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8篇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防火、防疫、设备维护、员工培训等方面,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卫生,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8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养殖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总则
为了保障养殖场的安全生产,提高养殖效益,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养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养殖场负责人对本养殖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3. 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养殖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1. 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定期对养殖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
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养殖场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应急救援制度
1. 制定养殖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 养殖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理。
2.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奖惩制度
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所有。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场管理,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利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情遵守执行。
(一)场长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长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检验检疫部门的质量正常、法规、标准及要求。负责监督检查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以及做好本质工作情况。负责本场的质量方针,负责对重大质量管理成果或重大之联会事故进行表彰和仲裁,行使奖罚权。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负责做好养殖场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防范。
(二)养殖场内员工要求
各部门分工与协调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并严格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工具摆放有序。
(三)养殖场内工作要求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一切生产工作要按计划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当计划发生变化时,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迅速合理的做出生产计划的调整。
2、要奖罚分明,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3、落实对现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制定现场管理核查表)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这是现场管理者的每日日课。
4、培训员工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人员的合理分工搭配。
5、充分做好生产前物料的领用备料工作,更换规格时做到快速换线。
6、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加强来料品质管控,做好把下工序当成客户,不把不良品留到下工序,落实工序互检,加强信息的反馈。
8、时刻关注品质,重视品质问题的改善,针对异常问题的发生必须彻底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改善。
9、制定特种操作岗位制度,持证上岗,彻底排除一切危险隐患源,加强安全制度监督管理。
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第四篇】
1、禽场及孵化场工作人员不许在场外及自己家中饲养家禽和从事与养禽有关的业务,养禽场工作人员所需的蛋和肉产品,必须经检疫无病并由本场供应。
2、防止人员、来访客、饲养用具和杂物传播疾病。对于易从外界带来病原体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员、推销员、买蛋商、运送工人和来访客等),都应严加管理和监督。每次进入生产区前应冲洗、消毒、更换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运输工具都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后,才能进入禽场和禽舍。兽医人员使用的各种诊疗器械,必须经高压消毒后,才可进入禽舍内使用。垫料要经阳光曝晒后或经消毒药熏蒸后使用。
3、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全进全出。在条件允许时,最好实行专业化生产。有条件的可分为育雏场、成年蛋禽场、孵化场、种禽场等,更要避免畜、禽混养。如育雏场仅饲养1~49日龄的。小雏,或1~120日龄的禽,而成年禽场则全是120日龄以上的成年禽,这样避免了成年禽的病传染给幼雏。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栋禽舍的全进全出制饲养。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经冲洗消毒-火焰烧灼消毒-喷雾消毒-熏蒸消毒等彻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进下一批禽。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疫病的发生。因为许多疫病发生和中止有一个较固定周期,采用“全进全出”就不会给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机会。
4、定期对禽舍、孵化室及禽群进行喷雾消毒,尤其是生产过程中的带禽消毒。及时清理垫料和粪便,保持清洁卫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和减轻应激反应。禽舍要通风良好、风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笼结构要合理、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保持禽舍空气新鲜。要避免过分拥挤、频繁捕捉、转群、断喙、免疫接种和突然声响等应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处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对于淘汰的病禽应及时送往指定的屠宰场急宰,在兽医监督下加工处理。死禽充分焚烧或深埋,粪便和垫料等运送指定地点做生物热等无害化处理。
7、配合做好杀虫灭鼠,否则消毒工作会事倍功半。蚊、蝇、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传播媒介。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杀灭体外寄生虫,经常捕捉老鼠,场内禁养犬、猫等,防止飞鸟进入场内等。
养殖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一、防疫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养防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2、养殖场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规模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4、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5、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6、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二、卫生消毒制度:
1、养殖场内禁止外界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养殖场大门口设消毒池,每周更换消毒药物,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
2、养殖场消毒更衣室内安装紫外线灯或其它消毒设备,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紫外线灯等消毒15分钟以上,更换鞋和衣帽,方可进入生产区。
3、搞好场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粪便、垫草等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
4、生产区每周应进行一次彻底消毒,特殊情况下增加消毒次数,选用烧碱、复合酚、氯制剂等药物进行喷雾消毒,每月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5、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手术剪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和消毒。
6、饲养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勤换、勤洗工作服,胶鞋等。饲养用具要做到专栏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7、凡是患病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均不准销售和食用,必须深埋或焚烧处理。
8、发生疫情时,按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
三、免疫制度:
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养殖场的规章制度 【第六篇】
一、口啼疫
育肥猪:28-35日龄初免,隔一个月加强免疫,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种猪:种公猪每年免疫2-3次。种母猪空怀期和怀孕前期免疫,每年2-3次。
二、猪瘟
育肥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种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育肥猪:35日龄首免,1月后加强免疫母猪配种前免疫,每年2次。公猪每年接种2次。
四、其它免疫病种
育肥猪:丹、肺二联苗、伪狂犬病苗、猪副寒苗、链球菌苗。种公母猪:前述可加细小病毒苗、乙脑苗。
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卫生防疫制度
第一、饲料、饮水必须清洁卫生,各种技术指标需符合规定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添加相应的保健及预防性药物。
第二、养殖场区内每日定时打扫干净,一般可间隔1-2周进行1次临时消毒,春秋两季各安排1次定期彻底消毒。特殊情况(疫情威胁,暴发疾病,使用新舍,鸟舍空闲,孔雀转移,种蛋储备及孵化等)下,应及时进行消毒。
第三、孔雀饲喂用具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干或利用阳光紫外线杀菌后使用,并间隔7-10天使用化学消毒药物集中定期消毒1次。
第四、场内饲养管理人员和进入场区的车辆及各种器具应严格消毒。一般情况下,谢绝场外人员入场,对必须进场的非本场人员应进行全面的消毒(包括更换鞋、工作服和手、脚部的消毒等),并禁止其和孔雀、饲料等直接接触。
第五、根据场内外疫情情况、孔雀日龄大小及必要的血清学抗体检测结果,按时对孔雀进行疫苗免疫预防接种。经常观察鸟群的健康状态,对病鸟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第六、新引进的孔雀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无疾病者,方可进入养殖区。
第七、购入种蛋、饲料及其他生产用品,应来源于非疫区,进场前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消毒。
第八、杜绝野鸟、野犬等外来动物进场,积极消灭舍内外蝇、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鼠害。
第九、及时清除场内外粪便、垃圾和各种杂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预防在病鸟转舍、死鸟剖检、鸟尸处理过程中污染环境。
(二)饲养管理制度
1、种蛋管理制度:包括种蛋采集、选择、贮存、记录、入孵的环境要求及孵化操作的规章制度等。
2、育雏管理制度:包括育雏方式、育雏环境条件、育雏期日常饲养管理等制度。
3、种鸟管理制度:包括种鸟日粮需要和饲养标准、给料时间、喂饲次数、投料的数量等饲养管理制度。
4、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孔雀的选种、育种、按生产阶段的转(组)群,种鸟及产品的出售、淘汰处理计划等。
(三)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饲养管理人员的组织、分工、劳动定额及岗位教育和培训。
第二、劳动人员生产职责及奖惩办法。
第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配置及管理责任。
第四、养殖场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场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
第五、生产物资及设备的购入、日常管理及维修制度。
其他制度还有科研、财务、内外交流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