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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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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职责人。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景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职责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坚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第十六条: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景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进取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安全守则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俭、高效、快捷。

第三条: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到达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景、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景。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资料,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奖惩。

第十条: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具体奖惩规定:

一、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职责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进取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进取上进,同比勤俭节俭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景,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职责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职责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职责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8、车队司机出车必须有行政部门审批的派车单方可出车,若无审批手续出车的,罚款500元,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职责,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9、如星期天或晚上等情景,紧急用车也必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许可,违者罚款200元,但须事后补交派车手续。

10、车队驾驶员在提取快递等其它邮件时,要按提取货物的清单进行提货,提取货物及其它邮件回来的,必须要收件各方确认,货物应入库。如驾驶员提取邮件及货物时有漏提,收件无签字,不入库,除赔偿损失外,还将受到处罚,每次罚款100元。

11、对车辆不日常检查和定期进行保养的,一经发现给予职责驾驶员每次50元的处罚。对车辆的有效证件和工具不妥善保管导致丢失,除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外,处罚100元。

12、因备胎不正常导致需要急救的车辆,所产生的一切急救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另给予100元的处罚。

13、驾驶员不负职责而导致车辆行驶途中把燃油耗干的,其产生的一切施救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给予50元的处罚。

14、车辆发动机因缺水、缺机油导致受损,所以造成的一切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给予300元的处罚。15、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职责一律由驾驶员自负,费用不得报销。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并按职责大小赔偿。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二篇】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汽车服务公司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车辆维修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登记,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后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如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三篇】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车辆使用管理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安全。

本规章制度由企业管理人员拟定,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向全体员工发布,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广泛宣传。

1.《劳动合同法》: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有义务确保员工的安全。

2.《劳动法》:企业应当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对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有保障责任。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来设置和维护车辆,严禁私自改装、修理车辆。

4.《行政管理法》: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管理车辆,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1.范围:适用所有企业员工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管理。

2.目的:规范企业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3.内容:

(1)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流程申请,不得私自领用或夜间使用。

(2)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越过绿化带、防护栏等区域。

(3)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4)车辆使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还车,不得延误。

4.责任主体:

(1)车辆使用人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车辆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车辆,并对使用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5.执行程序:

(1)申请车辆使用:使用人应当提前一天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

(2)领取车辆:车辆管理人员应当核对使用人及车辆使用申请表,发放车辆钥匙。

(3)车辆使用: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不得超时、越界、超速等。

(4)还车: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归还车辆,并进行车辆情况反馈。

6.责任追究:

(1)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如私领车辆、超时占用车辆、超速行驶等,将会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超速不超过5公里等,将会进行警告或扣罚几分。

(二)车辆维修规程。

1.范围:适用所有企业车辆的维修管理。

2.目的:保障车辆正常运营,降低车辆故障率。

3.内容:

(1)车辆定期维护:按照规定周期完成车辆定期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营。

(2)车辆故障维修:及时为车辆故障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4.责任主体:

(1)车辆维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维修规程,认真负责并及时进行车辆维修。

(2)车辆管理人应当定期检查维修情况,并对维修人员进行日常监督。

5.执行程序:

(1)车辆维修申请:使用人员应当向车辆管理人提出车辆维修申请,并详细描述车辆故障情况。

(2)车辆维修管理: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车辆维修,并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6.责任追究:

(1)对于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的,将会追责维修人员。

(2)对于因车辆维修不当造成的.事故,将会对维修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范围:适用所有企业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2.目的:维护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降低车辆事故发生率。

3.内容:

(1)车辆行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2)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驾驶守则。

(3)车辆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4.责任主体:

(1)车辆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守则,杜绝违规行为。

(2)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对驾驶员进行驾驶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其安全意识。

5.执行程序:

(1)驾驶员培训: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2)交通违规处罚:对于违规行为的车辆驾驶员,应当及时进行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

6.责任追究:

(1)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将会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惩罚。

(2)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会进行警告或扣罚几分。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商务车一辆。

l××××商务车一辆。

l××轿车一辆。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3.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u第三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2.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因私用车规定: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管理办法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六篇】

更好地为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

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

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

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七篇】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

司机及车辆相对固定,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档一卡,每辆车设立一个档案,开办一张加油卡。档案内容为加油登记表、车辆行驶登记表、维修保养登记表、违章登记表及所有涉及开支单据的明细复印件,如加油的.发票和刷卡pos单、维修保养的发票、明细和pos单等;购买保险的单据、违章的记录登记等等。加油登记表和维修保养登记表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及时真实。每辆车的加油卡只限于所对应的车辆加油,平时放办公室保管,原则上不得擅自用现金加油。特殊情况下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加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档案中应记载行驶公里数与加油的票据金额、车辆费用支出等内容,每月由驾驶员进行汇总、整理,报分管领导签批,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在党组会议通报。

局办公室统一印制《车辆使用审批单》及《车辆行驶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登记表》,不得遗失,节约用油,对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数进行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指定位置停放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一上班前,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用完后须立即将车停放原处);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确需工作用车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使用,且用完后须立即将车停放原处。

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员及任何人均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给予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八篇】

1、单位车辆是为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所购置的交通工具,属国有资产,严禁公车私户、公车私用。

2、单位车辆主要保障工作用车,纳入单位统一管理,严禁将公车变为个人专车。

3、不准用公车婚丧嫁娶、外出玩耍、观光旅游和接送子女入托、上学等。

4、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应严格遵守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所有车辆在上班时间内党政办可统一调配使用。

车辆维护、维修规定。

1、办事处机关车辆,除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维护、保养和管理外,其余车辆均分配到有关科室由各业务科室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各科科长为日常管理责任人。

2、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行车,违章罚款由个人承担。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在指定汽车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在党政办领取并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维修费在300元以下的`,报党政办由各分管领导审批维修;维修费在300元以上的,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因特殊情况需在非指定汽修厂维修时,需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报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4、严格单车核算,每车每年的保险费、养路费等国家规费由党政办统一办理,油料费实行定车定点定量办法,由党政办选择辖区一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加油站,制作定额加油卡,严格专车使用,各车辆因公务发生的停、洗、过路费由单位统一报销。

5、在辖区内工作原则上不用车,坚决杜绝无车不办事的风气,除特殊情况用车外,其余车辆夜间一律停放在办事处院内,不得使用。

6、办事处新购公务用车必须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购车价格和排气量标准规定执行。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丢失的责任追究。

1、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驶离五城区范围,如因公离开市区,需向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未经过领导同意擅自将车驶离市区并发生事故的,由车辆管理人负全责,并追究车辆管理人的纪律责任。

2、因公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的30%由车辆管理人承担。

3、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由车辆管理人全部承担,并按因私用车缴费标准的三倍追缴用车费用,同时追究车辆管理人的纪律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

4、因公外出,车辆管理人未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被盗的,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其余部分由车辆管理人赔偿20%。

5、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开车外出发生车辆被盗的,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由车辆管理人全部承担,并追究个人的纪律责任。

6、车辆管理人下班后未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发生被盗的,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其余部分由车辆管理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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