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组织生活会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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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组织生活会制度1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召开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主题的2010年度全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南组通〔2010〕92号)文件精神,**市妇联严格按照程序筹备开展“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开展四项监督制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为确保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成立了**市妇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陈尧担任组长,副**韩艳斌、黄小荣、杨雪敏担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成员为组联部人员,具体负责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工作的筹备实施。领导机构的成立为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强化学习,加深思想认识
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市妇联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学习。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市妇联党组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同时,布置了自学内容,要求大家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二是召开**市妇联党组扩大会议。8月2日,**市妇联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同时与干部职工交心,布置了党员干部组织生活的会议内容和要求,把我会的民主生活会引向了深入。
三是为推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强化自身组织建设,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党组书记亲自过问,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会前,给每个党员下发了工作方案和学习教材,做到每位党员人手一册《绿城党旗红》专题学习资料,并对学习的重点篇目进行了要求,同时要求党员同志在会前开展谈心活动和作好会议发言准备,明确了发言的内容和时间。
三、主题突出,注重实效
8月4日,**市妇联机关党支部召开了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支部书记韩艳斌同志主持,会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学习领会,带头发言交流。班子成员把在贯彻落实中的亲身体会和在实践中了解到的事实,一致认为“四项监督制度”在工作得到充分的落实。每位党员、干部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发言材料,积极踊跃发言,积极参与到讨论中,谈体会、谈感想,深刻地分析了自己对“四项制度”的理解,并就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如何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在今后的贯彻落实工作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各级各单位在选人用人的公开、公信度还要加大力度,取信于民;四是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主动作用;五是加大组工干部建设力度,提高形象力。
组织生活会制度全文 2023民主生活会六个方面民组织生活会制度2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通过细化制度、活化形式、分类施策、严格督导,抓实抓细抓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和“主题党日”两个载体,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常态化、精细化、严肃化。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党(工)委37个、党组40个、党总支40个、党支部411个,其中农村党支部150个,机关党支部80个,国企党支部8个,城市社区党支部26个,事业单位党支部102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38个,社会组织党支部7个。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数据反映,今年1至8月份,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共开展组织生活8539次,其中党员大会1231次,支委会会议2789次,讲党课1231次,主题党日1880次,党员固定活动日1408次,党员大会召开率100%,支委会会议召开率100%,党课举办率100%,主题党日开展率100%,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细化制度规范,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围绕落实《党章》,农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党支部“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了机关单位“主题党日”、农村(社区)“党员固定活动日”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审批报备和督导组全程督导等运行机制,对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7项组织生活制度,从计划报备、审核把关、提前告知、组织实施、全程纪实、存档备案等方面从严要求,明确了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方向、有目标、有标准。同时,制定编发了《党建工作参考手册》,明确了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各环节纪实记录标准,确保组织生活开展规范、记录标准。
(二)活化内容形式,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将机关单位“主题党日”和农村(社区)“党员固定活动日”作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最重要的载体,持续完善运行机制,不断优化活动形式,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全部安排在季首、月初(5日前)召开要求,将“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召开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3日。活动前2天,基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确定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当天,按照“每次安排1小时左右集中学习,主要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采取“1+X”模式,先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教育(“1”),后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灵活、有机地穿插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民主议事、党务公开、交纳党费、慰问帮扶等党组织活动(“X”),通过做实“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切实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确保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合实际。
(三)注重分类施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精细化。围绕**“空心村”党员学习教育难、组织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探索实行在家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流入城区党员城乡党组织结对集中、流出县外党员依托网络“微支部”集中的“三集中”活动机制,确保农村党员无遗漏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围绕强化农村流入城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推行“1223”管理模式,将8个乡镇2336名农村流入城区党员以乡镇为单位纳入联系社区流动党员党支部,与社区党员同管理同教育同活动。同时,大力推行“互联网+”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微信、“甘肃党建”APP等新媒体优势,打造“指尖上的党支部”,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推进党组织活动开放互动。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化。建立定期提醒、督促、通报机制,充分运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督办提醒功能,每周择时予以提醒,每月月末定期督促,每季度最后一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按要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党(工)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制度,26名组工干部分别联系14个党(工)委,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督查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述职评议和目标考核挂钩,切实靠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规范到位、执行到位。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标准和质量还不够高、组织生活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内容还不够贴近实际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组织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一是找准找实存在问题。从现在开始,集中利用一周时间,认真对照李元平部长讲话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会议通报的3个方面问题,从开展组织生活的时间、频次、内容等方面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全面整改,确保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切实突出实际效果。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症结,统筹好党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开展,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着力**组织生活中存在的内容形式单一、不贴近实际等问题,努力提升活动实效。三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根本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运行机制,细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措施,切实把各项要求贯穿到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日常各项活动中,使之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动。同时,建立经常性督办提醒机制,靠实督办提醒责任,对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进落实,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
民组织生活会制度3
**公司党委一直以来对各党支部实行包保联系制度,由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个党支部进行联系、包保,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这其中就包括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现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各党支部把“三会一课”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紧抓常抓持续抓,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一是定期召开,落实到位。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党委任务要求,结合支部具体工作实际,坚持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根据党建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课定期进行,确保每年1-2次,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二是注重质量,创新形式。根据工作实际、党员思想特点和现实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坚持把“三会一课”内容同党员实际需求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大力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在将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员民主评议等纳入“三会一课”内容的同时,还利用座谈会、谈心会等形式来开展“三会一课”,不断地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全方位提高党员素质。
2.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会前,各党支部组织党员紧扣主题认真学习,组织党员围绕重点检视问题查找差距不足,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述职,报告2019年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情况、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剖析检视存在的问题,并在深入分析根源的情况下,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支部党员逐一剖析检视,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各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组织活动,活动形式主要有学习、共建、联系服务。强化保障抓效果,各党支部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特点,确保活动主题切合工作实际。各党支部书记每月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进行审定,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指导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力促“主题党日”活动抓实见效。创新形式抓参与,各党支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确保党员参与全覆盖。在认真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自选动作有创新”。
4.过政治生日情况。各党支部能够集中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在“政治生日”会上,通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畅谈一次感想、作出一番寄语、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让党员感受到来自党组织的温暖关怀,唤醒党员入党初心,强化使命担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坚定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信心,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今后,公司所属党支部能够严肃认真地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做到了党内生活正常化、常态化,使组织生活成为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平台,促进了公司党建整体水平的提升。
民组织生活会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七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九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合格)票数 ×十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数×}/总票数× 100。
第十一条 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本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 考核等次确定。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三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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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查出的主要问题
1、在“政治功能强不强”方面:一是“三会一课”制度仍需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紧一阵、松一阵”的倾向。二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不经常,谈思想比较少。
2、工作作风好不好方面:在工作作风好不好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力度“小”。二是工作措施不到位。一些工作没有实实在在的抓到位。
3、作用发挥好不好方面:主要有,一是与党员接触交流的主动性不强,支部凝心聚力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二是在对外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组织动员党员参与联系群众群众的活动载体比较单一,联系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党员管理规范化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4、组织力发挥好不好方面:具体制度规矩的执行上还存在偏差抓落实还不到底,有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但跟进督办力度不好,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学习氛围不浓,深入学习不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待加强。
二、会后提出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明确学习内容,针对思想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有意识地拓宽业务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虚心向群众学习,工作中善于总结,善于思索,在总结中获得提高,在吸取教训中获得进步。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紧紧围绕把支部建设成“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以“党员先锋示范岗”为抓手,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带头接受党内监督,为全体党员干部作表率、当示范。
3、紧紧聚焦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坚强战斗堡垒目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新加强。一是增强对内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支部与党员接触交流的主动性,支部做到凝心聚力的发挥作用。二是在对外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每次学习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纳入学习,联系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增强。
4、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工作创新。以纪律建设为抓手,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切实做到敢于担当。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荆棘,支部将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时刻不忘责任。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7各方面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情况分析,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2、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效率相较有提高。
3、通过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及支部各负责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监督和节假日工作监督,深入开展党员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纪、政纪、法纪的监督之下,置于领导、同志、群众监督之中。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之,我支部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一年来认真的整改,取得了一些实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离领导和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还有待于继续改进,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上,我们将针对新情况,深入分析,完善整改落实各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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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党员: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村党员大会,提前共同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其目的是通过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牢记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对党的热爱和信仰,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为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整体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今年我们还要继续开展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职活动”、双培双带、结对帮扶、“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等活动。通过这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发展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坚强党性的体现者、加快发展的领跑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谐太山的建设者。
今天我结合我们村的实际,结合本人的思考,谈几点个人的体会和意见,与大家共勉。
体会之一:发展应该是全村上下最强的声音。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发展中的难题,用发展的理念推进改革的进程。没有发展,我们就谈不上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全村要把发展作为最根本的任务。我们村需要鼓足改革和发展的勇气,集中改革和发展的精力,增强改革和发展的本领。
体会之二:自我加压,敢争一流应该是一种境界、一种追求。我们村要用这种精神来激励全村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敢想、敢闯、锐意进取,大胆开拓,知难而进、排难而上,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个人会丧失斗志,
我们的事业会失去活力,我们村就谈不上赶先进位,争先创优。
体会之三:致富群众、造福一方应是我们村两委班子和全体党员永恒的责任。这一年,着力办了一些群众急需的事、大多数人受益的事、事关长远的事,群众越来越多地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我们所做的工作还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愿望要求,把群众最关心的事办成群众最满意的事,还需要作出不懈的努力。各位党员要经常提醒自己,是否体察了群众的冷暖甘苦,是否倾听和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体会之四:顾全大局、团结奋进的传统不能丢。党组织统揽全局,各方积极配合,是党在建设和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优势。过去、现在和将来都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全村“一盘棋”。在当前的形势下,更需要全村党员坚持以大局为重,讲政治、讲党性、讲团结,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向上级党委和全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村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快发展、富民强村”。要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就是看我们盐池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能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那如何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做到争先创优,我谈四点建议:
一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党内,干部间关系是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的,但必须确定和服从一个核心,我们全村工作如何,要靠两委班子集体带。我们村的村民的思想觉悟如何,要靠我们在坐的共产党员来带领,靠我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引导。我们两委班子成员都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都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民主决策的科学态度,心系群众的宗旨观念,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心齐气顺的团结氛围,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做到布置工作、落实任务不走样,坚持实干不争论,政令畅通。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大胆实践,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营造真抓实干的氛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坚决反对敷衍了事、扯皮推诿、弄虚作假的漂浮作风,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说到做到的实干作风。通过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全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村民的利益为己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以务实的作风推动我们的事业不断前进。
三要加强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全村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真思考在形势和条件变化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担负起太山村改革发展重任的问题。要增强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实践能力。坚持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多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要以团结共事为大局,善于解决矛盾,做到既坚持原则,分清是非,又与人为善,团结同志,把各种关系理顺,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对党和人民赤胆忠诚、高度负责。言必信,行必果,光明磊落做官,一身正气为人。
四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进一步探索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路子,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党支部要进一步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党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党员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本领。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等,既要使每个共产党员时刻都在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中,又要使每个党员时刻用《党章》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希望我们村支部班子的同志们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希望我们村全体党员齐心合力,支持村里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村人民把盐池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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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科局委下发《关于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质量开展自查》的要求,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一、取得成效自查主要通过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建设情况、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展开。检查发现,支部都能做到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科学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年初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经支部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开始执行。根据计划认真准备,学习的内容与时俱进,党员(含预备党员)自觉参加党员大会和党课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台账资料齐全,包括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发言稿等并按时上传至党员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考核。
(一)落实好支部大会
一直以来,我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党小组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丰富讲课的内容,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落实好组织生活会
支部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避重就轻,实事求是,认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科学,整改措施到位。对于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能够客观公正的给与批评,只对事、不对人,不讲个人情面,不搞好人主义,真心实意的帮助同志改正,促进同志进步。被批评者虚心接受他人批评,不变脸,能够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整体氛围和谐融洽。
二、不足之处
(一)开展形式不够灵活。
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安排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存在一些差距,仍然局限于学习文件,不能更好的结合教师教学实际开展深入学习。
(二)文本资料虽然完整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有的会议原始记录要素不全、记录太过简略,不能很好的反应会议过程和会议作出的决定。
三、整改措施
(一)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质量,避免流于形式。除了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还应积极探寻更加丰富多彩的、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三会一课”,比如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不断地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新冠疫情期间如不能实地面对面的组织生活,可以利用网络进行相关生活的开展,不因疫情打破原有的工作计划。
(二)定期自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为确保“三会一课”及相关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保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领导小组将继续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及相关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组织生活过程中的创新和存在问题,创新点继续保持深化,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支部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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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始终坚持理论学习,不断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做好工作。现将今年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学习方面。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深刻领会党的政策,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通过前一阶段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来,通过学习胡锦涛的讲话,使自己在思想政治水平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忠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开展方面。认真工作,充分利用外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员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中,支持村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利用适当时机,向周边的群众宣讲省情、市情、县情,以提高家乡的知名度。我主要采取聊天的形式来介绍我省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大致情况,特别是昭君文化及旅游资源等等,从而让外地人越来越了解我们家乡的人文地理,经济发展的概况。
关心身边的人和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老乡。我积极向老乡宣传家乡的各项政策,帮助他们了解家乡的发展变化,团结他们一起在外闯天下,支持家乡发展。同时,在生活上、工作上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存在问题方面。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尤其是对党的各种政策、知识学习不够,不能从大局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与村党组织联系较少。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外出党员的信息优势,组织更多的人员外出务工。
目前,我们国家面临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不久,我国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即将实施,全国上下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出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我作为农村的一名流动党员,无论是思想上、行动上,都要同党组织上保持步调一致,对照先进找差距,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在党和社会需要的时候,尽力多做些的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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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人次。
五、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年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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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为着力解决谈心谈话不经常等问题,明确“六必谈”“四重点”推动党支部党员之间经常性交流思想、咬耳扯袖、关心关怀,切实达到解决问题、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1)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六必谈”情形
一是工作发生变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个人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进行交流谈话;
二是工作取得成绩,受到上级表彰表扬、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
三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面临重大困难、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进行关怀谈话;
四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有议论、不良反映,发生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失联党员重新纳人组织管理时,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进行教育谈话;
六是反馈党员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时,进行年度总结谈话。
(2)党员相互间经常性谈心谈话“四重点”
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相互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谈话内容如下:
一是相互交流思想,了解相互间工作、学习、家庭等情况;
二是主动亮明自存在的问题,征求改进意见,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相互交换意见建议;
四是把矛盾问题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时间灵活握。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谈心谈话内容应当做好记录,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报告。
二、谈心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沟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正职与副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应进行正常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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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巩固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吉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多于20人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也可通过网络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可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之后进行。 第五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参加范围为党支部(党小组)所属全体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应邀请入党积极分子、群众师生代表、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第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措施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第七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正反两方面典型,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根源。具体检查、总结十个方面的情况: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进行思想修养、思想改造和坚定理想信念方面的情况;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③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④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等;⑤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⑥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⑦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和落实“两学一做”的情况;⑧密切联系群众,帮助师生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情况;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⑩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创先争优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 第一节 会 前 第八条 确定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党支部和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已明确主题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并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 制定方案。党支部(党小组)要制定党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主题、程序、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征求意见等,提前10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条 组织学习。针对会议主题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确定学习篇目,采取自学、讨论和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第十一条 征求意见。要在向本单位师生员工通报党员组织生活会时间和主题的基础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征求他们对每名党员的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 反馈意见。党支部(党小组)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以外,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分别向每个党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上级党组织掌握的、需要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或检查的问题,应在会前一并反馈。 第十三条 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小组长之间、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尽量扩大谈话范围,支部党员人数少于20人的,党员之间要逐一开展谈心谈话;20—50人的,每名党员谈心谈话人数不少于30人,并与一定数量的群众谈心。要不断丰富谈话形式,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反复谈”,对平时有分歧、有误会的“主动谈”,对外出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连线谈”,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对青年党员、新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谈”。要保证谈心谈话质量,既要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要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做到“六个谈透”,即:即班子问题要谈透;个人问题要谈透;谈话对方问题要谈透;会上拟提的意见要谈透;产生问题的根源要谈透;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要谈透。 第十四条 撰写发言提纲。每名党员都要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总结自身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 报送专题报告。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3-5天,党支部(党小组)将党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题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二节 会 中 第十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按照“先支部书记、后支部委员、再普通党员”的顺序(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按照“先党小组长、后普遍党员”的顺序),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开展”的方式进行。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特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点明的问题、谈心谈话中相互指出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放下顾虑,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坚决防止“老好人”思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第十八条 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名党员要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摆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列出的问题清单和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清认识、表明态度。对正确的意见,诚恳接受,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作出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认真做好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基本要求是:①明确专人记录;②用专用的记录本;③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和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④会议内容要按照议定的顺序记录;⑤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方法交叉起来运用;⑥记录要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避免遗漏。 第三节 会 后 第二十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总体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等。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党员,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二十一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党支部(党小组)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根据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会中开展批评的情况,组织每名党员认领问题、认领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 第二十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后10天内,党支部(党小组)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出席情况表党员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党小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组织党员自我检查、党员之间互查、邀请群众监督检查等形式,经常检查党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的效果,并通过党务公开栏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 第二十四条 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党员发言提纲、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出席情况表、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第二十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员之间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请假。请假者超过五分之一的,不得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并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 第二十八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六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谈话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的党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开,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不到会的不开,上级党组织未派人参加的不开。 第五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九条 党总支要从方案制定、主题确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并及时派人参加。要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作为评价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主要标准,做到“八看”:看是否准确讲出了个人存在的问题,讲清表现,认清危害;看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是否有正确的态度,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答;看是否能从主观上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思想认识是否深刻;看改正方向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针对性;看与会党员之间是否相互开展了批评;看批评是否触及主要问题,是否从思想深处帮助其寻找根源;看通过开展批评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看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是否进行了检查总结。党员组织生活会达不到要求的,要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差的要责令重新召开,并对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出批评。 第三十条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是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动和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 第三十一条 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并作为考核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鼓励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组织生活会制度12
一、“两委”职责
二、村干部职责
三、村务监督制度
四、学习制度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八、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九、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
十、民主生活会制度
十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四、党员教育制度
十五、村“两委”干部值班制度
十六、村“两委”干部例会制度
十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十七、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十八、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两委”职责
(一)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村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认真搞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
民组织生活会制度13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民组织生活会制度14
第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开展党内日常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员实行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落实组织责任,丰富学习内容,保证组织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应坚持党性原则,注重党性教育,增强思想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针对性;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严肃性;坚持创新形式,充实内容,确保实效性。 第四条 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党的章程和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二)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文件,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围绕学校和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引导党员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而达到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组织党员上党课,观看电子音像教材,听取先进典型事迹介绍、党的优良传统等专题报告,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组织考察、访问等等。通过形象化教育活动,使党员受到生动、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八)查找党支部和党员在党风党纪、师德师风、班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犯有错误、违法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九)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其规范如下: (一)将时间、地点、内容、议程、要求等事项,提前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由支部委员主持。开会前,主持人须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 (三)主持人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讨论。讨论要结合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深入领会,统一认识。 (四)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有效。若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决议时,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出席即可,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五)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情况、主要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提出的不同意见、会上作出的决议等内容详细记录。记录本要妥善保管,注意归档,以便查阅。 第六条 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是民主评议党员的有效形式,按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四项主要程序:一是由主持人介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意义、办法、程序和要求;二是由每个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帮助提高;四是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每名党员应包括三个基本步骤:党员个人发言、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被评议党员表明态度。 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须作好充分准备。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因故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的同志,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委托其他党员代其宣读党性分析材料。会后,党支部负责整理记录,统计测评结果,综合分析评议情况,通报党员本人。 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一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特别是要带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参加定期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党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 (一)党委组织部要对全校党组织生活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的指标体系。 (二)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组织生活检查和党支部会议记录抽查,每学期综合检查两次以上。检查结果须详细记录,并纳入党支部工作年终考评的指标体系。 (三)各二级党组织对组织生活检查不合格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整顿;对会议记录不认真、不规范的党支部,要责令其整改。 (四)各党支部对无故缺席组织生活或参加组织生活不认真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每学期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应予通报批评;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第八条 党组织生活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活动时间。党组织生活每两周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双周星期四下午,一次组织生活时间一般掌握在2个小时左右,各相关单位原则上不应在双周四下午排课。离退休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活动次数。 (二)保证活动经费。学校党委每年按党员人数,为各二级党组织划拨党务活动费。各二级党组织和单位应给予配套安排。 (三)提供活动场地。各二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如党员活动室等。 (四)制定活动计划。党委组织部负责全校每学期党组织生活指导性计划,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按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的不同特点,作出详细计划安排,书面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加强制度建设。各二级党组织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请假、会议纪律、组织生活巡检、重要事项表决等制度。要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并监督检查支部落实情况。 (六)落实工作责任。党委组织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负责全校组织生活的总体安排和检查;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党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在组织党员学习前,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要首先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有条件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可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讲座;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委员要积极协助书记抓好组织生活计划的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全体党员是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体,应按支部计划和有关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 (七)创新活动形式。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党支部支委会要认真研究组织生活形式,适当组织适合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各自特点的活动,例如开展联合组织生活、知识竞赛、专题研讨,组织学术报告会,听取专题报告,组织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地等等。围绕主题锐意创新,做到户内与户外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并重,思想性与趣味性协调统一。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