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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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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制度1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4篇《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设施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生产设施建设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生产设施使用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生产设施维护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安全设施管理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反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5、相关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验收单》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

酒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态管理制度

1设备规划、选型、购置

(1)设备规划、选型应遵从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经营上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其工作需求、可靠性、维修性、节能性、环保性、灵活性、经济性等因素,力求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种设备选型,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符合国家的标准;

(2)国内通用设备的选型,由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负责;

(3)精、大、稀设备及进口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

(4)自制设备(包括委托设备制造厂专门设计制造的专用设备)的选型由主管领导负责,设备使用部门参与设计的审查,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精度及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维修性及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标准化等内容;

(5)仪器、仪表的选型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

(6)交通及运输车辆的选型由客务部负责。

2设备选型、订购审批

(1)一般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重点、重要及进口设备,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并写出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工程部审批;

(3)《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由本单位、采购部门进行订货、采购,并严格按《设备购置(调拨)审批单》执行;进口设备订货,要明确提出修理技术资料和维修配件方面的要求,并遵守商检部门的有关要求。

3开箱验收及安装、调试

(1)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总监厂经理、采购部门共同做开箱验收工作,检查主机、附机、备件及技术文件是否相符,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和锈蚀,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订货合同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随机技术文件、技术图纸由工程总监/经理整理后,交部门总监秘书存入技术档案;

(3)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设备使用部门和工程部按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检查、精度、性能试验;空运行及负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报告单》,并办理移交使用的正式文件,同时办理转人固定资产手续;

(5)自制设备须经一年以上使用验证,精度和性能达到预定技术要求,图纸资料齐全,经过验收后,办理移交使用手续,正式移交使用,转入固定资产;

(6)设备在初期使用中(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内),要加强管理,及早发现问题,收集信息并分析处理,属于设计、制造上的问题,同设计、制造单位反馈;属于安装、调试上的问题,向安装、调试单位反馈;属于须采取维修对策的,向维修部门反馈;属于规划、选型方面的问题,向规划、采购部门反馈;

(7)进口设备在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若有供货方责任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要求索赔

4停用、闲置设备的封存

(1)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填写《设备封存单》报工程部、财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2)封存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挂牌标明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以保持完好;所有附属设备、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3)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部门持原封存单到工程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并填写《设备启封单》;

(4)停用封存一年以上或已确定不需要的。设备,由工程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列入闲置设备管理,并积极做好利用和转让。

5设备移装

(1)凡正式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移位,确须移装者,必须由原使用部门、调人部门会签《设备移装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重要设备的移装须上报管理公司经核部和工程部审批;

(2)设备移装前,要经过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准备,保证设备在移装后,不降低原有技术性能和寿命。

6设备内部调拨

(1)调拨双方填写《内部调拨单》,逐级上报审批;

(2)设备调拨后,及时修正设备台账和财务各账项记录

7设备更新、改造

(1)改造、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酒店工程部和使用部门联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重要设备改造、更新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技术经济论证,填写《设备改造(大修)审批单》逐级上报审批;设备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

(2)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替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必须更新;

(3)设备改造竣工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改造(大修)竣工报告单》。

8设备报废条件

(1)经过测试,并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需要;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低;

(3)大修后虽然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因工艺变更、技术改造等换出的旧设备,又不能利用和调出;

(7)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设施管理制度4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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