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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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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是组织内部沟通的重要机制,旨在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意识。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请示报告制度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请示报告制度 篇1:

南平市政府:

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推进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察通知》文件要求和省政府派驻我市城市规划督察员建议,经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我市拟于明年起实施向县(市)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为了保障规划督察员下派制度顺利执行,现参考其他设区市规划督察员派驻标准申请规划督察员派驻经费,专职规划督察员每人合计7900元/月,其中派驻员工资4000元/月,按县(市)出差补助计派驻津贴每天60元,住宿费330元/天。按要求督察员每月驻县(市)不少于10天。我市拟派出3名专职规划督察员,近期派驻1个,在职人员8名配合,其他两名在遴选中。累计需经费万元,现申请将此经费纳入xx年财政预算。

妥否,请批示!

请示报告制度 篇2:

一、目的

依照公司发展及长远策略规划,同时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要内容

1、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制。即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对本部门的工作有决定权;

3、公司各部门成员在工作当中应以大局为重,听从领导,服从公司安排,不得各自为政、擅自开展工作;

4、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没有与部门负责人商量或征求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不得越级向总经理请示工作;

5、对于偶发事件或者重大问题,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方可向总经理汇报;

6、部门负责人如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拿不定注意或者其他重大问题,需向总经理请示时,应向总经理提出三个可行性方案。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定夺;

7、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8、凡因开展工作不请示、汇报,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9、请示、汇报应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有关请示报告制度 篇3:

分公司党委:

机关科室一支部拟定于2021年3月9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会议主题

请示报告制度15篇

二、时间、地点安排

1.会议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分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机关科室一支部全体党员;

2.桂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机关科室一支部党支部书记xxx主持,具体会议议程如下:

1.党支部书记xxx简要介绍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

2.党支部书记xxx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3.党支部书记xxx通报本年度意见建议征集情况;

4.党支党支部书记xxx代表党支部做对照检查汇报;

5.党支部书记xxx对照检查发言,其他支委、党员对其提出批评;

6.党支部委员、党员逐一做批评与自我批评;

7.分公司副总经理xxx同志做点评;

8.党支部书记xxx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小结。

妥否,请批示。

请示报告制度 篇4: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护理部、有关部门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1) 收治甲类传染病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上报的传染病,发生群伤如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调动护理人员抢救病人时。

2) 收治有xx迹象及涉及法律、政治问题的病人。

3) 发生医疗纠纷、护理意外事件、严重的护理差错、输液输血反应、院内发生压疮、暴发院内感染以及其他潜在的严重影响病人安全的问题。

4) 贵重器材或毒、麻、精 神 药品损坏、丢失,以及发现成批药品、医疗用品质量问题等。

5) 请购较贵重的护理仪器、用具及侵人性的护理用品;首次开展护理新技术和创新护理用具首次在临床应用;增补、修改护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6) 护士因公出差,院外进修、学习等,科室接受非常规来院进修、参观的'护理人员等。

7) 护士发生职业暴露或其他护理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2.护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 护理业务技术资料档案内容

1) 护理技术资料:包括本院制订的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每年制订的科研计划,发表的护理学术论文,国内外护理科技动态,编目存档。全国、省、市有关护理学术论文资料,各种学习班及业务学习情况,专题讲座等。

2) 护理业务工作档案:包括年度护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上级有关护理文件,申报上级有关呈批件存底;年度、季度护理工作检查评比总结;院内外有关护理工作制度;各种会议纪要、记录;护理人员的执业注册、进修、培训、出勤情况,以及奖、惩、缺陷事故等资料,均应登记存档。

3) 各级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学历、经历、业务培训、业务技术考核情况,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奖、惩及晋升材料等。

(2) 护理业务技术档案管理

1) 护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登记和保管工作。应保证材料的完整、清晰。

2) 建立保管制度,平时分卷、分档存放,年终进行分类、分册装订,长期保管。

3) 每位科护长配备电脑一台,建立档案与护理部联网。

请示报告制度 篇5:

一、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逐级请示、报告,不得超越自己的权限自行其事。

三、坚持谁交办、谁分管向谁请示、报告的原则,避免多头请示、报告。分管组长不能决定的。重要事情,由分管组长向指挥请示、报告,严禁越级请示、报告。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当断善断,注意防止和克服工作中推诿扯皮、回避和矛盾上交等现象。

四、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做到简明扼要、准确无误。

五、本制度由综合协调组负责解释。

请示报告制度 篇6:

一、学校各部门和个人的报告、请示,原则上应逐级呈报,不要越级呈报。呈报至校长室转呈上级部门的报告、请示,校长室应及时将报告、请示的批示或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或个人。

二、学校开学、放假、停课、集体调课,须按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或停课、集体调课,必须先请示有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小学校长必须严格遵守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如因公(私)确需离岗,必须先请示,再把离岗期间工作安排到人,明确职责后方可离校。教师请假三天以上的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批准离校。

四、学校的重大决策,如教师调配、校舍修建、教师过错处理等必须先召开教师会研究,并书面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五、学校发生的重大事情或安全事故,必需在6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的指示妥善处理,并把处理决定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六、学校的收费要公示、公开。收费标准要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性调整,也必须请示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收取。

请示报告制度 篇7: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按照《准则》的基本规定,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党委要在上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三)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五)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六)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七)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凭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七)本

第五条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纪检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六条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四)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请示报告的责任班子成员和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并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请示报告制度 篇8:

1、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凡到我科就诊的患儿,首诊的医师对患儿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承担责任的制度。患儿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儿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患儿,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儿,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儿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中午及晚间非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值班时,由值班人员先行会诊,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儿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医疗组长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及报科主任同意后,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特殊情况下需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好),责任医生应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风险告知、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请示报告制度 篇9:

一、目的

依照公司发展及长远策略规划,同时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要内容

1、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制。即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对本部门的`工作有决定权;

3、公司各部门成员在工作当中应以大局为重,听从领导,服从公司安排,不得各自为政、擅自开展工作;

4、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没有与部门负责人商量或征求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不得越级向总经理请示工作;

5、对于偶发事件或者重大问题,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方可向总经理汇报;

6、部门负责人如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拿不定注意或者其他重大问题,需向总经理请示时,应向总经理提出三个可行性方案。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定夺;

7、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8、凡因开展工作不请示、汇报,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9、请示、汇报应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请示报告制度 篇10: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工作应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五、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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