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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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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攀组通〔2019〕107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核范围、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2015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局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覆盖”的范围为未进行专项审核的所有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本次专项审核的主要内容涵盖所有档案材料以及干部职工全部信息,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着重对档案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问题进行研判。

(三)审核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实施,县级领导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我局在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派李小娟、王莉同志具体负责审核。由我局权限管理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由局人事科教科牵头,各直属事业单位派2-3名业务熟练的同志具体负责审核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派员进行审核,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调整时间。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1.专项审核时间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我局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2015年以来已经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2015年专项审核范围以外的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审核“全覆盖”。

2.材料补充完善时间

专审后15天内完成县干材料的补充完善,30天内完成科级及以下人员材料的补充完善。

(二)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负责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职工、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参加专项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动员部署(6月28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已部署)。

3.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要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在专项审核中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的,或者已经查清但尚未处理的,或者错审漏审的,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继续调查、抓紧核实、尽快处理,30天内彻底解决。

对干部人事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的,当事人及相关知情人要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底线,本着对组织、对历史、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于7月底前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凡在限期内主动报告问题,并作出深刻检查的,可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法规从轻、减轻或免予组织处理。凡知情不报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职工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仅是组织对干部个人信息的权威认定,更是对干部党性、品行和作风的综合考量,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证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加强工作统筹,通过会议传达方式,迅速将此次专审工作要求传达至每名干部职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审核工作将接受市委组织部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同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监督检查范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配合、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专项审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干部档案中有涂改造假等问题未主动向组织报告的或在专审工作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深挖严查、顶格处理,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局范围通报。

人事档案查询网 《干部人事管理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全市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改工作,迎接今年10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全县副科级以下(除教育系统以外)在编在册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收集材料的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分享的“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3篇”,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9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9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

(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七)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八)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九)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一)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二)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十三)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有相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组织意见和组织印章,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审查核实登记表》。

(十四)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十五)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五、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一)2013年3月14日—22日,成立工作专班,起草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单位进行档案审核工作的具体时间。

(二)2013年3月23日—2013年5月10日。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所需归档的材料。

(三)2013年5月11日至2013年5月30日。档案室审核整理档案并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四)2013年6月。局档案室准备迎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审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本局所管理在职人员近4000份档案的审查工作,要成立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整理、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信息准确。

(二)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通过这次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对干部档案要逐页逐项地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坚持原则,强化责任。这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信息的认定,关系到我们干部的发展成长和政治前途。为此在审核时,专班各成员,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配合,完成档案审核和材料收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案3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1年时间分3批对全省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据了解,此次将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通过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及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完整规范。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整个审核过程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和总结报告9个阶段。

为配合此次全省范围内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省档案局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局部署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杜文彬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将此项工作放在党建工作大局中,作为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二要认真学习,熟悉政策,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专项审核工作;另一方面要抓好关键环节,也就是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环节,对于档案造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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