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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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第一篇】
一、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坚持集体组织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宣传教育群众活动,把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聚集民族团结正能量。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谐。强化群防群治群控,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落实民生建设任务,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占用基层车辆,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准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不准提过分要求,不准公款娱乐,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工作期间饮酒的“十不准”规定,树立质监系统良好形象。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文件资料。不得随意翻阅他人资料笔记。履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保证工作联系渠道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及时。
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第二篇】
第二十二条工作例会制度。各乡镇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每个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会议,了解个驻村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驻村工作组可采取分片联组方式,组织召开工作情况交流会等。派出单位要定期召开驻村工作汇报会,听取派出驻村人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驻村工作实际困难问题。
第二十三条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干部坚持记录民情日记,按时填写《驻村工作记实表》,记录办理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情况,及时在贵州基层党建网”万村千乡”网页加载有关信息;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驻村工作组、派出单位和乡镇党委,如遇到重大事项随时报告。驻村工作组建立驻村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每月5日前上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汇总后向县党委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驻村工作队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在所驻村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信息上报制度。驻村工作组在工作中形成好的做法与经验,所办实事、好事,各乡镇、驻村工作组要及时总结和提炼,以信息形式上报县委党建办。驻村工作组每月20日前至少上报1篇优秀民情日志和1篇工作简报到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建立台账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并将各驻村工作组上报的信息提炼整理后于25日前上报县委党建办。同时,乡镇党委每月25前上报4期以上驻村工作专题信息。县委党建办负责编发驻村工作简报,对信息报送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第二十五条考勤管理制度。驻村干部必须全脱产驻村,每月所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不得以原单位工作“脱不开身”为由缺勤空岗。原单位不能以工作需要为由将其召回单位工作,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在所驻村开展工作。驻村干部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能超过15天;组长请假3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工作队员请假2天以内的,由驻村工作组组长的批准,一周以内的,由乡镇党委批准;一周以上的,报县委组织部批准。驻村干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根据相关程序报告批准,否则按照脱岗处理。
第二十六条值班签到制度。执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实行签到,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上下班签到制。驻村工作组每月必须制定值班接访制度,合理安排值班接访人员,确保“干群连心室”每天有人值班接访。值班表每月20日前报乡镇党委并在“干群连心室”公示栏进行公示。严格值班制度,轮值人必须到岗到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必须协调其他队员代值班,否则按脱岗处理。“十项规定”,严格实行“八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不准收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纯工作期间饮酒,不纯参加赌博活动,不纯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驻村干部在农户家或有关单位食宿的,要合理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督查通报制度。驻村工作组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督查工作组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效能办,采取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群众测评、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驻村干部被通报一次的,驻村干部、派驻单位和乡镇党委年终考核扣2分;连续被通报两次以上的,对派驻单位和乡镇党委年终考核扣5分,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今本称职及以下。乡镇党委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每月至少发一期督查通报并报县委组织部。对弄虚作假、为驻村干部“打掩护”的乡镇党委,将在全县通报并扣年终考核总分10分。
第二十九条组织生活制度。驻村干部临时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驻村工作的有关精神,总结交流驻村工作经验做法,对驻村工作组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引导驻村干部带头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第三篇】
1、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10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2、签到制度。驻村队员每天在考勤簿上签到,并做好日志记录。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队员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队长批准。
4、考勤通报制度。考勤人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由工作队向队员派出单位书面提供驻村队员在岗情况。
5、精准扶贫工作队由驻村精准扶贫单位派驻队员组成,每个单位一名工作队员,队长实行每年轮流负责制,一期一年,工作队队长由轮流牵头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队员接受派出单位及工作队队长领导。
6、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工作期原则上一年。
7、精准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队员分组分片工作包干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精准扶贫工作要依靠镇、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性。
8、精准扶贫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半年有督办,工作队员原则周一上午驻村集中,队长安排工作,队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9、精准扶贫工作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定期反映和汇报精准扶贫工作,争取县镇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坚扶贫。
10、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驻村工作队各项制度【第四篇】
1、工作队队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县委有关廉洁从政的意见。
2、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工作队员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
3、自觉遵守工作队财务管理及公共物品使用规定,不向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奉公守法守纪,不参与赌博,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利益。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制度。
5、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加强与村组干部、人民群众的交流,不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
6、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