要好、中、差相结合。克服视察中存在的参观式、考察式。听到好的、看到好的就赞满口,看到差的就绕道走。不能光看好的或比较好的单位,而不看一般化的和差的单位,好、中、差单位都要看,方方面面群众意见都要听,这样有利于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避免看问题的片面性。

二要科学组织代表视察。每次视察,都要根据视察的内容来确定代表视察组的构成。同时,还要征求代表个人的意愿参加哪个视察组的视察,也就是尽可能地把那些熟悉视察内容,专业对口的代表编在同一个视察小组,以利于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并提出有分量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组织形式上,要大组和小组相结合。如每年为开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工作,既要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和闭会期间的乡镇人大集中统一的视察,又要由各代表团、代表组织一些小规模的视察,这样既有利于广泛地听取、收集、研究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能。在视察方式上,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的方式,适宜规模较大的视察,它可以造成较大的声势,对面上的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促进作用。暗访的方式,适宜组织较少的代表视察,便于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有利于促进一些具体问题情况的掌握。明察与暗访各有长处,只要相互有机结合,就能取得较好互补效果。三要搞好视察前的学习和培训。代表视察前,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与视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材料及视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视察的目的、内容、时间及方法,让代表提前介入前期工作,以便于在视察时能够及时进入角色。

第五,必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建议跟踪督办落实工作。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问题的解决,促进工作的开展。因此,每次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结束后,代表要站在全局高度,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形成自己的看法,并充分体现在视察报告上,体现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审议发言中。各级负责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组织者及有关办事机构要认真抓好视察中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工作。对那些需要解决且在现实条件下,经过本级“一府两院”或部门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总之,只要地方人大代表在视察中敢于碰硬,善于叫真,地方人大各专委或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人员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做好代表在视察中建议的跟踪督办落实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就一定会得到解决,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繁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会更加深入人心。

地方调研报告【第十篇】

狂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径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xx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径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径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xx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径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径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径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径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xx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xx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xx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径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凯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xx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径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库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径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径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揩省径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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