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室岗位职责(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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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第一篇】
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办公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院务会议记录工作和重要文件公函的起草,对上级文件、信件、来电提出贯彻处理意见,负责处理群众信访;
三、协助院长负责校内、外的联络工作,做好重要会议和校外来宾的各项安排工作,协助院长管理对外合作事宜;
四、加强与院内各单位的联系、熟悉情况,以便做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五、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一、管理印章,负责开具介绍信,证明等;
二、负责管理与学校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及公用行政开支的财务报销工作;
三、负责学院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
四、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院务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五、管理公文、信函和通知等的收发登记、归档和传递,填写有关报表;
六、负责办公车辆的安排;
七、负责教职工考勤、节假日值班安排;
八、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教学副院长制定教学计划,负责安排本科生课程表,处理调课、停课等事宜;
二、负责考务、成绩、论文答辩及毕业证书工作,建立和管理各种教学档案;
三、协助教学副院长安排教育(专业)实习、见习等工作;
四、负责教师、学生教材征订及试题库管理;
五、负责教学项目、教学奖励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统计核定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
七、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第二篇】
工作职责:
1、申请票据,购买发票,准备和报送会计报表,协助办理税务报表的申报;
2、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据审核,开具与保管发票;
3、协助财会文件的准备、归档和保管;
4、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对外联络;
6、协助领导完成其他办公室事宜。
任职要求:
1、财务,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任职要求;
2、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有制造业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熟悉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熟悉用友或其他财务软件的操作;
4、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
办公室工作职责【第三篇】
1、主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的推行、深化、完善工作。
3、组织做好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4、协调各行政部门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
5、负责组织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组织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
7、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做好调查研究,为县政府正确决策提出建议。
8、组织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工作研究和交流,指导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
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文员工作职责【第四篇】
1、仪器设备管理,建立仪器设备台账,定期安排仪器的校准,及时更新设备档案;
2、负责各类文件、标准、资料的登记、分类、立卷、存档、建帐、保管、借阅、归还和作废文件经批准后的销毁工作;
3、 负责记录控制工作,及时发布各种最新记录格式信息,收集归档各类记录;
4、 负责检测报告副本的收集、装订及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5、负责资料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协助行政主管完成实验室内勤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第五篇】
在校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协助校长平衡、协调、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工作,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行政会议议题的准备,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二、组织和拟定学校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三、正确领会学校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形成的各种实施方案、计划、决议和决定,及时了解学校各方面的落实情况。协调政教、教务、总务等处室的工作,收集意见,并综合整理,为校长决策提供依据,岗位职责。
四、管好学校用车、电话和开餐。
五、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负责收发室的管理工作,及时搞好公文的分类、整理和归档。
六、掌握使用学校校印及校长印章。
七、负责草拟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全局性文件,审核、修改各处室起草的文稿,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综合性会议。
八、协助校长办理拟报上级审批的有关事项,通报学校重大的活动和信息,作好一月工作安排。
九、负责组织安排节假日人员值班。
十、接待处理行政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事宜。
十一、接待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来校检查人员和校外兄弟单位来校的领导干部(属政、教、总系统的,由相应处室负责人接待)。
十二、搞好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支教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