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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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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篇1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延。

二、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及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6、如非常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学生请假制度篇2

学校的因病缺课登记,按照学校的具体情况分教工和学生来制定。

一、教师的因病缺课

1、教师的因病缺课,应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病假单交校教学工作处备案,并报校长办公室。

2、教学工作处将病假老师的情况告知其他处室,由教学工作处负责安排好课务,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3、教师病假期满应去校长办公室销假。

4、教导处肖建华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

二、学生的因病缺课:

1、学生如在家生病,应由家长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做好请假工作,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记。

2、学生在学校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3、对学生在学校出现的发热、腹泻等一些疾病,学生到校医室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观察病情发展情况。

4、每一学期结束前由医务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师发放《因病缺课登记表》,班主任老师将本学期因病缺课学生的情况填写好交医务室,医务室将各班的情况统计好,并填写好学校《因病缺课统计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请假制度篇3

各学校应建立学生晨检、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各班班主任及相关责任教师发现学生有流行性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晚)检由班主任对应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安排专人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缺课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3、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4、学生患病要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病因。   5、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篇4

小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1

一、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和主管领导。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学生病情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课记录,学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小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2

学校的因病缺课登记,按照学校的具体情况分教工和学生来制定。

一、教师的因病缺课

1、教师的因病缺课,应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病假单交校教学工作处备案,并报校长办公室。

2、教学工作处将病假老师的情况告知其他处室,由教学工作处负责安排好课务,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3、教师病假期满应去校长办公室销假。

4、教导处肖建华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

二、学生的因病缺课:

1、学生如在家生病,应由家长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做好请假工作,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记。

2、学生在学校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3、对学生在学校出现的发热、腹泻等一些疾病,学生到校医室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观察病情发展情况。

4、每一学期结束前由医务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师发放《因病缺课登记表》,班主任老师将本学期因病缺课学生的情况填写好交医务室,医务室将各班的情况统计好,并填写好学校《因病缺课统计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小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3

为加强对因病缺勤学生的严格管理,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新冠病毒和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制订本制度。

1.当学校在校门口体温测试,班级晨检、午检和日间巡检中发现有发烧等异常症状的学生后,需要第一时间通过打开因病缺课缺勤直报系统缺课学生情况。班主任和任科老师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并及时上报卫生老师。

2.落实重点班级跟踪消毒工作,班主任每天要详细的做好缺勤缺课学生的上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家长调查了解缺勤缺课的原因,若因疾病或不适症状导致,应继续询问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对于疾病信息,须请家长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对于症状信息,须询问并记录完整。切记,学生千万不能带病上学。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继续落实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3.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4.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的返校证明。

5.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调查,并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返校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

6.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开通了发热处置模块,如果当天在校发现有发热学生,腋下体温大于度,就要进入发热处置模块,立即下发就诊卡,并在系统内填报,2小时内送检并更新检测及就诊信息(超时系统提醒)录入检测结果,直至康复,可以返校。

小学学生请假缺勤追踪与登记制度

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缺勤、缺课学生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学校每天执行缺勤、缺课学生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缺勤、缺课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未到原因。如学生病假,且病因疑似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负责人,疫情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缺勤、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并作进一步的联系、追踪管理并作好详实记录。

三、告知学生有事或生病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原因,若病假要说明病因。

四、学生生病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班主任对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返校上课后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第2篇:缺勤追踪与登记制度

幼儿园缺课追踪与登记制度

一、严格执行

《幼儿缺课追踪制度》,对请假或因故未入园幼儿园及时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明情况,做好登记。与缺课幼儿随时保持联系。

二、班主任保存孩子家长电话号码表,掌握清楚学生基本情况。

三、班主任必须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园长。

四、班主任在得知幼儿因病或因事不能到园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幼儿园长备案。

五、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孩子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园长。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家长,到医院及时处理。

六、班主任填写《幼儿园晨午检登记表》备案。

七、每周进行幼儿考勤总结,每月与家长联系一次,了解孩子思想发展动态。

八、保持与家长的密切联系。

幼儿园晨检(午检)制度

晨检要求:每天幼儿园入园时,须在园门口接受保健老师的晨(午)间检查。幼儿在班内要进行晨(午)间检查,如发现有发热等带病入园,或有传染病症状的,须及时联系家长,去医院就诊,待康复后方可来园。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晨(午)记录:晨(午)检后,老师需将健康观察情况填写“晨(午)检记录表”,如带药来园的,一方面请家长填好服药登记,另一方面老师进一步核对药,并在药上写清幼儿的姓名与班级。班上老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园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值班领导并送往保健室进行隔离同时告知家长。严格执行“疫”报告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学〔2017〕17号)、《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17〕16号)和《中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校研〔2016〕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宣布疫情结束或宣布规定终止之日止。

第二章  学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学生开学返校时间以学校安排班主任通知的时间为准,并在规定的时间返校,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第五条:学生须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防控要求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生返校、在校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

第七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争当好网民,传递正能量,不造谣、不传谣。

第三章  学生违纪处理

第八条:学生擅自提前返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提前返校的,给予记过处分;(二)不听劝阻,执意擅自提前返校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三)擅自提前返校,造成重大传染风险或事故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学生不按规定监测自身健康状况,或故意不报、瞒报、错报、漏报个人相关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伪造或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不配合、不服从学校管理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返校时不配合、不执行学校校门管控要求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二)学生在校内相关场所不遵守必须佩戴口罩要求,且不听劝阻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影响或干扰他人身体健康监测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不主动及时就医、不服从学校安排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给他人造成健康威胁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五)按照医疗部门要求应该隔离但拒绝隔离的学生,或违反隔离工作要求擅自解除隔离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六)私自组织聚集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七)在校园内起哄闹事,造成周围人员恐慌,扰乱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校内散布疫情防控不实信息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八)组织、教唆、煽动他人实施有碍疫情防控活动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参与实施有碍疫情防控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九)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公寓管理有关规定,串访宿舍、不听劝阻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留宿他人或到其他宿舍住宿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十)不配合图书馆、教室、公寓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监测体温、证件检查等疫情期间管控工作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十一)不执行校园封闭管理规定,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采取翻越围墙等方式进出校园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二)在校内进行商业活动、贩卖防疫物资、利用疫情谋取私利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违反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一)利用网络散布谣言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二)在网络上发表、评论、转载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言论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其他利用网络组织或参与妨碍疫情防控行为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存在其他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对照违纪处分相应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风险、传染事故的,从重从严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国家和各级政府防控要求,构成违法,受到司法部门处罚的,对照违纪处分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中处分的“以上”均包括本级处分。

第十五条 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学生的处分权限、和程序,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17〕16号)、《中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校研〔201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和研究生党委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篇6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教职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教职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履行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教职工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提前24小时向各单位负责人及系主任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出行。其中各单位负责人跨市外出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二)备案。各党工委、二级党委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教职工请假备案表格请于出行前一天的17:00前发送至:

(三)教职工离青外出时需从e站通填报个人行程信息,e站通填报地址:

(四)销假。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关于我校返回青岛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http:///info/1446/)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及系主任销假,填写《储建学院外地教职工返青工作台账》发送至:wangzhaojun@,其中各单位负责人需向主管校领导销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篇7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间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学校考勤人员要及时查看考勤签到记录,对没来签到的教职工要及时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记,如有病请假来不了的,要询问清楚,是何病,是否发烧等,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给校长。   4、班主任在晨午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5.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7.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8.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学生出具”病愈返校证明”,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学生请假制度篇8

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间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学校考勤人员要及时查看考勤签到记录,对没来签到的教职工要及时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记,如有病请假来不了的,要询问清楚,是何病,是否发烧等,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给校长。

4、班主任在晨午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5.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7.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8.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学生出具”病愈返校证明”,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学生请假制度篇9

一、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离校请(销)假行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预科生。

三、本办法中的离校是指离开学校校园。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严格的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出校。

五、学校为校外住宿学生统一制作发放临时通行证;在校住宿确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需在学院辅导员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后,持临时通行证离开校园,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1日内,由本人到辅导员处办理书面销假手续并交回临时通行证。

六、所有离校学生在返校时继续进行身份核验(学生证或一卡通,临时通行证)和体温检测,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学校。

七、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一)借用他人临时通行证或被他人借用临时通行证的;

(二)请假期满,返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三)请假期满未按时返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四)虚构请假事由或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请假制度篇10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篇11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现对进一步严格师生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全体师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合肥市区均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时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外出地点、陪同人员等信息,并承诺做好个人防护。

二、规范师生请假程序

1、教职工外出请假。所有职工出行前均需填写《疫情防控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报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备案。

教职员工:赴省内合肥市区外的须所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赴省外的教职工须分管校领导批准。

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要分管校领导批准;正处级干部外出合肥市区,需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2、学生外出请假。学生外出离开校园,在合肥市区的,当日内返回,实行(学工系统)备案制。学生离开合肥市区,或当日内不能返回的,需正式办理请假手续。

本科生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辅导员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副书记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上的,学院副书记核实审批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研究生因病因事请假,均需研究生导师同意。3天以内由班主任负责核实审批;2周以内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请假2周以上的,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核实审批后,报研工部备案。赴省外的研究生,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报研工部备案。

国际生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国际生外出管理要求进行审批。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师生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妥善保管出行票据等相关信息备查。

2、各单位、全体师生务必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学生请假制度篇1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履行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教职工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提前24小时向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其中各单位负责人跨市外出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二)备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三)销假。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销假,其中各单位负责人需向主管校领导销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篇13

每天早上及下午第一节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追踪因病缺勤的学生状况,并填好《**市学校晨午检登记表》。第二节下课前报给医务室。

一、班主任在晨检、午检中,发现学生体温超过°C,应了解学生具体情况,是否刚运动结束等,给予学生第二次测量,如果体温居高不下,应该让学生先到学校卫生室观察。

二、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如发热、皮疹、呕吐、腹泻、黄疸、眼结膜红、腮腺肿大、咳嗽大于2周等),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马上让学生到学校卫生室做观察。

三、学校卫生室接到有疑似病症的学生后,应给予观察,发现学生出现较强传染性疾病,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并视情况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通知疑似病症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五、按相应隔离期进行居家隔离。并为学生办理隔离请假手续。

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学生请假制度篇14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一、加强对本班学生的观察询问

各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加强晨检制度

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早晨到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于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缺勤原因并进行详细登记。如因病请假须了解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填写“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和“晨检记录”表,并报告给学校医务室。

三、须查验治愈证明

对因病请假的学生,如果在治疗后返校,班主任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学生,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学校医务室进行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进教室上

学生请假制度篇15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一旦有传染病发生,容易造成传染病的播散和流行。在这些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此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一、监测内容1.监测疾病症状: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腹痛、腹泻、呕吐、红眼、皮疹、受伤、其他。   2.监测疾病种类:感冒、气管炎、肺炎、水痘、风疹、麻疹、腮腺炎、胃肠道疾病、心脏病、眼病、牙病、耳鼻喉疾病、泌尿系疾病、神经衰弱、意外伤害、结核、肝炎、其他传染病、原因不明疾病。二、因病请假、销假流程1、正常情况:一般病情由学生家长给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打电话为学生请假,班主任接到家长请假的信息后,为学生按照辉南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学生请假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给学生批假,学生带着班主任批的假条到学生科验印后方可离校。   2、紧急情况:由班主任老师上报到学校,并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到学生家长到医院配合治疗,并做好记录。   3、夜间:由住校的带班领导负责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安排就医 1   治疗,并通知到家长到医院配合治疗。三、因病缺课学生信息的收集方法1、正常情况下,校医务室为学校传染病疫情和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的责任人,每天对每个班级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学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   2、每班1天内有3例及以上,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名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班主任应该及时向校医务室报告,校医务室应在当天将学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天汇总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校医务室如发现确诊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请假制度篇16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防控办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班主任到学校负责人处说明、销假。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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