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彩5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彩5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天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囫囵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举行检查,如发觉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顺手关闭,节省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觉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准时修理、更换或排解,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准时申购准时更换、修理,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准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凹凸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举行准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平安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平安。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的'确的平安防范措施。
八、全部修理电工与值班电工巡查都必需记录,对所更换灯具、电器具等,也必需有明确记录,每月举行统计。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
在工程施工过程,设备的功能、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系统的功能及工程整体的质量,并且对于整体工程的'施工进度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方在强电系统设备的管理过程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强电设备的设计、采用的产品应结合工程整体的特点、功能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选定,不能一味追求先进性。
(2)设备的定货时应充分考虑其供货时间,特别是进口产品,可能供货周期较长。防止因供货不及时而耽误施工的进度。
(3)设备定货时应由设计单位与供货单位进行具体的交底,并出具书面的技术及质量交底单。
(4)设备进场时应随货提供所有的资料文件,并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设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出现后补资料现象。
(5)设备进场后必须在专门的库房内存放,不得随意摆放。
(6)设备的安装必须在具备条件后才可进行,不得提前安装。
(7)设备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防止烧毁。
(8)设备安装调试完后应及时交给总包单位,由总包成保人员看护。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3·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7·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