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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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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建设实施方案篇1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轻重缓急及治疗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疾病种类及病情变化情况进行诊疗和转诊。为加快推进我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46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5号)和益阳市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新秩序,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健康运行。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符合县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超出服务能力的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超出功能定位和超过服务能力的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逐步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目录,将服务功能定位具体化,为患者分级诊疗提供科学、合理、有序分流的依据。

2.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医疗共同体、对口支援、医师多机构备案等方式,鼓励县级医疗机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多机构备案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传统优势。通过上述措施,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

3.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4.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图诊断、业务培训等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二)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1.推行基层首诊。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2.规范双向转诊。县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各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明确诊治范围,制定完善双向转诊标准、转诊程序,逐步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3.实行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发挥县级医院在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方面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诊疗服务中的作用。

4.促进上下联动。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建立医疗联合体和医疗共同体、对口支援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2.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确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县级或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未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转诊到县内县级医院就诊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经县分级诊疗转诊专家组转诊审批到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个百分点(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职工医保参保对象确因病情需要转县外就医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有病种费用的按病种费用报销;无病种费用的,省内市外就诊转院的先自付15%,转省外的先自付25%,然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在定点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省内住院治疗的先自付25%,省外住院治疗的先自付35%,然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3.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县级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拓展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来源渠道。

4.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管。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将机构功能定位实现情况、转诊标准和出入院管理落实情况、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将基层首诊率、平均住院日、转诊率、县域就诊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负责人任职的重要依据。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机制,指导各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化县推进分级诊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卫健局、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和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卫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指导专业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县发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医疗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县医保部门负责完善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分级诊疗定价措施,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提高科学就医能力,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团队建设100个方案 团队建设与管理

安化建设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20〕6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148号)、《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益阳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在县城范围内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要与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绿色社区的创建对象为县城社区,涵盖县城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创建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到2021年底,县城30%以上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县城60%以上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2019〕105号)精神,统筹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东坪镇、 县城南区牵头,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探索建立布局合理的城市管理服务点,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小区,并建立与其他服务队伍的良好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配合。

4.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住保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配合。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

1.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结合城市更新,积极改造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餐饮业管理等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提高绿色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保中心牵头,东坪镇、县城南区、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县供电公司、县市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

2.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通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县城投公司、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3.城市社区内的新建建筑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建科〔2018〕218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到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

1.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布置(入地敷设)。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投公司等部门配合。

2.合理配建停车泊位及充电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规范停车秩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湘消〔2020〕46号)文件精神,畅通消防通道,确保无占压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投公司、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3.推动公共空间开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残联、县城投公司、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等部门配合。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噪声,提升社区宜居水平。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建设智能化安防系统,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并与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建设智能化安防系统、车辆进出小区数据、人员进出小区数据应按国家数据共享技术标准,向公安机关提供接口,通过过滤有害数据后,推送到公安视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例:将小区视频监控与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对接,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将小区进出车辆信息与公安大数据对接)。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2.提升物业管理覆盖面,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服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

1.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配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

责任单位: 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牵头,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2.对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从业者等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3.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指导社区编制和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牵头,县民政局等单位配合。

4.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

三、实施步骤

(一)计划与实施

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协调,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开展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对列入创建计划任务的,要围绕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社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建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79号)要求建立项目库,按计划组织建设,确保各年度绿色社区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对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社区,要建设成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县城至少建设1个示范基地。

(二)创建与自评

列入绿色社区创建计划任务的社区要对照《湖南省绿色社区创建评价细则》(附件2)开展创建和自评。自评达标的,当地政府向县住建局申请核查。创建过程中,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

(三)核查与认定

县住建局依据提交的申请,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湖南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及评价细则》进行核查,对达标的社区进行认定,将认定结果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的社区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总结与评估

2021年起,每年11月1日前,县住建局将年度总结评估报告、达标社区名单、累计达标率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并将认定结果及时上报省住建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保中心、县经开区、东坪镇、县城南区等单位参与,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住建局),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县住建局要协调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做好工作汇报,把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二)统筹政策支持

对已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并已搭建“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议事沟通平台的社区,优先列入绿色社区创建名单,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所辖范围内的小区列入城镇老旧小区和“三微”改造(中心城区)计划。优先将创建社区的建设项目列入省市城建项目库,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相关规定的,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要整合项目资源,将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绿色社区创建。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三)强化技术支撑

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四)开展宣传和激励

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制定表彰激励制度,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激励。

安化建设实施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常态化开展实战救援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个应急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安化街道基层“五个一”应急管理中心。由文玉杰同志担任中心主任,张少锋、李堂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督查考核; 街道“五个一”应急体系建设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街道相关中心、办(站、所),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中心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管理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建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特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事故时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设立一个应急指挥平台。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平台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市、县、乡、村互联互通,接报事故灾害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交接班、备勤、视频点名等制度;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做到突发事件信息应报尽报,明确街道综治中心舒进伟同志作为应急专干,各村(社区)网格员作为信息员,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功能,遇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责任领导:张少锋)

(四)建立一个应急物资储备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个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针对洪水、暴雪凝冻、干旱、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储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用品,水泵、铁锹、担架、灭火器等救援工具,应急广播、喇叭、对讲机等通信设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工具,棉衣被,折叠床,帐篷等基本生活用品,确保应急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责任领导:李堂)

(五)构建一套应急网格化系统。依托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管理机制,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设立安全网格,按照“一格一长多员”的要求,由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任安全网格长,联户长任网格员;重点掌控村(居)民组人口数量、企业及“九小场所”情况、自然灾害风险、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和安全宣传,同步录入“三张清单”和“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快“贵州省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APP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确保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整治、风险早防控、预警早发布、应急早开展。(责任领导:李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急的原则,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职责,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措施保障。结合实际统筹整合街道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森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力量,健全完善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实现应急管理全覆盖。

(三)落实源头管控。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超前准备、及时响应,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坚持精准预警、精准防控、精准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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