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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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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第一篇】

计算中心实验室是进行计算机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使实验室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计算机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软、硬件系统均由机房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插拔设备。故意损坏机房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实验过程中,如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

三。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电脑网络设备及其他教学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管理不当所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五。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机房管理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应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并立即报警。

六。机房使用结束时,机房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整理并做好记录,关闭门窗、设备和外部电源。

七。健全计算中心全部设备固定资产帐目,机房内所有设备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二篇】

本校办公室电脑是为老师们工作、学习之用,旨在提高工作0效率、方便学习、促进交流。掌握现代化的办公工具,学习多媒体教学方法,更好地为工作、学习服务。

1、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电脑配发相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安装到相应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电脑供教师办公使用,为教师上网查找有关教育、教学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等配备的专用设备。

2、学校对办公室所有的电脑主机、显示器统一编号、贴封条。教师办公室电脑的维护由信息技术组负责。

3、办公室的电脑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办公室主任应做好查、杀毒工作,每个星期至少查毒一次,如发现有病毒请及时清除。

4、办公室电脑出现故障,请办公室主任在上班时间内及时向信息技术组相应的负责人报告,维护人员不得无故拖延维护时间,应及时解除故障,以免影响教学。

5、要爱护好电脑,教师不能私自拆卸电脑和其他设备,若有故障,请及时向信息技术组报告,不得调换计算机的某些部件。

6、办公室电脑由信息中心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安装相关软件,使用者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因私自安装软件所导致的后果,如:中毒等,由使用者负担。信息技术组维护人员一月可前来维护两次。

7、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保存在“桌面”和“我的文档”中,以免占用系统资源或重新安装系统的时候导致文件丢失。不要随意删除自己不知道的文件,以免误删别人的文件或电脑内的系统文件。

8、外带u盘、MP3、移动硬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以免电脑被传染病毒。

9、办公室的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不得在办公室利用计算机上网聊天、游戏、炒股或浏览反动、黄色站点。

10、办公室的电脑不能随便更换办公室,因教学任务的变更,需要更换办公室的,把自己的文件用可移动存储器带走。

11、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12、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计算机管理制度6

一、 目的

为了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二、 适用范围

2。1 该制度中的“流动笔记本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务必须使用笔记本电脑来完成工作任务,但又不归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专用,处于日常流动使用状态的笔记本电脑;

2。2 各职能部门因公需使用该笔记本电脑的部门和人员,以及对该笔记本电脑负有监管的部门和人员。

三、 职责

行政人事部专门负责该笔记本电脑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网管或者技术人员在行政人事部的管理下,负责日常使用后的性能检测、维修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四、 制度条款

4、1 流动笔记本电脑由行政人事部设专人管理,因公需要使用此电脑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流动电脑使用申请单》,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同意后,办理相关的交接使用手续;

4、2 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行政人事部的分配和协调,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4、3 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并可给予纪律处分;

4、4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汇同公司网管或者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5 相关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在“批准归还时间”内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归还手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在“批准归还时间”内,先重新与行政人事部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否则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还。未经批准,强行留用的,视为严重违纪;因此,而延误其他部门和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6 领用人使用完电脑后,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和删除,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应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损坏和泄露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7 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记录完毕后,再交公司网管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未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计算机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八、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局领导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4、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九、计算机保密

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十、电脑病毒的防治

1、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篇4: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共享打印机等专有设备;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3、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4、违反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处理办法

(1)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篇5:办公室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购置和维护、维修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使用

1、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安全措施

1、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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