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门诊管理制度
【导读】此篇优秀范例“『实用』门诊管理制度”是由网友“冠军”整理分享的,便您参考学习之用,轻松办公远离加班熬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
门诊管理制度 篇1:
为减轻镇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达到引导居民就近就医,小病不出村、不出镇的目的,根据《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府[20]36号)和《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中劳社[20]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xx镇的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为参保人),门诊就医原则上应到本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病情需要的,可到市医院就医。参保人到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或市医院门诊就医,可享有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但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由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属我市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疗费用也暂不在此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使用《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范围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2)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输液(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清创缝合所发生的费用;
(3)血液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非数字化X光(透视及照片)、黑白B超、心电图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包括: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
(3)各种美容、整容、矫形、减肥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4)各种体检、咨询、鉴定、预防接种等费用;
(5)戒毒、戒烟等费用;
(6)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的检查治疗等费用;
(7)属违法犯罪或个人过错承担的医疗费(如:自伤、自残、酗酒、吸毒、斗殴、染性病等);
(8)属他人责任承担的医疗费(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9)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特诊、特需医疗费,非治疗性费用。
四、参保人每次就医发生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参保所在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在市医院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社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0元,超出此支付限额的费用在本社保年度内由个人自付。参保人如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五、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制发社会保障卡的,可出示身份证)和使用专门病历(专门病历由医院统一印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发放),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借予他人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对就医的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过程中,发现就医者与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不符时,应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强行要求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扣留其社会保障卡,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处理。
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一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外的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同意。
七、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职责:
(1)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镇实施(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2)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员在本机构按规定就医后进行属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经查实,如定点医疗机构为谋取门诊医疗包干费而有推诿病人行为的,每发生一例将从该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中扣除1000元作为处罚,发生数例扣足数例。
(3)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对其身份识别,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拒绝按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对非属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诊前应预先告知其不能在本机构进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如医疗机构错将非参保人员或非属本机构约定服务范围的`参保人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或将非“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进行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4)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悬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示牌”和公示本医疗机构约定服务范围区域点的名称;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医疗保险咨询与联系电话等向参保人员公布;设置“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对投诉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和回复。
(5)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以医疗、财务、药房及电脑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医保业务管理小组,医院主管院长担任本院小组负责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分别担任本站小组负责人,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进行电脑结算;结算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维修;若因设备故障或社会保障卡损坏不能按社保规定结算的,应及时告知市医院并商讨处理办法。新晨
(6)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药品、耗材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必须按规定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采购,由市医院药库按市招标价统一调拨;医疗机构私自采购,经查实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耗材或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用品中出现假、劣、违规品时,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并扣除当月该医疗机构全部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费用,情节严重造成医疗事故的将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该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八、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给付,实行门诊费用包干制度。
(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全镇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的包干参保人数,将社保年度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拨付给市医院统筹使用;拨付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时,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
(2)市医院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包干费用,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负责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包干人数,采用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给付,具体拨付方式按《镇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执行。
九、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是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组织,依法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市审计机关依法对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贪污、挪用、截留和侵占,违者除责令如数归还外,还须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因违反规定套取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导致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合理支付的,除追回所涉金额外,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门诊管理制度 篇2:
1、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门诊管理制度 篇3:
1.发热门诊独立设区,有独立通道,标识明显。
2.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掌握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手足口病、猪流感等类病种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3.坚持首诊负责制,仔细作好流行病学调查,认真作好胸片、血象等检查及体温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院领导,确诊后及时转上级有关医院并作好各种登记备查。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自我防护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进入发热诊室,穿戴符合要求,接诊每位病人后及上班前后应进行手的`消毒。
5.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日消毒2次,发热病人的排泄、呕吐物、分泌物处理符合要求。
6.运送留观人员及疑似病人的救护车、推车、担架等工具随时消毒。
7.各类污物、污水处理符合要求。
8.诊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9.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转院后,必须作好诊室消毒工作及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门诊管理制度 篇4: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六、治疗换药处理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度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输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产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门诊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排查疑似传染病人,治疗发热患者,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传染病期间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管理,做到各尽其责及时报告。
2.范围
适用范围:发热门诊。
3.定义
发热门诊是指医院门诊部在防控急性传染病期间根据感染防控要求设立的,专用诊室,用于排查疑似传染病人。
4.权责
发热门诊:严格执行本项制度与流程。
感染管理科:对部门/科室性制度进行审核,对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和完善相关作业标准流程。
感控委员会:必要时对关键性制度进行论证。
分管院领导:审核相关制度及实际工作的相关指导。
5.作业标准
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进入诊区时,工作人员须戴医用型防护口罩(每隔4小时更换一次),手套、工作帽、防护眼镜、穿隔离衣、隔离鞋带鞋套;病人须戴一次性口罩。
接诊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后要用合格的干手消液喷洒消毒双手,操作后用
%过氧乙酸液消毒双手。
尽量开窗通风,保障新风畅通。无通风条件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离开诊区时,用%过氧乙酸液消毒双手,脱去口罩、手套、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离衣、隔离鞋等,并分别放入污染容器内,用%过氧乙酸液浸泡双手后再用流动清水冲洗,用安尔碘棉签擦拭鼻孔,进行沐浴,严禁穿隔离衣外出。
各种物品、标本传送:
污染物品:由室内工作人员送至门口,外勤人员将其送到指定地点消毒处理。
清洁物品:由外勤人员送至门口,室内工作人员接收。
在发热门诊和急诊科,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病人或来自疫区或有可疑接触史的病人,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作详细检查(测体温、查血分析、胸部X光透视等)。并作好记录。医务人员不能草率作出诊断和处理意见。特别对胸部X光透视有改变的病人,不要轻易按一般炎性病变处理,而放过一个可疑病人,必须保证避免非典病人因漏诊而产生严重后果。
发现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不能让病人随意走动。同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
工作职责:
接诊护士:
对于经预检分诊后由专人送达的病人,接诊护士引导病人进入诊室就诊。
对于自行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接诊护士应为其提供医用外科口罩,并测量体温后引导病人进入诊室就诊。
实行单人就诊。就诊病人多时,接诊护士引导病人有序候诊、就诊。
对疑似病人,若病情允许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指导其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并将卫生纸丢入密闭的.医疗废物容器内,不得离开发热门诊。
每日负责隔离区工作的医务人员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
发现或可疑医院感染病例,遵医嘱正确留取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寻找感染源和途径,控制蔓延,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使用中的消毒剂按规定进行浓度监测,并指导保洁人员正确使用。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做好保洁人员、接诊病人的卫生宣教、个人安全防护及管理。原则上限制陪护,若特殊情况需要陪护,必须指导陪护人员严格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接诊医生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准确、详细登记病人基本信息、接触史、症状、体征等,做到重要信息无漏项,可追溯。
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流程。
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均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
积极配合感染管理科进行各种医院感染的常规监测和调查。
掌握自我防护知识,认真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以及穿脱流程。
6.流程
无。
7.附件表单
无。
8.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施行。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2005年2月28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2003年11月7日发布,2006年8月22日更新实施。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2009年4月1日发布,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务必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状况不能出诊者,务必提前一天在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务必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务必保证通风良好,持续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厅195号文件《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执行。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务必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要认真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务必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二、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登记。
2、树立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3、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禽流感、甲型H1N1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立即转诊至我院感染科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医务科、院感科报告。
5、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6、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持续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
7、医护人员务必严格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认真清洗。
门诊管理制度 篇6: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引导。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阅历的医师、护士担负门诊医务。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讨。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适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怜悯心,挂念体谅病人,热诚接待,太度不冷不热,耐性解答问题。有计划地布置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布置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扬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精准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接受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依据条件规定确定范围,必需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引导,必需时亲自操作。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八、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依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九、妇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岗,按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别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布置,并通知医务科。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门诊管理制度 篇7:
一、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行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师生搞好以灭四害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搞好卫生预防接种工作。
四、对全体师生的饮水进行监督把关。
五、严格执行医务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扩散。
六、对传染病人的污物,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七、建立红十字监督网,及时将传染病疫情上报卫生室。
八、发现传染病人及时送医院隔离治疗,并将疫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深入班级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和咨询宣传工作。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加强对食堂饮食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餐具消毒。
十、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销售食品是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门诊管理制度 篇8: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3、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
应用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
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
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
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6、门诊所有设备、器械,
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
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8、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
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9、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
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0、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
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门诊管理制度 篇9: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医疗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用户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两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物资帐目变更后,方可实施财产转移。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医疗设备科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医疗设备科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审核,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需通知财务科和审计监察科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方可处理。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将已完成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六)许可证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1.许可证档案建立: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是其引进和使用合法性证明。与固定资产档案相关的许可证归入其固定资产档案之中。此外,其他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建立许可证档案和计算机数据库,以便于检索和检查。
2.数据库监控:医疗设备科采购人员应定期对许可证档案及其数据库进行审核,以防止采购许可证过期的物资。
(七)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根据医院财务部门规定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购入价人民币≥1000元,折旧期为六年(按月平分)注:折旧期结束,设备仍可使用,按原值3%收取一年,以后不在收取折旧费。
门诊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维护医院和医生的诚信度,保障病人的`权益,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的服务质量,对门诊医生停改诊做出如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1、无特殊原因,医生不得随意停改诊。
2、需停改诊(各专科必须保证有医生出诊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天填妥停诊申请单,如需替诊者(原则上是同级别或以上的医生才能替诊,并请注明替诊医生姓名与职称)由各专科行政主任签名后,再由门诊部主任审批,然后交到门诊大厅预约中心,并进行登记签收,并签名确认。
3、遇重大抢救或其它紧急原因不能按时出诊的医生,可电话通知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预约中心暂停诊,并同时约定出诊时间。因科室工作轮岗需改诊,应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
4、咨询台护士接到门诊部主任签名的停改诊申请单后,应立即通知已预约的病人,通知相关人员更改电脑资料,及时将停改诊信息通知分诊护士和挂号处。
5、客服中心将每季度统计各科的停改诊情况,反馈给门诊部及各科主任,并在院内网上公布。
以上管理规定请各位门诊医生认真执行,如未能按照执行者,将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