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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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制度【第一篇】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工会管理办法【第二篇】
一、宗旨与目的
传播爱心,弘扬美德,在客服中心形成互助的良好团队氛围;培养客服人感恩的精神情操及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扶危济困,切实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任职xxxx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且已成为工会会员的`公司员工,或由客服中心工会代管的所有工会会员。
三、基金来源
1、工会经费:省中心工会下拨的用于困难帮扶的专项工会经费,
2、员工捐款:针对特殊时期、事项,由工会牵头组织的员工自助捐款。
四、基金管理
1、本基金统一由省客服中心工会设专人、专户管理;设置“爱心”基金科目及各中心工会分会明细科目,对基金的具体来源、金额、支出、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2、每年工会经费拨备的基金额度根据当年客服中心工委会及工会主席审批确定的人均标准及客服中心人员编制数计算得出,并按人数分配到各中心工会分会的专户上;
3、 “爱心”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提取任何劳务费用或挪作他用;各中心年度结存额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累计使用。
4、“爱心”基金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客服中心工会根据使用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重新调整。
5、“爱心”基金的使用实行透明化管理,省客服中心工会定期通过发文形式对基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公布。
6、如遇特殊情况:基金不足等,可由各中心工会分会提出申请追加基金额度。
五、启用或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启用或者申请“爱心”基金:
1、面对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影响较大、灾情较严重的地震、旱灾、洪灾、火灾、雪灾、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交通、矿难等重大事故,客服中心工会视中心员工受影响程度启用;
2、因员工本人严重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如恶性肿瘤、血液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中心内其他员工代为提出申请;
3、员工本人因特大交通事故致残,暂时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中心内其他员工代为提出申请;
4、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及意外致员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生活水平窘困,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中心内其他员工代为提出申请;
六、基金启用或申请标准
1、重大灾难及事故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发放标准不设上限,由省客服中心工会结合灾情及基金结余情况进行使用;
2、因员工本人严重疾病造成的经济困难,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全年不超过xx元;
3、 特大交通事故致残,暂时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员工工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全年不超过xx元;
4、 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及意外致家庭成员生活水平窘困,员工每年申请不超过2次,全年不超过xx元。
七、启用或申请程序
(一)、省客服中心工会启用“爱心”基金,需由客服中心工会主席审批通过方可实施;
(二)、员工申请“爱心”基金,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疾病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工会小组组长审核;
2、工会小组长审核通过,签上意见后上报区域中心工会分会初审;
3、工会分会初审后,召开区域中心“爱心”基金员工审核小组会议对申请人综合情况(困难情况、材料情况、申请额度等)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工会分会主席审批;
4、区域中心工会分会主席审核通过后上报客服中心工委会审批;经客服中心工委会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批准发放。
5、基金专管人下发“爱心”基金并进行账务登记。
(三)、区域中心“爱心”基金员工审核小组职责及运作模式
1、成员组成:由本中心工会分会副主席、工会干事及每个专业室推荐的一名员工组成。各室推荐的同一名员工不能连续参加两次审核工作。
2、日常运作:在区域中心工会分会收到员工“爱心”基金申请后,临时组织成立员工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只需完成当次申请的审核工作并签名确认。如日后需调查了解,成员也应积极配合完成。
3、主要职责:对员工的日常实际情况(含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反馈;对员工困难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对基金申请额度进行审核;对参与审核所掌握的员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八、“爱心”基金追加申请程序
1、由各中心工会分会提出申请(以公文形式);
2、经客服中心工委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提请工会主席审批通过后,方可追加。
九、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本办法由xxxx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委会解释。
工会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工会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上门慰问(家在洋浦),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公司赠送蛋糕券100元。
二、退休员工慰问
1.凡退休员工均能发放公司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员工,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公司发放每位退休员工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员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