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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林区具体实施方案【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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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林区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区委、区府建设“平安昭化”的总体要求、区林业园林局《2016年度“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三港”总目标和“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动员全村和相关单位广泛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促进生态林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为拣银岩村。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林区治安形势良好,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不发生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案件;不发生陆生野生动植物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三)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

(四)林区社会稳定,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满意。严防发生进京、赴省市涉林信访,严防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

(五)有效遏制林业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学防治水平。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协助联动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

(二)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防止涉林群体性事件和涉林越级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森林消防工作。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普及森林消防知识,落实对痴呆傻人员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森林消防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重点治理为突破口,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全力抓好森林生物灾害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有效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国土安全。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平安三港”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辖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平安林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开展。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办事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张明涛任组长,综治办任大亮、林业站站长侯进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和林管干部为成员的

“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林业站负责,侯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筹兼顾,落实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强化创建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村”创建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根据本村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林农既是平安林区的受益者,更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组织广大林农积极投身于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形成“平安林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严格考核。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要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要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实行严格考核,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创建平安林区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新林区社会治理方式,提升林区治理能力,实现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片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发案少、秩序好,资源安全,平安和谐”的总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单位内部综治工作。县林业、综治部门要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根据“平安林区”创建目标,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妥善解决单位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问题,防止把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林区综合治理能力。一是通过规范标志标牌,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制作《进入林区人员须知》、导游图等标牌,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强宣传,造氛围。坚持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穿“平安林区”建设全过程,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和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引导群众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全员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平安创建的强大合力。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平安林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二是加强园区基础建设和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建设,依靠物防、技防手段,落实防范措施和责任,不断提升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各类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不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三是建立巡山护林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巡山护林员,与周边村、社及基层组织签订联防协议,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四是通过建立基层治保组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建立保护资源举报奖励制度等措施。加强林区卡口、旅游景区警务室和“天网”建设,开展山情、林情、社情调查,掌握园区不稳定因素动态。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林区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是定期开展园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做好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等方面,全面真实反映风险情况,划定风险等级,提出稳控措施,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作决策、上项目的前置条件,确保决策科学性,提前防范社会稳定风险。三是预防并依法妥善处置林权纠纷,防止林权纠纷引发园区稳定风险。四是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要求,做好信访接处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掌握、正确对待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利益,防止矛盾激化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四)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适时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继续开展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重点基层基础建设,增强打防控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警务运行机制、警务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挥现有警力,科学调整警务模式,积极推进警力下沉,提高防范和便民服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预防案件发生。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园区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不断完善关于游客安全、森林火灾、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等方面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准备相关救援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各种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的监测预警,提高科学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响应及时、处置科学、损失危害程度最低。

三、职责分工

(一)广泛宣传发动。由县林业局综合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牵头负责。要求将创建“平安林区”的工作作为宣传的一项中心内容,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开展创建“平安林区”宣传活动,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和宣传。

(二)加强林政资源监督管理。由资源林政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办、自然保护区、木材检查站负责。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的监督检查。加强林木采伐、林木流转的管理,把好林木伐前、伐中、伐后关。加强对木竹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植物检疫管理工作,加大对非法运输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的保护,规范我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监督,组织做好“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切实改进和加强情报信息、侦查控制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控林情和发现不稳定因素,林区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实现我县林区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有组织的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林木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重点林区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活动,确保重点地段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查木材的非法运输;加大对违规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的查处力度,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

(四)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由防火办负责。完善森林防火预警和扑救应急控制体系,健全预防预警和信息宣传发布制度,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综合治理措施,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创立野外火源管理模式,杜绝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山林权纠纷调处。由资源林政股、纪检办公室、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制定山林权纠纷调处预案,对摸排出来的山林权纠纷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集中开展调处,使调处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来电,及时调解纠纷,一旦发生山林权纠纷,及时组织调处,务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创建平安林区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战略、建设“平安”的总体要求和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平安*”的建设和创省级生态县的建设实际,我县决定自今年起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县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我县“平安林区”建设,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发展。

二、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为全县各涉林单位和组织,包括各乡镇、国有林场、林业站、箬寮自然风景名胜区。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改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消防、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征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一)建立健全由县、乡(镇)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消防、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征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把“平安林区”建设纳入我县平安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的齐抓共管机制,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我县林区治安形势良好,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涉林刑事案件侦破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200立方米以上,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200亩以上的案件。不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三)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每10万公顷25次以内,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

(四)我县林区社会稳定,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满意。涉林信访回复率达到95%以上,山林纠纷调处率在95%以上,严防发生进京、进省政府和市政府的信访事件,严防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

(五)提高科学防治水平,有效遏制林业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下降,逐步扭转有害生物严重发生的局面。到今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林公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森林消防、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征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森林消防、生态公益林管护、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职能,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

(二)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加强村级护林组织建设,组织各种联村联乡联防组织,有效防止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森林公安继续开展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警务运行机制、勤务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群防群治机制,基本实现民警下基层,警务到一线,服务超前,熟悉“三情”,发挥民力、群防群治的目标。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涉林纠纷、涉林矛盾调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积极调处山林纠纷,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本着哪类犯罪严重就重点打击哪类犯罪,哪类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类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落实森林消防各项措施。建立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普及森林消防知识,宣传工作经常化,落实对痴呆傻人员的监管措施。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特定的野外用火高峰,调整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必须有一支以上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并进行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积极推行森林消防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加强防扑火的物资贮备,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灾害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和生物防火林带等建设任务。

(五)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以森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全力抓好森林生物灾害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重点,加大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松材线虫病、刚竹毒蛾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重点治理为突破口,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大力推进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依法治理进程,有效控制危险性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国土安全。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全面推进我县“平安林区”建设,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部门要把“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纳入到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协同作战,共同完成“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二)统筹兼顾,落实责任。各创建单位要强化创建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县林业局各职能科室、林业站,要加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林农既是平安林区的受益者,更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组织广大林农积极投身于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形成“平安林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营造氛围,严格考核。各创建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要不断地创新、总结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坚决反对有些单位只做表面文章,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此次“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严格考核,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创建平安林区实施方案【第四篇】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深化“平安上虞”建设,根据上虞区委建设“平安上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8年度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平安[2018]9号)要求,现就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范围

全区所有林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创建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创建目标

1、林区稳定,治安环境良好。实现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涉林刑事案件侦破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200立方米以上的案件,不发生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250亩以上的案件;不发生野生动植物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林区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全铲除”。涉林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趋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涉林纠纷调处率达95%以上;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涉林信访办结率达95%以上,信访人满意率达90%以上,力争做到当事人息访息诉。

2、森林消防综合治理,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年受害率控制在‰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乡镇(街道)、村、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营造或开设防火隔离带;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监管措施到位;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建立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必要灭火器具,不定期组织演练,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严格抓好护林管护队伍,确保作用发挥。

3、科技育林、科学用林,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抓好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活动,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年度营造林计划;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村主导产业发展有专业协会或合作社组织。

4、遏制林业生物灾害蔓延,保障生态安全。抓好森林生物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对现有疑似点按照操作规程“定期、定人、定点”清理,在此基础上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病死松树监测和疫木的监管。以实施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重点治理为突破口,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病死松树采伐清理、药剂防治等生物和无公害防治手段,有效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下降,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5、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进一步完善乡镇护林队伍建设,公开选拔一批责任心强、敢抓敢管的人员充实到护林队伍,整合资源,实行一岗多责,把护林人员的巡山管护、防火巡查、病虫害监测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加大对资源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抓好对护林队伍日常管理,强化日常指导和培训,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

6、依法治林,推进林业法制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促使林业各项工作全面走向法制化轨道。规范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率均达到95%以上;切实依法行政,不发生涉林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按照部署切实推进“林区警长制”工作。

三、创建办法

按照规范有序,稳步推进原则,我区“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按照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1、参评申报。凡符合创建标准的乡镇街道,填写《乡镇(街道)“平安林区” 创建申报表》、拟定创建方案,在8月10日前向区农林局提出申请。

2、全面实施。各创建单位要按照维护林区稳定、落实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促进林业生产、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健全规范基层护林组织和推进依法治林六大目标开展工作,真正把“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从“一家管”发展成“多家管”、社会管、全民管,全力构筑打、防、控、疏工作体系。

3、检查验收。区农林局于11月底负责对乡镇(街道) “平安林区”创建进行考核、验收,乡镇(街道)负责对行政村的“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报区平安办,由区平安办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考核。开展此次“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是深化“平安上虞”建设的重要内容。“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列入“平安上虞”总体规划,做到责任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创建工作已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2、明确职责,抓好结合。各乡镇(街道)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筹兼顾,强化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区林区建设的全面发展。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结合创建工作组织一次宣传月活动,集中进行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林农参与和投身到“平安林区”建设中,形成创建活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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